白眼狼
从前,在长白山脚下住着一个郎中,他不光给人看病医术高明,还擅长射箭,有时会到林子里去打猎。
这天,郎中正在家中,突然有人来找他。来人自称朱大,住在这附近的另一个村庄里,是慕名前来的。朱大告诉郎中,自己的老爹这段时间有点反常,总翻白眼儿。听人说,人总翻白眼儿不是好兆头,所以请郎中前去医治。郎中就跟着朱大来到了他家。
朱大的父亲朱老爹年过花甲,一看就是一个地地道道土里刨食的庄稼把式。郎中经过望、闻、问、切后,对朱大说:“令尊看着身体还算硬朗,其实早已病入膏肓,这翻白眼儿正是大限将到的征兆呀!”
朱大说:“我是看到他总翻白眼儿怪吓人的,才找你来看看,死就死吧,都六十多岁的人了!”说到这儿,他自己又犯起嘀咕:老爹也不能死啊,毕竟自己从小到大,都没干过什么活,全靠老爹土里刨食养着,要是他两腿一蹬,以后自己可咋办?想到这儿,朱大便问郎中,他爹的病能否救治。
郎中说:“我有个偏方,就是药引子难搞。”朱大忙问是什么,郎中说:“白眼狼的心脏一颗!”
朱大从没听说过白眼狼,郎中解释道:“山里有一种成年狼,从不参加捕猎,单等着家族成员捕获猎物后吃现成的,这种狼就叫白眼狼。只要抓到一只白眼狼,取了它的心脏入药,便能治好你爹的毛病。”朱大为难地说:“我从来没打过猎,怎么能抓到狼?还是算了吧!”郎中说:“要说捕杀狼的确有难度,可要捕获一只白眼狼并不难。我行医多年,以前也帮人捕杀过两三回呢!”
一听郎中捕杀过白眼狼,朱大来了精神,便让郎中快些去捕狼,需要多少银钱,问他老爹要就是。郎中说:“这不是多少钱的事情,捕杀白眼狼时,你必须跟我去。因为捕杀到白眼狼后,需要趁热取出狼心,由病人的骨肉至亲咬破中指,滴七滴血到狼心上,只有这样的狼心才能做药引子,才有奇效。”
为了把老爹的毛病治好,再多干几年活儿,朱大咬咬牙,决定跟着郎中去捕杀白眼狼。
第二天一大早,郎中腰挂猎刀,身背弓箭,收拾停当,和朱大一起进了山。二人在山里寻觅了多时,总算在一片草原上,看到由十几只狼组成的狼群,正在围捕一头长角雄鹿。
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最后雄鹿终于被群狼捕获。就在群狼正要分享猎物的时候,一只高大的狼懒洋洋地从草丛中站起来,上前张开大嘴便开始啃食猎物。看到这儿,郎中小声地对朱大说:“看到没?这只狼就是白眼狼!”说着,他搭箭在手,瞄准提气,“嗖”地射出一箭。
这一箭虽然射中了白眼狼,却没射中要害部位,受伤的白眼狼起身就跑,郎中不慌不忙地抽出一支响箭,“嗖”的一下射向空中。突然一声炸响,一下惊散了正在抢食猎物的狼群。可群狼并没有跑散,而是追上已经跑出弓箭射程的白眼狼,圍追堵截,硬生生地把它给堵了回来。郎中又射出一箭,终于将白眼狼射倒在地。郎中收起弓箭,从腰间抽出猎刀,对朱大说:“走,跟我取狼心去!”
朱大说:“附近还有这么多狼,现在去取狼心,不是找死吗?”
郎中呵呵笑着说:“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些狼早就恨透了不劳而获吃白食的白眼狼,只是出于骨肉亲情,才一直容忍它。现在我帮它们除掉了这个祸害,它们是不会伤害我们的,不然,它们刚才也不会帮忙把白眼狼赶回来!走吧,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当儿戏的!”听郎中这样一说,朱大才大着胆子跟了过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儿让朱大觉得难以置信,在郎中取狼心的时候,狼群只顾着抢食猎物,并没有把郎中放在眼里。郎中顺利地取出狼心,让朱大咬破食指,往狼心上滴了七滴血,用油纸包好下了山。
到家后,朱大本以为可以给老爹治病了,没想郎中却说:“我发现你爹翻白眼儿的病情又加重了,看来,光靠你滴在狼心上的七滴血很难治愈他的病。”
朱大问:“那咋办?”郎中说:“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你的心脏取出来,和狼心放在一起做药引子,肯定能把你爹的病治好。”朱大一惊,问郎中:“取我的心,你要杀我吗?”郎中说:“不是我要杀你,你想想看,作为儿子,老爹有病了,你是不是该舍命救他?”说着,他从腰间拔出猎刀。
别说郎中手里有刀,即便赤手空拳,朱大也打不过一身功夫的郎中,他吓得转身就跑。郎中也不追赶,从背上摘下弯弓,搭上一支响箭射入空中。随着响箭在空中一声爆响,村里人都纷纷操着家伙跑了出来。
原来,这响箭不光可以在山上惊跑猛兽,还是召集民众的信号弹。因山上有山贼,时常到山下的村庄打家劫舍,只要村里响箭一响,民众们推磨的抄起磨辊、锄地的抄起锄头、切菜的抄起菜刀……反正大家干什么活的就拿什么家伙,一起跑出来打山贼。长此以往,在长白山脚下的十里八村就形成了规矩,只要有人发现山贼下山,就发响箭作为信号。这会儿听到多时不响的响箭又响了,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拎着家伙跑出来,才知是郎中召集大伙儿帮忙擒拿朱大。响箭就是命令,这是规矩,朱大很快被众人擒住,押到郎中跟前。
郎中对朱大说:“你也不想想,我有响箭在手,你能跑得了吗?还是乖乖让我取了你的心,给你爹把病治好吧!”
