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舅火了 到底何为“精神内耗”?医生科普】“精神内耗”其实并非心理学上的专有名词,也不是医学术语,所形容的,往往是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对现实生活存在不满,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跨前一步,但根本找不到方向。在这种想与不想之中,心态被拉扯消磨,逐渐会走向负面的情绪。可能会存在于一些家庭条件看着不错、或者本身能力很强的年轻人身上,他们实际想要追求的东西和一直以来被灌输的价值观,往往并不一致,就会经常产生自己“对还是不对”的困惑。
上月末,我看了九人话剧出的《春逝》,看完我就跟朋友说,此剧预定了年度最打动我的戏。
看到一半时,我已有泪意,之后断续哭到结尾。看戏如看史,痛处亦乐处。
也要感谢三个月前给我推荐九人话剧《双枰记》的Carissa。我那天看到她推荐就想去买《双枰记》,可惜票已售罄。但我发现:「咦,有个《春逝》,还能买呢。」
抱着「不管看哪部,只要是九人出品就行」的心态,我下了单。但彼时我对《春逝》讲什么一无所知。
中间经历了北京疫情的起起伏伏,我一度以为「在4月定7月的票」是我过于乐观了。好在最后没被取消,顺利开演。
进入剧场,拿到宣传单研读之时,我才知道,这是一部关于民国时期女性物理学者的剧。
剧情本身并不复杂,讲的是民国二十四年,新人瞿健雄来到中央研究院物理所,给所里唯一的女研究员顾静薇当助手,两位女性在物理所共度一年时光期间发生的交汇与别离。
前三分之一,着力刻画两人个性、处事方式相异之处。
年少的瞿健雄心无牵挂,刚硬执拗,不通世故,眼中只有科研;
年长健雄十多岁的静薇则面临更多生活中的现实难题——既要考虑自己悬而未决的婚恋怎么办,又要思虑所里捉襟见肘的经费如何安排,她还有年迈祖母需要照顾。
静薇干练务实,待人热心,如春日溪水。健雄则像净水结成的冰,透明无杂,有着不近人情的低温。
我看时会觉得,可能是为了凸显冲突、制造笑果,对健雄的人物塑造,有一些用力过猛。
但到了后三分之二,两位女性从相看两厌,到相处中逐渐了解彼此,志趣共振,结下情谊,相互加持、彼此塑造的部分看得我感动不已。
剧中,在健雄因为被性别歧视,即便留学考试名列第一,也被刷下,而考虑放弃科研时,静薇用「祖母的相对论」劝她说:祖母说过「妇女解放几十年了,才见到一个女博士,实在是不甘心」,「但换一种想法,几十年对一个人而言很长,放在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中却是短短一瞬,时间的尺度是相对的,应该对未来充满信心才是。」
静薇问健雄,知不知道为什么20世纪法国科学家中女性所占的比例,远高于其他欧洲国家?
答案是,法国有居里夫人。一个居里夫人,让无数法国女孩看到并相信自己未来的可能性。
静薇能走到物理所当研究员,回到最初,是祖母支持她去读书。而健雄在物理研究上的授业恩师,当年曾受教于居里夫人。
祖母也好,居里夫人也好,她们以自身的存在,影响了静薇、健雄这些后来人的命运。
如果只看当下是会觉得,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现在吵闹的那些性别不平等的议题和十年前的也没什么不同。
但如果把目光往历史更深处投去,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已经走了挺远一段路。
但不可止步此地,得继续向前。因为我们当下所拥有的权利,并非从天而降,而是无数不愿意接受歧视的女性起身反抗既定命运,奋力争取而来。权利来得绝非理所当然,而是万分艰难。
剧中静薇鼓励健雄继续学术道路说了一句「这是你欠居里夫人的」,可能有人觉得言重,但我听到时,眼眶酸胀,因羞愧于自身的怯懦与无为。
在健雄后来选择短期难以出成果的方向准备深研时,静薇担心健雄吃苦,担心她的理想会被时间消磨,而问她「没有老师,没有战友,也没有战壕,你还是要做这件事情吗?」
