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内心活动:1、3、 4号都值得看,但5号唐朝!
二手我不是非看不可,想见识一下。
再者二手正当年,这几年音乐节只多不少。
天堂和罗琦是我真觉必看,反光镜这个月有live,(延迟一年的)。赵雷看过太多次,虽然只在17年和19年的压轴听过两次,但就有这种感觉,我心已激不起水花。罗琦不知道近来能否再有音乐节。
唐朝真,且看且珍惜。
最后我还是折了个适中,丢火车的live在银川没有看上,觉得最近的心境适合听听许巍,再加上印象里上乐夏的左右好像也不错(不知道是不是记忆错乱,左右上没上过乐夏,不想查证。)
其实除了薛之谦我谁都想看。人生嘛,有遗憾就只有一个遗憾,没遗憾会有更多遗憾。
二手我不是非看不可,想见识一下。
再者二手正当年,这几年音乐节只多不少。
天堂和罗琦是我真觉必看,反光镜这个月有live,(延迟一年的)。赵雷看过太多次,虽然只在17年和19年的压轴听过两次,但就有这种感觉,我心已激不起水花。罗琦不知道近来能否再有音乐节。
唐朝真,且看且珍惜。
最后我还是折了个适中,丢火车的live在银川没有看上,觉得最近的心境适合听听许巍,再加上印象里上乐夏的左右好像也不错(不知道是不是记忆错乱,左右上没上过乐夏,不想查证。)
其实除了薛之谦我谁都想看。人生嘛,有遗憾就只有一个遗憾,没遗憾会有更多遗憾。
现在在排队核酸,记录一下今天
1浩浩荡荡下火车来常打工队
2排队核酸
3很绅士的司机(或许是硬性要求)
4看小说!!危险啊
5我喜欢的大树
6电动车大队
7来学校了,拿着我的可怜行李
8顽强小花
9收拾了两个点
10洗了一些衣服床单
11姥姥藏的零花钱
12阴阴的大热天
13强迫症狂喜
14想念了很久的咖喱饭
1516小猫探头
17一如既往的美味
18咬不动,打电话店员说下次赔我一个
做完核酸了,你不如给我喉咙切下来吧,有这样式捅的吗
1浩浩荡荡下火车来常打工队
2排队核酸
3很绅士的司机(或许是硬性要求)
4看小说!!危险啊
5我喜欢的大树
6电动车大队
7来学校了,拿着我的可怜行李
8顽强小花
9收拾了两个点
10洗了一些衣服床单
11姥姥藏的零花钱
12阴阴的大热天
13强迫症狂喜
14想念了很久的咖喱饭
1516小猫探头
17一如既往的美味
18咬不动,打电话店员说下次赔我一个
做完核酸了,你不如给我喉咙切下来吧,有这样式捅的吗
湖南长沙。杨先生在4S店花38万元买了一台福特探险者。可在提车办理保险准备上牌时,他们发现这辆车是1月份生产的,距离现在已经7个月了,按他们理解,这是一台库存车而且还是展车,他认为4S店存在欺诈和强买强卖的情况。
杨先生的女儿说,当天他们在提车准备办保险时,就提出看一下合格证,偶然间发现,车子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1月25日。相当于已经存放超过7个月,根据她所了解,在汽车行业里的说法,车子超过3到6个月,就属于是库存车了,而且这还是一辆展车,就相当于他们花原价去买了一辆库存车。
另外,他们表示,销售顾问在销售的过程中,全程都没有提及生产日期的事情,这属于刻意隐瞒的情况。而且他们找到4S店后,对方的态度也很强硬,意思就是你们没发现是你们的问题,与我们无关。
后来杨先生又将此事投诉到厂家总部。随后4S店又给出一个解决方案,也是唯一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在购买另外一台高价的新款车型,不过车子要在9月才上市。对于这个解决方案,他们不能接受,于是又找到媒体,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记者的陪同下,他们再次来到4S店见到店里的负责人。不过在她口中,似乎说出了另外的一套说法。
负责人表示,从客户进店看车,销售就告知了只有这一台展车,销售确实没有说过生产日期,但明确告知过只有这一台车,客户也是在明确得知只有这一台展车的情况下进行购车。至于库存车这个说法,按照他们的规定,是一年以上才算库存车。
杨先生的女儿认为,她们现在纠结的点是店里没有告知过她们生产日期,如果提前说过,他们是绝对不会要这台车的。
而负责人解释说,虽然没有说过生产日期,但是直降了2万块钱,包括送电动踏板等等,很多装饰都已经装到车上了,既然客户不想要这台车,他们经过三次的沟通,也就是找媒体的前一天,杨先生已经和4S店签了合同,愿意订购新车。现在又来反悔,这属于违约。
不过杨先生坚持认为,自己之所以签订合同,同意对方的方案,是因为对方只给了这一种解决方案,现在他们不认可了,接下来准备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认为杨先生赚到了,接下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退一赔三。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由此可知,退一赔三消费者需要提供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证据,相关条件如下:
1、消费者应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证据。
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说4S店存在欺诈的行为,因为销售已经提前告知过这是展车,而且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存在或者不存在库存车,只要没有在车管所登记上牌就是新车。尤其是进口车,确实会比其他车型放的时间久一点。
其实,生产日期打开车门看一眼铭牌就能解决,但消费者并不是生产者,肯定有不懂的地方,纵观整件事,4S店确实存在问题,没有将具体情况告知客户。不过客户最后签字了,这就很难说的,因为合同保障的权益,不仅仅是一方。(法律评析:看晓天下事)
杨先生的女儿说,当天他们在提车准备办保险时,就提出看一下合格证,偶然间发现,车子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1月25日。相当于已经存放超过7个月,根据她所了解,在汽车行业里的说法,车子超过3到6个月,就属于是库存车了,而且这还是一辆展车,就相当于他们花原价去买了一辆库存车。
另外,他们表示,销售顾问在销售的过程中,全程都没有提及生产日期的事情,这属于刻意隐瞒的情况。而且他们找到4S店后,对方的态度也很强硬,意思就是你们没发现是你们的问题,与我们无关。
后来杨先生又将此事投诉到厂家总部。随后4S店又给出一个解决方案,也是唯一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在购买另外一台高价的新款车型,不过车子要在9月才上市。对于这个解决方案,他们不能接受,于是又找到媒体,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记者的陪同下,他们再次来到4S店见到店里的负责人。不过在她口中,似乎说出了另外的一套说法。
负责人表示,从客户进店看车,销售就告知了只有这一台展车,销售确实没有说过生产日期,但明确告知过只有这一台车,客户也是在明确得知只有这一台展车的情况下进行购车。至于库存车这个说法,按照他们的规定,是一年以上才算库存车。
杨先生的女儿认为,她们现在纠结的点是店里没有告知过她们生产日期,如果提前说过,他们是绝对不会要这台车的。
而负责人解释说,虽然没有说过生产日期,但是直降了2万块钱,包括送电动踏板等等,很多装饰都已经装到车上了,既然客户不想要这台车,他们经过三次的沟通,也就是找媒体的前一天,杨先生已经和4S店签了合同,愿意订购新车。现在又来反悔,这属于违约。
不过杨先生坚持认为,自己之所以签订合同,同意对方的方案,是因为对方只给了这一种解决方案,现在他们不认可了,接下来准备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认为杨先生赚到了,接下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退一赔三。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由此可知,退一赔三消费者需要提供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证据,相关条件如下:
1、消费者应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证据。
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说4S店存在欺诈的行为,因为销售已经提前告知过这是展车,而且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存在或者不存在库存车,只要没有在车管所登记上牌就是新车。尤其是进口车,确实会比其他车型放的时间久一点。
其实,生产日期打开车门看一眼铭牌就能解决,但消费者并不是生产者,肯定有不懂的地方,纵观整件事,4S店确实存在问题,没有将具体情况告知客户。不过客户最后签字了,这就很难说的,因为合同保障的权益,不仅仅是一方。(法律评析:看晓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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