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身边事# 【这些行为将严惩!鹤壁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通告】
鹤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鹤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的通告》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防范虚假信息和不实谣言的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助力疫情防控,鹤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鹤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甄别网络谣言。广大网民对网上涉疫情信息要仔细辨别,从官方途径获取权威疫情信息。不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传播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删除网络谣言。自媒体平台和网民朋友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抵制网络谣言。网民朋友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等传播的非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和公安部门举报。
四、严格内容审核。全市各类网站平台和新媒体从业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自觉广泛宣传。自媒体平台和广大网民应积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自我防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六、加强隐私保护。严禁通过新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依法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对网站、公众账号等传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置。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欢迎广大网民对涉疫情网络谣言等网上违法信息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鹤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92-3316355
鹤壁市公安局:0392-110
鹤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鹤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的通告》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防范虚假信息和不实谣言的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助力疫情防控,鹤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鹤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甄别网络谣言。广大网民对网上涉疫情信息要仔细辨别,从官方途径获取权威疫情信息。不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传播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删除网络谣言。自媒体平台和网民朋友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抵制网络谣言。网民朋友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等传播的非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和公安部门举报。
四、严格内容审核。全市各类网站平台和新媒体从业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自觉广泛宣传。自媒体平台和广大网民应积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自我防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六、加强隐私保护。严禁通过新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依法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对网站、公众账号等传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置。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欢迎广大网民对涉疫情网络谣言等网上违法信息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鹤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92-3316355
鹤壁市公安局:0392-110
公安部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央视网消息:开学临近,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各地做好秋季开学返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开学在即,各地交管部门近日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检查,包括对车辆号牌、行驶证、外廓尺寸等主要特征参数进行核验,并对校车外观标识、安全带、安全锤、轮胎、灭火器、应急门等安全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将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并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上好“知危险 会避险”“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开学临近,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各地做好秋季开学返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开学在即,各地交管部门近日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检查,包括对车辆号牌、行驶证、外廓尺寸等主要特征参数进行核验,并对校车外观标识、安全带、安全锤、轮胎、灭火器、应急门等安全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将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并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上好“知危险 会避险”“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央视网
【#实干创业·只争朝夕#立足村情、服务到家——新叶村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工作有力!有效!】为贯彻落实庄行镇居住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本村“五违四必”整治,新叶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自6月份成立以来,对全村约200户出租房屋中的160余户完成了摸排检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签订三方租房合同。发现存在违规租赁的房屋27户,其中12户已完成整治,其余正在抓紧整改中。https://t.cn/A6S9au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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