健雄则搬出静薇此前告诉她的「祖母的相对论」,剖白自己看的不是一时一地的胜负,而是在历史之海中投下自己的那颗石子,荡开涟漪。
是要以有涯之生,求无涯之知。
这段看得我心有擂鼓、泪如泉涌。这份赤子热忱、乐观无畏,璀璨灼目。
到二人离别部分,苏州评弹的唱段响起:「总不能一世深闺伴玉容」,舞台上健雄问静薇「我会去多久」时,我伤感难言。乱世中的一别,往往就是一生。
但也会想到宣传册上那句「恰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
你我各有前路要走,但因为遇见过同类,所以此后长夜行路,也不觉孤独。
落幕时,投影片上有一句是「献给崎路同行的你」。
走出剧场,我查了下资料,发现《春逝》的确是有历史原型。
瞿健雄的原型是物理学家吴健雄,曾用实验证明宇称不守恒定律,被业内称为「东方居里夫人」。
而顾静薇的原型是顾静徽,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的女性。
看编剧朱虹璇接受采访时说,她最早想写一个民国女性物理学家的故事,选了吴健雄。在查资料时,看到的多是男性对她的影响,但朱虹璇觉得吴健雄不可能从未遇到过来自同性的影响,但这部分可能被遮蔽了,而这被忽视的,恰是她想要讲述的。
她后来在众多资料中找到一句讲:吴健雄曾作为顾静徽的助理,在中央研究院物理所和顾静徽共同工作过一年,顾静徽帮助吴健雄留学深造。
她从这句不起眼的历史注脚出发,创作了《春逝》这个剧本。
我会觉得,难得有创作者没有被history牵着走,而是有心愿亦有能力去做herstory的讲述,鼓励更多女性去伸手摘星。
说到伸手摘星,想到我在吴健雄生平里看到的一个小细节——「1990年, 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将国际编号为2752号的小行星命名为『吴健雄星』」。
如今我们夜晚抬头看天时,天上就有一颗星星,叫吴健雄星。
这美好得有点像童话,但比童话更棒,因为是真的——
勇敢前行的女性,不仅可能触摸星辰,还可能成为星辰本身,闪闪发光,照耀后来者的路。
看到一半时,我已有泪意,之后断续哭到结尾。看戏如看史,痛处亦乐处。
也要感谢三个月前给我推荐九人话剧《双枰记》的Carissa。我那天看到她推荐就想去买《双枰记》,可惜票已售罄。但我发现:「咦,有个《春逝》,还能买呢。」
抱着「不管看哪部,只要是九人出品就行」的心态,我下了单。但彼时我对《春逝》讲什么一无所知。
中间经历了北京疫情的起起伏伏,我一度以为「在4月定7月的票」是我过于乐观了。好在最后没被取消,顺利开演。
进入剧场,拿到宣传单研读之时,我才知道,这是一部关于民国时期女性物理学者的剧。
剧情本身并不复杂,讲的是民国二十四年,新人瞿健雄来到中央研究院物理所,给所里唯一的女研究员顾静薇当助手,两位女性在物理所共度一年时光期间发生的交汇与别离。
前三分之一,着力刻画两人个性、处事方式相异之处。
年少的瞿健雄心无牵挂,刚硬执拗,不通世故,眼中只有科研;
年长健雄十多岁的静薇则面临更多生活中的现实难题——既要考虑自己悬而未决的婚恋怎么办,又要思虑所里捉襟见肘的经费如何安排,她还有年迈祖母需要照顾。
静薇干练务实,待人热心,如春日溪水。健雄则像净水结成的冰,透明无杂,有着不近人情的低温。
我看时会觉得,可能是为了凸显冲突、制造笑果,对健雄的人物塑造,有一些用力过猛。
但到了后三分之二,两位女性从相看两厌,到相处中逐渐了解彼此,志趣共振,结下情谊,相互加持、彼此塑造的部分看得我感动不已。
剧中,在健雄因为被性别歧视,即便留学考试名列第一,也被刷下,而考虑放弃科研时,静薇用「祖母的相对论」劝她说:祖母说过「妇女解放几十年了,才见到一个女博士,实在是不甘心」,「但换一种想法,几十年对一个人而言很长,放在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中却是短短一瞬,时间的尺度是相对的,应该对未来充满信心才是。」
静薇问健雄,知不知道为什么20世纪法国科学家中女性所占的比例,远高于其他欧洲国家?
