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主外、主动、主表像;地支主静、主实质,所以天干主事的外象、外露之事。如天干财旺,发财都知道,支有财不容易被劫,干有财容易被劫,所以用神宜深藏,不宜明透。
地支为用神,有时有惊人之举,因用神在支,凡事功于心计,心中有数,所做之事不引人注意。如官露,为官显达,官代表名气、贵气、好事,如罢官也是人人皆知。
流年干是事情的外象,对吉凶只起辅助作用,不太主吉凶,而流年支,即主吉凶也主发生事的起因。太岁是主事、主吉凶之神,此年发生事的吉凶,以流年支为主判断,流年支是喜则有好事,是忌则有不利之事。至于是什么好坏事,看天干引发出什么信息之象,结合地支十神来具体判断。
各十神代表相应的人、事、物,那么,到底是人上的事还是事物上的事呢?看大运流年引动了哪个宫位,去判断是人的事还是物的事。如偏财星逢流年出现,又引动了年、月宫,就有可能是父亲的事,如宫位没引动,可能就是事物上的事。
只有星、宫配合,根据两象定一象原理,就可大致区分开来,有时候发生的事既有人上的事,也有事物上的事,所以不可死板硬套。
断流年,天干主要代表人事物发生的象,地支主吉凶、也主事物发生的原因。在判断流年吉凶时,要以流年支为主,以流年干为辅。#算卦##事业财运#
地支为用神,有时有惊人之举,因用神在支,凡事功于心计,心中有数,所做之事不引人注意。如官露,为官显达,官代表名气、贵气、好事,如罢官也是人人皆知。
流年干是事情的外象,对吉凶只起辅助作用,不太主吉凶,而流年支,即主吉凶也主发生事的起因。太岁是主事、主吉凶之神,此年发生事的吉凶,以流年支为主判断,流年支是喜则有好事,是忌则有不利之事。至于是什么好坏事,看天干引发出什么信息之象,结合地支十神来具体判断。
各十神代表相应的人、事、物,那么,到底是人上的事还是事物上的事呢?看大运流年引动了哪个宫位,去判断是人的事还是物的事。如偏财星逢流年出现,又引动了年、月宫,就有可能是父亲的事,如宫位没引动,可能就是事物上的事。
只有星、宫配合,根据两象定一象原理,就可大致区分开来,有时候发生的事既有人上的事,也有事物上的事,所以不可死板硬套。
断流年,天干主要代表人事物发生的象,地支主吉凶、也主事物发生的原因。在判断流年吉凶时,要以流年支为主,以流年干为辅。#算卦##事业财运#
#冰雨火# 我的评分:[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
#冰雨火观后感#《冰雨火》这部剧除了剧情紧凑不拖沓让人上瘾外,最关键的就是演员阵容相当之豪华,每天不间断追剧,真的有被剧中主演的演技所折服,每个人都非常入戏,没有一个拖后腿的。
王一博饰演的陈宇也很让人惊艳,跟吴振峰把事情深藏在心中不一样,陈宇更像一个初出茅庐,有一股憨劲儿和莽劲儿在身上的倔强少年,但一直坚守正义和初心。不得不说,王一博和陈宇这个角色,不管是外貌还是性格,契合度都很高,尤其是打报告时候那股倔劲儿,太到位了。
其他演员也都很有闪光点,演技在线, 《冰雨火》值得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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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饰演的陈宇也很让人惊艳,跟吴振峰把事情深藏在心中不一样,陈宇更像一个初出茅庐,有一股憨劲儿和莽劲儿在身上的倔强少年,但一直坚守正义和初心。不得不说,王一博和陈宇这个角色,不管是外貌还是性格,契合度都很高,尤其是打报告时候那股倔劲儿,太到位了。
其他演员也都很有闪光点,演技在线, 《冰雨火》值得追下去。
“中华武术”源远流长,历代皆有宗师级的高人出现,然这项奇技深藏东方,直到李小龙的出现,“kongfu”一词才远播海外。
李小龙,他的成就已经远超“武术”本身,说他是“华人之光”也不为过;遗憾的是,这位功夫巨星在33岁陨落,但他的形象一直深刻在人们心中。
乍一看,“李小龙永远活在人们心中”应该是好事;但是,如果有人利用李小龙的形象牟利呢?为此,李小龙的小女儿站了出来。
李小龙,出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其自幼喜爱武术,并拜入“咏春”门下;得恩师“叶问”真传,李小龙又自创“截拳道”,并拍摄了多部经典影片。
