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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昨天《俱舍論》中提到:「彼等籠統而歸納,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這裡的身三、語四、心三是「業道」但不是「業」。
去年的尼眾辯經法會前,我已經感冒,接著在辯經期間,因為早上、下午都有課程而病情加重,之後到了瓦拉那西,才診斷出來是肺炎,一個月都出不了門,只能待在房間養病,蠻嚴重的。
這次還好,雖然沒有生病,但因為一路從噶舉冬季辯經法會起,接著祈願法會期間活動眾多,實在有些疲憊,如果大家上課時覺得我有些不知所云,實在是因為我的身、口、意力量都已經用盡的關係。
■「不善」成立的條件
《瑜伽師地論》的〈攝抉擇分〉中提到,不善的造作,需要具備幾個條件,例如:對象(基礎)、心念、想法、煩惱、結果等等。以下會簡略的作一些介紹。
我們要知道「何謂十種不善」,先知道何謂「十種不善」,才會知道何謂「十善」。一般來說,所謂的十善的「善」,例如,僅是不殺生,是否就是十善的善?並不一定,那可能只是一種無記、中性的情況。
■瞭解「十不善」,才能瞭解「善」
所謂不殺生的善,是指緣某一個生命為「對象」,並在「心念」上知道殺生的過患,而生起「想要斷除殺生」的想法,並在「行為」上發誓不殺生,「結果」也確實沒有殺生,這樣才算是「不殺生的善」。
總而言之,了解什麼是「十惡」,才會正確了解「善」。也就是說,瞭解構成十惡的對象、心念、行為及結果後,才會知道善的對象、心念、動機、行為、過程及結果等是什麼。
以殺生為例,前面有一隻羊,這是「對象」,然而「羊」本身無法構成不善。同樣地,僅僅是「心念」,也無法構成不善。
「心念」中又分為三種:第一個為「認知」,意思是確認知道「是這一隻羊」。這裡特別提出「認知」這個條件,是避免認知錯亂的問題。因為如果誤把一個名為「扎西」的人當成「洛桑」,而去誤殺時,就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只有在無錯亂的認知下去殺,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
心念中的第二種是「煩惱」,煩惱本身並不是不善,只是一個間接協助生起殺意的助緣,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如同某人放狗咬人時,實際咬對方的是狗,並不是那個放狗的人。
心念當中的第三種,是「動機」,就是「我想要殺死某某」的動機,這個動機本身是不善,因為若沒有想殺的動機,例如沒有想殺一隻羊的想法,就不會有磨刀、牽羊、來回走動等等準備的過程和行為。因此,這個想殺的動機、殺意,本身就是屬於不善。
再來講到「行為」,這裡是指殺生那個當下的所作所為,這也算是「不善」。例如真的抓了一隻羊,插入了刀子等等。宰殺的方式有很多種,以藏區而言用布悶死、或用刀切斷動脈等,總之若無宰殺的行為、動作,那個動物也不會死亡,因此宰殺的「動作」算是不善。
最後一個是「結果」。我們很難光看結果就論定是不善,以殺生而言,最重要是具備「想要殺」的動機,加上實際宰殺的身、口等的「行為過程」,才會構成十惡當中的「殺」的罪業。
講到這裡,有人會有一些疑問,:「想要殺的『動機』並不算不善。因為如同『煩惱』本身並未直接造惡,只是助緣而已。同樣,想殺的動機只是『想要去做』,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所以僅是驅動身體或語言的助緣而已,應該不算罪業。」
這裡的回答是說:「動機」和「煩惱」還是不同,不同之處是,若你缺乏動機時,即使有煩惱,也不會構成罪業。例如有人很想吃羊肉,會有強烈想吃的貪心,但若他並未生起「我要殺一隻羊」的動機,也不會有力量驅使他身、語的行為去殺一隻羊,因此想要殺這隻羊的「動機」,才是造成「殺生」的必要條件。
剛剛主要談到「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這幾個條件。