朱大此时已经吓破了胆,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哀求郎中,说他以后再也不游手好闲了,只要不杀他,他以后肯定好好干活孝敬老爹。
郎中听了,有些为难地思考了一会儿,对朱大说:“不用你的心也行,但是药效肯定就要差了。”朱大一听还有可以替代的药引子,忙急不可耐地问是什么。郎中打开油纸包,说:“这是那只白眼狼的心,你拿着随便丢给村里的狗吃,只要有狗吃了一口,你就赶紧捕杀了那条狗,取了狗肺,记住,务必把狗肺和剩余的狼心带回来,可做药引子。这是几文钱,付给狗主人吧。”说着,他递给朱大几文钱。
结果,朱大拿着狼心,在村子里找了一大圈,没有一条狗肯咬一口狼心,朱大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他问郎中:“狗是不是因为害怕狼,所以不敢吃狼心?”郎中没答,而是说:“你把狼心上的血污洗干净,再扔给狗试试。”
朱大照郎中说的,洗净狼心扔给狗,结果被狗疯抢着吃了,朱大赶忙去抢狼心,可是怎么都凑不到跟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药引子被抢食干净,他既吃惊又愤怒,一时竟不知所措。这时,郎中走上来说:“没洗的狼心上有你滴的七滴血,狗嗅到了人血的气味,担心这是人心,所以与人为善的它们并不愿意吃。现在人血洗净了,狼心自然被抢光了!”
朱大呆呆地看着郎中,问:“狼心没有了,药引子没了,怎么办?”
郎中没有接他的话,而是从看热闹的人群里拉出朱老爹,对朱大说:“你爹一把年纪,还要养活你这个不孝子,他忍无可忍,才找我帮忙教训你一下。我们用这个法子,就是想让你知道,咱做人的,不能做‘白眼狼,更不能连狗都不如呀!”
一席话说得朱大无地自容,他灰溜溜地挤出人群,扶着老爹回家去了。也是从这之后,当地人便把像朱大一样的人,叫作“白眼狼”,并把郎中惩治朱大的故事一代代讲了下去。
从前,在长白山脚下住着一个郎中,他不光给人看病医术高明,还擅长射箭,有时会到林子里去打猎。
这天,郎中正在家中,突然有人来找他。来人自称朱大,住在这附近的另一个村庄里,是慕名前来的。朱大告诉郎中,自己的老爹这段时间有点反常,总翻白眼儿。听人说,人总翻白眼儿不是好兆头,所以请郎中前去医治。郎中就跟着朱大来到了他家。
朱大的父亲朱老爹年过花甲,一看就是一个地地道道土里刨食的庄稼把式。郎中经过望、闻、问、切后,对朱大说:“令尊看着身体还算硬朗,其实早已病入膏肓,这翻白眼儿正是大限将到的征兆呀!”
朱大说:“我是看到他总翻白眼儿怪吓人的,才找你来看看,死就死吧,都六十多岁的人了!”说到这儿,他自己又犯起嘀咕:老爹也不能死啊,毕竟自己从小到大,都没干过什么活,全靠老爹土里刨食养着,要是他两腿一蹬,以后自己可咋办?想到这儿,朱大便问郎中,他爹的病能否救治。
郎中说:“我有个偏方,就是药引子难搞。”朱大忙问是什么,郎中说:“白眼狼的心脏一颗!”
朱大从没听说过白眼狼,郎中解释道:“山里有一种成年狼,从不参加捕猎,单等着家族成员捕获猎物后吃现成的,这种狼就叫白眼狼。只要抓到一只白眼狼,取了它的心脏入药,便能治好你爹的毛病。”朱大为难地说:“我从来没打过猎,怎么能抓到狼?还是算了吧!”郎中说:“要说捕杀狼的确有难度,可要捕获一只白眼狼并不难。我行医多年,以前也帮人捕杀过两三回呢!”
一听郎中捕杀过白眼狼,朱大来了精神,便让郎中快些去捕狼,需要多少银钱,问他老爹要就是。郎中说:“这不是多少钱的事情,捕杀白眼狼时,你必须跟我去。因为捕杀到白眼狼后,需要趁热取出狼心,由病人的骨肉至亲咬破中指,滴七滴血到狼心上,只有这样的狼心才能做药引子,才有奇效。”
为了把老爹的毛病治好,再多干几年活儿,朱大咬咬牙,决定跟着郎中去捕杀白眼狼。
第二天一大早,郎中腰挂猎刀,身背弓箭,收拾停当,和朱大一起进了山。二人在山里寻觅了多时,总算在一片草原上,看到由十几只狼组成的狼群,正在围捕一头长角雄鹿。
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最后雄鹿终于被群狼捕获。就在群狼正要分享猎物的时候,一只高大的狼懒洋洋地从草丛中站起来,上前张开大嘴便开始啃食猎物。看到这儿,郎中小声地对朱大说:“看到没?这只狼就是白眼狼!”说着,他搭箭在手,瞄准提气,“嗖”地射出一箭。
这一箭虽然射中了白眼狼,却没射中要害部位,受伤的白眼狼起身就跑,郎中不慌不忙地抽出一支响箭,“嗖”的一下射向空中。突然一声炸响,一下惊散了正在抢食猎物的狼群。可群狼并没有跑散,而是追上已经跑出弓箭射程的白眼狼,圍追堵截,硬生生地把它给堵了回来。郎中又射出一箭,终于将白眼狼射倒在地。郎中收起弓箭,从腰间抽出猎刀,对朱大说:“走,跟我取狼心去!”
朱大说:“附近还有这么多狼,现在去取狼心,不是找死吗?”
