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研究:2022年钢材出口将有所收缩
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12月份,我国出口钢材502.6万吨,同比增长3.6%;1-12月份累计出口钢材6689.5万吨,同比增长24.6%。12月份,我国进口钢材100.1万吨,同比下降27.2%;1-12月累计进口钢材1426.8万吨,同比下降29.5%(详见图1)。
2021年钢材出口量再现回升
2021年,全球经济疫后复苏,海外钢材需求较快恢复,部分区域市场供需偏紧,带动国内钢材出口明显增长,全年钢材出口量较上年增长超两成,在连续五年下降后首现回升。全年钢材进口量仍在低位,同比减少近三成,全年钢材净出口5262.7万吨。
分月度来看,受海外市场价格上涨带动,2021年上半年我国钢材出口大幅增长,尤其4月份钢材出口量创下近几年月度出口量新高;下半年,随着国内压产显效和钢材出口退税取消,出口量逐步下降;至年末,钢材市场价格调整使出口价格优势显现,且国内需求偏弱,出口量再现回升,12月份,我国钢材出口量较11月份增加66.5万吨,增幅15.3%。
板材贡献主要增量
2021年钢材出口以板材为主,且增量亦主要由板材贡献。据海关总署统计月报显示,1-11月份,钢材出口中板材4188万吨,同比增长41.0%,板材出口量占钢材总出口量的比重为67.7%;钢材棒材出口744万吨,同比增长18.7%,占钢材出口总量的比重为12.0%;角钢及型钢出口238万吨,同比减少8.8%,占钢材出口总量的比重为3.8%。
海外市场供需趋于平衡
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仍将有序推进,但复苏速度将继续放缓。世界银行1月11日发布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将2021年和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下调至5.5%和4.1%;联合国1月13日发布2022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指出,全球经济复苏正面临巨大阻力,继2021年经济增长5.5%后,2022年全球经济预计仅增长4.0%。
随着经济复苏放缓,钢铁需求的增速亦将回落。世界钢铁协会预测2021年全球钢铁需求将增长4.5%至18.55亿吨,2022年全球钢铁需求量将增长2.2%,达到18.96亿吨。
从供应来看,由于中国产量大幅减少,2021年8月份以来全球粗钢产量呈同比下降趋势,11月份同比下降9.9%,但中国以外地区产量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全球钢材需求扩张放缓,随着供应恢复,海外的钢铁供需逐渐平衡,可能不会再现2021年部分区域非常紧缺的状况。
钢铁业出口订单仍在收缩区间
2021年10月份以来,全球钢材市场普遍调整,各国钢材出口报价下调,国内出口报价亦连续下调,兰格钢铁云商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1月12日,中国热轧卷板出口报价(FOB)为760美元/吨,较土耳其和独联体出口报价分别低75和20美元/吨,较印度出口报价高44美元/吨,中国钢材出口报价具有相对优势。
然而,海外市场需求并不强劲,且由于市场价格回落,买家采购并不积极,我国钢材出口订单情况依然较差,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数据显示,2021年12月份,钢铁业新出口订单指数为36.3%,较上月回升1.5个百分点,连续八个月处于收缩区间。
2022年钢材出口波动回落
随着供应链恢复,海外钢材市场供需偏紧的形势已逐步缓解,钢铁业出口订单连续收缩,同时,我国钢材出口退税已全部取消,抑制钢材出口的方向已定,如果未来内外价差持续扩大,可能进一步出台限制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今年钢材出口预计波动回落,全年出口量将低于上年。
进口方面,今年国内钢材需求总量可能小幅下降,政策层面未提及压减产量,供需或保持大致平衡,若非海外市场价格超预期调整,钢材进口规模难以放量,全年进口量预计与上年基本持平。(兰格钢铁研究中心王静原创文章,转载务必注明出处)
#兰格钢铁网#
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12月份,我国出口钢材502.6万吨,同比增长3.6%;1-12月份累计出口钢材6689.5万吨,同比增长24.6%。12月份,我国进口钢材100.1万吨,同比下降27.2%;1-12月累计进口钢材1426.8万吨,同比下降29.5%(详见图1)。
2021年钢材出口量再现回升
2021年,全球经济疫后复苏,海外钢材需求较快恢复,部分区域市场供需偏紧,带动国内钢材出口明显增长,全年钢材出口量较上年增长超两成,在连续五年下降后首现回升。全年钢材进口量仍在低位,同比减少近三成,全年钢材净出口5262.7万吨。
分月度来看,受海外市场价格上涨带动,2021年上半年我国钢材出口大幅增长,尤其4月份钢材出口量创下近几年月度出口量新高;下半年,随着国内压产显效和钢材出口退税取消,出口量逐步下降;至年末,钢材市场价格调整使出口价格优势显现,且国内需求偏弱,出口量再现回升,12月份,我国钢材出口量较11月份增加66.5万吨,增幅15.3%。
板材贡献主要增量
2021年钢材出口以板材为主,且增量亦主要由板材贡献。据海关总署统计月报显示,1-11月份,钢材出口中板材4188万吨,同比增长41.0%,板材出口量占钢材总出口量的比重为67.7%;钢材棒材出口744万吨,同比增长18.7%,占钢材出口总量的比重为12.0%;角钢及型钢出口238万吨,同比减少8.8%,占钢材出口总量的比重为3.8%。
海外市场供需趋于平衡
