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不付赎金,我们就把人质的头砍下来。”这是2001年菲律宾绑匪送到媒体手上的一份录像带,录像带中的张忠强低垂着头,被绳索牢牢绑在椅子上,看起来十分颓废,周边有十五名严阵以待的壮汉,正在看押着人质们。
张忠强,就职于中国电力技术出口总公司,任项目经理及工程师。2001年7月,张忠强随一众同事去往菲律宾的北哥打巴托省进行中国对外援建项目。
本是一次应当毫无波澜的工作,没想到落地菲律宾后发生了意外。张忠强的弟弟张忠义在到达菲律宾后不久,被当地匪徒绑架,而后绑匪威胁张忠强,让他拿赎金赎人。
血脉相连的亲弟弟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作为哥哥的张忠强自然心急如焚,听到绑匪这个要求后,自然顾不上清醒理智了。他马不停蹄地四处筹钱,想要去营救弟弟。
其实,菲律宾当时政局并不稳定,时常有绑架案发生,菲律宾当局对这些绑匪的态度一向是“不付赎金不妥协”,因为他们知道,妥协并不能换来事情的结束,反而会助长绑匪的嚣张气焰,在混乱的时局下,更要坚守政府的原则。
可是张忠强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已经顾不得什么大局了,他一心只想救出自己的亲人。
在好不容易筹到赎金后,张忠强带着薛义等几名同事,在当地菲律宾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了绑匪指定的地点。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鲜有人烟,绑匪将地点选在这里,一方面是不想暴露自己,另一方面,也是想将张忠强等人一网打尽。
张忠强等人到了目的地后,忐忑不安地揣着赎金走向绑匪,本以为匪徒们会遵守诺言,收了赎金后就会放人,没想到,这些匪徒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且都有武器傍身,突然发狠,将张忠强等人团团围住,不仅强抢了张忠强手里的金钱,还将张忠强一行人都绑了起来。
众人心中刚冒出芽的希望之花,被碾碎得七零八落,人财两空,许多人不禁悲上心头,一时之间,向生的火焰逐渐在熄灭。
绑匪得到人和钱之后仍旧不知足,他们录下了人质们的录像,然后将录像发给媒体公之于众,此举是公然挑衅中国政府和菲律宾政府。他们扬言自己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如果不给赎金,他们就将人质斩首。
此举引起中菲两国人民哗然,为了金钱利益将不相干的人置于死地,甚至威胁国家,当真是歹毒心肠。
再说两国政府,听到这个消息十分震惊。中国立马与菲律宾当局沟通,菲律宾政府也表示自己毫不知情。当时菲律宾政府正在与摩伊武装分子僵持,于是怀疑的苗头燃到了摩伊武装分子身上。
而且,绑匪在录像带中也说自己是从摩伊武装部队分裂出来的一支队伍。
想来也是害怕中国政府施压,不管是菲律宾政府还是摩伊武装分子,都急于撇清自己与这个绑架案的关系,于是双方纷纷作出澄清,表明这些绑匪与官方无关。
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解救人质。由于菲律宾和中国政府都达成一致原则:不向绑匪妥协,不给绑匪赎金,这导致我方与绑匪方僵持不下。
两国政府这么做并不是没有道理,这次的挑衅是面向两国政府,挑衅的是两国的官方权威,在全世界的目光下,若是两国政府就此妥协,那么大国颜面何存?更重要的是,以这群绑匪的品行,交给他们赎金不一定能解救人质,但一定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让他们的行动更加猖獗,如此,中国和菲律宾政府就一直处在被动局面,人质们的性命也一直处在危险之中。
诸多考量之下,中国和菲律宾政府两国还是尽全力,去搜救人质。不仅如此,菲律宾还派军队驻守在项目工程的周围,保护其他中国援建人员的安全。
然而绑匪却丧失人性,被绑匪绑去的两位人质,在不久后传来身死的消息。
这个消息令人震惊以及悲愤,在和平年代,匪徒不顾人权、枉顾人命,公然杀死中国公民,堂而皇之地挑衅中国政府和菲律宾政府的官方权威,是为人情、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无论在国内国外,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有情况第一时间向国家求助!
