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吧往事》 作者 | 黑麦

我爷爷家住在酒厂宿舍区,30多年前,国贸东边有一片工厂,北京东郊葡萄酒厂就在其间,生产夜光杯葡萄酒和红星二锅头。每逢寒暑假,我都会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如今,八王坟这个地名已经被大望路取代,酒厂也搬迁到了很远的地方。

1986年,在我过三岁生日的时候,电视台来到我家,在我的奶油蛋糕前拍摄了中国第一部葡萄酒电视广告。想必当时的观众对未成年饮酒画面没有什么禁忌,我在电视上举起了迷你葡萄酒杯,舔了一口露出憨笑,自此和酒也算有了一点缘分。

常听酒厂的老人们讲起,北京的胡同里原有不少小酒铺,好酒的老头领着空瓶打酒,几毛钱就能换俩二两“白干”。下酒菜也很简单,油豆腐、肉皮冻、煮蚕豆,年月不好的时候拌个白菜梆子也能喝半瓶。长大后,我在汪曾祺和唐鲁孙、王世襄的文章里都读到过这种情景,只是那些描述也会让我想起《孔乙己》这样的语文课文。

粮食酒能主导着北京的餐桌,大概和历史有些关联,据说造酒方式可追溯到宋代。20世纪70年代,红粮大曲投产,二锅头大行其道,顶替了原先廉价的红薯酒。我爷爷在酒厂工作了一辈子,中午晚上两顿饭必喝一小杯二锅头佐餐。在他看来,酒是一种日常的饮料,就像我喝汽水一样。在没有调味工业的年代,酒很珍贵,红酒香甜、啤酒干爽、白酒醇厚,他总是给我细数自己喝过的酒,然后常常加上一句,在酒厂上班,那是给个县长都不换的好工作。

80年代,北京开了几家酒吧,几家歌舞厅,不像是平头百姓消费得起的地方。在电视剧《海马歌舞厅》里,人们把酒言欢,人们烂醉如泥,《过把瘾》里的杜梅和方言说,你看这些人醉生梦死那劲儿。

随着电视剧改变的,首先是人们家里的酒柜,烧刀子、特区、女儿红,在80年代末变成了清一色的人头马,这些酒几乎都不为喝,名义上是为了招待贵客,实则是为了装点。直至今日,打开瓶的也寥寥无几,落满尘土。

1980年,北京第一家个体饭馆开在一条狭长的胡同里。一年后,姚依林和陈慕华两位副总理给北京的个体户们拜年,来到了这家小饭馆,并嘱咐店主,多做点儿下酒的凉菜。大概是从这时候开始,出来喝酒的人就变多了,卖酒的地方也多了起来。

那时候主要是啤酒。记得小时候见过最“奔放”的散装啤酒,是在隆福寺的牛肉面馆里,面锅旁有个大酒缸,服务员像盛汤一样,把啤酒舀到破了边的搪瓷杯子里,想必那啤酒没什么气,也不够冰,但足以让人品尝到些放松。忘了是谁说的,啤酒是最廉价的自由。一点没错。

大绿棒子一度占领着北京85%的市场份额,90年代中,随着“燕京”大量涌入市场,随处可见喝啤酒的人,和拿着空瓶子给家里换啤酒的小孩。“退瓶价”一块五,比矿泉水还便宜,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同学常以没钱为借口,聚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分享一瓶啤酒,教务主任见了直摇头,拿我们没有脾气。总之,这种浓度不高,却格外亲民的酒,很快充满了地摊、大排档、小餐馆,最终也被大饭店和酒楼接纳,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的过渡期,成为消费的主流。

三里屯因距北京城墙三里地而得名,中国第一家合资饭店在此开业,由于紧挨着使馆区,1995年时,这里孕育出一条酒吧街。其中兰桂坊、“男孩女孩”较为出众,很多影视剧曾在这里取景,使得这条街一度成为了北京新文化的标志,时常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坐在这里,只为享受北京下午有些刺眼的阳光。鼎盛时期,这条街一直开到路南,沿着工体不断扩张,也由此形成了不同的风景。不得不说,经济的上行也为酒吧注入了一剂强心针,2000年后,约有近千家大小酒吧散落在北京的各个角落。无论是商务应酬还是私人聚会,人们都把酒吧当作最新潮的社交场所。

2004年后,工体西路上的娱乐场所变得越来越多,90年代去迪厅的人好像都钻进了夜店和KTV,音乐突然变成了喝酒的主题。芝华士、黑方、灰雁,混着干姜水、苏打水,替代了90年代葡萄酒加雪碧的组合,电子音乐取代了的士高,点歌变成了自己唱,在这段时间,夜生活给职场上的年轻人提供了一种逃离感,一种解压的方式,同时也让这座古老的城市多了些现代的色彩。