渐渐地,“李小龙”在海外声名鹊起,并成为美国好莱坞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功夫巨星之一;1965年,李小龙与“琳达”结为夫妇,开启了一段幸福而美好的生活。
那时的李小龙雄心壮志,他不仅要幸福生活,还梦想着将“中国功夫”发扬光大;这是一段艰难的旅程,李小龙开始不间断的奔波各地,不是拍电影,就是参加各种武术比赛,还开办了“振藩国术馆”。
“琳达”也是一位好妻子,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她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开始全身心的照顾家庭;1965年,琳达为李小龙生下了第一个男孩,取名“李国豪”、五年后,女儿“李香凝”也呱呱落地。
至此,“李小龙”儿女双全,愈加意气风发,追求也愈加高远,他要在“西方”美国,做最出色的“东方巨星”。
不可否认,李小龙是“武术宗师”,身体极为强壮;但是,李小龙同样是血肉之躯,同样会因劳累过度而垮掉。
简单来说,李小龙开启了一段疯狂之路,超高强度的体能训练、无休止的工作,促使其身体达到了极限的临界点,以至于要靠药物来维持正常生活。
1973年,年仅33岁的李小龙猝然倒下,一代“东方巨星”忽然陨落。
总结下来,李小龙的一生传奇而灿烂,他永远的成了“中国功夫”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动作影坛上一支难以超越的“大纛”。
然而,“李小龙的故事”并未就此结束。
古有“虎父无犬子”之说,李小龙虽然遗憾的离开了人间,但他的儿子“李国豪”又扛起了父亲的大旗;“李国豪”继承了李小龙的遗志,继续在美国影坛上大展拳脚,同样成了一位“功夫明星”。
然而好景不长,1993年,李国豪拍摄电影时,因剧情安排,需要用枪在自己身上打一下;正常来讲,拍戏所使用的枪应为“道具”,但当时李国豪手里的却是一把实弹荷枪。
结果不言而喻,“李国豪”的意外离世,再次沉重打击了母亲和妹妹;正应了“虎父无犬女”这句话,小妹“李香凝”再次站了出来,她要继续父亲和哥哥未完的事业。
然而,话虽然简单,现实却残酷地对待着“李香凝”。
2007年,李凝香成功拍摄了《李小龙传》,生动再现了李小龙的传奇;这部影片虽然生动刻画了李小龙的光辉形象,但也为“李香凝”带来了无尽争议。
说白了,“李小龙”的名字太过耀眼,以至于盖过、笼罩了自己的子女;“李香凝”的影片虽然大获成功,但很多人认为“她在利用李小龙的余晖”。
还有一点,李小龙去世时,“李香凝”还小。
理论上说,李香凝对李小龙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很多电影情节甚至“不合实际”。
至此,李香凝为了进一步了解父亲的内心世界,她决定沿着李小龙生前的足迹再走一遍,去亲身感受父亲吹过的每一丝风。
也在这段旅途中,李香凝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国内虽然到处都是“李小龙”的形象,有的出于崇拜,有的却在“谋利”。
“李小龙”的形象在世界各地广为传播,这说明“李小龙永远活在人们心中”,这本应是一件令李香凝欣慰的好事,但也有不协调的场景;有商家公然利用李小龙的形象谋取私利,这种滥用甚至到了侵权的地步。
自2010年开始,李香凝在美国买下“李小龙”所有影片的商标所有权,从此开启了一段更为艰辛的“为父维权”之路。
2019年,李香凝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餐饮企业“真功夫”侵犯李小龙肖像权,该消息迅速受到社会各界,以及各大媒体的关注。
李香凝状告“真功夫”连续15年,公然利用李小龙的形象牟利,其行为已严重侵权;对此,李香凝向“真功夫”索赔2.1亿,如此巨大的索赔金额,更加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李香凝索赔“2.1亿”也引起了不小的非议。
有人认为,李小龙是公众人物,某种角度看,他的形象也是“公众素材”;如果用到李小龙的形象就算侵权的话,那谁还敢再为李小龙“宣传”?