张忠强,就职于中国电力技术出口总公司,任项目经理及工程师。2001年7月,张忠强随一众同事去往菲律宾的北哥打巴托省进行中国对外援建项目。
本是一次应当毫无波澜的工作,没想到落地菲律宾后发生了意外。张忠强的弟弟张忠义在到达菲律宾后不久,被当地匪徒绑架,而后绑匪威胁张忠强,让他拿赎金赎人。
血脉相连的亲弟弟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作为哥哥的张忠强自然心急如焚,听到绑匪这个要求后,自然顾不上清醒理智了。他马不停蹄地四处筹钱,想要去营救弟弟。
其实,菲律宾当时政局并不稳定,时常有绑架案发生,菲律宾当局对这些绑匪的态度一向是“不付赎金不妥协”,因为他们知道,妥协并不能换来事情的结束,反而会助长绑匪的嚣张气焰,在混乱的时局下,更要坚守政府的原则。
可是张忠强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已经顾不得什么大局了,他一心只想救出自己的亲人。
在好不容易筹到赎金后,张忠强带着薛义等几名同事,在当地菲律宾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了绑匪指定的地点。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鲜有人烟,绑匪将地点选在这里,一方面是不想暴露自己,另一方面,也是想将张忠强等人一网打尽。
张忠强等人到了目的地后,忐忑不安地揣着赎金走向绑匪,本以为匪徒们会遵守诺言,收了赎金后就会放人,没想到,这些匪徒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且都有武器傍身,突然发狠,将张忠强等人团团围住,不仅强抢了张忠强手里的金钱,还将张忠强一行人都绑了起来。
众人心中刚冒出芽的希望之花,被碾碎得七零八落,人财两空,许多人不禁悲上心头,一时之间,向生的火焰逐渐在熄灭。
绑匪得到人和钱之后仍旧不知足,他们录下了人质们的录像,然后将录像发给媒体公之于众,此举是公然挑衅中国政府和菲律宾政府。他们扬言自己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如果不给赎金,他们就将人质斩首。
此举引起中菲两国人民哗然,为了金钱利益将不相干的人置于死地,甚至威胁国家,当真是歹毒心肠。
再说两国政府,听到这个消息十分震惊。中国立马与菲律宾当局沟通,菲律宾政府也表示自己毫不知情。当时菲律宾政府正在与摩伊武装分子僵持,于是怀疑的苗头燃到了摩伊武装分子身上。
而且,绑匪在录像带中也说自己是从摩伊武装部队分裂出来的一支队伍。
想来也是害怕中国政府施压,不管是菲律宾政府还是摩伊武装分子,都急于撇清自己与这个绑架案的关系,于是双方纷纷作出澄清,表明这些绑匪与官方无关。
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解救人质。由于菲律宾和中国政府都达成一致原则:不向绑匪妥协,不给绑匪赎金,这导致我方与绑匪方僵持不下。
两国政府这么做并不是没有道理,这次的挑衅是面向两国政府,挑衅的是两国的官方权威,在全世界的目光下,若是两国政府就此妥协,那么大国颜面何存?更重要的是,以这群绑匪的品行,交给他们赎金不一定能解救人质,但一定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让他们的行动更加猖獗,如此,中国和菲律宾政府就一直处在被动局面,人质们的性命也一直处在危险之中。
诸多考量之下,中国和菲律宾政府两国还是尽全力,去搜救人质。不仅如此,菲律宾还派军队驻守在项目工程的周围,保护其他中国援建人员的安全。
然而绑匪却丧失人性,被绑匪绑去的两位人质,在不久后传来身死的消息。
这个消息令人震惊以及悲愤,在和平年代,匪徒不顾人权、枉顾人命,公然杀死中国公民,堂而皇之地挑衅中国政府和菲律宾政府的官方权威,是为人情、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无论在国内国外,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有情况第一时间向国家求助!
“反华妖女”!为抹黑中国,连父母也不放过........“反华妖女”又现身了!不久前,在一个所谓的讨论中国人权问题的论坛上,澳大利亚公民党资深研究员罗伯特·巴维克向许秀中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你的报告发布之后,哪些工厂停止雇佣维吾尔族工人了?”。许秀中拒绝回答。三分钟后,巴维克被驱离会场。这场面让人不禁想问:难道这就是许秀中动辄谈论的“言论自由”?许秀中生于甘肃,之所以被网友们称为“妖女”,是因为她将反华当成“流量密码”,毫无底线地诋毁祖国。2020年,她凭借一份虚假的报告《待售的维吾尔族人》,宣称疆外务工人员是被“强迫劳动”,在反华势力中“名声大噪”。 https://t.cn/A6SNAqzE
劉佳星:新聞自由和司法覆核並非反中亂港勢力的「擋箭牌」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就警方要求解封其手機資料一事,以新聞自由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為由,提出司法覆核反對,爭議警方應按現行《釋義及通則條例》取用新聞材料,反對警方解封並查閱其手機材料,遭高等法院駁回。
此次案件中,很多人會強調香港的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這兩點的確是香港的優勢。但是,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絕不是反中亂港勢力抹黑特區政府、擾亂社會、踐踏法治,赤裸裸危害國家安全的「擋箭牌」。
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自由
一直以來,中央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給予效力)保障言論、發表和新聞自由;而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亦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護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因此,民眾在香港可以聽到各種海內外批評聲音。然而,一些批評毫無理據,一些指控全然出於無知又是別有用心。筆者認為,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行使該等權利時會受法律及達致合理目的而必須作出的規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這是每一個國家和公民都在堅守,也應該堅守的底線。其實,所有的自由均是有限制的。1976年正式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19條第3項,「所有自由必須尊重他人權力或名譽,不可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反觀黎智英等反對勢力以新聞自由為幌子,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躲避應受到的懲罰,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這些是不能容忍的。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自由。
