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末奇遇#
风和日丽去公园透气,大手牵着小手,去坐心心念的鸭鸭船,在湖面上飘荡了一个小时大宝和小宝都兴奋不已~
下了船到岸边看真的鸭子,有青头鸭,也有大白鸭,在水里欢快的扑腾。此时来了一个推着bb车的一对年轻人,那车里坐的不是宝宝,而且一只大白鸭,女孩拿出一包虾干喂他吃了大半包,鸭子也吃的不亦乐乎,忽然女孩抱出鸭子丢进了下面的稻田里,随后就听到她的呜咽声,一边落泪一边碎碎念:我以后就见不到他了,我还没有带他学过游泳,其他的鸭子为什么不过来和他一起玩啊……好像自己的孩子要离开了一样,可那鸭子头也不回,在稻田悠闲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风和日丽去公园透气,大手牵着小手,去坐心心念的鸭鸭船,在湖面上飘荡了一个小时大宝和小宝都兴奋不已~
下了船到岸边看真的鸭子,有青头鸭,也有大白鸭,在水里欢快的扑腾。此时来了一个推着bb车的一对年轻人,那车里坐的不是宝宝,而且一只大白鸭,女孩拿出一包虾干喂他吃了大半包,鸭子也吃的不亦乐乎,忽然女孩抱出鸭子丢进了下面的稻田里,随后就听到她的呜咽声,一边落泪一边碎碎念:我以后就见不到他了,我还没有带他学过游泳,其他的鸭子为什么不过来和他一起玩啊……好像自己的孩子要离开了一样,可那鸭子头也不回,在稻田悠闲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第零号当铺》
作者:玉瓦
第二章(下)
书接上回自打王娘子上回领那一家四口回家,吃的那是越发圆润了,换了一身玄色布衣,显得老成一些。赵管家这个人她觉得太适合自家这个小店了。赵小伙计也慢慢融入了这个当铺,刘大姐当真是内院一把好手啊,赵小娘子跟着王娘子也像个小掌柜了。王娘子瞧着这四人越发的满意,心里又笑开了花,早把自己相公早忘到九霄云外了,还是银子最好啊,还想着今日中饭吃点啥呢。自从他们四人来已有三个多月了,转眼就是东天,前几日下了大雪,两兄妹玩得不亦乐乎,王娘子看这也高兴,又去张老板那买了20大坛酒,张老板让自家伙计给送回了当铺的地窖里,一进去竟不觉得有丝毫冷意。地窖竟然比二层小楼还要大,张老板家的伙计轻车熟路的都给安放好,王娘子取了个又大又鼓的荷包袋给了张老板家的伙计。说了句“真肉疼”,只见王娘子打开一个坛子,尝一口,道“好酒”。她取了三坛酒又放入她那个银酒壶中。出了地窖,只见刘大姐,说“王娘子今日咱们吃些什么”,王娘子说,冬天了,吃点暖锅如何?刘大姐一听觉得合适,叫了一声“小石头"赵小伙计说“娘,还是那几样么”。刘大姐点点头,小石头去前院拿了20两银子就出去了。不一会,牛肉,猪肉,一条鱼,青菜一篮子,竟还有藕干,冬笋等。刘大姐准备半个时辰,只见一口一尺来长的铜制大锅香气扑鼻啊。五人围在大锅旁,一人一个碗,吃的开心。王娘子连连夸赞道,刘姐姐,您这手艺太好了,赵掌柜低头笑了,却未影响吃的速度,小石头哪里听得两位长辈的话,吃的狼吞虎咽啊,赵刘氏对自己的厨艺那是相当满意了。只见那找小娘子名叫赵月,边听边拿着筷子吃的斯斯文文,好不快哉。王娘子看这和和美美的一幕,觉得心满意足喝一口烈酒,喃喃道,此生足矣啊。这三个月里,多亏了这一家四口,赵掌柜名叫赵锦文,他娘子刘大姐叫刘香云,二人都四十有余。长子叫赵扬,乳名小石头,长女叫赵月,乳名小巧儿。王娘子觉得四人都是良善之人,这三个月吧当铺,无论是生意,还是内院,各种吃穿用度都比自己一个人强太多了,有个两个孩子,当铺添加了很多生机。看着一尘不染的当铺,内院井井有条,主要是这饭煮的太好吃了。王娘子十分满意这四人的加入啊。赵月和赵阳跟在自家爹娘面前也活泼开朗不少,他们一家四口好像换了个模样。