最近被吊销执照的“天堂超市酒吧”,就是后夜店时期的产物,这个起初贩售烟酒的小卖部,因价格低廉,聚集了不少客人,随即,这里增设了桌椅,经历了两次扩大和升级,最终变成了一家酒吧。“天堂超市酒吧”与脏街遥相呼应,引来的大多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麻辣烫、烧烤摊、啤酒、薯条的味道弥漫在夜晚的空气中。2017年5月,“脏街”周边1.5平方公里范围进行了环境治理,5年后,“天堂”也关门了。

这几年,饮酒的场所似乎又发生了变化,随着餐厅的精致化,又细分出精酿酒吧、居酒屋和小酒馆。我那些从小喝“大绿棒子”的朋友偏爱精酿,他们对啤酒的味道似乎有了依赖,对清爽的口感情有独钟;喜欢居酒屋的朋友大多是些上班族,平日里他们像打了鸡血一样地加班,在居酒屋,他们畅饮獭祭50,获得暂时的慰藉;喜欢葡萄酒馆的朋友,大多对自己的口味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们迷恋成熟果实的气味,也在乎时间给酒带来的陈年感。

小酒馆的概念来自英文Bistro(Bistronomy)一词,它的原意是小酒吧,随后根据餐食演变出不同的风格,这一风潮由米其林星级餐厅带起,主理人精简掉了那些繁缛的规矩和繁复的菜肴,试图让客人在轻松的氛围中体验到美味的烹饪和酒。在这些地方,啤酒、葡萄酒和日本酒一度泾渭分明,却也在今日开始变得融合。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三种酒类也先后出现了品鉴与侍酒的考级培训,总之,现在喝酒的人越来越清楚自己想喝什么,要喝什么了。

今年初夏,北京的餐饮都有些消沉,各种酒馆更甚,夜晚走过曾经热闹的三里屯、一番街、鼓楼、五道营,不由得担心是否还能再次踏足曾经去过的小店。于我而言,喝酒不光是为了开心或感伤,也不止社交或是倾诉,我总觉得酒精有时候像是一种润滑剂,拉近我与一座城市的关系。

干杯,期待热闹的夏天回来。

#这部港片让你记起最初的自己# #周末观影# “不要忘记你曾经是怎样的少年;不要忘记你曾希望变成怎样的大人。”

2003年非典之后,港片市场每况愈下,萎靡不振。到第二年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功夫》上映时,出乎意外地,在全国掀起一阵收视狂潮。许多人以为,香港电影将要一改衰落趋势,重铸荣光。但是很遗憾,后面我们没能看到它再次崛起,而这部影片,也几乎成为了港片最后的辉煌。

《功夫》自面世距今,转眼近20年。从小到大,已记不清看过多少遍,可谓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影片。早年间看《功夫》,只觉得这部武打动作片,搭配周星驰天马行空的想象和嬉戏浮夸的风格演绎,非常搞笑。若干年后再回顾,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或许是阅历不同于以往,如今重温,反而有了更深层次的感触。

剧情并不复杂,黑帮主题,亡命之徒四处寻衅闹事,拼杀恶斗抢占地盘;高手避世隐居,远离仇怨喧哗,寻得片刻安宁。结局也在意料之中——正义终战胜邪恶。不过有意思的是,虽然电影情节被大众熟知,但周星驰饰演的那个街头小混混,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提过名字。

直到最近,我才在片尾演员表里,找到这位籍籍无名的男主角叫星;而作为一条情感主线,贯穿影片,卖冰淇淋的女孩叫芳,甚至通篇没有一句台词。但那一双汗泪交加、楚楚可怜的眼睛,在我脑海中潆洄多年,向来无法忘怀。

有些电影,讲述的都是现实人生。

《功夫》里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桥段,阿星在路边买冰淇淋,丢了句“看什么,没见过吃东西不给钱啊”,随即跳上电车,有恃无恐地逃跑了。摊主芳儿认出了他,仓皇去追,而车厢里的他此刻正沾沾自喜,凝视着眼前那个狼狈不堪的身影,哈哈狂笑,连嘴里的冰淇淋都来不及咀嚼,顺着嘴角流出,生怕让自己的笑声停顿下来。

年少时词不达意,长大后言不由衷。许多年后,我在这段没心没肺、得意忘形的大笑中,品出一丝不可名状的心酸和悲哀。

故事背景,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这里总是呈现出一派花天锦地,歌舞升平,纸醉金迷。不过绚丽浮华背后,同时也充斥着弱肉强食、乱世纷飞的一面。生活在社会底层,穷困潦倒的阿星终日游荡在这座城市。他不甘平庸,总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大富大贵、出人头地,但是,能力又一直配不上自己的野心。