更何况李香凝索赔“2.1亿”巨款,这哪里还是“维权”,同样属于“利用李小龙形象牟利”的行为。
也有人认为,李小龙确为公众人物,人们为了缅怀他,会以各种形式展现“李小龙形象”,这是无可厚非之举;但是,单纯的利用“李小龙形象”牟利,这种行为于公于私都说不过去,因此李香凝有权追究商家责任。
曾有消息称,李香凝已与“真功夫”达成和解,但随后又被当事方否认;究竟孰是孰非,这里不做评论,但不可否认的是,“李小龙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李小龙,他的成就已经远超“武术”本身,说他是“华人之光”也不为过;遗憾的是,这位功夫巨星在33岁陨落,但他的形象一直深刻在人们心中。
乍一看,“李小龙永远活在人们心中”应该是好事;但是,如果有人利用李小龙的形象牟利呢?为此,李小龙的小女儿站了出来。
李小龙,出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其自幼喜爱武术,并拜入“咏春”门下;得恩师“叶问”真传,李小龙又自创“截拳道”,并拍摄了多部经典影片。
渐渐地,“李小龙”在海外声名鹊起,并成为美国好莱坞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功夫巨星之一;1965年,李小龙与“琳达”结为夫妇,开启了一段幸福而美好的生活。
那时的李小龙雄心壮志,他不仅要幸福生活,还梦想着将“中国功夫”发扬光大;这是一段艰难的旅程,李小龙开始不间断的奔波各地,不是拍电影,就是参加各种武术比赛,还开办了“振藩国术馆”。
“琳达”也是一位好妻子,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她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开始全身心的照顾家庭;1965年,琳达为李小龙生下了第一个男孩,取名“李国豪”、五年后,女儿“李香凝”也呱呱落地。
至此,“李小龙”儿女双全,愈加意气风发,追求也愈加高远,他要在“西方”美国,做最出色的“东方巨星”。
不可否认,李小龙是“武术宗师”,身体极为强壮;但是,李小龙同样是血肉之躯,同样会因劳累过度而垮掉。
简单来说,李小龙开启了一段疯狂之路,超高强度的体能训练、无休止的工作,促使其身体达到了极限的临界点,以至于要靠药物来维持正常生活。
1973年,年仅33岁的李小龙猝然倒下,一代“东方巨星”忽然陨落。
总结下来,李小龙的一生传奇而灿烂,他永远的成了“中国功夫”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动作影坛上一支难以超越的“大纛”。
然而,“李小龙的故事”并未就此结束。
古有“虎父无犬子”之说,李小龙虽然遗憾的离开了人间,但他的儿子“李国豪”又扛起了父亲的大旗;“李国豪”继承了李小龙的遗志,继续在美国影坛上大展拳脚,同样成了一位“功夫明星”。
然而好景不长,1993年,李国豪拍摄电影时,因剧情安排,需要用枪在自己身上打一下;正常来讲,拍戏所使用的枪应为“道具”,但当时李国豪手里的却是一把实弹荷枪。
结果不言而喻,“李国豪”的意外离世,再次沉重打击了母亲和妹妹;正应了“虎父无犬女”这句话,小妹“李香凝”再次站了出来,她要继续父亲和哥哥未完的事业。
然而,话虽然简单,现实却残酷地对待着“李香凝”。
2007年,李凝香成功拍摄了《李小龙传》,生动再现了李小龙的传奇;这部影片虽然生动刻画了李小龙的光辉形象,但也为“李香凝”带来了无尽争议。
说白了,“李小龙”的名字太过耀眼,以至于盖过、笼罩了自己的子女;“李香凝”的影片虽然大获成功,但很多人认为“她在利用李小龙的余晖”。
还有一点,李小龙去世时,“李香凝”还小。
理论上说,李香凝对李小龙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很多电影情节甚至“不合实际”。
至此,李香凝为了进一步了解父亲的内心世界,她决定沿着李小龙生前的足迹再走一遍,去亲身感受父亲吹过的每一丝风。
也在这段旅途中,李香凝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国内虽然到处都是“李小龙”的形象,有的出于崇拜,有的却在“谋利”。
“李小龙”的形象在世界各地广为传播,这说明“李小龙永远活在人们心中”,这本应是一件令李香凝欣慰的好事,但也有不协调的场景;有商家公然利用李小龙的形象谋取私利,这种滥用甚至到了侵权的地步。
自2010年开始,李香凝在美国买下“李小龙”所有影片的商标所有权,从此开启了一段更为艰辛的“为父维权”之路。
2019年,李香凝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餐饮企业“真功夫”侵犯李小龙肖像权,该消息迅速受到社会各界,以及各大媒体的关注。
李香凝状告“真功夫”连续15年,公然利用李小龙的形象牟利,其行为已严重侵权;对此,李香凝向“真功夫”索赔2.1亿,如此巨大的索赔金额,更加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李香凝索赔“2.1亿”也引起了不小的非议。
有人认为,李小龙是公众人物,某种角度看,他的形象也是“公众素材”;如果用到李小龙的形象就算侵权的话,那谁还敢再为李小龙“宣传”?
更何况李香凝索赔“2.1亿”巨款,这哪里还是“维权”,同样属于“利用李小龙形象牟利”的行为。
也有人认为,李小龙确为公众人物,人们为了缅怀他,会以各种形式展现“李小龙形象”,这是无可厚非之举;但是,单纯的利用“李小龙形象”牟利,这种行为于公于私都说不过去,因此李香凝有权追究商家责任。
曾有消息称,李香凝已与“真功夫”达成和解,但随后又被当事方否认;究竟孰是孰非,这里不做评论,但不可否认的是,“李小龙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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