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干骨折是儿童骨折较为常见的一种骨折。男性多见,发生率接近女性的3 倍。骨折发生的两个高峰期是儿童期和青春期,儿童期骨折发生的原因是多数为地面运动如滑板或摔倒等低能量损伤,所以多半是单纯性股骨干骨折。而青春期骨折常常是高能量损伤,如汽车与摩托车事故,或高处坠下等。所以多伴有复合伤,如多处骨折、膝关节和韧带损伤、骨骺损伤及胸腹脏器损伤等。对于高能量损伤需要常规检查头CT,腹部及盆腔CT 等。
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原则是:遵守简单有效地治疗就是最好的治疗这一原则,恢复骨折的轴线与旋转畸形,并不强调解剖复位。年龄越小,骨质塑建的潜力越大,恢复正常的机会将会增加。按照这一准则,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多以保守治疗为主。但由于上一世纪80 年代弹性髓内针的问世,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对于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即越来越趋向于手术干预。
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股骨干骨折的治疗方法较多,包括保守治疗的悬吊与水平皮牵引、Pavlik支具固定、单髋石膏固定或牵引后单髋石膏固定,和手术治疗的弹性与带锁髓内针固定、加压钢板与桥接钢板固定、及外固定架固定等。
儿童股骨干骨折虽然多数可以获得较好的治疗结果,然而并发症也并非少见,包括骨延迟愈合和骨不连或感染性骨不连、肢体不等长、成角畸形以及血管和神经损伤。治疗方法的选择依据患者的年龄、患者的体重、伴随的损伤情况、骨折的部位及类型等确定。按照年龄选择治疗方法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
一、3 岁以内的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
新生儿产伤骨折和3 个月以内小婴儿股骨干骨折, 成角与短缩畸形程度有限,通过小夹板固定,或应用Pavlik 支具固定即可获得良好的疗效。
3 月至3 岁的患儿通过悬吊皮牵引或水平皮牵引或不需要牵引,直接应用单髋石膏固定。悬吊皮牵引的患儿容易发生肢体末端缺血性挛缩和坏死等严重并发症,发生率很低,但应注意观察。对于2-3 岁的患儿可以考虑水平皮肤牵引治疗股骨干骨折。牵引持续时间一般在2-3 周,骨折部位形成骨痂之后。也可以直接应用髋人字石膏固定治疗这一年龄段的股骨干骨折。牵引方法与直接单髋石膏固定均可以收到较好的疗效,但单髋石膏固定的优点在于患儿住院时间短、疼痛时间短、费用低和可以提前负重等。对于骨折重叠超过1.5cm 以上的患儿,适应于首先牵引,然后再行石膏固定,也会收到较好的疗效。关于牵引中成角畸形的纠正和旋转畸形的预防。股骨干上1/3 骨折端向前向外成角, 因此牵引中应保持患肢屈髋外展位。远1/3 骨折宜屈膝牵引,减少骨折远端向后倾。也可以采取股骨远端或胫骨近端骨牵引的方法治疗,但需要避开骨骺,避免损伤。
二、3 岁以上的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
1. 弹性髓内针固定治疗股骨干骨折
这一年龄阶段应用弹性髓内针治疗股骨干骨折尤其是在欧洲已经成为主流。骨折治疗的基本生物力学原则主要要求是保存骨的血液供应和维持骨的生理、力学环境。弹性髓内针在骨折固定后能产生骨折端的纵向微动, 不产生应力遮挡, 加速了骨折愈合速度。整个手术操作过程简便,瘢痕小,失血少。视为微创手术。患儿家属容易接受。弹性髓内针是利用近、远端弹力环与髓腔内壁顶紧三点支撑原理来固定骨折。髓腔内通过双弓形弹性髓内针在髓腔内产生弹性内卡和针的两端均向侧面撑开作用, 使骨折端的旋转、移位受到控制, 较好的维持了骨折端的解剖对位。其弹性强度可以通过弓形幅度来调整。与带锁髓内针相比较,弹性髓内针并不损伤骨骺与骺板。适应于骨干的横行骨折, 短斜行骨折。较大的斜行骨折,伴有分离碎骨片的粉碎性骨折,以及体重过大,超过45Kg 的患儿应慎行或并非完全适应。