郎中呵呵笑着说:“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些狼早就恨透了不劳而获吃白食的白眼狼,只是出于骨肉亲情,才一直容忍它。现在我帮它们除掉了这个祸害,它们是不会伤害我们的,不然,它们刚才也不会帮忙把白眼狼赶回来!走吧,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当儿戏的!”听郎中这样一说,朱大才大着胆子跟了过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儿让朱大觉得难以置信,在郎中取狼心的时候,狼群只顾着抢食猎物,并没有把郎中放在眼里。郎中顺利地取出狼心,让朱大咬破食指,往狼心上滴了七滴血,用油纸包好下了山。
到家后,朱大本以为可以给老爹治病了,没想郎中却说:“我发现你爹翻白眼儿的病情又加重了,看来,光靠你滴在狼心上的七滴血很难治愈他的病。”
朱大问:“那咋办?”郎中说:“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你的心脏取出来,和狼心放在一起做药引子,肯定能把你爹的病治好。”朱大一惊,问郎中:“取我的心,你要杀我吗?”郎中说:“不是我要杀你,你想想看,作为儿子,老爹有病了,你是不是该舍命救他?”说着,他从腰间拔出猎刀。
别说郎中手里有刀,即便赤手空拳,朱大也打不过一身功夫的郎中,他吓得转身就跑。郎中也不追赶,从背上摘下弯弓,搭上一支响箭射入空中。随着响箭在空中一声爆响,村里人都纷纷操着家伙跑了出来。
原来,这响箭不光可以在山上惊跑猛兽,还是召集民众的信号弹。因山上有山贼,时常到山下的村庄打家劫舍,只要村里响箭一响,民众们推磨的抄起磨辊、锄地的抄起锄头、切菜的抄起菜刀……反正大家干什么活的就拿什么家伙,一起跑出来打山贼。长此以往,在长白山脚下的十里八村就形成了规矩,只要有人发现山贼下山,就发响箭作为信号。这会儿听到多时不响的响箭又响了,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拎着家伙跑出来,才知是郎中召集大伙儿帮忙擒拿朱大。响箭就是命令,这是规矩,朱大很快被众人擒住,押到郎中跟前。
郎中对朱大说:“你也不想想,我有响箭在手,你能跑得了吗?还是乖乖让我取了你的心,给你爹把病治好吧!”
朱大此时已经吓破了胆,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哀求郎中,说他以后再也不游手好闲了,只要不杀他,他以后肯定好好干活孝敬老爹。
郎中听了,有些为难地思考了一会儿,对朱大说:“不用你的心也行,但是药效肯定就要差了。”朱大一听还有可以替代的药引子,忙急不可耐地问是什么。郎中打开油纸包,说:“这是那只白眼狼的心,你拿着随便丢给村里的狗吃,只要有狗吃了一口,你就赶紧捕杀了那条狗,取了狗肺,记住,务必把狗肺和剩余的狼心带回来,可做药引子。这是几文钱,付给狗主人吧。”说着,他递给朱大几文钱。
结果,朱大拿着狼心,在村子里找了一大圈,没有一条狗肯咬一口狼心,朱大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他问郎中:“狗是不是因为害怕狼,所以不敢吃狼心?”郎中没答,而是说:“你把狼心上的血污洗干净,再扔给狗试试。”
朱大照郎中说的,洗净狼心扔给狗,结果被狗疯抢着吃了,朱大赶忙去抢狼心,可是怎么都凑不到跟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药引子被抢食干净,他既吃惊又愤怒,一时竟不知所措。这时,郎中走上来说:“没洗的狼心上有你滴的七滴血,狗嗅到了人血的气味,担心这是人心,所以与人为善的它们并不愿意吃。现在人血洗净了,狼心自然被抢光了!”
朱大呆呆地看着郎中,问:“狼心没有了,药引子没了,怎么办?”
郎中没有接他的话,而是从看热闹的人群里拉出朱老爹,对朱大说:“你爹一把年纪,还要养活你这个不孝子,他忍无可忍,才找我帮忙教训你一下。我们用这个法子,就是想让你知道,咱做人的,不能做‘白眼狼,更不能连狗都不如呀!”
一席话说得朱大无地自容,他灰溜溜地挤出人群,扶着老爹回家去了。也是从这之后,当地人便把像朱大一样的人,叫作“白眼狼”,并把郎中惩治朱大的故事一代代讲了下去。
《怪奇西皮》 (好多人哇)
陈烁从小便是个不安分的主儿,年纪不大,老家的樟树倒是爬了个遍。找不到陈烁的姥姥在院子的地上看见团黑影,抬头一看,急得白头发多了几根,赶忙在下面拿着棉麻的围裙兜着喊乖乖恁别栽下来!陈烁大声回答姥姥说没事儿。
爬在树杆上的陈烁在上面远眺着那头的黑色小汽车呼噜呼噜吐着尘土往外跑,正纳闷儿呢,是谁来这小镇的陈烁被阵忽如其来的冷风挠了个颈后发凉。陈烁脚一滑失了衡,扑通一声栽进池塘里,吓得姥姥冲出院子去看陈烁。
池塘并不深,但陈烁却像落入一团暗蕴着能量的棉花里。陈烁被失重感吓得脸色苍白,整个人坐在池塘里,白细的小腿上了条绿藻,周围的小鱼被吓得冲出去又冲过来,围着陈烁游,但陈烁确实一点事儿的都没有。
邻院儿大几岁的盏盏是新搬来的,听到声响放下行李箱冲出来一看,捂着肚子笑,陈烁盯着盏盏,觉得丢了面儿,羞得三天没出门。陈烁从小院的墙角里堆了叠砖头,专门看这个嘲笑自己的哥哥有没有什么小把柄,年长的盏盏在院里画画,夏天实在是热,盏盏红扑扑的脸蛋上沁出了汗,挂在下巴上变成晶莹透亮的露珠,盏盏盯着大屁股电视机时不时笑一下,没注意到这头的陈烁脚一个踩空哎哟一声栽下去。
埋头在书桌前写字的盏盏听说邻居家的陈烁又摔下来了,嘀咕着这小孩真不太平,但也听妈妈的话,给陈烁送了牛奶和镇上带来的饼干。
被子蒙着头的陈烁等盏盏从自己房间走了之后才探出一个头。
他咽了咽口水,回想起盏盏姣好的面容上一双透彻如玉露的眼睛。回想起那糟糕的一天,陈烁总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盏盏。
后来想清楚的陈烁从自己房间里出来,跟在放学的盏盏屁股后面喊盏盏,拽着书包的盏盏点着陈烁的额头要他喊哥哥,陈烁明明吃痛,但也咧嘴笑着说就不,就喊盏盏!盏盏显得亲!拿他没办法的盏盏也无奈失笑,问陈烁应该是哥哥最亲吧?陈烁抓着盏盏灯书包说才不是。
两个人结伴长了大,陈烁比盏盏小,放学比他早,因此经常在班级门口等盏盏回家,也是替盏盏提早收走那些四面八方传来的情书,然后再一一埋进院子外面的池塘旁边,当作无事发生。后来的陈烁喜欢上了跳舞,托人去镇上学,回来跟着影片跳,还跟着他们染五颜六色的头,被爸爸拿着竹竿满院子追。看着陈烁的头发,盏盏笑着说好像每天一个葫芦娃来接自己。
陈烁除了接盏盏外,就抽空在院子里跳,跳得好了,让大呼没什么兴趣的盏盏从隔壁过来看自己,再讨几句盏盏的夸奖。
后来盏盏考了大学,去了镇子,拿着树枝在地上对着蚂蚁画圈圈的陈烁难受得掉眼泪,但还是不敢抬头让盏盏看见,他垂下闹袋抱着膝盖让盏盏等等自己。
终于等到陈烁高中结束的夏天,陈烁拒绝了好朋友结伴去通宵的邀请,一路飞奔回家想给盏盏打电话,姥姥先是走出来叫陈烁,说盏盏来电话了,要陈烁接。
拿着电话捧如挚宝的陈烁喂了一声,就听见盏盏在那头问陈烁可以教自己跳舞吗?
