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总会引起众多人的怀疑。
近日,身为教主的黄晓明,被网友爆出疑似恋爱,迅速冲上热搜。
这件事要从一位名叫“叶珂黄晓明今天分手了吗”说起,从这位用户的名字来看,就会引来无数网友的围观,更何况,他还爆出两人之间有绯闻。
叶珂何许人也,她的年龄在30岁左右,毕业于深圳大学,曾是本届的校花。
2010年,湖南台举办星姐选举比赛时,她报名参加了,凭借自己的实力打败其他选手,斩获了梦想直播间主播的冠军。
成为主播的她,以名媛贵妇范的形象迅速走红网络。
能够受到网友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她非常有钱。
目前,她注册了多家企业,被称为既有实力,又有才华,还有美貌的深圳女企业家。
她现在从事服装电商生意,经常在直播间带货。
她还晒与粉色宾利GT的,价值428万元左右。
还有一辆红色法拉利488,市场价在400万左右。
她的长相和气质特别像杨颖,同样是一双大眼睛,尖下巴加上嘟嘟嘴。
据悉,她在大学毕业之后,与一名姓王的男子结了婚,而且还举办了一场梦幻婚礼。
不知道什么原因,她从来没有晒出她老公的照片。
有网友认为,也可能是两人早已离婚,就像黄晓明和angelababy一样。
她与黄晓明的恋情传出以后,瞬间,引发网友的热议。
细心的网友发现,2月14日以前,他的头像是使用的个人照片。
后来,在他的工作人员晒出,他在群里发红包的截图来看,他的头像已经换成情侣头像。
也就是说,2月15日,他就成了头像。
大家都知道2月14日是什么日子?
随后,网友发现,在他的某款游戏记录中,出现了一名使用情侣头像的人,她所使用的头像,正好与黄教主的头像是一对。
这个人还多次与他及其团队一起打游戏。
随后,网友寻找他们的巧合之处。
2021年的12月31号,网友发现,黄晓明的房车上有一款包包,与叶珂的包包是同款。
今年的2月15号,恰逢冬奥会期间,冰墩墩备受大家的喜欢。
他们都制作了汤圆,来庆祝元宵节。
网友却发现,他们晒出的冰墩墩汤圆,都是放在手掌中间拍的照,造型就像同款。
3月14日,叶珂在社交平台晒出鲜花的照片,看上去花束非常娇艳。
给网友的感觉,是她挚爱的人送的。
细心的网友发现,她收到花的地方是一家酒店,从酒店的外景来看,她所住的酒店是松江凯悦。
巧合的是,从黄晓明拍戏剧组的通告单来看,这段时间,他恰好在上海拍戏,也住在松江凯悦酒店。
3月18日,叶柯把自己在大理游玩的美照晒在社交平台,网友根据风景断定,她拍照片的位置应该在洱海附近。
3月19日,黄晓明工作团队也晒出一组照片,网友发现,这组照片也是在洱海拍摄的。
据了解,黄晓明走到哪里,这个团队就行动到哪里?有网友猜测,此时的他,应该也在洱海。
5月14日,叶珂回到福建处理工作。
也是这一天,福建的粉丝晒出与黄晓明偶遇的照片。
网友表示,不了解,不知道,了解以后真的吓一跳,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
从去年的12月份,到今年的五月份,出现的巧合也太多了。
如果是真的恋情,他们接触,应该追溯到她与Baby还未正式离婚之前。
也有网友表示,目前只是猜测,还没有发现他们的任何合照,在没有证据之前,千万不要下定论。
5月25日,叶珂看到自己无缘无故上了热搜,赶紧了解为什么上热搜,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赶紧发文澄清,否认自己与黄教主恋爱,还表明自己现在是单身。
她还表示,我很早就恢复单身了,之前我也有过让人羡慕的爱情,现在我们之间已经变成友情和亲情了,很多话在心里,懂的人会懂。
她的好友和助理,在评论区留言,表示她一直专注于事业,是个单身富婆。
网友发现,她的回复,只是说明自己,现在是单身,并没有正面回应,自己与黄晓明是否在一起的事。
“叶柯黄晓明今天分手了吗?”这位博主似乎对她还有很大的怨念。
随后,把她发布的动态截图,质问她,你单身,那黄晓明是什么?上海到大理到三亚到武汉到深圳,一路缠缠绵绵到天涯,还把你们爱的冰墩墩和520送花删了,你这个负心女,把黄晓明当什么了?