2. 钢针、钢板及外固定架治疗股骨干骨折
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传统的治疗方法即为钢板内固定,钢板进行内固定治疗股骨干骨折报道很多。其优点是不需要“C”型臂X 光机,骨折对位对线理想。适用于干骺端骨折,对于接近于骺板的干骺端骨折(3cm 左右),应用“T”形钢板更加适宜,对于骨干粉碎性骨折,应用桥接钢板固定较为合适。钢板固定的不足之处是手术切口大,骨膜剥离范围广,骨折端因此降低或失去了血液供应,少部分骨折会出现延迟愈合,甚而出现骨不连接。取出钢板后由于螺丝孔和钢板的应力遮挡效应致板源性骨吸收作用又容易发生再骨折。并且需要二次手术,切口瘢痕会影响外观等不足。所以对于儿童股骨干骨折应用钢板进行内固定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对于短于3cm 的或股骨远端骨骺部骨折钢板已不适应,需要应用直径2mm 或小于2mm 的钢针进行骨骺、干骺端内固定,并且需要不少于3-4 根的钢针固定,应用2 根钢针固定达不到牢固、稳定的目的,增加发生骨折处的成交畸形愈合的机会,甚而会发生骨不连接。对于开放性骨折、较为严重的粉碎性骨折以及伴有软组织损伤严重的骨折适用于外固定架治疗。外固定支架治疗儿童股骨骨折,创伤小于钢板内固定,对软组织覆盖干扰少,对骨的血供破坏少,不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而且骨外固定器在术后骨折发生移位后具有可调性等优点。外固定架在骨折固定早期可提供牢固的骨折断端稳定,骨折接近愈合的后期可以轻微放松锁钮,使骨折端能够相互接触,承受压力。放松锁钮消除了支架固定所产生的应力遮挡作用,有利于骨痂的生成,有利于骨折的进一步骨化、愈合。外固定架的不足有: 钉道感染,多半不会引起骨质感染;膝关节僵硬,因钢针固定骨折周围肌肉所引起,通过功能锻炼或去除外固定架后一般均能恢复;神经血管损伤,并不多见;再骨折,去除外固定架前松动锁钮,负重1月后再去架,将会极大地降低再骨折发生率。另外,去除外固定架后应用支具保护1月将会更加有效。
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原则是:遵守简单有效地治疗就是最好的治疗这一原则,恢复骨折的轴线与旋转畸形,并不强调解剖复位。年龄越小,骨质塑建的潜力越大,恢复正常的机会将会增加。按照这一准则,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多以保守治疗为主。但由于上一世纪80 年代弹性髓内针的问世,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对于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即越来越趋向于手术干预。
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股骨干骨折的治疗方法较多,包括保守治疗的悬吊与水平皮牵引、Pavlik支具固定、单髋石膏固定或牵引后单髋石膏固定,和手术治疗的弹性与带锁髓内针固定、加压钢板与桥接钢板固定、及外固定架固定等。
儿童股骨干骨折虽然多数可以获得较好的治疗结果,然而并发症也并非少见,包括骨延迟愈合和骨不连或感染性骨不连、肢体不等长、成角畸形以及血管和神经损伤。治疗方法的选择依据患者的年龄、患者的体重、伴随的损伤情况、骨折的部位及类型等确定。按照年龄选择治疗方法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
一、3 岁以内的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
新生儿产伤骨折和3 个月以内小婴儿股骨干骨折, 成角与短缩畸形程度有限,通过小夹板固定,或应用Pavlik 支具固定即可获得良好的疗效。