拎着行李箱的陈烁二话不说日夜兼程去找盏盏,盏盏也讶异陈烁这孩子怎么来那么快,变得有些扭捏的盏盏说自己想参加一个节目,需要跳舞,希望陈烁…还没说完,陈烁就给了盏盏一个拥抱,抱着日思夜想的盏盏,陈烁点头笑着说什么都好,盏盏也笑了,摸摸陈烁的头说陈烁来镇上了,可能先得染一个不那么显眼的颜色。
盏盏学得很卖力,陈烁也不敢怠慢。他热爱这项运动,会将他做到最好,自然也希望盏盏能做到最好。
上了节目的盏盏舞技突飞猛进,大家都在惊呼这个盏盏的能力,连场上的王导师都对盏盏忍不住夸两句。盏盏笑得很开心,底下的陈烁戴着鸭舌帽,也压不住嘴角的弧度。
在节目录制的最后一期,陈烁想着给盏盏最后一场加加油,刚在休息室里找了一圈,没找到人,陈烁在走廊里走着,听见另一头的休息室传来盏盏的声音。
陈烁看了演门牌,脚步灌了铅。
里面王老师的好像在拍着谁的身体,盏盏哭得有些抽噎,王老师问盏盏叫他什么?盏盏黏黏糊糊回答老公,轻一点。
陈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甚至连盏盏有没有拿第一名也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行李箱好像少装了几件衣服。
重要吗?好像也不重要。
陈烁行李箱一甩就跑出大院儿,妈妈用围裙擦着手问陈烁去哪儿,拦着妈妈的姥姥摇摇头,说孩子在长大。
陈烁躲在院子外面的池塘旁边掉眼泪,他不知道盏盏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王导师,或者从来就没有喜欢跳舞的盏盏让自己教跳舞,是为了见王导师吗?
哭得鼻头红彤彤的陈烁听到一个脚步声,他抬头看到了一袭仙气缭绕的白纱。
陈烁一下子被吓得屁股着地。
那人轻笑一声,说陈烁还是胆子那么小。
陈烁问他是谁,他们认识吗?
对方蹲下来,瀑布似的黑发披落下来,露出一张小脸,对着陈烁眨眨眼睛,说:我叫时樱,你当年摔下来的时候,还是我在池塘里救的你,不然你的屁股不得在我池塘里开出朵花来了呀?
时樱点点陈烁的脑袋,陈烁恍惚了一下,想着时樱是神仙吗?还是妖怪?长这么好看的一定是神仙吧,不过时樱怎么那么像盏盏…
刚才还笑着的时樱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他在水袖下伸出一只白皙的小手,拉着陈烁的脸往右边扯,嗔道:我是神仙,但别拿我和凡人比,你应该说他有这个福气才长得和我有几分神似…还有,你这头发怎么染黑了,之前跟个天虹似的,还挺可爱。
一提到头发,陈烁又想起来盏盏,他也才高中毕业,没尝过感情带来的伤害,知道盏盏和王导师好了的陈烁难过得不行,一下子扑在时樱身上说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盏盏不要他了。
看见自己精美难得的外衣迅速染上一层水渍,时樱一万句衣服很贵别弄脏却口难开。他拍拍陈烁的背说男子汉大丈夫,他才几岁,就担心未来没有人喜欢吗?
陈烁嚎啕着说可是盏盏是陪着陈烁长大的啊,他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怎么就这样割舍?
也不知道这个人类怎么想的,时樱拉着他的耳朵在旁边喊:当年你摔到我池塘里,我贴身带了一百年、最喜欢的绿罗帕因为碰到了你,不得不变成绿藻被你带走,我失去的,你怎么还啊?
有些被喊懵的陈烁坐起来,呆呆的拉着时樱望着他:那,那你,你要我娶你?
时樱揉揉陈烁的脑袋,似轮新月的眼角温柔一弯,道:终于开窍了啊,我的神官驸马。等你喜欢上我,我就和你成亲好不好?
