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5G基站已累计开通185.4万个,其中二季度新增基站近30万个,实现“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同时,融合应用赋能提速,5G和千兆光网融合应用加速向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推广落地,5G应用案例数超过2万个。
当前,我国5G已进入规模化应用发展关键期。5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应用不断走深向实,在稳投资、强产业、促消费、助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个人应用带来全新体验
工信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已满3年,在适度超前原则下,5G网络建设速度超出预期。5G商用以来,个人应用在用户规模、新型终端、新型应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在用户规模方面,截至5月末,我国5G移动电话用户达4.28亿户,比上年末净增7334万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25.8%,占比较上年末提高4.2个百分点。5G流量占移动流量比重达到27.2%,较去年同期增长19.1个百分点。在应用终端方面,当前获入网许可的5G设备终端数达868款,较上年末净增196款。其中,5G手机终端601款,较上年末净增110款。在应用场景方面,5G在个人用户端应用已覆盖超高清视频、娱乐游戏、体育赛事、居住服务、购物等多个重点领域,虚拟数字人、5G消息、5G新通话、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个人应用迅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体验。
5G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等特性与超高清视频、AR/VR、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围绕视、听、看、玩等消费领域将催生大量创新应用场景,市场前景广阔。不过,目前5G在个人用户端应用整体上仍处于探索孕育阶段,主要基于当前主流智能终端、APP等进行优化和服务升级,提升用户体验,仍面临着现象级应用尚未突破、产业基础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仍需优化等问题。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认为,个人用户端是5G发展基本盘。应鼓励运营企业、设备厂商、互联网企业、投融资机构等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联合开展技术、产业、标准、应用等各方面工作,打造良好5G个人应用创新生态。
行业应用多点落地开花
近日,记者在北京玉渊潭公园用手机扫描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上线的“5G+AR游览体验场景”后,立即在屏幕上看到布满荷叶的湖面上浮现出一片缤纷摇曳的“樱花林”。尽管是炎炎夏日,通过“5G+AR”技术却能身临其境感受“樱白似雪,落樱缤纷”的春日盛景。
行业应用一直是5G应用的关键和重点。近年来,工信部通过联合9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联合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家能源局等开展5G+医疗健康、5G+智慧教育试点示范,举办“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等系列举措,推动5G行业应用探索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应用范围从单点向多点落地开花,应用深度从生产外围向核心环节加速渗透。
5G在行业端的应用已驶入快车道。王志勤介绍,据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统计,1.2万个参赛项目中已有接近半数项目实现“商业落地”和“解决方案可复制”。在钢铁、电力、矿山、港口、医疗等先导行业领域,智能挖掘与生产控制、机器视觉质检、无人智能巡检、现场辅助装配等应用场景开始实现解决方案复制。
联想合肥产业基地的智能化PC整机生产线,经过5G技术加持,产线上160台设备和50台机械手全部通过5G技术接入生产管理系统,可根据不同订单需求进行灵活、快速换线,进而实现更加柔性、高效生产,其自动化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目前,5G融合应用已在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多个行业领域发挥赋能效应,覆盖国民经济40个大类。5G行业虚拟专网加快建设,由去年7月的1655个提升至6518个,增长近3倍,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开拓应用新空间
5G个人应用和行业应用相辅相成。个人应用是发展基本盘,随着我国5G网络进一步覆盖以及个人用户规模攀升,规模效应将逐渐显现,有利于降低产业成本,促进5G行业应用发展;行业应用则是5G应用发展新空间,高速率、大连接、低时延的特性,使得5G能够支持更为广泛的应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引擎。因此,在满足个人需求基础上,从5G开始,移动通信探索面向行业需求的应用空间,成为新的蓝海方向。
“5G应用可以加强行业端和个人用户端协同发展。可考虑利用行业级应用不断促进5G+云AR/VR头显、5G+4K摄像机、5G全景VR相机等智能产品的成熟,积极在文旅、商圈、媒体、电竞等行业领域推进行业端到个人用户端业务的发展。”王志勤说。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理事长闻库表示,5G的持续演进以及在应用上的融合创新,为各行各业的革命性变化带来了更多可能。同时,无论是个人用户端应用还是行业数字化业务,都对5G的网络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进一步的需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5G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期。记者了解到,在统筹推动个人和行业应用发展方面,工信部将夯实基础,提升应用支撑能力。坚持以建促用、建用并举原则,面向个人和行业用户需求,提升网络供给能力。加快端到端网络切片、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5G技术支撑能力。积极丰富应用产品体系,鼓励企业推进基于5G的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产品、超高清视频终端等大众消费产品普及,加快基于5G模组的高清摄像头、工业级路由器/网关、车载联网设备等各类行业终端研发和迭代升级。
面向行业应用领域,将重点聚焦有规模化发展空间的工业制造、医疗、矿山、港口、电力等关键行业,以重点行业、重点场景为突破口,通过强化政策牵引、发布场景指南、打造应用标杆等方式,探索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面向个人应用领域,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围绕5G新终端、新内容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推动5G在大型赛事活动、文娱、居住、健康养老等信息消费领域的发展。
“我们将充分发挥‘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平台作用,面向行业应用端和个人应用端设置专题赛道,持续挖掘、培育、落地一批典型项目,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鼓励产业各方加强合作,共同开展融合应用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服务创新,构建5G融合应用大生态。”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副司长赵策说。(记者 黄鑫)
当前,我国5G已进入规模化应用发展关键期。5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应用不断走深向实,在稳投资、强产业、促消费、助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个人应用带来全新体验
工信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已满3年,在适度超前原则下,5G网络建设速度超出预期。5G商用以来,个人应用在用户规模、新型终端、新型应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在用户规模方面,截至5月末,我国5G移动电话用户达4.28亿户,比上年末净增7334万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25.8%,占比较上年末提高4.2个百分点。5G流量占移动流量比重达到27.2%,较去年同期增长19.1个百分点。在应用终端方面,当前获入网许可的5G设备终端数达868款,较上年末净增196款。其中,5G手机终端601款,较上年末净增110款。在应用场景方面,5G在个人用户端应用已覆盖超高清视频、娱乐游戏、体育赛事、居住服务、购物等多个重点领域,虚拟数字人、5G消息、5G新通话、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个人应用迅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体验。
5G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等特性与超高清视频、AR/VR、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围绕视、听、看、玩等消费领域将催生大量创新应用场景,市场前景广阔。不过,目前5G在个人用户端应用整体上仍处于探索孕育阶段,主要基于当前主流智能终端、APP等进行优化和服务升级,提升用户体验,仍面临着现象级应用尚未突破、产业基础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仍需优化等问题。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认为,个人用户端是5G发展基本盘。应鼓励运营企业、设备厂商、互联网企业、投融资机构等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联合开展技术、产业、标准、应用等各方面工作,打造良好5G个人应用创新生态。
