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落实“绿码”出行,加强与兄弟省市健康码互认】4月8日下午4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67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政策和相关工作安排。
武汉有序恢复公铁水空立体交通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广晶说,4月8日是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日子,从今天零时起,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凭湖北健康码绿码自由安全流动。但要清醒认识到,零增长不等于零风险,解封不等于解防,打开城门不等于打开家门。近期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人社部发出通知,坚持全国一盘棋,离汉离鄂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
有序恢复离汉通道,本着防控不松、健康有序、保障畅通原则,有序恢复公铁水空交通。4月8日零时起,武汉所有交通管控卡口拆除,有序恢复跨市州、跨省客运,开通武汉市17个铁路车站始发运行。有序恢复武汉天河机场国内出发到达航班,国际航班按民航局规定运行。有序恢复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
科学合理引导出行,督促铁路、航空、公路、水路、邮政等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做好武汉始发旅客列车、航班运力工作,确保旅客不聚集。做好易拥堵路段指挥疏导,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驾驶者规划路线。做好市内公共交通衔接,有序恢复地铁、公交营运。交通运输承运企业要督促乘客凭健康码绿码乘车,督促乘客不在车厢走动,实施分散售票、错位就坐、分散就坐,科学控制好客座率。强化安全生产,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保障预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湖北落实健康码绿码出行与环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曹广晶说,疫情防控还没有到最后胜利的时候,仍需慎终如始,做好相关工作。继续加强源头管控。武汉已做充分准备,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守牢阵地,落实四必: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减少人员聚集。落实绿码出行。我们要继续做好健康码审核发放工作,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健康码互认。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和其他省市协调,对可能影响离鄂离汉问题苗头及时处理。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姚俊介绍,目前省内范围,省公安厅已下发通知,要求不得擅自设立公路检疫站点,不得擅自劝返武汉籍车辆人员,不得增加额外的检验要求。湖北省与环鄂各地公安机关,武汉市与环武汉市公安机关均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对受疫情影响的车驾管业务不能如期办理的,允许容缺办理,延后办理,网上办理。全国将落实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
倡导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汉
曹广晶介绍,武汉在3月18日清零以后,还出现了个别新增本土的确诊案例,无症状感染者数量也有所增加,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尤其是境外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增大,所以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两个不降低”,即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落实落细“两防”,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市州、县、区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汉,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和规范社区出入管控落实源头管控责任,对进出人员做到“四必”: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武汉公共交通工具趟趟清洗消毒,台台配管理员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斌介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防放并举,为做好交通运输和恢复运营的各项准备,交通运输部门每天组织安排全市3000余名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天河机场、机场交通中心、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轮渡码头等交通场站和公共设施等3550多个点位和240万平方米的场地进行消杀,消杀率达到100%。同时,要求交通工具趟趟清洗消毒,运营途中开窗通风。
交通工具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检修和保养,确保交通工具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确保运行途中的公况安全。严格实行实名登记、扫码乘车,实现乘客可查询,可追溯。公交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轮渡、长途客车随车配备管理人员,督促乘客佩戴口罩、扫码乘车、测量体温,维护良好的运营秩序。控制客流密度,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的管控指南,控制客座率,轨道交通站点实行地面限流入站,在进站、安检、进闸三个区域实施分级管控,控制进站客流量。
武汉公共交通如出现发热人员,及时就近就地应急处置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斌介绍,为及时快速处置乘客出行途中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风险,交通与公安、卫健和各区建立了预警机制和联防联控联动机制。针对铁路、机场以及公共交通的不同风险点和环节,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对措施。铁路、机场等交通场站,各区公安和卫健部门组织专班专人进驻现场办公,对体温异常和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区分级的原则,做转运和隔离观察以及进一步的检测。对公交和轨道交通体温检测体温异常和发热人员,及时预警报告,由发现地所在的辖区就近就地应急处置,将传播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武汉有序恢复公铁水空立体交通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广晶说,4月8日是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日子,从今天零时起,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凭湖北健康码绿码自由安全流动。但要清醒认识到,零增长不等于零风险,解封不等于解防,打开城门不等于打开家门。近期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人社部发出通知,坚持全国一盘棋,离汉离鄂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
有序恢复离汉通道,本着防控不松、健康有序、保障畅通原则,有序恢复公铁水空交通。4月8日零时起,武汉所有交通管控卡口拆除,有序恢复跨市州、跨省客运,开通武汉市17个铁路车站始发运行。有序恢复武汉天河机场国内出发到达航班,国际航班按民航局规定运行。有序恢复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