正当网友以为黄晓明真的恋爱时。
网友发现,这位网友已经改换了用户名,并且把头像也换成黑色的,还发文表示,胳膊拧不过大腿。
网友纷纷猜测,他难道是在暗示什么?
也有网友发现,这位博主,已经清空了自己的微博。
从这名网友的行为来看,此信息又是谣言,给女方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她不得不出来辟谣。
从评论区的留言可以看出,网友对黄晓明有新欢,大部分持大度的态度。
他们认为,黄教主已经离婚,交新女朋友非常正常,即便是结婚也是正常的事。
更有网友表示,这件事真假还未知,如果他交女朋友,能够从离婚的伤痛中走出来,大家也应当为他表示祝福,希望他能够追求到新的幸福,这是人生常情。
最后,奉劝大家,一定要理性吃瓜。
近日,身为教主的黄晓明,被网友爆出疑似恋爱,迅速冲上热搜。
这件事要从一位名叫“叶珂黄晓明今天分手了吗”说起,从这位用户的名字来看,就会引来无数网友的围观,更何况,他还爆出两人之间有绯闻。
叶珂何许人也,她的年龄在30岁左右,毕业于深圳大学,曾是本届的校花。
2010年,湖南台举办星姐选举比赛时,她报名参加了,凭借自己的实力打败其他选手,斩获了梦想直播间主播的冠军。
成为主播的她,以名媛贵妇范的形象迅速走红网络。
能够受到网友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她非常有钱。
目前,她注册了多家企业,被称为既有实力,又有才华,还有美貌的深圳女企业家。
她现在从事服装电商生意,经常在直播间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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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辆红色法拉利488,市场价在400万左右。
她的长相和气质特别像杨颖,同样是一双大眼睛,尖下巴加上嘟嘟嘴。
据悉,她在大学毕业之后,与一名姓王的男子结了婚,而且还举办了一场梦幻婚礼。
不知道什么原因,她从来没有晒出她老公的照片。
有网友认为,也可能是两人早已离婚,就像黄晓明和angelababy一样。
她与黄晓明的恋情传出以后,瞬间,引发网友的热议。
细心的网友发现,2月14日以前,他的头像是使用的个人照片。
后来,在他的工作人员晒出,他在群里发红包的截图来看,他的头像已经换成情侣头像。
也就是说,2月15日,他就成了头像。
大家都知道2月14日是什么日子?
随后,网友发现,在他的某款游戏记录中,出现了一名使用情侣头像的人,她所使用的头像,正好与黄教主的头像是一对。
这个人还多次与他及其团队一起打游戏。
随后,网友寻找他们的巧合之处。
2021年的12月31号,网友发现,黄晓明的房车上有一款包包,与叶珂的包包是同款。
今年的2月15号,恰逢冬奥会期间,冰墩墩备受大家的喜欢。
他们都制作了汤圆,来庆祝元宵节。
网友却发现,他们晒出的冰墩墩汤圆,都是放在手掌中间拍的照,造型就像同款。
3月14日,叶珂在社交平台晒出鲜花的照片,看上去花束非常娇艳。
给网友的感觉,是她挚爱的人送的。
细心的网友发现,她收到花的地方是一家酒店,从酒店的外景来看,她所住的酒店是松江凯悦。
巧合的是,从黄晓明拍戏剧组的通告单来看,这段时间,他恰好在上海拍戏,也住在松江凯悦酒店。
3月18日,叶柯把自己在大理游玩的美照晒在社交平台,网友根据风景断定,她拍照片的位置应该在洱海附近。
3月19日,黄晓明工作团队也晒出一组照片,网友发现,这组照片也是在洱海拍摄的。
据了解,黄晓明走到哪里,这个团队就行动到哪里?有网友猜测,此时的他,应该也在洱海。
5月14日,叶珂回到福建处理工作。
也是这一天,福建的粉丝晒出与黄晓明偶遇的照片。
网友表示,不了解,不知道,了解以后真的吓一跳,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
从去年的12月份,到今年的五月份,出现的巧合也太多了。
如果是真的恋情,他们接触,应该追溯到她与Baby还未正式离婚之前。
也有网友表示,目前只是猜测,还没有发现他们的任何合照,在没有证据之前,千万不要下定论。
5月25日,叶珂看到自己无缘无故上了热搜,赶紧了解为什么上热搜,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赶紧发文澄清,否认自己与黄教主恋爱,还表明自己现在是单身。
她还表示,我很早就恢复单身了,之前我也有过让人羡慕的爱情,现在我们之间已经变成友情和亲情了,很多话在心里,懂的人会懂。
她的好友和助理,在评论区留言,表示她一直专注于事业,是个单身富婆。
网友发现,她的回复,只是说明自己,现在是单身,并没有正面回应,自己与黄晓明是否在一起的事。
“叶柯黄晓明今天分手了吗?”这位博主似乎对她还有很大的怨念。
随后,把她发布的动态截图,质问她,你单身,那黄晓明是什么?上海到大理到三亚到武汉到深圳,一路缠缠绵绵到天涯,还把你们爱的冰墩墩和520送花删了,你这个负心女,把黄晓明当什么了?
正当网友以为黄晓明真的恋爱时。
网友发现,这位网友已经改换了用户名,并且把头像也换成黑色的,还发文表示,胳膊拧不过大腿。
网友纷纷猜测,他难道是在暗示什么?
也有网友发现,这位博主,已经清空了自己的微博。
从这名网友的行为来看,此信息又是谣言,给女方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她不得不出来辟谣。
从评论区的留言可以看出,网友对黄晓明有新欢,大部分持大度的态度。
他们认为,黄教主已经离婚,交新女朋友非常正常,即便是结婚也是正常的事。
更有网友表示,这件事真假还未知,如果他交女朋友,能够从离婚的伤痛中走出来,大家也应当为他表示祝福,希望他能够追求到新的幸福,这是人生常情。
最后,奉劝大家,一定要理性吃瓜。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遭驳合理吗# #男子以妻子出轨生女诉离婚遭驳##妻子出轨生女案重审宣判#
妻子出轨生娃被判赔偿37万,离婚冷静期是最体面的离场方式吗?