行业应用多点落地开花
近日,记者在北京玉渊潭公园用手机扫描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上线的“5G+AR游览体验场景”后,立即在屏幕上看到布满荷叶的湖面上浮现出一片缤纷摇曳的“樱花林”。尽管是炎炎夏日,通过“5G+AR”技术却能身临其境感受“樱白似雪,落樱缤纷”的春日盛景。
行业应用一直是5G应用的关键和重点。近年来,工信部通过联合9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联合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家能源局等开展5G+医疗健康、5G+智慧教育试点示范,举办“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等系列举措,推动5G行业应用探索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应用范围从单点向多点落地开花,应用深度从生产外围向核心环节加速渗透。
5G在行业端的应用已驶入快车道。王志勤介绍,据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统计,1.2万个参赛项目中已有接近半数项目实现“商业落地”和“解决方案可复制”。在钢铁、电力、矿山、港口、医疗等先导行业领域,智能挖掘与生产控制、机器视觉质检、无人智能巡检、现场辅助装配等应用场景开始实现解决方案复制。
联想合肥产业基地的智能化PC整机生产线,经过5G技术加持,产线上160台设备和50台机械手全部通过5G技术接入生产管理系统,可根据不同订单需求进行灵活、快速换线,进而实现更加柔性、高效生产,其自动化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目前,5G融合应用已在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多个行业领域发挥赋能效应,覆盖国民经济40个大类。5G行业虚拟专网加快建设,由去年7月的1655个提升至6518个,增长近3倍,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开拓应用新空间
5G个人应用和行业应用相辅相成。个人应用是发展基本盘,随着我国5G网络进一步覆盖以及个人用户规模攀升,规模效应将逐渐显现,有利于降低产业成本,促进5G行业应用发展;行业应用则是5G应用发展新空间,高速率、大连接、低时延的特性,使得5G能够支持更为广泛的应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引擎。因此,在满足个人需求基础上,从5G开始,移动通信探索面向行业需求的应用空间,成为新的蓝海方向。
“5G应用可以加强行业端和个人用户端协同发展。可考虑利用行业级应用不断促进5G+云AR/VR头显、5G+4K摄像机、5G全景VR相机等智能产品的成熟,积极在文旅、商圈、媒体、电竞等行业领域推进行业端到个人用户端业务的发展。”王志勤说。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理事长闻库表示,5G的持续演进以及在应用上的融合创新,为各行各业的革命性变化带来了更多可能。同时,无论是个人用户端应用还是行业数字化业务,都对5G的网络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进一步的需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5G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期。记者了解到,在统筹推动个人和行业应用发展方面,工信部将夯实基础,提升应用支撑能力。坚持以建促用、建用并举原则,面向个人和行业用户需求,提升网络供给能力。加快端到端网络切片、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5G技术支撑能力。积极丰富应用产品体系,鼓励企业推进基于5G的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产品、超高清视频终端等大众消费产品普及,加快基于5G模组的高清摄像头、工业级路由器/网关、车载联网设备等各类行业终端研发和迭代升级。
面向行业应用领域,将重点聚焦有规模化发展空间的工业制造、医疗、矿山、港口、电力等关键行业,以重点行业、重点场景为突破口,通过强化政策牵引、发布场景指南、打造应用标杆等方式,探索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面向个人应用领域,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围绕5G新终端、新内容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推动5G在大型赛事活动、文娱、居住、健康养老等信息消费领域的发展。
“我们将充分发挥‘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平台作用,面向行业应用端和个人应用端设置专题赛道,持续挖掘、培育、落地一批典型项目,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鼓励产业各方加强合作,共同开展融合应用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服务创新,构建5G融合应用大生态。”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副司长赵策说。(记者 黄鑫)
【减免房产税、降低医保、允许外摆经营……哈尔滨出台“32条”助企纾困举措】 继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举措后,12日,哈尔滨市政府又发布了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减税降费:减免房产税 降低医保、公积金费用
1.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国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缓缴和降低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可延缓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仍享受医保待遇。将2022年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4000元。
3.缓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围,对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延缓缴纳水电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费可延缓缴纳,延缓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电费可分阶段申请延缓缴纳,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不影响正常用水、用电,免收滞纳金。
6.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7.返还工会经费。对符合工会经费全征全返标准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金融支持:这些行业享受担保保费全额减免
8.扩大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将市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规模提高到30亿元,将三农、科技、体育、娱乐等行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和个人经营贷款纳入市稳企稳岗金融政策支持范围。
9.扩大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将三农、旅游、科技、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
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产值增长给奖励 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
10.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工业企业加大二季度排产,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对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产值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
11.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对2022年在建并入统的制造业技改项目(含企业为升级而进行的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平台建设等投入),且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6%,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补助。对2022年新开工并入统2000万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策”给予跟踪支持,分段予以资金奖励。
12.推动防疫抗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围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消杀设备、特效药物开展技术攻关、提供应用场景。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动相关产品备案上市和投入应用。
13.缓缴和返还制造业部分税费。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规定依法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持续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支持消费市场复苏: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外摆经营