3 月至3 岁的患儿通过悬吊皮牵引或水平皮牵引或不需要牵引,直接应用单髋石膏固定。悬吊皮牵引的患儿容易发生肢体末端缺血性挛缩和坏死等严重并发症,发生率很低,但应注意观察。对于2-3 岁的患儿可以考虑水平皮肤牵引治疗股骨干骨折。牵引持续时间一般在2-3 周,骨折部位形成骨痂之后。也可以直接应用髋人字石膏固定治疗这一年龄段的股骨干骨折。牵引方法与直接单髋石膏固定均可以收到较好的疗效,但单髋石膏固定的优点在于患儿住院时间短、疼痛时间短、费用低和可以提前负重等。对于骨折重叠超过1.5cm 以上的患儿,适应于首先牵引,然后再行石膏固定,也会收到较好的疗效。关于牵引中成角畸形的纠正和旋转畸形的预防。股骨干上1/3 骨折端向前向外成角, 因此牵引中应保持患肢屈髋外展位。远1/3 骨折宜屈膝牵引,减少骨折远端向后倾。也可以采取股骨远端或胫骨近端骨牵引的方法治疗,但需要避开骨骺,避免损伤。
二、3 岁以上的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
1. 弹性髓内针固定治疗股骨干骨折
这一年龄阶段应用弹性髓内针治疗股骨干骨折尤其是在欧洲已经成为主流。骨折治疗的基本生物力学原则主要要求是保存骨的血液供应和维持骨的生理、力学环境。弹性髓内针在骨折固定后能产生骨折端的纵向微动, 不产生应力遮挡, 加速了骨折愈合速度。整个手术操作过程简便,瘢痕小,失血少。视为微创手术。患儿家属容易接受。弹性髓内针是利用近、远端弹力环与髓腔内壁顶紧三点支撑原理来固定骨折。髓腔内通过双弓形弹性髓内针在髓腔内产生弹性内卡和针的两端均向侧面撑开作用, 使骨折端的旋转、移位受到控制, 较好的维持了骨折端的解剖对位。其弹性强度可以通过弓形幅度来调整。与带锁髓内针相比较,弹性髓内针并不损伤骨骺与骺板。适应于骨干的横行骨折, 短斜行骨折。较大的斜行骨折,伴有分离碎骨片的粉碎性骨折,以及体重过大,超过45Kg 的患儿应慎行或并非完全适应。
2. 钢针、钢板及外固定架治疗股骨干骨折
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传统的治疗方法即为钢板内固定,钢板进行内固定治疗股骨干骨折报道很多。其优点是不需要“C”型臂X 光机,骨折对位对线理想。适用于干骺端骨折,对于接近于骺板的干骺端骨折(3cm 左右),应用“T”形钢板更加适宜,对于骨干粉碎性骨折,应用桥接钢板固定较为合适。钢板固定的不足之处是手术切口大,骨膜剥离范围广,骨折端因此降低或失去了血液供应,少部分骨折会出现延迟愈合,甚而出现骨不连接。取出钢板后由于螺丝孔和钢板的应力遮挡效应致板源性骨吸收作用又容易发生再骨折。并且需要二次手术,切口瘢痕会影响外观等不足。所以对于儿童股骨干骨折应用钢板进行内固定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对于短于3cm 的或股骨远端骨骺部骨折钢板已不适应,需要应用直径2mm 或小于2mm 的钢针进行骨骺、干骺端内固定,并且需要不少于3-4 根的钢针固定,应用2 根钢针固定达不到牢固、稳定的目的,增加发生骨折处的成交畸形愈合的机会,甚而会发生骨不连接。对于开放性骨折、较为严重的粉碎性骨折以及伴有软组织损伤严重的骨折适用于外固定架治疗。外固定支架治疗儿童股骨骨折,创伤小于钢板内固定,对软组织覆盖干扰少,对骨的血供破坏少,不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而且骨外固定器在术后骨折发生移位后具有可调性等优点。外固定架在骨折固定早期可提供牢固的骨折断端稳定,骨折接近愈合的后期可以轻微放松锁钮,使骨折端能够相互接触,承受压力。放松锁钮消除了支架固定所产生的应力遮挡作用,有利于骨痂的生成,有利于骨折的进一步骨化、愈合。外固定架的不足有: 钉道感染,多半不会引起骨质感染;膝关节僵硬,因钢针固定骨折周围肌肉所引起,通过功能锻炼或去除外固定架后一般均能恢复;神经血管损伤,并不多见;再骨折,去除外固定架前松动锁钮,负重1月后再去架,将会极大地降低再骨折发生率。另外,去除外固定架后应用支具保护1月将会更加有效。
【甘肃永靖遭暴雨冰雹大风灾害 16人因冰雹砸落受轻微伤】
