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西安查处多起哄抬蔬菜价格案#】连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保质量、保价格、保安全”行动,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12月24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有关价格违法投诉举报线索进行现场检查,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西安市曲江新区鲜满家果蔬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线索,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对西安市曲江新区鲜满家果蔬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红萝卜进货价:10元/公斤,销售价:17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70%;土豆进货价:4.4元/公斤,销售价:9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104.55%。该店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综合执法支队曲江执法中队已对该店涉嫌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二: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港浐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个体经营户)所销售的白菜进货价为1.8元/公斤,销售价为3.9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121%,涉嫌存在哄抬物价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港浐中队已对该店涉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三: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校内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接群众举报,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内上善若水便利店、福鑫便利店、小柯生活便利店(爱购之家)三家便利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三家便利店大部分商品无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涉事的三家便利店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案件四:西安市席王街道香王农贸市场老王蔬菜粮油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接群众举报,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对席王街道香王农贸市场老王蔬菜粮油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所售卖的蔬菜、粮油等产品未执行明码标价。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五:西安市新城区家合辉生鲜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联合公安新城分局环食药执法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12月23日销售的青萝卜进货价为1.2元/斤,销售价为1.99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5.8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已对该店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六:西安市经开区永强生鲜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经开中队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强生鲜店(个体经营户)所销售的蔬菜及肉类商品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当场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12月22日在销售西葫芦和土豆两种蔬菜时涉嫌存在哄抬物价行为。12月22日当天,该店所销售的西葫芦19时42分以前售价为2.48元/斤,19时42分13秒售价为3元/斤(仅售一单),销价上涨21%,19时43分以后售价为4元/斤,销价再上涨33%;同日,该店所销售的土豆18时04分以前售价为1.25元/斤,18时04分以后售价为2.5元/斤,销价上涨100%,18时14分以后售价为3.5元/斤,再上涨40%。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一:西安市曲江新区鲜满家果蔬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线索,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对西安市曲江新区鲜满家果蔬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红萝卜进货价:10元/公斤,销售价:17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70%;土豆进货价:4.4元/公斤,销售价:9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104.55%。该店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综合执法支队曲江执法中队已对该店涉嫌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二: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港浐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个体经营户)所销售的白菜进货价为1.8元/公斤,销售价为3.9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121%,涉嫌存在哄抬物价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港浐中队已对该店涉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三: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校内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接群众举报,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内上善若水便利店、福鑫便利店、小柯生活便利店(爱购之家)三家便利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三家便利店大部分商品无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涉事的三家便利店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案件四:西安市席王街道香王农贸市场老王蔬菜粮油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接群众举报,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对席王街道香王农贸市场老王蔬菜粮油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所售卖的蔬菜、粮油等产品未执行明码标价。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五:西安市新城区家合辉生鲜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联合公安新城分局环食药执法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12月23日销售的青萝卜进货价为1.2元/斤,销售价为1.99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5.8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已对该店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六:西安市经开区永强生鲜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经开中队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强生鲜店(个体经营户)所销售的蔬菜及肉类商品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当场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12月22日在销售西葫芦和土豆两种蔬菜时涉嫌存在哄抬物价行为。12月22日当天,该店所销售的西葫芦19时42分以前售价为2.48元/斤,19时42分13秒售价为3元/斤(仅售一单),销价上涨21%,19时43分以后售价为4元/斤,销价再上涨33%;同日,该店所销售的土豆18时04分以前售价为1.25元/斤,18时04分以后售价为2.5元/斤,销价上涨100%,18时14分以后售价为3.5元/斤,再上涨40%。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河北霸州被乱收费企业发声:罚5万讲价交了3万 交完钱不给开收据】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没有任何理由和手续就伸手向企业收费,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近日,河北省霸州市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引发持续关注。
2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霸州多家村企业负责人了解到,他们普遍被罚了两三万元,最多的五万元。“罚款没有任何名目,村里通知直接去交钱,也没啥收据。”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通报此事后至今,当地被罚企业大部分都已收到了政府返还的“罚款”。据了解,当地不少个体商户、小店也被催缴收费,“能讨价还价,还有些没交的,现在也不了了之了。”
大伙都交,你不交肯定来查
2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霸州市东杨庄乡,路边有不少钢材加工企业和五金建材厂。据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杨明(化名)介绍,霸州做钢材的企业非常多,仅他们乡镇附近就有六百多家,全国很多超市、服装店的货架都产自这里。前些年生意好的时候,村里到处都是新车,但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厂子经营效益不如以前。https://t.cn/A6xdFDGX(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霸州多家村企业负责人了解到,他们普遍被罚了两三万元,最多的五万元。“罚款没有任何名目,村里通知直接去交钱,也没啥收据。”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通报此事后至今,当地被罚企业大部分都已收到了政府返还的“罚款”。据了解,当地不少个体商户、小店也被催缴收费,“能讨价还价,还有些没交的,现在也不了了之了。”
大伙都交,你不交肯定来查
2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霸州市东杨庄乡,路边有不少钢材加工企业和五金建材厂。据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杨明(化名)介绍,霸州做钢材的企业非常多,仅他们乡镇附近就有六百多家,全国很多超市、服装店的货架都产自这里。前些年生意好的时候,村里到处都是新车,但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厂子经营效益不如以前。https://t.cn/A6xdFDGX(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节前安全检查】
前日,上海海事局崇明海事北支执法大队、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海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海门境内海太汽渡、崇海汽渡、临永汽渡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防污染设施等进行联合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码头安全设施等,并要求公司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抓好节假日期间渡运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零责任事故。
中秋临近,昨日,我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辖区超市的食品专柜、面包糕点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人员重点对涉及食品零售和餐饮的个体业主健康证办理情况、卫生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及时、合理处置过期食品。
前日,上海海事局崇明海事北支执法大队、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海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海门境内海太汽渡、崇海汽渡、临永汽渡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防污染设施等进行联合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码头安全设施等,并要求公司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抓好节假日期间渡运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零责任事故。
中秋临近,昨日,我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辖区超市的食品专柜、面包糕点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人员重点对涉及食品零售和餐饮的个体业主健康证办理情况、卫生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及时、合理处置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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