答案是,法国有居里夫人。一个居里夫人,让无数法国女孩看到并相信自己未来的可能性。
静薇能走到物理所当研究员,回到最初,是祖母支持她去读书。而健雄在物理研究上的授业恩师,当年曾受教于居里夫人。
祖母也好,居里夫人也好,她们以自身的存在,影响了静薇、健雄这些后来人的命运。
如果只看当下是会觉得,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现在吵闹的那些性别不平等的议题和十年前的也没什么不同。
但如果把目光往历史更深处投去,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已经走了挺远一段路。
但不可止步此地,得继续向前。因为我们当下所拥有的权利,并非从天而降,而是无数不愿意接受歧视的女性起身反抗既定命运,奋力争取而来。权利来得绝非理所当然,而是万分艰难。
剧中静薇鼓励健雄继续学术道路说了一句「这是你欠居里夫人的」,可能有人觉得言重,但我听到时,眼眶酸胀,因羞愧于自身的怯懦与无为。
在健雄后来选择短期难以出成果的方向准备深研时,静薇担心健雄吃苦,担心她的理想会被时间消磨,而问她「没有老师,没有战友,也没有战壕,你还是要做这件事情吗?」
健雄则搬出静薇此前告诉她的「祖母的相对论」,剖白自己看的不是一时一地的胜负,而是在历史之海中投下自己的那颗石子,荡开涟漪。
是要以有涯之生,求无涯之知。
这段看得我心有擂鼓、泪如泉涌。这份赤子热忱、乐观无畏,璀璨灼目。
到二人离别部分,苏州评弹的唱段响起:「总不能一世深闺伴玉容」,舞台上健雄问静薇「我会去多久」时,我伤感难言。乱世中的一别,往往就是一生。
但也会想到宣传册上那句「恰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
你我各有前路要走,但因为遇见过同类,所以此后长夜行路,也不觉孤独。
落幕时,投影片上有一句是「献给崎路同行的你」。
走出剧场,我查了下资料,发现《春逝》的确是有历史原型。
瞿健雄的原型是物理学家吴健雄,曾用实验证明宇称不守恒定律,被业内称为「东方居里夫人」。
而顾静薇的原型是顾静徽,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的女性。
看编剧朱虹璇接受采访时说,她最早想写一个民国女性物理学家的故事,选了吴健雄。在查资料时,看到的多是男性对她的影响,但朱虹璇觉得吴健雄不可能从未遇到过来自同性的影响,但这部分可能被遮蔽了,而这被忽视的,恰是她想要讲述的。
她后来在众多资料中找到一句讲:吴健雄曾作为顾静徽的助理,在中央研究院物理所和顾静徽共同工作过一年,顾静徽帮助吴健雄留学深造。
她从这句不起眼的历史注脚出发,创作了《春逝》这个剧本。
我会觉得,难得有创作者没有被history牵着走,而是有心愿亦有能力去做herstory的讲述,鼓励更多女性去伸手摘星。
说到伸手摘星,想到我在吴健雄生平里看到的一个小细节——「1990年, 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将国际编号为2752号的小行星命名为『吴健雄星』」。
如今我们夜晚抬头看天时,天上就有一颗星星,叫吴健雄星。
这美好得有点像童话,但比童话更棒,因为是真的——
勇敢前行的女性,不仅可能触摸星辰,还可能成为星辰本身,闪闪发光,照耀后来者的路。
“他自己承诺一年给我20万元的!”广东广州,已婚男子在商场做保安时,认识商场女收银员,与其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男子承诺年底村里分红时,会给收银员20万元。可不曾想,两人分手一年多后,男子却仍不愿支付。收银员多次索要未果后,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45岁男子钱某是本地村民,村里土地被征收后,无所事事的钱某,应聘到村里一间大型商场当保安。工作期间,钱某认识同在商场从事收银工作的女子胡某后,对其照顾有佳,还主动帮胡某在村里租了一间出租屋。
交了一年的房租后,钱某让胡某搬进去住,声称这样,胡某就不用与其他同事挤在一个狭小的宿舍。二人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后,钱某也搬进出租屋内,与胡某共同生活。
二人相处期间,钱某承诺年底村里分红时,会给胡某20万元,主要用于二人生活开支以及胡某为其提供洗衣做饭的劳动费。
半年后,一直在垫付生活费的胡某,怕日后拿不到劳务费,遂要求钱某给其写下一张字据。
万万没想到的是,年底时,钱某却多次以村里还没分红为由搪塞胡某。胡某多次索要未果后,遂通过其他村民处打听到,村里的钱早就已经分给村民了。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后,胡某搬离出租屋并与钱某分手。胡某多次到钱某家中,讨要未果后,遂报警求助。由于双方属于民事纠纷,民警建议胡某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随后胡某将钱某告上法庭。
本案是民事诉讼。根据民法举证责任,胡某需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一方的主张,否则就会因不能举证而败诉。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对于自己的主张,主张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否则将承担一切因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胡某拿出钱某亲笔写下的字据、二人聊天记录以及通话记录等证据,拟证明钱某确实欠下其劳务费20万元。
但钱某却以双方根据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为由,主张该字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并请求法院判定该字据无效。