此處談到「心」時,會分為「心王」和「心所」。平時都有的是「心王」,而「心所」是剎那生滅的,當「根」對「境」時,心所才會產生。雖然也有所謂的「五遍行」心所,在有部《俱舍論》中提到是五遍行,但在上座部認為是七種等等。
總之,「身、口」的不善比較容易解釋,以上大致講過,但「心」的不善比較難解釋,也就是在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上,比較難以區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解脱庄严宝论》
如同昨天《俱舍論》中提到:「彼等籠統而歸納,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這裡的身三、語四、心三是「業道」但不是「業」。
去年的尼眾辯經法會前,我已經感冒,接著在辯經期間,因為早上、下午都有課程而病情加重,之後到了瓦拉那西,才診斷出來是肺炎,一個月都出不了門,只能待在房間養病,蠻嚴重的。
這次還好,雖然沒有生病,但因為一路從噶舉冬季辯經法會起,接著祈願法會期間活動眾多,實在有些疲憊,如果大家上課時覺得我有些不知所云,實在是因為我的身、口、意力量都已經用盡的關係。
■「不善」成立的條件
《瑜伽師地論》的〈攝抉擇分〉中提到,不善的造作,需要具備幾個條件,例如:對象(基礎)、心念、想法、煩惱、結果等等。以下會簡略的作一些介紹。
我們要知道「何謂十種不善」,先知道何謂「十種不善」,才會知道何謂「十善」。一般來說,所謂的十善的「善」,例如,僅是不殺生,是否就是十善的善?並不一定,那可能只是一種無記、中性的情況。
■瞭解「十不善」,才能瞭解「善」
所謂不殺生的善,是指緣某一個生命為「對象」,並在「心念」上知道殺生的過患,而生起「想要斷除殺生」的想法,並在「行為」上發誓不殺生,「結果」也確實沒有殺生,這樣才算是「不殺生的善」。
總而言之,了解什麼是「十惡」,才會正確了解「善」。也就是說,瞭解構成十惡的對象、心念、行為及結果後,才會知道善的對象、心念、動機、行為、過程及結果等是什麼。
以殺生為例,前面有一隻羊,這是「對象」,然而「羊」本身無法構成不善。同樣地,僅僅是「心念」,也無法構成不善。
「心念」中又分為三種:第一個為「認知」,意思是確認知道「是這一隻羊」。這裡特別提出「認知」這個條件,是避免認知錯亂的問題。因為如果誤把一個名為「扎西」的人當成「洛桑」,而去誤殺時,就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只有在無錯亂的認知下去殺,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
心念中的第二種是「煩惱」,煩惱本身並不是不善,只是一個間接協助生起殺意的助緣,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如同某人放狗咬人時,實際咬對方的是狗,並不是那個放狗的人。
心念當中的第三種,是「動機」,就是「我想要殺死某某」的動機,這個動機本身是不善,因為若沒有想殺的動機,例如沒有想殺一隻羊的想法,就不會有磨刀、牽羊、來回走動等等準備的過程和行為。因此,這個想殺的動機、殺意,本身就是屬於不善。
再來講到「行為」,這裡是指殺生那個當下的所作所為,這也算是「不善」。例如真的抓了一隻羊,插入了刀子等等。宰殺的方式有很多種,以藏區而言用布悶死、或用刀切斷動脈等,總之若無宰殺的行為、動作,那個動物也不會死亡,因此宰殺的「動作」算是不善。
最後一個是「結果」。我們很難光看結果就論定是不善,以殺生而言,最重要是具備「想要殺」的動機,加上實際宰殺的身、口等的「行為過程」,才會構成十惡當中的「殺」的罪業。
講到這裡,有人會有一些疑問,:「想要殺的『動機』並不算不善。因為如同『煩惱』本身並未直接造惡,只是助緣而已。同樣,想殺的動機只是『想要去做』,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所以僅是驅動身體或語言的助緣而已,應該不算罪業。」