大家还记得湖南醴陵“妻子出轨生女”的离婚案件吗?当时一经曝出,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围观”,一审驳回判决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甚至引起了网友的口诛笔伐和实时对线,认为“判决滥用冷静期”、“这样判决毫无意义”等。近日,这个备受关注的离婚案重审一审宣判,离婚冷静期到底该如何冷静?法律界限在哪?面对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妻子出轨生女”离婚案重审宣判
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双方抚养的3岁多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并非汤先生。
2021年4月27日,法院下发判决书显示,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原告不服予以上诉。
直至今年的5月12日,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案有了新进展。该案经醴陵市法院一审,株洲市中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醴陵市法院在3月18日下发了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准予双方离婚,付女士向汤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330782.4元,并向汤先生支付子女抚育费、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合计42521元。
付女士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以“重审一审判决将婚后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采信不当、事实认定不清”等为由,于4月15日提起了上诉。目前,她在等待二审开庭通知,案件正在审理中。
离婚冷静的内核是慎重裁判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裁判精神由来已久,虽然《民法典》中只规定了协议离婚冷静期,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其实都秉承着慎重裁判离婚的精神。甚至在不少法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第一次离婚都不判离。
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个“冷静”法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严格意义上的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诉讼离婚
虽然上述案件的裁判中援引了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精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一般是针对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由法院直接进行判决处理,作出裁定后就是生效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冷静期的适用。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五)离婚冷静期精神出发点虽好但不能滥用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认和保障的应当是真实且非轻率的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制度有助于确认离婚意思,减少轻率离婚,实现对秩序和公正的维护。
慎重裁判离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为了维系婚姻的稳定。但是,对于一些感情真的破裂的,尤其是家暴,虐待等情形,该判离婚还是要判。
面对出轨,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婚内出轨是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的行为,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赋予了被出轨方这些权利:
(一)被出轨方有权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失一般指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家暴受到伤害的医院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其中精神损失一般指过错行为造成的精神伤害在离婚是给予经济上的弥补,数额一般由法官按照受伤害的程度、情节及过错方的支付能力、主观恶性等因素确定。
(二)被出轨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可追回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财物,未经配偶同意,该赠与属于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可认定为无效,因此配偶有权追回。
离婚是个断舍离的过程,虽然注定分道扬镳但也尽量要好聚好散,“冷静”处理最后的一段夫妻关系未尝不是给予互相最后的“体面”。
妻子出轨生娃被判赔偿37万,离婚冷静期是最体面的离场方式吗?