有点恍惚的陈烁问时樱需要自己做什么吗?时樱摇摇头说陈烁做自己就好。
忽然,坐在地上的陈烁看见时樱靠过来,泛着淡淡清香的唇瓣在自己的嘴唇上轻轻一点,陈烁眼底一阵柔光,便沉沉睡了过去。
白锦袍、玉腰环、乌发垂,陈烁看见合眼安睡的时樱依坐在花树上,风卷起无数的粉白花瓣,其中一片轻轻落在时樱的眼角,纤长的睫毛下开出花芯一点,堪比精心描绘的工笔画幅。
陈烁大呼一声时樱,从床背上跳起来。
不知何时,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听见外面的姥姥在和妈妈说,刚才盏盏来电话了,可能是和盏盏闹别扭了,让孩子自己解决吧。
陈烁没有说话,他一翻身,却感受到身下压了块什么硬石。
他起身一看,丝制的绿罗帕中静静地躺着一块润白的玉佩。陈烁拿起来往灯下一照,上面两个字刻得十分清晰:时樱。
陈烁忽然笑了起来,他一转头,还看到枕头下面放了一张字条,拿着纸条的陈烁一字一字念:这条绿罗帕别再给我弄丢了!不然我再也不喜欢你了!等了你十几年的时樱留。
陈烁从小便是个不安分的主儿,年纪不大,老家的樟树倒是爬了个遍。找不到陈烁的姥姥在院子的地上看见团黑影,抬头一看,急得白头发多了几根,赶忙在下面拿着棉麻的围裙兜着喊乖乖恁别栽下来!陈烁大声回答姥姥说没事儿。
爬在树杆上的陈烁在上面远眺着那头的黑色小汽车呼噜呼噜吐着尘土往外跑,正纳闷儿呢,是谁来这小镇的陈烁被阵忽如其来的冷风挠了个颈后发凉。陈烁脚一滑失了衡,扑通一声栽进池塘里,吓得姥姥冲出院子去看陈烁。
池塘并不深,但陈烁却像落入一团暗蕴着能量的棉花里。陈烁被失重感吓得脸色苍白,整个人坐在池塘里,白细的小腿上了条绿藻,周围的小鱼被吓得冲出去又冲过来,围着陈烁游,但陈烁确实一点事儿的都没有。
邻院儿大几岁的盏盏是新搬来的,听到声响放下行李箱冲出来一看,捂着肚子笑,陈烁盯着盏盏,觉得丢了面儿,羞得三天没出门。陈烁从小院的墙角里堆了叠砖头,专门看这个嘲笑自己的哥哥有没有什么小把柄,年长的盏盏在院里画画,夏天实在是热,盏盏红扑扑的脸蛋上沁出了汗,挂在下巴上变成晶莹透亮的露珠,盏盏盯着大屁股电视机时不时笑一下,没注意到这头的陈烁脚一个踩空哎哟一声栽下去。
埋头在书桌前写字的盏盏听说邻居家的陈烁又摔下来了,嘀咕着这小孩真不太平,但也听妈妈的话,给陈烁送了牛奶和镇上带来的饼干。
被子蒙着头的陈烁等盏盏从自己房间走了之后才探出一个头。
他咽了咽口水,回想起盏盏姣好的面容上一双透彻如玉露的眼睛。回想起那糟糕的一天,陈烁总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盏盏。
后来想清楚的陈烁从自己房间里出来,跟在放学的盏盏屁股后面喊盏盏,拽着书包的盏盏点着陈烁的额头要他喊哥哥,陈烁明明吃痛,但也咧嘴笑着说就不,就喊盏盏!盏盏显得亲!拿他没办法的盏盏也无奈失笑,问陈烁应该是哥哥最亲吧?陈烁抓着盏盏灯书包说才不是。
两个人结伴长了大,陈烁比盏盏小,放学比他早,因此经常在班级门口等盏盏回家,也是替盏盏提早收走那些四面八方传来的情书,然后再一一埋进院子外面的池塘旁边,当作无事发生。后来的陈烁喜欢上了跳舞,托人去镇上学,回来跟着影片跳,还跟着他们染五颜六色的头,被爸爸拿着竹竿满院子追。看着陈烁的头发,盏盏笑着说好像每天一个葫芦娃来接自己。
陈烁除了接盏盏外,就抽空在院子里跳,跳得好了,让大呼没什么兴趣的盏盏从隔壁过来看自己,再讨几句盏盏的夸奖。
后来盏盏考了大学,去了镇子,拿着树枝在地上对着蚂蚁画圈圈的陈烁难受得掉眼泪,但还是不敢抬头让盏盏看见,他垂下闹袋抱着膝盖让盏盏等等自己。
终于等到陈烁高中结束的夏天,陈烁拒绝了好朋友结伴去通宵的邀请,一路飞奔回家想给盏盏打电话,姥姥先是走出来叫陈烁,说盏盏来电话了,要陈烁接。
拿着电话捧如挚宝的陈烁喂了一声,就听见盏盏在那头问陈烁可以教自己跳舞吗?
拎着行李箱的陈烁二话不说日夜兼程去找盏盏,盏盏也讶异陈烁这孩子怎么来那么快,变得有些扭捏的盏盏说自己想参加一个节目,需要跳舞,希望陈烁…还没说完,陈烁就给了盏盏一个拥抱,抱着日思夜想的盏盏,陈烁点头笑着说什么都好,盏盏也笑了,摸摸陈烁的头说陈烁来镇上了,可能先得染一个不那么显眼的颜色。
盏盏学得很卖力,陈烁也不敢怠慢。他热爱这项运动,会将他做到最好,自然也希望盏盏能做到最好。
上了节目的盏盏舞技突飞猛进,大家都在惊呼这个盏盏的能力,连场上的王导师都对盏盏忍不住夸两句。盏盏笑得很开心,底下的陈烁戴着鸭舌帽,也压不住嘴角的弧度。
在节目录制的最后一期,陈烁想着给盏盏最后一场加加油,刚在休息室里找了一圈,没找到人,陈烁在走廊里走着,听见另一头的休息室传来盏盏的声音。
陈烁看了演门牌,脚步灌了铅。
里面王老师的好像在拍着谁的身体,盏盏哭得有些抽噎,王老师问盏盏叫他什么?盏盏黏黏糊糊回答老公,轻一点。
陈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甚至连盏盏有没有拿第一名也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行李箱好像少装了几件衣服。
重要吗?好像也不重要。
陈烁行李箱一甩就跑出大院儿,妈妈用围裙擦着手问陈烁去哪儿,拦着妈妈的姥姥摇摇头,说孩子在长大。
陈烁躲在院子外面的池塘旁边掉眼泪,他不知道盏盏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王导师,或者从来就没有喜欢跳舞的盏盏让自己教跳舞,是为了见王导师吗?
哭得鼻头红彤彤的陈烁听到一个脚步声,他抬头看到了一袭仙气缭绕的白纱。
陈烁一下子被吓得屁股着地。
那人轻笑一声,说陈烁还是胆子那么小。
陈烁问他是谁,他们认识吗?