這裡的回答是說:「動機」和「煩惱」還是不同,不同之處是,若你缺乏動機時,即使有煩惱,也不會構成罪業。例如有人很想吃羊肉,會有強烈想吃的貪心,但若他並未生起「我要殺一隻羊」的動機,也不會有力量驅使他身、語的行為去殺一隻羊,因此想要殺這隻羊的「動機」,才是造成「殺生」的必要條件。
剛剛主要談到「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這幾個條件。
此處談到「心」時,會分為「心王」和「心所」。平時都有的是「心王」,而「心所」是剎那生滅的,當「根」對「境」時,心所才會產生。雖然也有所謂的「五遍行」心所,在有部《俱舍論》中提到是五遍行,但在上座部認為是七種等等。
總之,「身、口」的不善比較容易解釋,以上大致講過,但「心」的不善比較難解釋,也就是在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上,比較難以區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解脱庄严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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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昨天《俱舍論》中提到:「彼等籠統而歸納,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這裡的身三、語四、心三是「業道」但不是「業」。
去年的尼眾辯經法會前,我已經感冒,接著在辯經期間,因為早上、下午都有課程而病情加重,之後到了瓦拉那西,才診斷出來是肺炎,一個月都出不了門,只能待在房間養病,蠻嚴重的。
這次還好,雖然沒有生病,但因為一路從噶舉冬季辯經法會起,接著祈願法會期間活動眾多,實在有些疲憊,如果大家上課時覺得我有些不知所云,實在是因為我的身、口、意力量都已經用盡的關係。
■「不善」成立的條件
《瑜伽師地論》的〈攝抉擇分〉中提到,不善的造作,需要具備幾個條件,例如:對象(基礎)、心念、想法、煩惱、結果等等。以下會簡略的作一些介紹。
我們要知道「何謂十種不善」,先知道何謂「十種不善」,才會知道何謂「十善」。一般來說,所謂的十善的「善」,例如,僅是不殺生,是否就是十善的善?並不一定,那可能只是一種無記、中性的情況。
■瞭解「十不善」,才能瞭解「善」
所謂不殺生的善,是指緣某一個生命為「對象」,並在「心念」上知道殺生的過患,而生起「想要斷除殺生」的想法,並在「行為」上發誓不殺生,「結果」也確實沒有殺生,這樣才算是「不殺生的善」。
總而言之,了解什麼是「十惡」,才會正確了解「善」。也就是說,瞭解構成十惡的對象、心念、行為及結果後,才會知道善的對象、心念、動機、行為、過程及結果等是什麼。
以殺生為例,前面有一隻羊,這是「對象」,然而「羊」本身無法構成不善。同樣地,僅僅是「心念」,也無法構成不善。
「心念」中又分為三種:第一個為「認知」,意思是確認知道「是這一隻羊」。這裡特別提出「認知」這個條件,是避免認知錯亂的問題。因為如果誤把一個名為「扎西」的人當成「洛桑」,而去誤殺時,就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只有在無錯亂的認知下去殺,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
心念中的第二種是「煩惱」,煩惱本身並不是不善,只是一個間接協助生起殺意的助緣,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如同某人放狗咬人時,實際咬對方的是狗,並不是那個放狗的人。
心念當中的第三種,是「動機」,就是「我想要殺死某某」的動機,這個動機本身是不善,因為若沒有想殺的動機,例如沒有想殺一隻羊的想法,就不會有磨刀、牽羊、來回走動等等準備的過程和行為。因此,這個想殺的動機、殺意,本身就是屬於不善。
