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张太子脏脏乞丐脸让我梦了龚俊版周子舒[苦涩]
有时候很狠狠地去想了一下,如果龚俊真的演了周子舒而不是温客行,那是不是内娱古装剧史上,就要多一个破碎美人了,如凋似敝的一朵残莲风雨中飘摇,身上压着千斤重马上命归黄泉却一心只想找一个晒太阳养老的美人形象,被人远远的只看蝴蝶骨便认出了天生的美人胚子,被上司记在心里难以忘却的白月光,被人放在心尖上狠狠疼爱的花朵。。。
我从来不后悔认识温客行,龚俊让他突破了次元与我们相遇,但我也确实偶尔想过其他不同的可能。
有时候很狠狠地去想了一下,如果龚俊真的演了周子舒而不是温客行,那是不是内娱古装剧史上,就要多一个破碎美人了,如凋似敝的一朵残莲风雨中飘摇,身上压着千斤重马上命归黄泉却一心只想找一个晒太阳养老的美人形象,被人远远的只看蝴蝶骨便认出了天生的美人胚子,被上司记在心里难以忘却的白月光,被人放在心尖上狠狠疼爱的花朵。。。
我从来不后悔认识温客行,龚俊让他突破了次元与我们相遇,但我也确实偶尔想过其他不同的可能。
【万山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看过来,这里有一封信请查收】#毕业# 亲爱的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优秀青年们:
桑梓声声唤雁归,就业创业正当时。多年来,无论身处何方, 无论走得多远,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您始终心系家乡、情系桑梓, 全力支持参与家乡建设,为万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热忱期盼你们在毕业、退役、功成名就之后继续回到万山就业创业。“筑梦不用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万山区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
开创新天地,享受新生活。近年来,万山区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四五”征程已然开启,伟大梦想召唤我们接续奋斗。万山区始终是我们挚爱的家乡,无论你们身在何方,家乡是你们永远的牵挂,家乡的亲人也时刻关注着你们。今天的万山,始终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紧紧围绕 总书记对万山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四新”主攻“四化”,推动万山高质量发展、高质量转型。万山正处在巩固转型发展成果、提升转型发展质量,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战略机遇期,对人才的渴求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和迫切。
今年,正值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村(社区)“两委”换届由 3 年调整为 5 年的第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高度重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围绕乡村振兴一线引才育才用才渴求,聚焦广大知识青年所思所忧所盼,我区在村(社区)“两委”人员经济待遇、政治待遇、人文关怀等方面给予优厚保障,尽心竭力为你们提供服务,积极鼓励大家加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扬帆起航!
一封家书,万种牵挂,家乡期盼着您的回归,也期待您的力量。为此,我们对当前万山区村(社区)“两委”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进行梳理。
一、经济待遇。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由“基本报酬+考核工资+任期补贴+养老保险+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构成。现行标准下,全区村(社区)“三职”干部月工资待遇均在3600元以上,并根据省、市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年度动态增长机制。
(一)基本报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会计(文书)月报酬最高 3000 元、最低 2800 元;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人员月报酬最高 3960 元、最低 3696元;在任期内获得两次区级、一次市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支书、主任,可享受乡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最低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每月 5257 元;其他享受区级财政报酬村(社区)干部月报酬最高 2100 元、最低 1900 元。
(二)考核工资。享受区级财政报酬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工资为每人每月800元,并按季度考核发放。
(三)任期补贴。按照享受区级财政报酬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每连任一届在月报酬增加 100元的基础上,任期内每年的月报酬再按 50 元递增。
(四)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集体经济发展创收 的村(社区)“两委”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根据当年集体经济发展创收情况,讨论形成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发放初步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发放,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通过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其他。在确保村(社区)干部能够正常履职的前提下,允许其兼任村(社区)计生信息员、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提升村(社区)干部收入。
二、政治待遇。(一)专项招录晋升。建立村(社区)干部考录工作机制,区级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事业单位编制,面向任满一届且仍然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村委会副主任进行定向招聘。
(二)换届择优晋升。在区乡换届年度,对能力出众、群众满意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直接择优选拔进入乡镇班子,加大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提拔使用。
(三)评比表彰晋升。对在任期内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1次市级以上或连续 2 次区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可以在任期内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三、人文关怀。(一)建立养老保险补助机制。对村(社区) 干部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乡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补助 60%。
(二)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由区乡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100 万元保额标准,统一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建立离任生活补贴机制。对连续任职满 2 届或 6 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及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且已退出岗位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文书(会计),按年发放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 2600 元、最低为 1200 元。
(四)建立党内关怀慰问机制。区财政每年列支 50 万元、区管党费每年从上年积存党费中列支10%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对因灾、 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按照标准进行关怀慰问。同时,在 “七一”或元旦、春节期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对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常思家乡水,不忘故土恩。故土的发展需要您的参与,家乡的辉煌更需要由您铸就!万山乡村振兴的大舞台诚邀您加入,万山幸福美好期待您创造,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奏响乡村振兴进行曲,谱写万山发展新篇章!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
万山区委组织部:0856-3522627
万山区民政局:0856-3521075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3521012
万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56-3521668
丹都街道:0856-3527166
仁山街道:0856-3522225
谢桥街道:0856-5241216
茶店街道:0856-5728010
万山镇:0856-3521073
鱼塘乡:0856-5750070
大坪乡:0856-6929936
高楼坪乡:0856-3520301
黄道乡:0856-3527269
敖寨乡:0856-3529155
下溪乡:0856-3528008#就业# https://t.cn/R2WxBvo