科学合理引导出行,督促铁路、航空、公路、水路、邮政等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做好武汉始发旅客列车、航班运力工作,确保旅客不聚集。做好易拥堵路段指挥疏导,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驾驶者规划路线。做好市内公共交通衔接,有序恢复地铁、公交营运。交通运输承运企业要督促乘客凭健康码绿码乘车,督促乘客不在车厢走动,实施分散售票、错位就坐、分散就坐,科学控制好客座率。强化安全生产,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保障预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湖北落实健康码绿码出行与环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曹广晶说,疫情防控还没有到最后胜利的时候,仍需慎终如始,做好相关工作。继续加强源头管控。武汉已做充分准备,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守牢阵地,落实四必: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减少人员聚集。落实绿码出行。我们要继续做好健康码审核发放工作,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健康码互认。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和其他省市协调,对可能影响离鄂离汉问题苗头及时处理。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姚俊介绍,目前省内范围,省公安厅已下发通知,要求不得擅自设立公路检疫站点,不得擅自劝返武汉籍车辆人员,不得增加额外的检验要求。湖北省与环鄂各地公安机关,武汉市与环武汉市公安机关均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对受疫情影响的车驾管业务不能如期办理的,允许容缺办理,延后办理,网上办理。全国将落实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
倡导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汉
曹广晶介绍,武汉在3月18日清零以后,还出现了个别新增本土的确诊案例,无症状感染者数量也有所增加,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尤其是境外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增大,所以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两个不降低”,即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落实落细“两防”,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市州、县、区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汉,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和规范社区出入管控落实源头管控责任,对进出人员做到“四必”: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武汉公共交通工具趟趟清洗消毒,台台配管理员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斌介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防放并举,为做好交通运输和恢复运营的各项准备,交通运输部门每天组织安排全市3000余名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天河机场、机场交通中心、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轮渡码头等交通场站和公共设施等3550多个点位和240万平方米的场地进行消杀,消杀率达到100%。同时,要求交通工具趟趟清洗消毒,运营途中开窗通风。
交通工具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检修和保养,确保交通工具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确保运行途中的公况安全。严格实行实名登记、扫码乘车,实现乘客可查询,可追溯。公交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轮渡、长途客车随车配备管理人员,督促乘客佩戴口罩、扫码乘车、测量体温,维护良好的运营秩序。控制客流密度,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的管控指南,控制客座率,轨道交通站点实行地面限流入站,在进站、安检、进闸三个区域实施分级管控,控制进站客流量。
武汉公共交通如出现发热人员,及时就近就地应急处置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斌介绍,为及时快速处置乘客出行途中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风险,交通与公安、卫健和各区建立了预警机制和联防联控联动机制。针对铁路、机场以及公共交通的不同风险点和环节,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对措施。铁路、机场等交通场站,各区公安和卫健部门组织专班专人进驻现场办公,对体温异常和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区分级的原则,做转运和隔离观察以及进一步的检测。对公交和轨道交通体温检测体温异常和发热人员,及时预警报告,由发现地所在的辖区就近就地应急处置,将传播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营报快讯# 我市召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今天上午,我市召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市委保健办、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作了相关情况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商务局新增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组成驻沈阳机场、大连机场、北京机场工作专班,对入境返营人员进行点对点衔接,形成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境外返(入)营人员1394人,已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均呈阴性。我市对2月27号前已入营境外人员,也实行了地毯式摸排,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境外返(入)营人员的信息摸排,确保做到无缝对接。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从全国各口岸入境返营人员,入境前均应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主动、如实申报个人基本信息,身体状况,行程安排。行程安排包括到达机场、火车站的抵达时间,公路到达等情况信息。14日内曾有过就诊经历的,需要报告就诊情况,并于抵达营口时,提供就诊记录,对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890000。
市委保健办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境外入营人员检测、诊疗、隔离、收费等相关事宜进行发布:
一、对境外入营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实施2次核酸检测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
二、对从辽宁口岸入境返营人员,由海关组织实施第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接至原营口市康复医院进行分流,属地负责将境外入营人员接至属地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第二次核酸检测由市疾控机构负责,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者在集中隔离第13天进行。目前我市第二次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等费用,由政府承担。
三、境外入营人员被确诊为输入型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有商业保险的,按照商业保险合同规定支付;其他由个人承担。
四、境外入营人员,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诊断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各市(县)、区疾控部门及医疗机构负责对境外返营人员开展以下工作:
1、经海关进行核酸检测阴性的境外返营人员由市交通部门统一转运到市临时集中隔离点,然后由各市(县)、区有关人员将其转至各市(县)、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14天,由指定人员按要求对其进行健康监测;
2、在隔离期内第五天后,由各市(县)、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负责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血清IgM、IgG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判定及后续工作按前述《方案》执行。血清抗体检测试剂由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统一提供。
3、对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者在集中隔离第13天,由所辖市(县)、区疾控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咽拭(深咳痰液)样品采集,由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统一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查结果阳性者,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检测结果阴性者,隔离观察期满解除隔离。
市交通运输局将营口市境外入营人员转运环节和具体情况进行发布:
一是经市内各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的境外入营人员。下车后进行体温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移交至场站所在地的县(市)区指挥部进行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
二是经我市水路口岸入境的人员。由海关部门进行咽拭子采样和相关信息登记,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的县(市)区指挥部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照省、市要求,进行救治。
三是经营口兰旗机场的境外入营人员。进港后进行体温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由西市区政府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
四是经沈阳桃仙和大连周水子机场的境外入营人员。我市在机场分别设置了临时指挥部,并成立了入境管控小组,负责对在沈阳桃仙和大连周水子机场境外返营人员进行集中转运至市集中隔离点。管控小组由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接收沈阳桃仙和大连周水子机场分拣的境外返营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发放健康告知书;公安部门负责转运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卫健部门负责防控、隔离指导及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乘坐国际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沈阳桃仙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并由海关部门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由机场工作人员分拣至我市入境管控小组,由入境管控小组沈阳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乘坐国内中转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沈阳桃仙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后由机场工作人员分拣至我市入境管控小组沈阳组,由入境管控小组沈阳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
乘坐国际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大连周水子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并由海关部门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由大连市指挥部统一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等待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由入境管控小组大连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结果为阳性的按照省、市要求,进行救治。乘坐国内中转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大连周水子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后由机场工作人员分拣至我市入境管控小组大连组,由入境管控小组大连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由于本周大连机场无国际航班,本周乘国内中转航班到达大连机场的境外入营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临时在大连进行隔离)
境外返营人员在转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听从安排,如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接触史或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如实报告。
五是经其他渠道入营的境外人员由县(市)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现点对点转运至市集中隔离点。
为确保我市居民的安全,防止在境外出行导致交叉感染,或因出行受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市出入境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提示、窗口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所有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居民发出提醒,建议近期非紧急必要事由,取消或推迟出国出境计划,特别是不要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如确需出国出境,出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前往地的出入境管制措施和疫情状况,做足个人防护准备。
同时,针对目前在我市的外国人,我市出入境管理局将按照国家移民局相关政策,执行以下规定:
1、对在境内签证、居留许可到期的外国人,继续执行疫情期间停留期自动延长2个月的规定。
2、对申请办理签证、居留许可且符合规定的外国人,按规定可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但不再办理再入境签证,其出境后至公告措施调整前不能持该签证、居留许可再入境。
3、在境内的持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疫情期间尽量不要出境。如坚持出境的,请将目的地、行程及时通报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再入境时需要集中隔离14天;
最近几天,我省也连续出现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已经成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公安局近期加大了疫情防控力度,组织对所有有护照人员和目前在境外的人员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努力做到全覆盖。
尽管公安机关的防控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河南郑州患者郭某鹏隐瞒境外旅居史,“一人害一城”案例还是令人警醒,可以说是一个人的无知与任性,打乱了一座城市防控节奏,既害人、又害己。在此,市公安局也郑重提醒,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检查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拒绝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体温检测等卫生防疫措施、出入交通工具拒绝接受检疫或故意隐瞒疫情等行为,将按照《刑法》以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王亚明 李喻政
