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补贴 “津雷行动”促津城消费复苏】4月9日下午,天津市政协俱乐部,一场名为 “万物复苏,宁聚新生”的亿元消费补贴惠津城暨四五月旺销启动会在此举行。市商务局及相关行业、企业代表参加。为满足津城消费新需求,助推我市消费业快速走出低谷,苏宁整合全业态优势,联动美的、海尔、海信、格力、老板等名企合力推出“津雷行动——亿元消费券补贴惠津城”计划。此次活动以家电、3C为基础,涵盖母婴、百货、快消等多个业态。苏宁及合作伙伴表示,“津雷计划”不玩虚的,真金白银补贴,让消费者得到切实福利,时间跨度4-6月。期间,不只是家电的惠民补贴,更有红孩子母婴、苏宁小店、家乐福超市、苏宁百货等多个业态联合放送。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宏表示,疫情期间,多数商超被迫实行线上线下融合的“无接触配送”模式,配送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这都为以后经济发展准备了条件。“希望以苏宁为代表的企业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发展经济的准备,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新发展”。(记者 岳付玉)
#静海战“疫”# 【解读 | 缓缴医保产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疫情期间,一些单位和个人,出现缓缴医保费用的情况。如今,医疗秩序逐步恢复,医保缓缴期间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天津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刘贤刚、天津市政协委员、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共同做客广播新闻中心《天津早晨》节目【经济广播(FM101.4,AM1071)、滨海广播(FM87.8,AM747)并机播出】,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和建议!
缓缴单位
对于缓缴单位来说,在缓缴期限内按规定对缓缴期间职工医保费进行补缴的,以及其他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职工医保费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的,补缴费月份视同为正常缴费月份,作为判断职工医保待遇的依据。发生的垫付医疗(生育)费用,医疗(生育)保险按规定补报销,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转。
城乡居民
对于城乡居民来说,在2020年1月1日至1月23日补缴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自1月24日开始;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期间补缴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不设等待期,按照“即参即享”原则,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缴费到账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之内的,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为出生之日至2020年底。
此期间符合政策规定的垫付费用,可在缴费到账后到医保分中心、区居民医保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进行垫付费用申报,也可到费用发生医疗机构进行延迟刷卡。
疫情期间,一些单位和个人,出现缓缴医保费用的情况。如今,医疗秩序逐步恢复,医保缓缴期间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天津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刘贤刚、天津市政协委员、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共同做客广播新闻中心《天津早晨》节目【经济广播(FM101.4,AM1071)、滨海广播(FM87.8,AM747)并机播出】,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和建议!
缓缴单位
对于缓缴单位来说,在缓缴期限内按规定对缓缴期间职工医保费进行补缴的,以及其他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职工医保费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的,补缴费月份视同为正常缴费月份,作为判断职工医保待遇的依据。发生的垫付医疗(生育)费用,医疗(生育)保险按规定补报销,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转。
城乡居民
对于城乡居民来说,在2020年1月1日至1月23日补缴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自1月24日开始;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期间补缴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不设等待期,按照“即参即享”原则,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缴费到账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之内的,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为出生之日至2020年底。
此期间符合政策规定的垫付费用,可在缴费到账后到医保分中心、区居民医保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进行垫付费用申报,也可到费用发生医疗机构进行延迟刷卡。
@人民法院报 【天津高院邀请部分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
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10月2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陪同视察。市政协、市高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代表委员一行13人先后来到东丽区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视察了两家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警务室、互联网法庭,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演示、座谈交流等方式,近距离地感受法院在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诉讼服务等方面成果,全方位了解法院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在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听取了两家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从不同角度畅谈了视察体会和感受,充分肯定了两家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执行攻坚、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国人大代表巩建丽表示:“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一切都非常有序,执行警务室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让我切实感到了法院工作效率高、执行力强”。
针对法院队伍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孙昌隆建言:“时代在迅速发展,法院应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实现知识结构的更新,并不断加强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以科技促发展。”代表委员们还就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蔡志萍对代表委员参加视察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她表示,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对法院工作给予的肯定,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和干警的关心与支持,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采取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开放日、出席重要会议、旁听庭审、视察、座谈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做好建议提案的交办、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并结合法院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狠抓执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10月2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陪同视察。市政协、市高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代表委员一行13人先后来到东丽区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视察了两家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警务室、互联网法庭,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演示、座谈交流等方式,近距离地感受法院在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诉讼服务等方面成果,全方位了解法院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在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听取了两家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从不同角度畅谈了视察体会和感受,充分肯定了两家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执行攻坚、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国人大代表巩建丽表示:“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一切都非常有序,执行警务室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让我切实感到了法院工作效率高、执行力强”。
针对法院队伍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孙昌隆建言:“时代在迅速发展,法院应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实现知识结构的更新,并不断加强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以科技促发展。”代表委员们还就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蔡志萍对代表委员参加视察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她表示,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对法院工作给予的肯定,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和干警的关心与支持,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采取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开放日、出席重要会议、旁听庭审、视察、座谈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做好建议提案的交办、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并结合法院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狠抓执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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