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仍将有序推进,但复苏速度将继续放缓。世界银行1月11日发布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将2021年和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下调至5.5%和4.1%;联合国1月13日发布2022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指出,全球经济复苏正面临巨大阻力,继2021年经济增长5.5%后,2022年全球经济预计仅增长4.0%。
随着经济复苏放缓,钢铁需求的增速亦将回落。世界钢铁协会预测2021年全球钢铁需求将增长4.5%至18.55亿吨,2022年全球钢铁需求量将增长2.2%,达到18.96亿吨。
从供应来看,由于中国产量大幅减少,2021年8月份以来全球粗钢产量呈同比下降趋势,11月份同比下降9.9%,但中国以外地区产量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全球钢材需求扩张放缓,随着供应恢复,海外的钢铁供需逐渐平衡,可能不会再现2021年部分区域非常紧缺的状况。
钢铁业出口订单仍在收缩区间
2021年10月份以来,全球钢材市场普遍调整,各国钢材出口报价下调,国内出口报价亦连续下调,兰格钢铁云商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1月12日,中国热轧卷板出口报价(FOB)为760美元/吨,较土耳其和独联体出口报价分别低75和20美元/吨,较印度出口报价高44美元/吨,中国钢材出口报价具有相对优势。
然而,海外市场需求并不强劲,且由于市场价格回落,买家采购并不积极,我国钢材出口订单情况依然较差,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数据显示,2021年12月份,钢铁业新出口订单指数为36.3%,较上月回升1.5个百分点,连续八个月处于收缩区间。
2022年钢材出口波动回落
随着供应链恢复,海外钢材市场供需偏紧的形势已逐步缓解,钢铁业出口订单连续收缩,同时,我国钢材出口退税已全部取消,抑制钢材出口的方向已定,如果未来内外价差持续扩大,可能进一步出台限制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今年钢材出口预计波动回落,全年出口量将低于上年。
进口方面,今年国内钢材需求总量可能小幅下降,政策层面未提及压减产量,供需或保持大致平衡,若非海外市场价格超预期调整,钢材进口规模难以放量,全年进口量预计与上年基本持平。(兰格钢铁研究中心王静原创文章,转载务必注明出处)
#兰格钢铁网#
洛阳老城后洞村主任梁某滥用职权,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依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03年11月18日,我公司(乙方)与后洞村委会(甲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将约130亩土地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自2003年11月18日起至2030年11月18日止,27年。
2006年12月28日,市政府下发洛政土[2006]441号文件,同意所涉土地作为老城区乡镇建设项目用地。
2011年7月12日,我公司与麻某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经营钢材市场项目(项目获老城区发改委备案批复),麻某按照签订的《合作协议》依约向我公司支付了截至2018年7月31日的合作收益金。2018年3月8日,麻某交纳了三十万元合作收益金之后未再交纳;当年,梁某始任村委会主任。2019年7月3日和11月27日,后洞村三委会联合向我公司发出通知,经研究决定(后经了解,梁某(当时未任村支书)未经村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就盖了“村支部委员会章”),与我公司解除合同,不再出租。2019年12月11日,我公司邮寄回复函,表示协议未届满,不同意解除。
2020年1月7日,我公司对麻某提起诉讼,麻某对我公司提起反诉,经梁某与麻某密谋策划,法院强行追加后洞村委会作为被诉第三人,以我公司未经后洞村委会同意“转租”为由,判决解除我公司与后洞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我公司与麻某签订的《合作协议》。
但我公司坚持认为:后洞村村委会与我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签订后的补偿、立项、审批、开发,土地性质的转换(我公司承担了涉及的占地补偿、行政处罚金和土地性质转换费用),三次顺利通过土地普查,自2011年7月30日到2019年12月8日与麻某的合作经营,我公司依约支付后洞村村委会截至“协议解除前”的租金等,梁某之前的历任村领导(包括其父亲任村干部期间)都是知情且认可的,而梁某上任后,在《土地租赁协议》中有“不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约定和企业可自主经营、并无“不允许转租”条款的情况下,解除与我公司尚未届满的《土地租赁协议》,直接导致我公司投入巨资将土地性质转换并合作培育的项目,不仅前期投入未能全部收回,而且后续11年多的收益约1500万元也被他人侵占(按《合作协议》测算),是严重破环营商环境的恶劣行为(也就是说梁某上任前,各方一切合作正常、有序、合规、合法,而梁某上任后,在其主使下,正常营商秩序被破坏)。且目前该地块仍由梁某和麻某在主导经营,我公司严重怀疑是梁某与麻某勾结谋划,滥用职权,侵占我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恳请@纪检机关深入调查,还我公司一个公正!