今天上午,我市召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市委保健办、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作了相关情况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商务局新增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组成驻沈阳机场、大连机场、北京机场工作专班,对入境返营人员进行点对点衔接,形成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境外返(入)营人员1394人,已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均呈阴性。我市对2月27号前已入营境外人员,也实行了地毯式摸排,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境外返(入)营人员的信息摸排,确保做到无缝对接。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从全国各口岸入境返营人员,入境前均应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主动、如实申报个人基本信息,身体状况,行程安排。行程安排包括到达机场、火车站的抵达时间,公路到达等情况信息。14日内曾有过就诊经历的,需要报告就诊情况,并于抵达营口时,提供就诊记录,对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890000。
市委保健办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境外入营人员检测、诊疗、隔离、收费等相关事宜进行发布:
一、对境外入营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实施2次核酸检测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
二、对从辽宁口岸入境返营人员,由海关组织实施第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接至原营口市康复医院进行分流,属地负责将境外入营人员接至属地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第二次核酸检测由市疾控机构负责,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者在集中隔离第13天进行。目前我市第二次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等费用,由政府承担。
三、境外入营人员被确诊为输入型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有商业保险的,按照商业保险合同规定支付;其他由个人承担。
四、境外入营人员,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诊断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各市(县)、区疾控部门及医疗机构负责对境外返营人员开展以下工作:
1、经海关进行核酸检测阴性的境外返营人员由市交通部门统一转运到市临时集中隔离点,然后由各市(县)、区有关人员将其转至各市(县)、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14天,由指定人员按要求对其进行健康监测;
2、在隔离期内第五天后,由各市(县)、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负责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血清IgM、IgG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判定及后续工作按前述《方案》执行。血清抗体检测试剂由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统一提供。
3、对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者在集中隔离第13天,由所辖市(县)、区疾控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咽拭(深咳痰液)样品采集,由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统一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查结果阳性者,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检测结果阴性者,隔离观察期满解除隔离。
市交通运输局将营口市境外入营人员转运环节和具体情况进行发布:
一是经市内各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的境外入营人员。下车后进行体温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移交至场站所在地的县(市)区指挥部进行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
二是经我市水路口岸入境的人员。由海关部门进行咽拭子采样和相关信息登记,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的县(市)区指挥部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照省、市要求,进行救治。
三是经营口兰旗机场的境外入营人员。进港后进行体温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由西市区政府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
四是经沈阳桃仙和大连周水子机场的境外入营人员。我市在机场分别设置了临时指挥部,并成立了入境管控小组,负责对在沈阳桃仙和大连周水子机场境外返营人员进行集中转运至市集中隔离点。管控小组由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接收沈阳桃仙和大连周水子机场分拣的境外返营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发放健康告知书;公安部门负责转运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卫健部门负责防控、隔离指导及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乘坐国际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沈阳桃仙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并由海关部门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由机场工作人员分拣至我市入境管控小组,由入境管控小组沈阳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乘坐国内中转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沈阳桃仙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后由机场工作人员分拣至我市入境管控小组沈阳组,由入境管控小组沈阳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
乘坐国际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大连周水子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并由海关部门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由大连市指挥部统一转运至指定隔离地点等待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由入境管控小组大连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结果为阳性的按照省、市要求,进行救治。乘坐国内中转航班的境外返营人员经大连周水子机场进港后,进行统一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后由机场工作人员分拣至我市入境管控小组大连组,由入境管控小组大连组组织集中转运至我市指定隔离地点。(由于本周大连机场无国际航班,本周乘国内中转航班到达大连机场的境外入营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临时在大连进行隔离)
境外返营人员在转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听从安排,如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接触史或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如实报告。
