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本草芳堂”红豆薏米丸等16批次食品不合格】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8类食品102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丸、标称池州市贵池区桂香坊糕饼店生产的包氏贺禧步步糕(纯糯米糕)、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宫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标称安徽廷龙食品有限公司(淮南)生产的廷龙西瓜子(奶油味)、标称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糖绿豆糕等。(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通报16批次食品不合格#
8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通报1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合肥、亳州等11个地市的多家商超及经营主体。
据介绍,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类食品10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一、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丸,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池州市贵池区旺喜旺商店销售的、标称池州市贵池区桂香坊糕饼店生产的包氏贺禧步步糕(纯糯米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芜湖市鸠江区中京世纪华联二坝加盟店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宫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黄山市歙县天之都超市销售的生姜,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宣城市泾县新世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香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宿州宿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池州市贵池区乐家佳购物中心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马鞍山市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龙门寺服务区(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廷龙食品有限公司(淮南)生产的廷龙西瓜子(奶油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鹅湖畔店(合肥)销售的大叶菠菜,镉(以Cd计)、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马鞍山市雨山区黄老大水果卖场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芜湖市弋江区优鲜汇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滁州市来安县雪雨百货店销售的丑桔,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铜陵市铜官区方蕾蛋糕店(雨润广场店)销售的、标称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糖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合肥)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铜陵市枞阳县黄宏正水产经营部(合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宿州、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合报E线为民融媒体工作室 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8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通报1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合肥、亳州等11个地市的多家商超及经营主体。
据介绍,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类食品10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一、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丸,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池州市贵池区旺喜旺商店销售的、标称池州市贵池区桂香坊糕饼店生产的包氏贺禧步步糕(纯糯米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芜湖市鸠江区中京世纪华联二坝加盟店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宫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黄山市歙县天之都超市销售的生姜,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宣城市泾县新世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香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宿州宿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池州市贵池区乐家佳购物中心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马鞍山市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龙门寺服务区(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廷龙食品有限公司(淮南)生产的廷龙西瓜子(奶油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鹅湖畔店(合肥)销售的大叶菠菜,镉(以Cd计)、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马鞍山市雨山区黄老大水果卖场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芜湖市弋江区优鲜汇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滁州市来安县雪雨百货店销售的丑桔,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铜陵市铜官区方蕾蛋糕店(雨润广场店)销售的、标称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糖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合肥)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铜陵市枞阳县黄宏正水产经营部(合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宿州、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合报E线为民融媒体工作室 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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