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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你是我的明暗交界线,是我画布上的主体物,是我弥足珍贵的白颜料,是我想放下画笔去拥抱的怦然心动。
02 画室的地板不仅吞噬橡皮,也连带着我的青春,没有艺不爱他的缪斯。
03 爱情不是全部画画才是
04 没回消息就是在画画、回消息就是没在画画。
05 说话冲就是没画好,说话温柔就是画的牛。
06 不必将梵高画满全身你就是浪漫本身
07 你曾是我执着于在暗部寻找的反光
08 你是我的克莱因蓝、是我的莫奈灰、是我心中的浪漫色彩、是我的高级色调。
09 我想用我手中的画笔勾勒你眼中的世界,考前的画室落日熔金,少年的背影镌刻进光阴。
10 目光聚焦在暗部,却努力奔向高光。
01 你是我的明暗交界线,是我画布上的主体物,是我弥足珍贵的白颜料,是我想放下画笔去拥抱的怦然心动。
02 画室的地板不仅吞噬橡皮,也连带着我的青春,没有艺不爱他的缪斯。
03 爱情不是全部画画才是
04 没回消息就是在画画、回消息就是没在画画。
05 说话冲就是没画好,说话温柔就是画的牛。
06 不必将梵高画满全身你就是浪漫本身
07 你曾是我执着于在暗部寻找的反光
08 你是我的克莱因蓝、是我的莫奈灰、是我心中的浪漫色彩、是我的高级色调。
09 我想用我手中的画笔勾勒你眼中的世界,考前的画室落日熔金,少年的背影镌刻进光阴。
10 目光聚焦在暗部,却努力奔向高光。
湖南衡阳,一女子和一男子谈了两年的恋爱,因为性格不合,女子提出了分手,男子也没有挽留,女子以为是和平分手,没想到一分手,男子就拿出了多张清单,全是恋爱期间的花费,女子当时就傻眼了。
她看着那一张张清单,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他们恋爱的每一笔的费用。也就是他们确定恋爱的那一天开始,男子已经开始计算着他的付出。
从那一条一条的记录来看,女子仿佛又走了一遍两年的恋爱,有甜蜜的,有苦楚的。清单上清清楚楚地记录着男子的付出,也记录着他们恋爱的一切。恋爱总是甜蜜的,可是看着这些清单,女子看到全是恋爱的苦楚。
当时和这名男子谈恋爱的时候,觉得他会过日子,生活上也比较细腻,还会照顾人。出门在外,只要自己想吃的,想喝的,男子从来不吝啬。甚至,每当有特殊的节日,男子还浪漫地为女子准备一束花。
刚开始的时候,女子确实觉得自己已经遇到了真爱,因为外出去玩的时候,男子没怎么让她花钱。并且他还经常带女子去见他的家人,还经常和他的家人一起在外面吃大餐,女子知道,男子希望家人接纳女子。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在恋爱中总有一些磨合,在磨合中也会出现一些矛盾。由于两个人的性格有点相冲,不懂得相互包容和体谅,矛盾越来越激化。女子实在是受不住,就提出了分手。
男子看到女子提分手,他也没有过多的挽留,也没有和女子有过多的争吵,他默默地拿出几张恋爱清单。跟女子说:“如果要分手,那么就平摊这些费用吧。”
女子一看,清单上确实清楚地记录着他们在一起的费用。可她没有想到,男子竟然会如此斤斤计较,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和他家人在外面吃的每一顿饭,他也记录了下来,似乎从恋爱的一开始,他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本来女子提出分手,对男子多少还有一点留恋,毕竟两年的青春,两年的时间,大家相互都是有付出的。谁的感情,谁的青春都不应该被辜负。可是不合适,强求在一起,也得不到幸福。
但现在,她看到这些清单之后,她一点留恋都没有了,因为也许一开始,男子就没有真心对待,他计算着他们在一起的每一笔消费,就是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但是女子气不过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的消费,两人一人承担一半,她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清单上面大额支出,几乎都是和他的家人一起吃饭的,如果这些也平分,女子觉得实在是不值得。
女子看到这些清单,在替自己感觉不值得同时,也觉得这份清单的不公平。于是她一气之下就发了出来,让大家看看这段感情是否值得,平摊这些费用是否公平。
情侣间恋爱,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要算得那么清楚,这一段感情确实有点变味了。
那么情侣间的恋爱,男方付出的钱财比较多,分手之后,女方就一定要返还恋爱之间男方付出的钱财吗?