4月27日据甘肃临夏州永靖县官方27日披露,4月26日晚8时30分许,该县境内遭受暴雨冰雹大风灾害,经初步统计,共造成经济损失2.75亿元,16人因冰雹砸落受轻微伤。
据介绍,当夜暴雨冰雹大风灾害持续时间约20分钟,冰雹最大直径5厘米,县城最大风速达到20.2米每秒,致使刘家峡、太极、岘塬、三条岘、盐锅峡等12个乡镇、43个村不同程度受灾。
其中,农作物受灾严重,3913亩温棚、2509亩明棚破损,3.52万亩玉米、小麦等青苗,1.16万亩花椒、苹果、核桃等经济林,7275亩蔬菜、金银花、百合等经济作物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该县城市政设施和花卉苗木受损严重,城区亮化设施、楼体保温层、公交车站大面积破损,部分房屋玻璃破损,县城三分之一区域停电、停水,跳闸电力线路14条、五级电杆倒杆,数千辆汽车挡风玻璃、车身受损,强降雨还造成城市严重内涝,景点景区标识标牌、路灯、视频监控等损坏严重,黄河花堤、太极岛郁金香全部砸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
灾情发生后,该县组织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文体广电和旅游、城管、电力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灾情、抢修损毁设施,组织城管、园林、消防、交警等单位全体人员连夜全力抢险,并指导有关乡镇和受灾民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在楼房高层周边等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严防发生二次意外。
目前,当地隐患排除、垃圾清理、保险理赔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4月27日据甘肃临夏州永靖县官方27日披露,4月26日晚8时30分许,该县境内遭受暴雨冰雹大风灾害,经初步统计,共造成经济损失2.75亿元,16人因冰雹砸落受轻微伤。
据介绍,当夜暴雨冰雹大风灾害持续时间约20分钟,冰雹最大直径5厘米,县城最大风速达到20.2米每秒,致使刘家峡、太极、岘塬、三条岘、盐锅峡等12个乡镇、43个村不同程度受灾。
其中,农作物受灾严重,3913亩温棚、2509亩明棚破损,3.52万亩玉米、小麦等青苗,1.16万亩花椒、苹果、核桃等经济林,7275亩蔬菜、金银花、百合等经济作物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该县城市政设施和花卉苗木受损严重,城区亮化设施、楼体保温层、公交车站大面积破损,部分房屋玻璃破损,县城三分之一区域停电、停水,跳闸电力线路14条、五级电杆倒杆,数千辆汽车挡风玻璃、车身受损,强降雨还造成城市严重内涝,景点景区标识标牌、路灯、视频监控等损坏严重,黄河花堤、太极岛郁金香全部砸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
灾情发生后,该县组织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文体广电和旅游、城管、电力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灾情、抢修损毁设施,组织城管、园林、消防、交警等单位全体人员连夜全力抢险,并指导有关乡镇和受灾民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在楼房高层周边等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严防发生二次意外。
目前,当地隐患排除、垃圾清理、保险理赔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辽宁省锦州北镇市冤案~求助~求助~冤枉~冤枉