大家还记得湖南醴陵“妻子出轨生女”的离婚案件吗?当时一经曝出,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围观”,一审驳回判决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甚至引起了网友的口诛笔伐和实时对线,认为“判决滥用冷静期”、“这样判决毫无意义”等。近日,这个备受关注的离婚案重审一审宣判,离婚冷静期到底该如何冷静?法律界限在哪?面对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妻子出轨生女”离婚案重审宣判
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双方抚养的3岁多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并非汤先生。
2021年4月27日,法院下发判决书显示,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原告不服予以上诉。
直至今年的5月12日,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案有了新进展。该案经醴陵市法院一审,株洲市中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醴陵市法院在3月18日下发了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准予双方离婚,付女士向汤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330782.4元,并向汤先生支付子女抚育费、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合计42521元。
付女士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以“重审一审判决将婚后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采信不当、事实认定不清”等为由,于4月15日提起了上诉。目前,她在等待二审开庭通知,案件正在审理中。
离婚冷静的内核是慎重裁判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裁判精神由来已久,虽然《民法典》中只规定了协议离婚冷静期,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其实都秉承着慎重裁判离婚的精神。甚至在不少法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第一次离婚都不判离。
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个“冷静”法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严格意义上的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诉讼离婚
虽然上述案件的裁判中援引了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精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一般是针对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由法院直接进行判决处理,作出裁定后就是生效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冷静期的适用。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五)离婚冷静期精神出发点虽好但不能滥用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认和保障的应当是真实且非轻率的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制度有助于确认离婚意思,减少轻率离婚,实现对秩序和公正的维护。
慎重裁判离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为了维系婚姻的稳定。但是,对于一些感情真的破裂的,尤其是家暴,虐待等情形,该判离婚还是要判。
面对出轨,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婚内出轨是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的行为,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赋予了被出轨方这些权利:
(一)被出轨方有权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失一般指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家暴受到伤害的医院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其中精神损失一般指过错行为造成的精神伤害在离婚是给予经济上的弥补,数额一般由法官按照受伤害的程度、情节及过错方的支付能力、主观恶性等因素确定。
(二)被出轨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可追回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财物,未经配偶同意,该赠与属于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可认定为无效,因此配偶有权追回。
离婚是个断舍离的过程,虽然注定分道扬镳但也尽量要好聚好散,“冷静”处理最后的一段夫妻关系未尝不是给予互相最后的“体面”。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遭驳合理吗# #男子以妻子出轨生女诉离婚遭驳##妻子出轨生女案重审宣判#
妻子出轨生娃被判赔偿37万,离婚冷静期是最体面的离场方式吗?