在法律上,对于男女间的恋爱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支出费用,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但是对于赠送礼品,要求返还的角度来说,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还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也就是,恋爱期间,对于共同生活的生活费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如果需要女子分担一半,这个可以双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女子可以分担一半。如果女子不同意,那么男子也不能强求。
对于赠予的东西,那么法律上是支持男子要求女子返还的。在恋爱期间,男子赠与女子的东西,都是以结婚为目的。
也就是希望女子能够和他结婚,当女子不能履行与他结婚的约定,那么男子可以要求女子返还他所赠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对于男女间的付出确实有很大的争议。在我们的观念里,恋爱期,对于日常生活的付出,都是男方付出的比较多,如果双方分手,从经济上来算,确实是男方付出比较多。
谈恋爱的时候,双方不是自愿的吗?感情有时候真的不能用钱财来衡量。如果真的要在乎那么多,那么谈恋爱的时候就应该说清楚,彼此在生活上平分费用。
对于这位男子列出的那几张恋爱清单,大家有何看法?
她看着那一张张清单,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他们恋爱的每一笔的费用。也就是他们确定恋爱的那一天开始,男子已经开始计算着他的付出。
从那一条一条的记录来看,女子仿佛又走了一遍两年的恋爱,有甜蜜的,有苦楚的。清单上清清楚楚地记录着男子的付出,也记录着他们恋爱的一切。恋爱总是甜蜜的,可是看着这些清单,女子看到全是恋爱的苦楚。
当时和这名男子谈恋爱的时候,觉得他会过日子,生活上也比较细腻,还会照顾人。出门在外,只要自己想吃的,想喝的,男子从来不吝啬。甚至,每当有特殊的节日,男子还浪漫地为女子准备一束花。
刚开始的时候,女子确实觉得自己已经遇到了真爱,因为外出去玩的时候,男子没怎么让她花钱。并且他还经常带女子去见他的家人,还经常和他的家人一起在外面吃大餐,女子知道,男子希望家人接纳女子。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在恋爱中总有一些磨合,在磨合中也会出现一些矛盾。由于两个人的性格有点相冲,不懂得相互包容和体谅,矛盾越来越激化。女子实在是受不住,就提出了分手。
男子看到女子提分手,他也没有过多的挽留,也没有和女子有过多的争吵,他默默地拿出几张恋爱清单。跟女子说:“如果要分手,那么就平摊这些费用吧。”
女子一看,清单上确实清楚地记录着他们在一起的费用。可她没有想到,男子竟然会如此斤斤计较,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和他家人在外面吃的每一顿饭,他也记录了下来,似乎从恋爱的一开始,他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本来女子提出分手,对男子多少还有一点留恋,毕竟两年的青春,两年的时间,大家相互都是有付出的。谁的感情,谁的青春都不应该被辜负。可是不合适,强求在一起,也得不到幸福。
但现在,她看到这些清单之后,她一点留恋都没有了,因为也许一开始,男子就没有真心对待,他计算着他们在一起的每一笔消费,就是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但是女子气不过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的消费,两人一人承担一半,她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清单上面大额支出,几乎都是和他的家人一起吃饭的,如果这些也平分,女子觉得实在是不值得。
女子看到这些清单,在替自己感觉不值得同时,也觉得这份清单的不公平。于是她一气之下就发了出来,让大家看看这段感情是否值得,平摊这些费用是否公平。
情侣间恋爱,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要算得那么清楚,这一段感情确实有点变味了。
那么情侣间的恋爱,男方付出的钱财比较多,分手之后,女方就一定要返还恋爱之间男方付出的钱财吗?