我叫张雨,是北镇市供电公司广宁供电所电工,负责北镇市广宁乡台子屯村线路与管理,2016年2月7日晚(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9点20分我接到苏屯村村民郭春明电话13841635202,说台子屯村有两条街停电,接到电话之后,我马上骑摩托车和电工薛志远,班长何大光,班长许成先后赶到现场,我们维修好后进行事故点排查,当排查到用户周守和家,我们发现他家有违章用电现象,这时周守和说:张雨,你等着,咱两没完~我马上用手机对这现象现象,周守和家灯亮着,电表不走,电表电源侧有一条2米多长的带电的电夹子,我推了空开也就是开关,结果造成二次停电,有照片为证,我和薛志远,何大光,许成四人一致判断是周守和的违章用电行为造成这次停电事故,班长何大光让我把带夹子的电线拿走,说这是证据,我在维护国家财产权益,没有故意伤害他人,有锦州市农村电力服务公司北镇分公司的证明为证,我无罪。
2:我对周守和的违章用电现象拍完照后,班长何大光让我把带夹子的电线拿走,说这是证据,我拿下夹子要走,原告因偷电被拿现行,情绪非常激动,不让我带走电线撕扯,阻止我拿走带夹子的电线,他恼羞成怒从北窗户台上拿起刀闸向我打来,一下子打在我头上,感到非常痛,我感到有热的东西从头上留下,第二下,又击打我的头,我感到头晕目眩,感到血流的更多了,我在感到头晕目眩时想保持住身体平衡,我的手仍然拽着带夹子的电线,之后周守和又对我打了第三下,这时我什么都不知道了。事后听说是薛志远给我扶出来的,我在屋子外呆了几分钟后清醒后,看到头上,身上,衣服上,手上,地上都是血,我拨打了110和120去了北镇县人民医院,检查左侧顶颞部分别见3处创口,分别长2.5厘米,2.0厘米,0.5厘米伤口,有北镇市人民医院病志和康宁医院病志为证,是周守和把我打伤造成脑震荡后综合症的~我至始至终没有拿过刀闸,没有打过周守和,有北镇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证。我无罪
3:2018年1月15日,周守和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中第12条要求明确说明:张雨经常使用右手又站在对面不可能造成右侧额颞叶硬膜下血肿,右颞骨骨折!这说明周守和自己都承认他的伤不是我造成的,所以我是冤枉的,我是无罪的~
4:2017年9月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我用刀闸打伤周守和,这纯属瞎说乱说冤枉我,我当时左手拿的是线夹子,右手拿的是手电,周守和的伤情鉴定书中明确说明原告的伤可见新月形骨折,这足以说明他的伤不是刀闸造成的,因为刀闸根本形成不了新月形的伤,不符合事实,更不是我造成的,我是冤枉的
5:'2017年9月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起诉中说,北镇市公安局派出所在广宁乡汪家坟某处把我抓走的,这是错误的,事实是我2017年4月10日我到派出所办事就将我扣押了2018年5月12日,锦州市中级法院把广宁派出所的错误证据更正了,派出所也承认了错误,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看守所待了18个月,我没有打过周守和。我是在维护国家财产,使国家利息不受丢失~
6:2018年11月7日北镇市法院二次开庭,在庭上原告周守和当庭承认他的伤不是我造成的,有记录为证~我是冤枉的,我无罪我才是受害者
第三次开庭2018年11月7日开庭到现在以有一段时间,马上就要宣判了,实在走投无路才发的这个微博,电业职工为维护国家财产被打,被冤枉,公安局没有证据抓我。