大家还记得湖南醴陵“妻子出轨生女”的离婚案件吗?当时一经曝出,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围观”,一审驳回判决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甚至引起了网友的口诛笔伐和实时对线,认为“判决滥用冷静期”、“这样判决毫无意义”等。近日,这个备受关注的离婚案重审一审宣判,离婚冷静期到底该如何冷静?法律界限在哪?面对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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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双方抚养的3岁多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并非汤先生。
2021年4月27日,法院下发判决书显示,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原告不服予以上诉。
直至今年的5月12日,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案有了新进展。该案经醴陵市法院一审,株洲市中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醴陵市法院在3月18日下发了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准予双方离婚,付女士向汤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330782.4元,并向汤先生支付子女抚育费、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合计42521元。
付女士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以“重审一审判决将婚后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采信不当、事实认定不清”等为由,于4月15日提起了上诉。目前,她在等待二审开庭通知,案件正在审理中。
离婚冷静的内核是慎重裁判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裁判精神由来已久,虽然《民法典》中只规定了协议离婚冷静期,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其实都秉承着慎重裁判离婚的精神。甚至在不少法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第一次离婚都不判离。
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个“冷静”法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严格意义上的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诉讼离婚
虽然上述案件的裁判中援引了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精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一般是针对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由法院直接进行判决处理,作出裁定后就是生效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冷静期的适用。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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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认和保障的应当是真实且非轻率的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制度有助于确认离婚意思,减少轻率离婚,实现对秩序和公正的维护。
慎重裁判离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为了维系婚姻的稳定。但是,对于一些感情真的破裂的,尤其是家暴,虐待等情形,该判离婚还是要判。
面对出轨,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婚内出轨是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的行为,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赋予了被出轨方这些权利:
(一)被出轨方有权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失一般指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家暴受到伤害的医院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其中精神损失一般指过错行为造成的精神伤害在离婚是给予经济上的弥补,数额一般由法官按照受伤害的程度、情节及过错方的支付能力、主观恶性等因素确定。
(二)被出轨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可追回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财物,未经配偶同意,该赠与属于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可认定为无效,因此配偶有权追回。
离婚是个断舍离的过程,虽然注定分道扬镳但也尽量要好聚好散,“冷静”处理最后的一段夫妻关系未尝不是给予互相最后的“体面”。
妻子出轨生娃被判赔偿37万,离婚冷静期是最体面的离场方式吗?
大家还记得湖南醴陵“妻子出轨生女”的离婚案件吗?当时一经曝出,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围观”,一审驳回判决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甚至引起了网友的口诛笔伐和实时对线,认为“判决滥用冷静期”、“这样判决毫无意义”等。近日,这个备受关注的离婚案重审一审宣判,离婚冷静期到底该如何冷静?法律界限在哪?面对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妻子出轨生女”离婚案重审宣判
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双方抚养的3岁多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并非汤先生。
2021年4月27日,法院下发判决书显示,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原告不服予以上诉。
直至今年的5月12日,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案有了新进展。该案经醴陵市法院一审,株洲市中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醴陵市法院在3月18日下发了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准予双方离婚,付女士向汤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330782.4元,并向汤先生支付子女抚育费、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合计42521元。
付女士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以“重审一审判决将婚后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采信不当、事实认定不清”等为由,于4月15日提起了上诉。目前,她在等待二审开庭通知,案件正在审理中。
离婚冷静的内核是慎重裁判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裁判精神由来已久,虽然《民法典》中只规定了协议离婚冷静期,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其实都秉承着慎重裁判离婚的精神。甚至在不少法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第一次离婚都不判离。
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个“冷静”法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严格意义上的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诉讼离婚
虽然上述案件的裁判中援引了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精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一般是针对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由法院直接进行判决处理,作出裁定后就是生效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冷静期的适用。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五)离婚冷静期精神出发点虽好但不能滥用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认和保障的应当是真实且非轻率的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制度有助于确认离婚意思,减少轻率离婚,实现对秩序和公正的维护。
慎重裁判离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为了维系婚姻的稳定。但是,对于一些感情真的破裂的,尤其是家暴,虐待等情形,该判离婚还是要判。
面对出轨,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婚内出轨是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的行为,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赋予了被出轨方这些权利:
(一)被出轨方有权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失一般指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家暴受到伤害的医院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其中精神损失一般指过错行为造成的精神伤害在离婚是给予经济上的弥补,数额一般由法官按照受伤害的程度、情节及过错方的支付能力、主观恶性等因素确定。
(二)被出轨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可追回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财物,未经配偶同意,该赠与属于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可认定为无效,因此配偶有权追回。
离婚是个断舍离的过程,虽然注定分道扬镳但也尽量要好聚好散,“冷静”处理最后的一段夫妻关系未尝不是给予互相最后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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