14.给予餐饮业稳企支持。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照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本轮疫情结束后10天内复业复市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每个餐饮门店最高2万元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今年年底前,对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企业在我市新开设餐饮门店的,按照使用面积分档给予每个门店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
15.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推广无接触配送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餐饮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扶持政策,对第二、三、四季度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支持餐饮行业开展促销。借助举办“美食节”“西餐节”“啤酒节”等契机,支持餐饮行业开展打折让利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适合区域外摆经营,开展促销,推动餐饮行业尽快复苏。
17.支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围绕限额以上汽车、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家居建材、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安排1.2亿元资金,对各区县(市)发放消费券按实际投入资金给予70%补助。允许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门前或政府指定区域开展外摆促销活动。
18.给予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对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农批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分档给予一次性防疫消杀补助,单户企业合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9.支持在哈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对已报备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哈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举办的会展项目,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承办单位场租费10%和专业展馆租赁费10%的额外补贴,同一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助力文旅交通业:减免出租承包费 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
20.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对2022年组织旅行团在哈停留过夜且有相应游览行程,住宿一夜的,按照团队游客每人4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住宿两夜以上的(含两夜),按照团队游客每人每夜5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单户旅行社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全额暂退质保金。
21.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文旅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服务,委托旅行社开展工会、会展等相关活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养、休养活动范围。
22.降低文娱企业税费负担。对2022年上半年广告和娱乐服务行业企业所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50%予以减半征收。
23.给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奖励。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为驾驶员减免承包费,通过奖励企业特许经营权抵补企业为驾驶员减免的承包费,首批奖励全市出租汽车企业1200台出租车经营权,按照企业车辆数和减免费用金额占比进行奖励分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外。
24.实施铁路航空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帮扶科教养老企业:幼儿园一次性补助 校车停运补助
25.给予高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6.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依法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7.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纾困。
28.给予校车停运补助。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每台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2个月补贴。
29.实施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以2022年4月30日在院老人为基数,按每人300元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老人入住率未达到标准,未领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提前支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照护中心(驿站)运营资格顺延三年。
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最长不超3年
30.提升惠企政策落地服务水平。建立哈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快速兑现服务机制,所有涉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在市政务服务网和“e冰城”APP等政府门户平台统一发布,不断扩大“免申即享”范围。
31.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受疫情影响暂时难以继续经营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视情况需要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恢复营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实行“包容期”信用监管。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时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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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立
减税降费:减免房产税 降低医保、公积金费用
1.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国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缓缴和降低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可延缓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仍享受医保待遇。将2022年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4000元。
3.缓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围,对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延缓缴纳水电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费可延缓缴纳,延缓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电费可分阶段申请延缓缴纳,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不影响正常用水、用电,免收滞纳金。
6.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7.返还工会经费。对符合工会经费全征全返标准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金融支持:这些行业享受担保保费全额减免
8.扩大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将市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规模提高到30亿元,将三农、科技、体育、娱乐等行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和个人经营贷款纳入市稳企稳岗金融政策支持范围。
9.扩大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将三农、旅游、科技、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
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产值增长给奖励 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
10.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工业企业加大二季度排产,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对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产值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