对方蹲下来,瀑布似的黑发披落下来,露出一张小脸,对着陈烁眨眨眼睛,说:我叫时樱,你当年摔下来的时候,还是我在池塘里救的你,不然你的屁股不得在我池塘里开出朵花来了呀?
时樱点点陈烁的脑袋,陈烁恍惚了一下,想着时樱是神仙吗?还是妖怪?长这么好看的一定是神仙吧,不过时樱怎么那么像盏盏…
刚才还笑着的时樱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他在水袖下伸出一只白皙的小手,拉着陈烁的脸往右边扯,嗔道:我是神仙,但别拿我和凡人比,你应该说他有这个福气才长得和我有几分神似…还有,你这头发怎么染黑了,之前跟个天虹似的,还挺可爱。
一提到头发,陈烁又想起来盏盏,他也才高中毕业,没尝过感情带来的伤害,知道盏盏和王导师好了的陈烁难过得不行,一下子扑在时樱身上说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盏盏不要他了。
看见自己精美难得的外衣迅速染上一层水渍,时樱一万句衣服很贵别弄脏却口难开。他拍拍陈烁的背说男子汉大丈夫,他才几岁,就担心未来没有人喜欢吗?
陈烁嚎啕着说可是盏盏是陪着陈烁长大的啊,他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怎么就这样割舍?
也不知道这个人类怎么想的,时樱拉着他的耳朵在旁边喊:当年你摔到我池塘里,我贴身带了一百年、最喜欢的绿罗帕因为碰到了你,不得不变成绿藻被你带走,我失去的,你怎么还啊?
有些被喊懵的陈烁坐起来,呆呆的拉着时樱望着他:那,那你,你要我娶你?
时樱揉揉陈烁的脑袋,似轮新月的眼角温柔一弯,道:终于开窍了啊,我的神官驸马。等你喜欢上我,我就和你成亲好不好?
有点恍惚的陈烁问时樱需要自己做什么吗?时樱摇摇头说陈烁做自己就好。
忽然,坐在地上的陈烁看见时樱靠过来,泛着淡淡清香的唇瓣在自己的嘴唇上轻轻一点,陈烁眼底一阵柔光,便沉沉睡了过去。
白锦袍、玉腰环、乌发垂,陈烁看见合眼安睡的时樱依坐在花树上,风卷起无数的粉白花瓣,其中一片轻轻落在时樱的眼角,纤长的睫毛下开出花芯一点,堪比精心描绘的工笔画幅。
陈烁大呼一声时樱,从床背上跳起来。
不知何时,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听见外面的姥姥在和妈妈说,刚才盏盏来电话了,可能是和盏盏闹别扭了,让孩子自己解决吧。
陈烁没有说话,他一翻身,却感受到身下压了块什么硬石。
他起身一看,丝制的绿罗帕中静静地躺着一块润白的玉佩。陈烁拿起来往灯下一照,上面两个字刻得十分清晰:时樱。
陈烁忽然笑了起来,他一转头,还看到枕头下面放了一张字条,拿着纸条的陈烁一字一字念:这条绿罗帕别再给我弄丢了!不然我再也不喜欢你了!等了你十几年的时樱留。
#如何评价电影神奇动物在哪里#
等我看完这部片子,彩蛋、和哈利波特系列的关系、不易被察觉的细节、神奇动物们已经被大家说得差不多了,我来说说这部电影里,最让我惊喜的角色吧,不是嗅嗅,也不是魔法部长。
虽然不可避免的,先说一下嗅嗅,毕竟是我第二喜欢的角色。
嗅嗅是《神奇动物在哪里》最受欢迎的魔法生物,没有之一。
有多少人被这个小家伙玩命往肚子里装金银珠宝萌到?又看着它挂着项链在橱窗里一动不动装模特笑出声?就连后面一闪而逝的镜头,它缩在自己窝里坐在一大堆金光闪闪的金币上呆呆看着镜头,都可爱得要死。
这大概是为数不多这么贪财、还招人喜欢的生物,要知道,上一个喜欢亮光闪闪的一切物品而被人们熟知的是《霍比特人》的史矛革。对比两者的待遇真是很不一样呢。就连我最喜欢的罗恩,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面,也想要一只嗅嗅当圣诞礼物。但是真正令我惊喜的角色,倒不是嗅嗅,而是他——麻鸡雅各布。
首先,这是魔法世界里第一次出现非巫师的主角,好吧,第二主角,但已经是个非常巨大的进步。要知道在哈利波特世界里,麻瓜只能充当背景板的角色。其次,很多人喜欢雅各布,是觉得他好像代表了我们。误入魔法世界,然后被一场雨洗脱记忆,就像从魔法石开始看哈利波特的我们,一直在等待霍格沃兹可能漏寄的入学通知书。但更重要的是,雅各布是一个非常值得喜欢的人。你会不知不觉跟随情节,喜欢并依赖这个并不拥有任何魔法力量的普通中年男人,就像故事里的另外三位主角一样,即使他一点也不帅,又胖又矮,还穷得要命。在遇到小雀斑之前,雅各布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罐头厂员工,唯一的梦想是开一家面包店,希望看到人们脸上的快乐。这么普通的一个人,慢慢显露出他性格中的闪光点。
第一次和纽特的会面在银行,他虽然因为贷款的压力紧张得要死,还是会主动与坐在他身边的陌生人纽特打招呼、表达善意。在椅子上捡到纽特掉下来的蛋,既没有据为己有,也没有随地乱扔,而是揣进兜里,一看到纽特就赶紧追上去还给他。虽然目睹纽特施展魔法惊骇不已,但在银行保安赶过来的时候,他没有自顾自地躲起来,而是冲在前面大喊“不要开枪”。相比第二塞勒姆的那些强烈恐惧魔法和女巫的人类,雅各布简直太不普通了。虽然他仍然有普通人的恐惧和戒备,也有普通人对神秘事物的好奇,但这种好奇却是善意和单纯的。