王娘子想着,《地零号当铺》应该开业了。也是该让赵掌柜见见这些个邻居了,次日,王娘子带着小巧儿去,周掌柜家买了一车红色准备开业的用品。忙活了小半月,开业准备都已齐全。这五人忙活了好一阵子终于决定正月初九正是开业。初九那天,《第零号当铺》的玄色银字牌匾上挂了一层红布,整个小二楼喜气洋洋,各家的薄利在前一日都送到了,之前的老熟人都在门口等着王娘子出来,只见王娘子一身红色衣裙缓缓走出如行云流水,头上挽了个简单的发髻,却只有一只素银簪,让人眼前一亮,只听到道:“今日小店不胜荣幸,喜迎各家老板,掌柜的捧场,各位大礼已收到,不胜感激各位”。那些个老熟人都连连称好,王娘子当着众人的面一一介绍,这位是我家掌柜兼账房先生,赵锦文;这位是我家小伙计,赵扬,各位可以叫他小石头;我身边这位小娘子叫赵月;这位大姐是赵掌柜的夫人,赵刘氏。以后请各位多多海涵,多多关照小店了!只听人潮中,听到了,好!恭喜!各种贺词。王娘子说“赵掌柜您来接开红布吧,咱们家就算是正事开业了。”赵掌柜喜气洋洋的接开红布,各种庆贺声的话接踵而来。只听见张老板起哄说,今日都到我家酒楼来,王老板请客,她爽朗一笑,只见王娘子笑了笑今日吃好喝好。赵掌柜带着赵扬先去了张家酒楼,王娘子带着赵刘氏和赵月也去了。酒楼欢歌笑语,一番美景啊。从中午到了晚上,那些位老板和掌柜的渐渐各自回家了,王娘子带着四人结了账,兴匆匆往当铺走,我得回家拆宝贝了,打开一看,竟是吃食占了一小部分,还有各种名贵药材,其余剩下的竟都是宝贝,还市面上见不到的。王娘子眯起了那双小眼睛,开心到,这又发了。赵掌柜问道,老板娘咱们咋办,王娘子道“都放地窖就好”。忙了将近一个月,王娘子看四人都有疲惫之态,便告诉四人休息去了。她此时看这弯弯明月,灵气涌动。王娘子回到了当铺二楼,坐在那,还是那个翡红烟斗,缓缓的抽一口烟,只见烟雾缭绕,一位老者带了两位青年男女出现。老者道“不孝徒儿真难看“”,轻年男女说,“师姐,你这啥造型啊?”王娘子就要动手,老者一挥手,王娘子又坐了回去,老者问,“你可还好",只见那轻年男女都等着王娘子回答,“你这个不成器的徒弟安好,也逍遥快活,就是没钱”老者随手给了一个乾坤袋,来了句“你个败家徒弟,修为怎么长得那么慢”。只见轻年男女,无奈的说,师姐,你要啥。王娘子也不客气,又要了两个储物戒指。王娘子收入自己的衣袖中。只见三人无奈的走了。王娘子心想,等我青丘那日,我再搜刮一遍!随即她打坐开始吸收日月精华,真身竟是一个通体银白狐狸,九只尾巴慢慢散开,好不自在。
第二章下半段结束。
作者:玉瓦
第二章(下)
书接上回自打王娘子上回领那一家四口回家,吃的那是越发圆润了,换了一身玄色布衣,显得老成一些。赵管家这个人她觉得太适合自家这个小店了。赵小伙计也慢慢融入了这个当铺,刘大姐当真是内院一把好手啊,赵小娘子跟着王娘子也像个小掌柜了。王娘子瞧着这四人越发的满意,心里又笑开了花,早把自己相公早忘到九霄云外了,还是银子最好啊,还想着今日中饭吃点啥呢。自从他们四人来已有三个多月了,转眼就是东天,前几日下了大雪,两兄妹玩得不亦乐乎,王娘子看这也高兴,又去张老板那买了20大坛酒,张老板让自家伙计给送回了当铺的地窖里,一进去竟不觉得有丝毫冷意。地窖竟然比二层小楼还要大,张老板家的伙计轻车熟路的都给安放好,王娘子取了个又大又鼓的荷包袋给了张老板家的伙计。说了句“真肉疼”,只见王娘子打开一个坛子,尝一口,道“好酒”。她取了三坛酒又放入她那个银酒壶中。出了地窖,只见刘大姐,说“王娘子今日咱们吃些什么”,王娘子说,冬天了,吃点暖锅如何?刘大姐一听觉得合适,叫了一声“小石头"赵小伙计说“娘,还是那几样么”。刘大姐点点头,小石头去前院拿了20两银子就出去了。不一会,牛肉,猪肉,一条鱼,青菜一篮子,竟还有藕干,冬笋等。