11.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对2022年在建并入统的制造业技改项目(含企业为升级而进行的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平台建设等投入),且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6%,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补助。对2022年新开工并入统2000万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策”给予跟踪支持,分段予以资金奖励。
12.推动防疫抗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围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消杀设备、特效药物开展技术攻关、提供应用场景。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动相关产品备案上市和投入应用。
13.缓缴和返还制造业部分税费。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规定依法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持续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支持消费市场复苏: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外摆经营
14.给予餐饮业稳企支持。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照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本轮疫情结束后10天内复业复市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每个餐饮门店最高2万元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今年年底前,对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企业在我市新开设餐饮门店的,按照使用面积分档给予每个门店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
15.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推广无接触配送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餐饮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扶持政策,对第二、三、四季度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支持餐饮行业开展促销。借助举办“美食节”“西餐节”“啤酒节”等契机,支持餐饮行业开展打折让利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适合区域外摆经营,开展促销,推动餐饮行业尽快复苏。
17.支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围绕限额以上汽车、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家居建材、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安排1.2亿元资金,对各区县(市)发放消费券按实际投入资金给予70%补助。允许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门前或政府指定区域开展外摆促销活动。
18.给予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对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农批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分档给予一次性防疫消杀补助,单户企业合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9.支持在哈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对已报备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哈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举办的会展项目,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承办单位场租费10%和专业展馆租赁费10%的额外补贴,同一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助力文旅交通业:减免出租承包费 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
20.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对2022年组织旅行团在哈停留过夜且有相应游览行程,住宿一夜的,按照团队游客每人4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住宿两夜以上的(含两夜),按照团队游客每人每夜5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单户旅行社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全额暂退质保金。
21.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文旅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服务,委托旅行社开展工会、会展等相关活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养、休养活动范围。
22.降低文娱企业税费负担。对2022年上半年广告和娱乐服务行业企业所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50%予以减半征收。
23.给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奖励。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为驾驶员减免承包费,通过奖励企业特许经营权抵补企业为驾驶员减免的承包费,首批奖励全市出租汽车企业1200台出租车经营权,按照企业车辆数和减免费用金额占比进行奖励分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外。
24.实施铁路航空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帮扶科教养老企业:幼儿园一次性补助 校车停运补助
25.给予高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6.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依法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7.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纾困。
28.给予校车停运补助。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每台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2个月补贴。
29.实施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以2022年4月30日在院老人为基数,按每人300元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老人入住率未达到标准,未领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提前支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照护中心(驿站)运营资格顺延三年。
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最长不超3年
30.提升惠企政策落地服务水平。建立哈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快速兑现服务机制,所有涉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在市政务服务网和“e冰城”APP等政府门户平台统一发布,不断扩大“免申即享”范围。
31.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受疫情影响暂时难以继续经营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视情况需要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恢复营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实行“包容期”信用监管。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时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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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立
#上海疫情#【元旦春节临近 #上海聚集活动非必要不举办#】8日,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布会上,上海市卫健委主任邬惊雷表示,上海市对举办文娱演出、体育赛事、教育考试、活动庆典和其他大型会议、论坛等集体类活动,实施严格的分级审批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能线上的线上。(央广网记者 杨静 林馥榆)详细→https://t.cn/A6xll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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