桑梓声声唤雁归,就业创业正当时。多年来,无论身处何方, 无论走得多远,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您始终心系家乡、情系桑梓, 全力支持参与家乡建设,为万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热忱期盼你们在毕业、退役、功成名就之后继续回到万山就业创业。“筑梦不用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万山区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
开创新天地,享受新生活。近年来,万山区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四五”征程已然开启,伟大梦想召唤我们接续奋斗。万山区始终是我们挚爱的家乡,无论你们身在何方,家乡是你们永远的牵挂,家乡的亲人也时刻关注着你们。今天的万山,始终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紧紧围绕 总书记对万山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四新”主攻“四化”,推动万山高质量发展、高质量转型。万山正处在巩固转型发展成果、提升转型发展质量,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战略机遇期,对人才的渴求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和迫切。
今年,正值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村(社区)“两委”换届由 3 年调整为 5 年的第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高度重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围绕乡村振兴一线引才育才用才渴求,聚焦广大知识青年所思所忧所盼,我区在村(社区)“两委”人员经济待遇、政治待遇、人文关怀等方面给予优厚保障,尽心竭力为你们提供服务,积极鼓励大家加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扬帆起航!
一封家书,万种牵挂,家乡期盼着您的回归,也期待您的力量。为此,我们对当前万山区村(社区)“两委”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进行梳理。
一、经济待遇。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由“基本报酬+考核工资+任期补贴+养老保险+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构成。现行标准下,全区村(社区)“三职”干部月工资待遇均在3600元以上,并根据省、市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年度动态增长机制。
(一)基本报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会计(文书)月报酬最高 3000 元、最低 2800 元;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人员月报酬最高 3960 元、最低 3696元;在任期内获得两次区级、一次市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支书、主任,可享受乡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最低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每月 5257 元;其他享受区级财政报酬村(社区)干部月报酬最高 2100 元、最低 1900 元。
(二)考核工资。享受区级财政报酬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工资为每人每月800元,并按季度考核发放。
(三)任期补贴。按照享受区级财政报酬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每连任一届在月报酬增加 100元的基础上,任期内每年的月报酬再按 50 元递增。
(四)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集体经济发展创收 的村(社区)“两委”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根据当年集体经济发展创收情况,讨论形成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发放初步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发放,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通过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其他。在确保村(社区)干部能够正常履职的前提下,允许其兼任村(社区)计生信息员、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提升村(社区)干部收入。
二、政治待遇。(一)专项招录晋升。建立村(社区)干部考录工作机制,区级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事业单位编制,面向任满一届且仍然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村委会副主任进行定向招聘。
(二)换届择优晋升。在区乡换届年度,对能力出众、群众满意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直接择优选拔进入乡镇班子,加大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提拔使用。
(三)评比表彰晋升。对在任期内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1次市级以上或连续 2 次区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可以在任期内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三、人文关怀。(一)建立养老保险补助机制。对村(社区) 干部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乡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补助 60%。
(二)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由区乡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100 万元保额标准,统一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建立离任生活补贴机制。对连续任职满 2 届或 6 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及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且已退出岗位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文书(会计),按年发放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 2600 元、最低为 1200 元。
(四)建立党内关怀慰问机制。区财政每年列支 50 万元、区管党费每年从上年积存党费中列支10%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对因灾、 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按照标准进行关怀慰问。同时,在 “七一”或元旦、春节期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对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常思家乡水,不忘故土恩。故土的发展需要您的参与,家乡的辉煌更需要由您铸就!万山乡村振兴的大舞台诚邀您加入,万山幸福美好期待您创造,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奏响乡村振兴进行曲,谱写万山发展新篇章!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
万山区委组织部:0856-3522627
万山区民政局:0856-3521075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3521012
万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56-3521668
丹都街道:0856-3527166
仁山街道:0856-3522225
谢桥街道:0856-5241216
茶店街道:0856-5728010
万山镇:0856-3521073
鱼塘乡:0856-5750070
大坪乡:0856-6929936
高楼坪乡:0856-3520301
黄道乡:0856-352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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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溪乡:0856-3528008#就业# https://t.cn/R2WxBvo
#温馨提示#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屯溪区教育局发布2021年区属小学招生公告】
区属各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1〕7号)精神,现将屯溪区2021年区属小学招生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屯溪(不含新潭镇,下同)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特殊类型人员子女。