刘大姐准备半个时辰,只见一口一尺来长的铜制大锅香气扑鼻啊。五人围在大锅旁,一人一个碗,吃的开心。王娘子连连夸赞道,刘姐姐,您这手艺太好了,赵掌柜低头笑了,却未影响吃的速度,小石头哪里听得两位长辈的话,吃的狼吞虎咽啊,赵刘氏对自己的厨艺那是相当满意了。只见那找小娘子名叫赵月,边听边拿着筷子吃的斯斯文文,好不快哉。王娘子看这和和美美的一幕,觉得心满意足喝一口烈酒,喃喃道,此生足矣啊。这三个月里,多亏了这一家四口,赵掌柜名叫赵锦文,他娘子刘大姐叫刘香云,二人都四十有余。长子叫赵扬,乳名小石头,长女叫赵月,乳名小巧儿。王娘子觉得四人都是良善之人,这三个月吧当铺,无论是生意,还是内院,各种吃穿用度都比自己一个人强太多了,有个两个孩子,当铺添加了很多生机。看着一尘不染的当铺,内院井井有条,主要是这饭煮的太好吃了。王娘子十分满意这四人的加入啊。赵月和赵阳跟在自家爹娘面前也活泼开朗不少,他们一家四口好像换了个模样。王娘子想着,《地零号当铺》应该开业了。也是该让赵掌柜见见这些个邻居了,次日,王娘子带着小巧儿去,周掌柜家买了一车红色准备开业的用品。忙活了小半月,开业准备都已齐全。这五人忙活了好一阵子终于决定正月初九正是开业。初九那天,《第零号当铺》的玄色银字牌匾上挂了一层红布,整个小二楼喜气洋洋,各家的薄利在前一日都送到了,之前的老熟人都在门口等着王娘子出来,只见王娘子一身红色衣裙缓缓走出如行云流水,头上挽了个简单的发髻,却只有一只素银簪,让人眼前一亮,只听到道:“今日小店不胜荣幸,喜迎各家老板,掌柜的捧场,各位大礼已收到,不胜感激各位”。那些个老熟人都连连称好,王娘子当着众人的面一一介绍,这位是我家掌柜兼账房先生,赵锦文;这位是我家小伙计,赵扬,各位可以叫他小石头;我身边这位小娘子叫赵月;这位大姐是赵掌柜的夫人,赵刘氏。以后请各位多多海涵,多多关照小店了!只听人潮中,听到了,好!恭喜!各种贺词。王娘子说“赵掌柜您来接开红布吧,咱们家就算是正事开业了。”赵掌柜喜气洋洋的接开红布,各种庆贺声的话接踵而来。只听见张老板起哄说,今日都到我家酒楼来,王老板请客,她爽朗一笑,只见王娘子笑了笑今日吃好喝好。赵掌柜带着赵扬先去了张家酒楼,王娘子带着赵刘氏和赵月也去了。酒楼欢歌笑语,一番美景啊。从中午到了晚上,那些位老板和掌柜的渐渐各自回家了,王娘子带着四人结了账,兴匆匆往当铺走,我得回家拆宝贝了,打开一看,竟是吃食占了一小部分,还有各种名贵药材,其余剩下的竟都是宝贝,还市面上见不到的。王娘子眯起了那双小眼睛,开心到,这又发了。赵掌柜问道,老板娘咱们咋办,王娘子道“都放地窖就好”。忙了将近一个月,王娘子看四人都有疲惫之态,便告诉四人休息去了。她此时看这弯弯明月,灵气涌动。王娘子回到了当铺二楼,坐在那,还是那个翡红烟斗,缓缓的抽一口烟,只见烟雾缭绕,一位老者带了两位青年男女出现。老者道“不孝徒儿真难看“”,轻年男女说,“师姐,你这啥造型啊?”王娘子就要动手,老者一挥手,王娘子又坐了回去,老者问,“你可还好",只见那轻年男女都等着王娘子回答,“你这个不成器的徒弟安好,也逍遥快活,就是没钱”老者随手给了一个乾坤袋,来了句“你个败家徒弟,修为怎么长得那么慢”。只见轻年男女,无奈的说,师姐,你要啥。王娘子也不客气,又要了两个储物戒指。王娘子收入自己的衣袖中。只见三人无奈的走了。王娘子心想,等我青丘那日,我再搜刮一遍!随即她打坐开始吸收日月精华,真身竟是一个通体银白狐狸,九只尾巴慢慢散开,好不自在。
第二章下半段结束。
#听说你想当我主人#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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