在法律上,对于男女间的恋爱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支出费用,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但是对于赠送礼品,要求返还的角度来说,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还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也就是,恋爱期间,对于共同生活的生活费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如果需要女子分担一半,这个可以双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女子可以分担一半。如果女子不同意,那么男子也不能强求。
对于赠予的东西,那么法律上是支持男子要求女子返还的。在恋爱期间,男子赠与女子的东西,都是以结婚为目的。
也就是希望女子能够和他结婚,当女子不能履行与他结婚的约定,那么男子可以要求女子返还他所赠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对于男女间的付出确实有很大的争议。在我们的观念里,恋爱期,对于日常生活的付出,都是男方付出的比较多,如果双方分手,从经济上来算,确实是男方付出比较多。
谈恋爱的时候,双方不是自愿的吗?感情有时候真的不能用钱财来衡量。如果真的要在乎那么多,那么谈恋爱的时候就应该说清楚,彼此在生活上平分费用。
对于这位男子列出的那几张恋爱清单,大家有何看法?
湖南衡阳,一女子和一男子谈了两年的恋爱,因为性格不合,女子提出了分手,男子也没有挽留,女子以为是和平分手,没想到一分手,男子就拿出了多张清单,全是恋爱期间的花费,女子当时就傻眼了。
她看着那一张张清单,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他们恋爱的每一笔的费用。也就是他们确定恋爱的那一天开始,男子已经开始计算着他的付出。
从那一条一条的记录来看,女子仿佛又走了一遍两年的恋爱,有甜蜜的,有苦楚的。清单上清清楚楚地记录着男子的付出,也记录着他们恋爱的一切。恋爱总是甜蜜的,可是看着这些清单,女子看到全是恋爱的苦楚。
当时和这名男子谈恋爱的时候,觉得他会过日子,生活上也比较细腻,还会照顾人。出门在外,只要自己想吃的,想喝的,男子从来不吝啬。甚至,每当有特殊的节日,男子还浪漫地为女子准备一束花。
刚开始的时候,女子确实觉得自己已经遇到了真爱,因为外出去玩的时候,男子没怎么让她花钱。并且他还经常带女子去见他的家人,还经常和他的家人一起在外面吃大餐,女子知道,男子希望家人接纳女子。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在恋爱中总有一些磨合,在磨合中也会出现一些矛盾。由于两个人的性格有点相冲,不懂得相互包容和体谅,矛盾越来越激化。女子实在是受不住,就提出了分手。
男子看到女子提分手,他也没有过多的挽留,也没有和女子有过多的争吵,他默默地拿出几张恋爱清单。跟女子说:“如果要分手,那么就平摊这些费用吧。”
女子一看,清单上确实清楚地记录着他们在一起的费用。可她没有想到,男子竟然会如此斤斤计较,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和他家人在外面吃的每一顿饭,他也记录了下来,似乎从恋爱的一开始,他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本来女子提出分手,对男子多少还有一点留恋,毕竟两年的青春,两年的时间,大家相互都是有付出的。谁的感情,谁的青春都不应该被辜负。可是不合适,强求在一起,也得不到幸福。
但现在,她看到这些清单之后,她一点留恋都没有了,因为也许一开始,男子就没有真心对待,他计算着他们在一起的每一笔消费,就是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但是女子气不过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的消费,两人一人承担一半,她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清单上面大额支出,几乎都是和他的家人一起吃饭的,如果这些也平分,女子觉得实在是不值得。
女子看到这些清单,在替自己感觉不值得同时,也觉得这份清单的不公平。于是她一气之下就发了出来,让大家看看这段感情是否值得,平摊这些费用是否公平。
情侣间恋爱,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要算得那么清楚,这一段感情确实有点变味了。
那么情侣间的恋爱,男方付出的钱财比较多,分手之后,女方就一定要返还恋爱之间男方付出的钱财吗?