检察院起诉我,法院不依据事实,没有证据乱判我~十万火急,第一审判我一年半了,现在中法发回重新审理此案,最后一次开庭周守和本人也当庭承认不是我造成的,北镇法院还要维持原判,求助~求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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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雨,是北镇市供电公司广宁供电所电工,负责北镇市广宁乡台子屯村线路与管理,2016年2月7日晚(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9点20分我接到苏屯村村民郭春明电话13841635202,说台子屯村有两条街停电,接到电话之后,我马上骑摩托车和电工薛志远,班长何大光,班长许成先后赶到现场,我们维修好后进行事故点排查,当排查到用户周守和家,我们发现他家有违章用电现象,这时周守和说:张雨,你等着,咱两没完~我马上用手机对这现象现象,周守和家灯亮着,电表不走,电表电源侧有一条2米多长的带电的电夹子,我推了空开也就是开关,结果造成二次停电,有照片为证,我和薛志远,何大光,许成四人一致判断是周守和的违章用电行为造成这次停电事故,班长何大光让我把带夹子的电线拿走,说这是证据,我在维护国家财产权益,没有故意伤害他人,有锦州市农村电力服务公司北镇分公司的证明为证,我无罪。
2:我对周守和的违章用电现象拍完照后,班长何大光让我把带夹子的电线拿走,说这是证据,我拿下夹子要走,原告因偷电被拿现行,情绪非常激动,不让我带走电线撕扯,阻止我拿走带夹子的电线,他恼羞成怒从北窗户台上拿起刀闸向我打来,一下子打在我头上,感到非常痛,我感到有热的东西从头上留下,第二下,又击打我的头,我感到头晕目眩,感到血流的更多了,我在感到头晕目眩时想保持住身体平衡,我的手仍然拽着带夹子的电线,之后周守和又对我打了第三下,这时我什么都不知道了。事后听说是薛志远给我扶出来的,我在屋子外呆了几分钟后清醒后,看到头上,身上,衣服上,手上,地上都是血,我拨打了110和120去了北镇县人民医院,检查左侧顶颞部分别见3处创口,分别长2.5厘米,2.0厘米,0.5厘米伤口,有北镇市人民医院病志和康宁医院病志为证,是周守和把我打伤造成脑震荡后综合症的~我至始至终没有拿过刀闸,没有打过周守和,有北镇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证。我无罪
3:2018年1月15日,周守和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中第12条要求明确说明:张雨经常使用右手又站在对面不可能造成右侧额颞叶硬膜下血肿,右颞骨骨折!这说明周守和自己都承认他的伤不是我造成的,所以我是冤枉的,我是无罪的~
4:2017年9月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我用刀闸打伤周守和,这纯属瞎说乱说冤枉我,我当时左手拿的是线夹子,右手拿的是手电,周守和的伤情鉴定书中明确说明原告的伤可见新月形骨折,这足以说明他的伤不是刀闸造成的,因为刀闸根本形成不了新月形的伤,不符合事实,更不是我造成的,我是冤枉的
5:'2017年9月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起诉中说,北镇市公安局派出所在广宁乡汪家坟某处把我抓走的,这是错误的,事实是我2017年4月10日我到派出所办事就将我扣押了2018年5月12日,锦州市中级法院把广宁派出所的错误证据更正了,派出所也承认了错误,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看守所待了18个月,我没有打过周守和。我是在维护国家财产,使国家利息不受丢失~
6:2018年11月7日北镇市法院二次开庭,在庭上原告周守和当庭承认他的伤不是我造成的,有记录为证~我是冤枉的,我无罪我才是受害者
第三次开庭2018年11月7日开庭到现在以有一段时间,马上就要宣判了,实在走投无路才发的这个微博,电业职工为维护国家财产被打,被冤枉,公安局没有证据抓我。检察院起诉我,法院不依据事实,没有证据乱判我~十万火急,第一审判我一年半了,现在中法发回重新审理此案,最后一次开庭周守和本人也当庭承认不是我造成的,北镇法院还要维持原判,求助~求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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