以危害國家安全而提出的司法覆核可休矣
此次案件中,另一個引起關注的方面是司法覆核。司法覆核,又稱之為司法審查,是一個容許公民及法人就行政部門或行使公法職能的機關所作的越權的決定或行為,向法院提出覆核要求的程式,目的是為了規範及確保行政部門或行使公法職能的機關所作的決定或行為的合法性。但是司法覆核的過程需要一段時間,因此一些反中亂港勢力會借此拖延政府的決策實施。
此案中黎智英所提出的司法覆核被駁回,一些人開始煽風點火,叫囂司法獨立受到破壞。但是,司法獨立並不意味着任何情況下司法人員都可以任意妄為,也不意味着司法機構可以不被制約地利用司法覆核去對政策實施和國家安全進行牽制。面對國家安全等大是大非的問題,由反中亂港分子提出的司法覆核多數是用來搞亂香港、危害國家安全、拖累政府施政的工具。從1996年的每年三百多宗司法覆核到近年數以千計。在2019年反中亂港期間,攬炒派濫用司法覆核和法律援助制度等司法程序,將司法變成他們謀取政治利益、阻撓政府施政的工具,使得司法政治化。香港居民郭卓堅曾濫用法律援助,至少提出30次司法復核,在多個事件上挑戰政府,浪費了大量公幣。本用來監察和糾正公共機構錯誤的司法覆核,卻被如此濫用,不僅浪費了金錢,也拖延了時間。值得深思!
筆者認爲,有限制的新聞自由和合理的司法覆核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前提。「一國兩制」中,「一國」是根基。那些企圖通過濫用新聞自由和司法覆核來危害國家安全、破壞「一國兩制」根基的反中亂港勢力可休矣!他們必將迎來時代和人民的審判。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就警方要求解封其手機資料一事,以新聞自由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為由,提出司法覆核反對,爭議警方應按現行《釋義及通則條例》取用新聞材料,反對警方解封並查閱其手機材料,遭高等法院駁回。
此次案件中,很多人會強調香港的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這兩點的確是香港的優勢。但是,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絕不是反中亂港勢力抹黑特區政府、擾亂社會、踐踏法治,赤裸裸危害國家安全的「擋箭牌」。
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自由
一直以來,中央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給予效力)保障言論、發表和新聞自由;而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亦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護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因此,民眾在香港可以聽到各種海內外批評聲音。然而,一些批評毫無理據,一些指控全然出於無知又是別有用心。筆者認為,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行使該等權利時會受法律及達致合理目的而必須作出的規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這是每一個國家和公民都在堅守,也應該堅守的底線。其實,所有的自由均是有限制的。1976年正式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19條第3項,「所有自由必須尊重他人權力或名譽,不可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反觀黎智英等反對勢力以新聞自由為幌子,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躲避應受到的懲罰,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這些是不能容忍的。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自由。
以危害國家安全而提出的司法覆核可休矣
此次案件中,另一個引起關注的方面是司法覆核。司法覆核,又稱之為司法審查,是一個容許公民及法人就行政部門或行使公法職能的機關所作的越權的決定或行為,向法院提出覆核要求的程式,目的是為了規範及確保行政部門或行使公法職能的機關所作的決定或行為的合法性。但是司法覆核的過程需要一段時間,因此一些反中亂港勢力會借此拖延政府的決策實施。
此案中黎智英所提出的司法覆核被駁回,一些人開始煽風點火,叫囂司法獨立受到破壞。但是,司法獨立並不意味着任何情況下司法人員都可以任意妄為,也不意味着司法機構可以不被制約地利用司法覆核去對政策實施和國家安全進行牽制。面對國家安全等大是大非的問題,由反中亂港分子提出的司法覆核多數是用來搞亂香港、危害國家安全、拖累政府施政的工具。從1996年的每年三百多宗司法覆核到近年數以千計。在2019年反中亂港期間,攬炒派濫用司法覆核和法律援助制度等司法程序,將司法變成他們謀取政治利益、阻撓政府施政的工具,使得司法政治化。香港居民郭卓堅曾濫用法律援助,至少提出30次司法復核,在多個事件上挑戰政府,浪費了大量公幣。本用來監察和糾正公共機構錯誤的司法覆核,卻被如此濫用,不僅浪費了金錢,也拖延了時間。值得深思!
筆者認爲,有限制的新聞自由和合理的司法覆核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前提。「一國兩制」中,「一國」是根基。那些企圖通過濫用新聞自由和司法覆核來危害國家安全、破壞「一國兩制」根基的反中亂港勢力可休矣!他們必將迎來時代和人民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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