《民法典》规定,没有事实依据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但胡某一方却认为,民法典同时还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其所立的字据内容,只要不违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字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胡某的意思就是说,钱某作为成年人,如果其不能举证所立下的字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法律规定其他无效情形的话,那么钱某就必须履行字据上的义务。
最终,法院因钱某不能举证证明该字据是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故认定二人确实存在劳务关系,并判定钱某败诉。
一审宣判后,钱某不服,以其收入根据无力支付劳务费、二人的关系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为由,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人之关系并不影响认定胡某确实为钱某提供照顾生活起居的劳动付出。
意思就是说,胡某与钱某并非法定夫妻关系,因此胡某没有义务为钱某付出包括洗衣做饭等照顾其生活饮食起居的义务。据此二审法院也认定二人劳务关系真实存在,故驳回钱某的上诉,并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那么大家认为,胡某的诉求,合理么?欢迎大家讨论!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45岁男子钱某是本地村民,村里土地被征收后,无所事事的钱某,应聘到村里一间大型商场当保安。工作期间,钱某认识同在商场从事收银工作的女子胡某后,对其照顾有佳,还主动帮胡某在村里租了一间出租屋。
交了一年的房租后,钱某让胡某搬进去住,声称这样,胡某就不用与其他同事挤在一个狭小的宿舍。二人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后,钱某也搬进出租屋内,与胡某共同生活。
二人相处期间,钱某承诺年底村里分红时,会给胡某20万元,主要用于二人生活开支以及胡某为其提供洗衣做饭的劳动费。
半年后,一直在垫付生活费的胡某,怕日后拿不到劳务费,遂要求钱某给其写下一张字据。
万万没想到的是,年底时,钱某却多次以村里还没分红为由搪塞胡某。胡某多次索要未果后,遂通过其他村民处打听到,村里的钱早就已经分给村民了。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后,胡某搬离出租屋并与钱某分手。胡某多次到钱某家中,讨要未果后,遂报警求助。由于双方属于民事纠纷,民警建议胡某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随后胡某将钱某告上法庭。
本案是民事诉讼。根据民法举证责任,胡某需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一方的主张,否则就会因不能举证而败诉。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对于自己的主张,主张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否则将承担一切因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胡某拿出钱某亲笔写下的字据、二人聊天记录以及通话记录等证据,拟证明钱某确实欠下其劳务费20万元。
但钱某却以双方根据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为由,主张该字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并请求法院判定该字据无效。
《民法典》规定,没有事实依据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但胡某一方却认为,民法典同时还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其所立的字据内容,只要不违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字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胡某的意思就是说,钱某作为成年人,如果其不能举证所立下的字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法律规定其他无效情形的话,那么钱某就必须履行字据上的义务。
最终,法院因钱某不能举证证明该字据是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故认定二人确实存在劳务关系,并判定钱某败诉。
一审宣判后,钱某不服,以其收入根据无力支付劳务费、二人的关系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为由,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人之关系并不影响认定胡某确实为钱某提供照顾生活起居的劳动付出。
意思就是说,胡某与钱某并非法定夫妻关系,因此胡某没有义务为钱某付出包括洗衣做饭等照顾其生活饮食起居的义务。据此二审法院也认定二人劳务关系真实存在,故驳回钱某的上诉,并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那么大家认为,胡某的诉求,合理么?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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