二、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百鸟亭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东区域。东至花山路黄山学校以西,西至佩琅河以东,南至屯溪南高速路口(光谷亭)到百鸟亭、兖山村沿线一带。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柏山小学:兖溪村、紫阜村范围内。具体范围:高速路以南兖溪村至长湖头(屯溪区与休宁县榆村交界处)。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柏树小学:北海路—仙人洞路—新园西路—劳动里—乐善里—利民路—新安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长干小学:新安路—利民路—乐善里—劳动里—新园西路—仙人洞南路—滨江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大位小学:仙人洞南路—新园路—天都大道—滨江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东城实验小学:天井坞—屯光转盘—天都大道—滨江东路所围成的以东区域。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荷花池小学:仙人洞路—北海路—阜上路—新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江南实验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西区域。西至北海路西侧(假日公寓至山语人家小区沿线),南至高速公路以北(花上园小区),三充村。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黎阳镇中心小学: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以及以上各村及社区范围内新建的楼盘。奕棋镇珠里村、水碓巷、徐村、竹墩村、上叶村、下林塘的村民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也可至黎阳镇中心小学就读。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龙山实验小学:占川河以西、西海路、率水路、西区二号线以东所围成的、隶属于黎阳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现代实验学校:横江桥西桥头、横江路、率水路、西海北路、香茗转盘、山深线、占川河、黄山学院北区所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奕棋镇中心小学:西区二号线北端以西,凤霞村以西(不含凤霞村)以及隶属于奕棋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百鸟亭小学尤溪校区:汉沙、南溪南、尤溪、留村。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
三、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相对就近派位调剂入学。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入学,非固定生源按提供的材料及区内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屯溪户籍适龄儿童认定要求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一致,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但提供就读的房产为父母名下在屯溪“唯一房产”,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固定生源在学区内就读。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与祖父辈共同共有,且共有这套房产为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唯一房产”,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户籍同在一个户口簿上,从未迁出且与祖父辈同住一处,产权所有人为祖辈,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屯溪区无房产,待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4.屯溪棚改户自棚改协议签订之日起,其子女入学三年内原学区可保留。
(二)屯溪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屯溪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含此日)前。
(三)屯溪户籍不能认定学区的几类情况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虽在学区内,但户籍迁入屯溪区时间不满一年,不能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待固定生源安排后视学位情况安排。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亲友家,亲友家房产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将统筹调剂安排。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非出生申报属于迁入到祖辈户籍上的,将统筹调剂安排。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屯溪区有房产仍提供祖辈房产登记的,将统筹调剂安排。
(四)房产认定补充要求
1.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商业服务以及店面房(含住宅改为店面使用的)等商用房均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预售商品房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2.与其他亲属共有房产类型一律不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3.提供公寓式房产需是住宅性质,且是父母双方在屯溪“唯一房产”方可认定。
(五)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学校,其监护人须提供在我区稳定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稳定工作证明(与屯溪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在屯溪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完税证明),父母在屯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可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虽在学区内,不能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视学区内学校剩余学位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在安排就读学校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或完税证明)等情况综合评定,依次相对就近安排。
4.随迁子女入学时提供祖辈房产,不作为调剂依据。
(六)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执行。
3.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和《关于做好“黄山优才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黄人才办〔2021〕4号)要求执行。
4.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由单位或监护人凭相应身份证件(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文件;单位函件等),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于7月12-14日到屯溪区教育局普通教育股核查登记后酌情安排入学。
五、招生要求
(一)网上预登记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8日-12日,预报名网址(https://t.cn/A6fvvAMT),操作指南见预报名网站公告内容。
(二)网上预登记需填报以下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棚改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自建房提供土地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屯溪区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在屯溪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完税证明;在屯溪区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其他要求凡属以下情况视全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1.提供虚假信息。
2.未在规定时间预报名登记。
3.未按时到校注册。
六、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一)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及提供资料要求执行。屯溪区区域内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原则及办理时间
固定生源转学对象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各校予以接收。学位已满或非固定生源转学对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开学前后一周办理转学,中途不办理。
本通知里未提及的内容,解释权归屯溪区教育局。
屯溪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区属各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1〕7号)精神,现将屯溪区2021年区属小学招生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屯溪(不含新潭镇,下同)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特殊类型人员子女。