进入纽特的神奇生物王国,他虽然非常惊讶,但是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或者偷摸算计什么,即使只是蛇窝里的银蛋壳。某种意义上,是他带领我们游览了这个神奇世界,然后他很快就从善如流地帮纽特喂月痴兽。可以说,他能迅速成为害羞纽特的朋友,很大程度取决于他第一次见到神奇动物们的态度。好奇,惊喜,欣赏,虽然有一丢丢害怕,但会主动伸出手去和它们“套近乎”,比如看到纽特被角羊驼兽的触手包围,雅各布也伸出手去触碰看起来有丢丢恶心的触手。要知道,醉心神奇生物的纽特在霍格沃兹期间,可只有一个好朋友喔,对,就是相框里的丽塔•莱斯特兰奇,邓布利多是良师,不算。敏感如纽特,非常容易分辨出这个人是否真心喜爱神奇生物和接纳魔法世界。他曾经说过,人类比神奇生物可怕。
当然,雅各布也是一个非常普通且真实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美丽姑娘的欲望,第一次见到美貌且衣着暴露的奎妮,他瞪大眼珠,口水差点流下来。还好“阅人无数”的奎妮一点都不介意,体贴地说,“别在意,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是这样。”他专注地欣赏奎妮做饭,就像之前在箱中世界欣赏神奇生物的目光一样一样的,好奇,欣赏,陶醉,但不猥琐。他愉快地坐到桌前,准备享受奎妮做的美味点心,还乐呵呵地召唤纽特,像在自己家一样自然,晚上被蒂娜的热巧克力感动。爱吃的人都不会太坏啊,嘻嘻。除了面临意外或者超出智力范围的事情面前,雅各布表现出来的豁达乐观令人激赏,他还非常善于注意别人的情绪和夸奖别人。至少奎妮在与他相处的过程中经常被逗得呵呵大笑,而两人含情脉脉在餐桌用餐这一幕,因为纽特的心不在焉和雅各布几乎没机会发言,会容易被忽视,但不知道大家有无注意到,精通摄神取念的奎妮一直在夸赞雅各布的贴心。
同时,雅各布也是片中的搞笑担当。在看到各种神奇生物时,他自嘲说“这不是做梦,我没这么好的脑子想出这些。”因为太胖塞不进箱子,又因为误撒了试剂被发情的毒角兽追逐,在酒馆里跟侍者套近乎“我叔叔就是家养小精灵”,他和前面的嗅嗅一起,分别承担了本片的主要笑点。而奎妮惊讶地问他,“所有麻鸡都像你一样吗?”雅各布非常自信的说,“不,我是独一无二的。”
他又是聪明的,在纽特准备消除他记忆时,他瞬间袭击纽特而逃脱。我们注意到一个小细节,当他飞快地冲到街道上,看到围过来的警察,机智地调整动作和状态,装作十分轻松的路人模样,一蹦一跳地走出重围。这份机变,展示不多,但令人印象深刻。雅各布也不是一味的善良和温情脉脉,后来在酒吧里,对着差点抢走护树罗锅还举报他们的黑心老板,用力挥出拳头的正是凡人雅各布。在最后的战役中,大家把神奇动物箱子传递到雅各布手里,并嘱咐他远离战场,他却说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话,“你们说过,我们是一边的,”然后握住奎妮的手向前一步。就是这么一个在魔法世界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雅各布,从追踪神奇动物、解救纽特到与黑暗力量战斗,一路与巫师主角们出生入死。然后,在最后大雨倾城的时候,前面一直不肯乖乖被消除记忆,甚至因此愿意离开奎妮的热巧克力跟纽特进入未知箱子世界的雅各布,居然自动自愿地走进雨里。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朋友为难。至此,你又怎么能够否认,雅各布才是这部电影里最勇敢的人和最惊喜的存在。正如最后奎妮与雅各布的对话,对,就是那段被中文翻译翻译糊了的,与前面酒吧对话呼应。
雅各布:“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奎妮:“不,你是独一无二的。”
有意思的是,扮演雅各布的丹·福格勒曾经在采访中提到,JK罗琳说过特别喜欢他在电影中扮演的这个角色以及他所诠释的方式,因为雅各布会让她想到《哈利·波特》中的罗恩。
啊,罗恩,普通的平凡的,但又充满勇气与众不同的罗恩
比起故事的主角,英雄哈利波特和神奇的纽特,他们才是真实的凡人英雄,善良,正直,幽默,令人信任。有恐惧,有眷恋,有自卑,也有自己的小小骄傲,有时候会犯错,但是永远追随正义,乐观良善。
所以聪慧近妖的赫敏会选择罗恩,惯于洞察人心的奎妮会爱上雅各布。
“She is a taker, you need a giver. ”(她是掠夺者,你需要一个给予者。)
这是奎妮对纽特说的话,说的是那个没出现的莉塔。
事实上,雅各布和罗恩,都是Giver.