再來講到「行為」,這裡是指殺生那個當下的所作所為,這也算是「不善」。例如真的抓了一隻羊,插入了刀子等等。宰殺的方式有很多種,以藏區而言用布悶死、或用刀切斷動脈等,總之若無宰殺的行為、動作,那個動物也不會死亡,因此宰殺的「動作」算是不善。
最後一個是「結果」。我們很難光看結果就論定是不善,以殺生而言,最重要是具備「想要殺」的動機,加上實際宰殺的身、口等的「行為過程」,才會構成十惡當中的「殺」的罪業。
講到這裡,有人會有一些疑問,:「想要殺的『動機』並不算不善。因為如同『煩惱』本身並未直接造惡,只是助緣而已。同樣,想殺的動機只是『想要去做』,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所以僅是驅動身體或語言的助緣而已,應該不算罪業。」
這裡的回答是說:「動機」和「煩惱」還是不同,不同之處是,若你缺乏動機時,即使有煩惱,也不會構成罪業。例如有人很想吃羊肉,會有強烈想吃的貪心,但若他並未生起「我要殺一隻羊」的動機,也不會有力量驅使他身、語的行為去殺一隻羊,因此想要殺這隻羊的「動機」,才是造成「殺生」的必要條件。
剛剛主要談到「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這幾個條件。
此處談到「心」時,會分為「心王」和「心所」。平時都有的是「心王」,而「心所」是剎那生滅的,當「根」對「境」時,心所才會產生。雖然也有所謂的「五遍行」心所,在有部《俱舍論》中提到是五遍行,但在上座部認為是七種等等。
總之,「身、口」的不善比較容易解釋,以上大致講過,但「心」的不善比較難解釋,也就是在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上,比較難以區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解脱庄严宝论》
如同昨天《俱舍論》中提到:「彼等籠統而歸納,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這裡的身三、語四、心三是「業道」但不是「業」。
去年的尼眾辯經法會前,我已經感冒,接著在辯經期間,因為早上、下午都有課程而病情加重,之後到了瓦拉那西,才診斷出來是肺炎,一個月都出不了門,只能待在房間養病,蠻嚴重的。
這次還好,雖然沒有生病,但因為一路從噶舉冬季辯經法會起,接著祈願法會期間活動眾多,實在有些疲憊,如果大家上課時覺得我有些不知所云,實在是因為我的身、口、意力量都已經用盡的關係。
■「不善」成立的條件
《瑜伽師地論》的〈攝抉擇分〉中提到,不善的造作,需要具備幾個條件,例如:對象(基礎)、心念、想法、煩惱、結果等等。以下會簡略的作一些介紹。
我們要知道「何謂十種不善」,先知道何謂「十種不善」,才會知道何謂「十善」。一般來說,所謂的十善的「善」,例如,僅是不殺生,是否就是十善的善?並不一定,那可能只是一種無記、中性的情況。
■瞭解「十不善」,才能瞭解「善」
所謂不殺生的善,是指緣某一個生命為「對象」,並在「心念」上知道殺生的過患,而生起「想要斷除殺生」的想法,並在「行為」上發誓不殺生,「結果」也確實沒有殺生,這樣才算是「不殺生的善」。
總而言之,了解什麼是「十惡」,才會正確了解「善」。也就是說,瞭解構成十惡的對象、心念、行為及結果後,才會知道善的對象、心念、動機、行為、過程及結果等是什麼。
以殺生為例,前面有一隻羊,這是「對象」,然而「羊」本身無法構成不善。同樣地,僅僅是「心念」,也無法構成不善。
「心念」中又分為三種:第一個為「認知」,意思是確認知道「是這一隻羊」。這裡特別提出「認知」這個條件,是避免認知錯亂的問題。因為如果誤把一個名為「扎西」的人當成「洛桑」,而去誤殺時,就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只有在無錯亂的認知下去殺,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