二、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百鸟亭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东区域。东至花山路黄山学校以西,西至佩琅河以东,南至屯溪南高速路口(光谷亭)到百鸟亭、兖山村沿线一带。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柏山小学:兖溪村、紫阜村范围内。具体范围:高速路以南兖溪村至长湖头(屯溪区与休宁县榆村交界处)。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柏树小学:北海路—仙人洞路—新园西路—劳动里—乐善里—利民路—新安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长干小学:新安路—利民路—乐善里—劳动里—新园西路—仙人洞南路—滨江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大位小学:仙人洞南路—新园路—天都大道—滨江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东城实验小学:天井坞—屯光转盘—天都大道—滨江东路所围成的以东区域。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荷花池小学:仙人洞路—北海路—阜上路—新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江南实验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西区域。西至北海路西侧(假日公寓至山语人家小区沿线),南至高速公路以北(花上园小区),三充村。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黎阳镇中心小学: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以及以上各村及社区范围内新建的楼盘。奕棋镇珠里村、水碓巷、徐村、竹墩村、上叶村、下林塘的村民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也可至黎阳镇中心小学就读。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龙山实验小学:占川河以西、西海路、率水路、西区二号线以东所围成的、隶属于黎阳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现代实验学校:横江桥西桥头、横江路、率水路、西海北路、香茗转盘、山深线、占川河、黄山学院北区所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奕棋镇中心小学:西区二号线北端以西,凤霞村以西(不含凤霞村)以及隶属于奕棋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百鸟亭小学尤溪校区:汉沙、南溪南、尤溪、留村。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
三、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相对就近派位调剂入学。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入学,非固定生源按提供的材料及区内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屯溪户籍适龄儿童认定要求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一致,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但提供就读的房产为父母名下在屯溪“唯一房产”,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固定生源在学区内就读。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与祖父辈共同共有,且共有这套房产为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唯一房产”,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户籍同在一个户口簿上,从未迁出且与祖父辈同住一处,产权所有人为祖辈,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屯溪区无房产,待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4.屯溪棚改户自棚改协议签订之日起,其子女入学三年内原学区可保留。
(二)屯溪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屯溪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含此日)前。
(三)屯溪户籍不能认定学区的几类情况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虽在学区内,但户籍迁入屯溪区时间不满一年,不能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待固定生源安排后视学位情况安排。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亲友家,亲友家房产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将统筹调剂安排。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非出生申报属于迁入到祖辈户籍上的,将统筹调剂安排。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屯溪区有房产仍提供祖辈房产登记的,将统筹调剂安排。
(四)房产认定补充要求
1.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商业服务以及店面房(含住宅改为店面使用的)等商用房均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预售商品房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2.与其他亲属共有房产类型一律不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3.提供公寓式房产需是住宅性质,且是父母双方在屯溪“唯一房产”方可认定。
(五)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学校,其监护人须提供在我区稳定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稳定工作证明(与屯溪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在屯溪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完税证明),父母在屯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可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虽在学区内,不能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视学区内学校剩余学位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在安排就读学校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或完税证明)等情况综合评定,依次相对就近安排。
4.随迁子女入学时提供祖辈房产,不作为调剂依据。
(六)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执行。
3.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和《关于做好“黄山优才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黄人才办〔2021〕4号)要求执行。
4.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由单位或监护人凭相应身份证件(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文件;单位函件等),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于7月12-14日到屯溪区教育局普通教育股核查登记后酌情安排入学。
五、招生要求
(一)网上预登记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8日-12日,预报名网址(https://t.cn/A6fvvAMT),操作指南见预报名网站公告内容。
(二)网上预登记需填报以下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棚改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自建房提供土地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屯溪区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在屯溪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完税证明;在屯溪区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其他要求凡属以下情况视全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1.提供虚假信息。
2.未在规定时间预报名登记。
3.未按时到校注册。
六、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一)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及提供资料要求执行。屯溪区区域内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原则及办理时间
固定生源转学对象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各校予以接收。学位已满或非固定生源转学对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开学前后一周办理转学,中途不办理。
本通知里未提及的内容,解释权归屯溪区教育局。
屯溪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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