请看到的博友帮助评论转发,感谢您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支持!
依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03年11月18日,我公司(乙方)与后洞村委会(甲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将约130亩土地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自2003年11月18日起至2030年11月18日止,27年。
2006年12月28日,市政府下发洛政土[2006]441号文件,同意所涉土地作为老城区乡镇建设项目用地。
2011年7月12日,我公司与麻某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经营钢材市场项目(项目获老城区发改委备案批复),麻某按照签订的《合作协议》依约向我公司支付了截至2018年7月31日的合作收益金。2018年3月8日,麻某交纳了三十万元合作收益金之后未再交纳;当年,梁某始任村委会主任。2019年7月3日和11月27日,后洞村三委会联合向我公司发出通知,经研究决定(后经了解,梁某(当时未任村支书)未经村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就盖了“村支部委员会章”),与我公司解除合同,不再出租。2019年12月11日,我公司邮寄回复函,表示协议未届满,不同意解除。
2020年1月7日,我公司对麻某提起诉讼,麻某对我公司提起反诉,经梁某与麻某密谋策划,法院强行追加后洞村委会作为被诉第三人,以我公司未经后洞村委会同意“转租”为由,判决解除我公司与后洞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我公司与麻某签订的《合作协议》。
但我公司坚持认为:后洞村村委会与我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签订后的补偿、立项、审批、开发,土地性质的转换(我公司承担了涉及的占地补偿、行政处罚金和土地性质转换费用),三次顺利通过土地普查,自2011年7月30日到2019年12月8日与麻某的合作经营,我公司依约支付后洞村村委会截至“协议解除前”的租金等,梁某之前的历任村领导(包括其父亲任村干部期间)都是知情且认可的,而梁某上任后,在《土地租赁协议》中有“不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约定和企业可自主经营、并无“不允许转租”条款的情况下,解除与我公司尚未届满的《土地租赁协议》,直接导致我公司投入巨资将土地性质转换并合作培育的项目,不仅前期投入未能全部收回,而且后续11年多的收益约1500万元也被他人侵占(按《合作协议》测算),是严重破环营商环境的恶劣行为(也就是说梁某上任前,各方一切合作正常、有序、合规、合法,而梁某上任后,在其主使下,正常营商秩序被破坏)。且目前该地块仍由梁某和麻某在主导经营,我公司严重怀疑是梁某与麻某勾结谋划,滥用职权,侵占我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恳请@纪检机关深入调查,还我公司一个公正!
请看到的博友帮助评论转发,感谢您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支持!
#便民信息#【长春至农安公交专线今日通车运营】随着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城市与城市、村屯与城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为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降低居民出行成本,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长春至农安客运班线进行了公交化改造,长春至农安公交专线T370路、T371路12日开通运营。
长春至农安的高速公交专线T370路从长春凯旋公路客运站(西侧公交场站)始发,途经珲乌高速,终到农安县公路客运总站,首车5时30分,末车18时30分,全程72公里,运行时间约1小时10分钟,票价13元。
长春至农安的国道公交专线T371路从长春客运中心站始发,途经凯丰路、金泰钢材市场等站点,终到农安北环公交场站,首车5时30分,末车18时30分,全程76公里,运行时间约1小时40分钟,票价执行分段计价5元、10元。(长春日报)
长春至农安的高速公交专线T370路从长春凯旋公路客运站(西侧公交场站)始发,途经珲乌高速,终到农安县公路客运总站,首车5时30分,末车18时30分,全程72公里,运行时间约1小时10分钟,票价13元。
长春至农安的国道公交专线T371路从长春客运中心站始发,途经凯丰路、金泰钢材市场等站点,终到农安北环公交场站,首车5时30分,末车18时30分,全程76公里,运行时间约1小时40分钟,票价执行分段计价5元、10元。(长春日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