心念中的第二種是「煩惱」,煩惱本身並不是不善,只是一個間接協助生起殺意的助緣,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如同某人放狗咬人時,實際咬對方的是狗,並不是那個放狗的人。
心念當中的第三種,是「動機」,就是「我想要殺死某某」的動機,這個動機本身是不善,因為若沒有想殺的動機,例如沒有想殺一隻羊的想法,就不會有磨刀、牽羊、來回走動等等準備的過程和行為。因此,這個想殺的動機、殺意,本身就是屬於不善。
再來講到「行為」,這裡是指殺生那個當下的所作所為,這也算是「不善」。例如真的抓了一隻羊,插入了刀子等等。宰殺的方式有很多種,以藏區而言用布悶死、或用刀切斷動脈等,總之若無宰殺的行為、動作,那個動物也不會死亡,因此宰殺的「動作」算是不善。
最後一個是「結果」。我們很難光看結果就論定是不善,以殺生而言,最重要是具備「想要殺」的動機,加上實際宰殺的身、口等的「行為過程」,才會構成十惡當中的「殺」的罪業。
講到這裡,有人會有一些疑問,:「想要殺的『動機』並不算不善。因為如同『煩惱』本身並未直接造惡,只是助緣而已。同樣,想殺的動機只是『想要去做』,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所以僅是驅動身體或語言的助緣而已,應該不算罪業。」
這裡的回答是說:「動機」和「煩惱」還是不同,不同之處是,若你缺乏動機時,即使有煩惱,也不會構成罪業。例如有人很想吃羊肉,會有強烈想吃的貪心,但若他並未生起「我要殺一隻羊」的動機,也不會有力量驅使他身、語的行為去殺一隻羊,因此想要殺這隻羊的「動機」,才是造成「殺生」的必要條件。
剛剛主要談到「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這幾個條件。
此處談到「心」時,會分為「心王」和「心所」。平時都有的是「心王」,而「心所」是剎那生滅的,當「根」對「境」時,心所才會產生。雖然也有所謂的「五遍行」心所,在有部《俱舍論》中提到是五遍行,但在上座部認為是七種等等。
總之,「身、口」的不善比較容易解釋,以上大致講過,但「心」的不善比較難解釋,也就是在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上,比較難以區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解脱庄严宝论》
爱感冒的孩子,当心肺火旺,影响长高!
您家孩子有没有这种情况:送去一个月幼儿园,半个月都在家养病,为什么呢?因为孩子老感冒!
从中医角度讲,爱感冒的孩子往往是有一点肺火的,脾为肺之母,要想肺好,脾胃一定要好,所以说爱感冒的孩子也可以通过调理脾胃,兼顾调理肺火,达到预防感冒的目的。
众所周知,疾病是影响孩子生长发育的重要因素,在疾病系统里最大的一类疾病又是呼吸道疾病,这其中就包括反复感冒、鼻炎、哮喘、腺样体肥大等,这些疾病也是可以通过调理脾胃来达到清肺的目的,让呼吸道更健康。
所以中医治疗时,是以调脾胃为主,同时兼顾调理五脏的作用,是对身体的整体治疗。通过调理后,孩子的经络通畅身高自然就会长起来了。#微博健康公开课##看大医##身高#
您家孩子有没有这种情况:送去一个月幼儿园,半个月都在家养病,为什么呢?因为孩子老感冒!
从中医角度讲,爱感冒的孩子往往是有一点肺火的,脾为肺之母,要想肺好,脾胃一定要好,所以说爱感冒的孩子也可以通过调理脾胃,兼顾调理肺火,达到预防感冒的目的。
众所周知,疾病是影响孩子生长发育的重要因素,在疾病系统里最大的一类疾病又是呼吸道疾病,这其中就包括反复感冒、鼻炎、哮喘、腺样体肥大等,这些疾病也是可以通过调理脾胃来达到清肺的目的,让呼吸道更健康。
所以中医治疗时,是以调脾胃为主,同时兼顾调理五脏的作用,是对身体的整体治疗。通过调理后,孩子的经络通畅身高自然就会长起来了。#微博健康公开课##看大医##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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