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转发# #宝贝回家# 寻找1952年出生2014年失踪山西省泽州县晋阳高速牛王山隧道口 孔宽年6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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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宝贝回家论坛)孔宽年初小文化,是山西省阳城县町店镇人,2014年8月14日,孔宽年生病住入山西省阳城县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脑溢血和脑梗,8月19日晚上11点,女儿为他洗漱完后入睡,8月20日凌晨,女儿醒来不见父亲,在住院科室上下左右都没找到,找到保卫科人员,说明情况,经监控查明孔宽年上身未穿衣服,下半身穿着蓝色条纹裤子和穿着深蓝色拖鞋分别在住院一楼,中药库门外和门诊大厅来回走动,从门诊大厅下街,两三天后有位好心人说在晋阳高速上见过他,经监控查明,2014年8月20日凌晨走过晋阳高速阳城收费站,天坛山隧道,润城路段,走到北留出口半路,又返回,下午五点左右走到晋阳高速牛王山隧道口,晚上七点多还能看到孔宽年在牛王山隧道隔离带旁的石头上坐着,家人四处寻找,没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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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违法曝光#【“拒执”?晋城一男子被判刑!![话筒]】近年来,阳城法院在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的同时,充分利用刑事处罚手段,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日前,该院对一起“拒执”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与张某某及其前妻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日判决张某某、王某某归还陈某某借款16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向阳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张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依法申报财产,未按照要求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4日决定对张某某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限期履行,张某某经罚款后仍不执行。2018年9月开始,张某某微信收入累计285000余元,仅向阳城县人民法院交款10000元。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情况,隐藏、转移财产,经采取罚款措施后仍拒不执行,致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债权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经我院决定,阳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执行逮捕。
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本应积极配合,而张某某却企图通过“耍小聪明”转移、隐匿自身财产逃避执行,这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本案的宣判,既是对被告人张某某的严惩,又是对所有被执行人的警示,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中,我院积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严惩“拒执”犯罪,坚决向“老赖”亮剑,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我县打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阳城法院)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与张某某及其前妻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日判决张某某、王某某归还陈某某借款16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向阳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张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依法申报财产,未按照要求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4日决定对张某某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限期履行,张某某经罚款后仍不执行。2018年9月开始,张某某微信收入累计285000余元,仅向阳城县人民法院交款10000元。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情况,隐藏、转移财产,经采取罚款措施后仍拒不执行,致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债权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经我院决定,阳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执行逮捕。
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本应积极配合,而张某某却企图通过“耍小聪明”转移、隐匿自身财产逃避执行,这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本案的宣判,既是对被告人张某某的严惩,又是对所有被执行人的警示,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中,我院积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严惩“拒执”犯罪,坚决向“老赖”亮剑,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我县打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阳城法院)
#晋城要闻#【#房产中介店长骗取客户房款168万#被判12年![话筒]】2020年3月26日,张某某入职阳城县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担任分店店长一职。在担任店长期间,为偿还赌债,利用其店长的工作便利,私自伪造公司公章。在卢某某等六名被害人通过该店购买房屋时,张某某通过出具虚假收据的购房款、购房协议,隐瞒真相,骗取六名被害人将168万元购房款全部转入张某某的个人账户,张某某将骗取的购房款全部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近日,经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阳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法治晋城)
近日,经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阳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法治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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