在法律上,对于男女间的恋爱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支出费用,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但是对于赠送礼品,要求返还的角度来说,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还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也就是,恋爱期间,对于共同生活的生活费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如果需要女子分担一半,这个可以双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女子可以分担一半。如果女子不同意,那么男子也不能强求。
对于赠予的东西,那么法律上是支持男子要求女子返还的。在恋爱期间,男子赠与女子的东西,都是以结婚为目的。
也就是希望女子能够和他结婚,当女子不能履行与他结婚的约定,那么男子可以要求女子返还他所赠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对于男女间的付出确实有很大的争议。在我们的观念里,恋爱期,对于日常生活的付出,都是男方付出的比较多,如果双方分手,从经济上来算,确实是男方付出比较多。
谈恋爱的时候,双方不是自愿的吗?感情有时候真的不能用钱财来衡量。如果真的要在乎那么多,那么谈恋爱的时候就应该说清楚,彼此在生活上平分费用。
对于这位男子列出的那几张恋爱清单,大家有何看法?
她看着那一张张清单,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他们恋爱的每一笔的费用。也就是他们确定恋爱的那一天开始,男子已经开始计算着他的付出。
从那一条一条的记录来看,女子仿佛又走了一遍两年的恋爱,有甜蜜的,有苦楚的。清单上清清楚楚地记录着男子的付出,也记录着他们恋爱的一切。恋爱总是甜蜜的,可是看着这些清单,女子看到全是恋爱的苦楚。
当时和这名男子谈恋爱的时候,觉得他会过日子,生活上也比较细腻,还会照顾人。出门在外,只要自己想吃的,想喝的,男子从来不吝啬。甚至,每当有特殊的节日,男子还浪漫地为女子准备一束花。
刚开始的时候,女子确实觉得自己已经遇到了真爱,因为外出去玩的时候,男子没怎么让她花钱。并且他还经常带女子去见他的家人,还经常和他的家人一起在外面吃大餐,女子知道,男子希望家人接纳女子。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在恋爱中总有一些磨合,在磨合中也会出现一些矛盾。由于两个人的性格有点相冲,不懂得相互包容和体谅,矛盾越来越激化。女子实在是受不住,就提出了分手。
男子看到女子提分手,他也没有过多的挽留,也没有和女子有过多的争吵,他默默地拿出几张恋爱清单。跟女子说:“如果要分手,那么就平摊这些费用吧。”
女子一看,清单上确实清楚地记录着他们在一起的费用。可她没有想到,男子竟然会如此斤斤计较,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和他家人在外面吃的每一顿饭,他也记录了下来,似乎从恋爱的一开始,他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本来女子提出分手,对男子多少还有一点留恋,毕竟两年的青春,两年的时间,大家相互都是有付出的。谁的感情,谁的青春都不应该被辜负。可是不合适,强求在一起,也得不到幸福。
但现在,她看到这些清单之后,她一点留恋都没有了,因为也许一开始,男子就没有真心对待,他计算着他们在一起的每一笔消费,就是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但是女子气不过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的消费,两人一人承担一半,她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清单上面大额支出,几乎都是和他的家人一起吃饭的,如果这些也平分,女子觉得实在是不值得。
女子看到这些清单,在替自己感觉不值得同时,也觉得这份清单的不公平。于是她一气之下就发了出来,让大家看看这段感情是否值得,平摊这些费用是否公平。
情侣间恋爱,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要算得那么清楚,这一段感情确实有点变味了。
那么情侣间的恋爱,男方付出的钱财比较多,分手之后,女方就一定要返还恋爱之间男方付出的钱财吗?
在法律上,对于男女间的恋爱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支出费用,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但是对于赠送礼品,要求返还的角度来说,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还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也就是,恋爱期间,对于共同生活的生活费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如果需要女子分担一半,这个可以双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女子可以分担一半。如果女子不同意,那么男子也不能强求。
对于赠予的东西,那么法律上是支持男子要求女子返还的。在恋爱期间,男子赠与女子的东西,都是以结婚为目的。
也就是希望女子能够和他结婚,当女子不能履行与他结婚的约定,那么男子可以要求女子返还他所赠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对于男女间的付出确实有很大的争议。在我们的观念里,恋爱期,对于日常生活的付出,都是男方付出的比较多,如果双方分手,从经济上来算,确实是男方付出比较多。
谈恋爱的时候,双方不是自愿的吗?感情有时候真的不能用钱财来衡量。如果真的要在乎那么多,那么谈恋爱的时候就应该说清楚,彼此在生活上平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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