等我看完这部片子,彩蛋、和哈利波特系列的关系、不易被察觉的细节、神奇动物们已经被大家说得差不多了,我来说说这部电影里,最让我惊喜的角色吧,不是嗅嗅,也不是魔法部长。
虽然不可避免的,先说一下嗅嗅,毕竟是我第二喜欢的角色。
嗅嗅是《神奇动物在哪里》最受欢迎的魔法生物,没有之一。
有多少人被这个小家伙玩命往肚子里装金银珠宝萌到?又看着它挂着项链在橱窗里一动不动装模特笑出声?就连后面一闪而逝的镜头,它缩在自己窝里坐在一大堆金光闪闪的金币上呆呆看着镜头,都可爱得要死。
这大概是为数不多这么贪财、还招人喜欢的生物,要知道,上一个喜欢亮光闪闪的一切物品而被人们熟知的是《霍比特人》的史矛革。对比两者的待遇真是很不一样呢。就连我最喜欢的罗恩,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面,也想要一只嗅嗅当圣诞礼物。但是真正令我惊喜的角色,倒不是嗅嗅,而是他——麻鸡雅各布。
首先,这是魔法世界里第一次出现非巫师的主角,好吧,第二主角,但已经是个非常巨大的进步。要知道在哈利波特世界里,麻瓜只能充当背景板的角色。其次,很多人喜欢雅各布,是觉得他好像代表了我们。误入魔法世界,然后被一场雨洗脱记忆,就像从魔法石开始看哈利波特的我们,一直在等待霍格沃兹可能漏寄的入学通知书。但更重要的是,雅各布是一个非常值得喜欢的人。你会不知不觉跟随情节,喜欢并依赖这个并不拥有任何魔法力量的普通中年男人,就像故事里的另外三位主角一样,即使他一点也不帅,又胖又矮,还穷得要命。在遇到小雀斑之前,雅各布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罐头厂员工,唯一的梦想是开一家面包店,希望看到人们脸上的快乐。这么普通的一个人,慢慢显露出他性格中的闪光点。
第一次和纽特的会面在银行,他虽然因为贷款的压力紧张得要死,还是会主动与坐在他身边的陌生人纽特打招呼、表达善意。在椅子上捡到纽特掉下来的蛋,既没有据为己有,也没有随地乱扔,而是揣进兜里,一看到纽特就赶紧追上去还给他。虽然目睹纽特施展魔法惊骇不已,但在银行保安赶过来的时候,他没有自顾自地躲起来,而是冲在前面大喊“不要开枪”。相比第二塞勒姆的那些强烈恐惧魔法和女巫的人类,雅各布简直太不普通了。虽然他仍然有普通人的恐惧和戒备,也有普通人对神秘事物的好奇,但这种好奇却是善意和单纯的。
进入纽特的神奇生物王国,他虽然非常惊讶,但是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或者偷摸算计什么,即使只是蛇窝里的银蛋壳。某种意义上,是他带领我们游览了这个神奇世界,然后他很快就从善如流地帮纽特喂月痴兽。可以说,他能迅速成为害羞纽特的朋友,很大程度取决于他第一次见到神奇动物们的态度。好奇,惊喜,欣赏,虽然有一丢丢害怕,但会主动伸出手去和它们“套近乎”,比如看到纽特被角羊驼兽的触手包围,雅各布也伸出手去触碰看起来有丢丢恶心的触手。要知道,醉心神奇生物的纽特在霍格沃兹期间,可只有一个好朋友喔,对,就是相框里的丽塔•莱斯特兰奇,邓布利多是良师,不算。敏感如纽特,非常容易分辨出这个人是否真心喜爱神奇生物和接纳魔法世界。他曾经说过,人类比神奇生物可怕。
当然,雅各布也是一个非常普通且真实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美丽姑娘的欲望,第一次见到美貌且衣着暴露的奎妮,他瞪大眼珠,口水差点流下来。还好“阅人无数”的奎妮一点都不介意,体贴地说,“别在意,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是这样。”他专注地欣赏奎妮做饭,就像之前在箱中世界欣赏神奇生物的目光一样一样的,好奇,欣赏,陶醉,但不猥琐。他愉快地坐到桌前,准备享受奎妮做的美味点心,还乐呵呵地召唤纽特,像在自己家一样自然,晚上被蒂娜的热巧克力感动。爱吃的人都不会太坏啊,嘻嘻。除了面临意外或者超出智力范围的事情面前,雅各布表现出来的豁达乐观令人激赏,他还非常善于注意别人的情绪和夸奖别人。至少奎妮在与他相处的过程中经常被逗得呵呵大笑,而两人含情脉脉在餐桌用餐这一幕,因为纽特的心不在焉和雅各布几乎没机会发言,会容易被忽视,但不知道大家有无注意到,精通摄神取念的奎妮一直在夸赞雅各布的贴心。
同时,雅各布也是片中的搞笑担当。在看到各种神奇生物时,他自嘲说“这不是做梦,我没这么好的脑子想出这些。”因为太胖塞不进箱子,又因为误撒了试剂被发情的毒角兽追逐,在酒馆里跟侍者套近乎“我叔叔就是家养小精灵”,他和前面的嗅嗅一起,分别承担了本片的主要笑点。而奎妮惊讶地问他,“所有麻鸡都像你一样吗?”雅各布非常自信的说,“不,我是独一无二的。”
他又是聪明的,在纽特准备消除他记忆时,他瞬间袭击纽特而逃脱。我们注意到一个小细节,当他飞快地冲到街道上,看到围过来的警察,机智地调整动作和状态,装作十分轻松的路人模样,一蹦一跳地走出重围。这份机变,展示不多,但令人印象深刻。雅各布也不是一味的善良和温情脉脉,后来在酒吧里,对着差点抢走护树罗锅还举报他们的黑心老板,用力挥出拳头的正是凡人雅各布。在最后的战役中,大家把神奇动物箱子传递到雅各布手里,并嘱咐他远离战场,他却说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话,“你们说过,我们是一边的,”然后握住奎妮的手向前一步。就是这么一个在魔法世界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雅各布,从追踪神奇动物、解救纽特到与黑暗力量战斗,一路与巫师主角们出生入死。然后,在最后大雨倾城的时候,前面一直不肯乖乖被消除记忆,甚至因此愿意离开奎妮的热巧克力跟纽特进入未知箱子世界的雅各布,居然自动自愿地走进雨里。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朋友为难。至此,你又怎么能够否认,雅各布才是这部电影里最勇敢的人和最惊喜的存在。正如最后奎妮与雅各布的对话,对,就是那段被中文翻译翻译糊了的,与前面酒吧对话呼应。
雅各布:“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奎妮:“不,你是独一无二的。”
有意思的是,扮演雅各布的丹·福格勒曾经在采访中提到,JK罗琳说过特别喜欢他在电影中扮演的这个角色以及他所诠释的方式,因为雅各布会让她想到《哈利·波特》中的罗恩。
啊,罗恩,普通的平凡的,但又充满勇气与众不同的罗恩
比起故事的主角,英雄哈利波特和神奇的纽特,他们才是真实的凡人英雄,善良,正直,幽默,令人信任。有恐惧,有眷恋,有自卑,也有自己的小小骄傲,有时候会犯错,但是永远追随正义,乐观良善。
所以聪慧近妖的赫敏会选择罗恩,惯于洞察人心的奎妮会爱上雅各布。
“She is a taker, you need a giver. ”(她是掠夺者,你需要一个给予者。)
这是奎妮对纽特说的话,说的是那个没出现的莉塔。
事实上,雅各布和罗恩,都是G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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