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优势】
1、无需公开真实、完整的利润报表。符合当下的财务管理状况。
2、无论企业当前是大赚、小赚、保本或亏损,都可以落地操作。
3、设计灵活、操作简单,便于快速执行。
4、不占用公司股权,退出机制灵活,不会产生公司股权纠纷。
5、企业可对合伙人可以提出更多在职或离职的商业保密、财产保全、风险管控等要求。
6、针对的是团队,可以构建以经营成果为导向的、有共同利益驱动的创造性团队,真正实现全员经营。
7、定位为中期激励,激励力度可以调控,员工参与热情很高。
8、还可以向外扩展,吸引外部合伙人,打造无边界团队。
所以中小微企业很适合做合伙人[微笑]
1、无需公开真实、完整的利润报表。符合当下的财务管理状况。
2、无论企业当前是大赚、小赚、保本或亏损,都可以落地操作。
3、设计灵活、操作简单,便于快速执行。
4、不占用公司股权,退出机制灵活,不会产生公司股权纠纷。
5、企业可对合伙人可以提出更多在职或离职的商业保密、财产保全、风险管控等要求。
6、针对的是团队,可以构建以经营成果为导向的、有共同利益驱动的创造性团队,真正实现全员经营。
7、定位为中期激励,激励力度可以调控,员工参与热情很高。
8、还可以向外扩展,吸引外部合伙人,打造无边界团队。
所以中小微企业很适合做合伙人[微笑]
#【以案说法】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要担责#
案情介绍
甲公司先后聘用王某、秦某两人参与公司研发工作,其接触并掌握了公司核心机密。在职时,他们分别与甲公司签订了《员工保密合同书》,承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2012年5月,王某、秦某等人违背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利用其在甲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以及秦某从甲公司窃取的设备的相关技术信息,完成了相关产品技术文档的制作,并发送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
【案例评析】
本案中,王某、秦某违背其与甲公司的保密协议,使用其掌握的技术秘密并制成技术文档向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披露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秦某从甲公司窃取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构成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乙公司明知或者应知信息提供者并非信息所有者,仍接受使用,同样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判断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犯时,要注意分清侵权表现形式和实质的界限,不要被某些表现形式所迷惑。
案情介绍
甲公司先后聘用王某、秦某两人参与公司研发工作,其接触并掌握了公司核心机密。在职时,他们分别与甲公司签订了《员工保密合同书》,承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2012年5月,王某、秦某等人违背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利用其在甲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以及秦某从甲公司窃取的设备的相关技术信息,完成了相关产品技术文档的制作,并发送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
【案例评析】
本案中,王某、秦某违背其与甲公司的保密协议,使用其掌握的技术秘密并制成技术文档向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披露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秦某从甲公司窃取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构成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乙公司明知或者应知信息提供者并非信息所有者,仍接受使用,同样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判断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犯时,要注意分清侵权表现形式和实质的界限,不要被某些表现形式所迷惑。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莫负好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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