五是经其他渠道入营的境外人员由县(市)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现点对点转运至市集中隔离点。
为确保我市居民的安全,防止在境外出行导致交叉感染,或因出行受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市出入境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提示、窗口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所有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居民发出提醒,建议近期非紧急必要事由,取消或推迟出国出境计划,特别是不要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如确需出国出境,出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前往地的出入境管制措施和疫情状况,做足个人防护准备。
同时,针对目前在我市的外国人,我市出入境管理局将按照国家移民局相关政策,执行以下规定:
1、对在境内签证、居留许可到期的外国人,继续执行疫情期间停留期自动延长2个月的规定。
2、对申请办理签证、居留许可且符合规定的外国人,按规定可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但不再办理再入境签证,其出境后至公告措施调整前不能持该签证、居留许可再入境。
3、在境内的持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疫情期间尽量不要出境。如坚持出境的,请将目的地、行程及时通报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再入境时需要集中隔离14天;
最近几天,我省也连续出现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已经成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公安局近期加大了疫情防控力度,组织对所有有护照人员和目前在境外的人员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努力做到全覆盖。
尽管公安机关的防控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河南郑州患者郭某鹏隐瞒境外旅居史,“一人害一城”案例还是令人警醒,可以说是一个人的无知与任性,打乱了一座城市防控节奏,既害人、又害己。在此,市公安局也郑重提醒,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检查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拒绝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体温检测等卫生防疫措施、出入交通工具拒绝接受检疫或故意隐瞒疫情等行为,将按照《刑法》以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王亚明 李喻政
#山东抗击新型肺炎#【山东发布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温馨提示】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向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发出温馨提示,号召广泛宣传告知,提前对接,优化服务保障。全文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温馨提示
齐鲁大地热诚欢迎在鄂人员回家!为持续巩固全省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帮助广大离鄂入鲁返鲁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向您温馨提示:
一、做好行前准备。离鄂入鲁返鲁人员行前申领湖北健康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的村居(社区)、单位联系,了解抵达后的对接服务与流程。
二、提前申报来鲁信息。入鲁返鲁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途中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异常健康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四、配合接受健康检测。入鲁返鲁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到各市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按程序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由单位联系统一进行健康检测。
五、关注交通指引信息。除“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经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专门通道核验信息,由目的地工作专班安排转运。自驾人员请按提示信息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并检测。
六、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近期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住宿宾馆、出租房屋时,须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对因工作、商务等原因临时来鲁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七、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携手抗击疫情。鲁鄂一家亲,请广大入鲁返鲁人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健康家园!
来源:大众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温馨提示
齐鲁大地热诚欢迎在鄂人员回家!为持续巩固全省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帮助广大离鄂入鲁返鲁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向您温馨提示:
一、做好行前准备。离鄂入鲁返鲁人员行前申领湖北健康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的村居(社区)、单位联系,了解抵达后的对接服务与流程。
二、提前申报来鲁信息。入鲁返鲁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途中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异常健康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四、配合接受健康检测。入鲁返鲁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到各市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按程序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由单位联系统一进行健康检测。
五、关注交通指引信息。除“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经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专门通道核验信息,由目的地工作专班安排转运。自驾人员请按提示信息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并检测。
六、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近期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住宿宾馆、出租房屋时,须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对因工作、商务等原因临时来鲁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七、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携手抗击疫情。鲁鄂一家亲,请广大入鲁返鲁人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健康家园!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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