阿星自出场开始,便展示给我们一副偷奸耍滑,胡作非为,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形象。可谁又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无赖,曾经却是无私无畏的正义少年。他的那句台词:“本来打算用这笔钱去读书,将来可以做个医生或者律师,但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让人觉得好笑,却又颇为感动。

周星驰说,他总以为他拍过很多悲剧电影,但在大部分观众眼里,看来都像喜剧。

电影里出现很多讽刺镜头。阿星蹲在路边,一边雄心壮志、口口声声说要做人上人,然而下一秒却在地上捡起了烟头抽;他走进贫民窟“猪笼城寨”,装腔作势冒充斧头帮,最后敲诈勒索不成,反被包租婆打得落荒而逃;电车上他碰到看似文弱的金丝眼镜文员,骄横跋扈地耍起威风,可等到动起手来,又被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命运似乎跟阿星开了个玩笑。他坏事做尽,却总是失败。唯一打劫成功的一次,是在闹市街头与哑巴女孩不期而遇——那个童年时期,他曾奋不顾己,不遗余力想要保护的人。

再相逢时,一个胆怯地做着坏人,一个勇敢地做着弱女子。阿星狠心拿刀挟持芳儿的姿势,与身后巨幅海报有着鲜明对比。海报上的电影,是好莱坞经典歌舞片《礼帽》,讲述了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但在《功夫》里,他与她却是两两相望,针锋相对。台上台下,形成莫大落差。

眼神不解、泪流满面的芳儿,彼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曾经用飞蛾投火般的勇气保护过她的小男孩,如今竟堕落成当年那群欺负她的人的模样。而她珍藏的七彩虹棒棒糖,彻底触碰到了这个男人的底线和良知——曾经引以为傲的正义,赤裸裸地打量着现在沉沦苟且、一无是处的自己,恍若隔世。

未能仗剑走天涯,平尽世间不轻事。这个小人物最大的悲哀,不是他那浑浑噩噩、流离无望的人生,而是没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却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长大以后,再也没有被人承认过。在这一瞬,他惊诧,自卑,恐惧。他一度认为,只要把昨日的善良美好全部忘却,就可以让自己平静接受今天烂掉的人生,只是想不到:当我步入歧途,一身罪恶失魂落魄,你却还记得我最初的善良。

剧情发展到此,阿星早已经认出了芳儿,但他又故作镇定,若无其事地倔强打掉棒棒糖,假装陌路人,头也没回地大步跑开了。

岁月更迭,物是人非。这看似满不在乎、装聋作哑的背后,真实原因是他不敢面对这一切,只有尽可能地去逃避。曾经犯下的错,他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无力回天。

就像被他甩开的棒棒糖,打碎之后,再拼凑不完整。就像他被魔头火云邪神打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弥留之际用血手画的棒棒糖图案,是对自己一生的痛心疾首,忏悔中带着不甘和愧疚。

好在电影有一个圆满的结尾。芳儿的偶然出现,以及神雕侠侣夫妇的正义之举,渐渐唤醒了他心底几乎丧失殆尽的善良、信念与理想。他也有幸因祸得福,阴差阳错被火云邪神打通任督二脉,脱胎换骨,蜕变成一位真正的武林高手。

但有些谜底仍未解开。影片最后一幕,打斗平息,喧嚣散去,男主与哑女再次相遇,释然一笑随着旋转镜头,回到了童年时代;猪笼城寨的街坊牙医,正在马路中间指挥着交通;被阿星威胁过的小剃头匠,在角落里与女孩子搭讪;包租公和包租婆出现在来来往往人群中,手挽手走过街头......大家都是平凡人,过着最安逸普通的日子。

这段细节线索,又是不是印证了,当初那个为救受欺负的小女孩而被一群恶霸围殴羞辱的少年,命运并没有发生过反转,他的梦想本就是做一名律师或医生,但后来,不幸被乞丐骗光了全部积蓄,信仰崩塌,心灵蒙灰,迫于生计只能去糖果店里打工?

现实中,从来就没有什么如来神掌,也没有破茧重生。小男孩为填补心灵创伤,把周围的人们想象成各个不同角色,自己则是万中无一的绝世英雄,所有故事,都只是他在浪漫主义世界里编织的一场梦?

如此看来,那么电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当然,究竟是否为梦境,我们心有疑惑却无从知晓。或许,导演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这些一闪而过的画面,初衷不过是为了给观众留下一个发人深思的结局罢了。

想必每个人心中都做过英雄梦,梦里都曾驻着一个不平凡的自己,但现实往往是残酷而背离的,多少人被眼前的利益迷惑,被世俗的物质蒙蔽,渐渐妥协,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连做梦都变得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之所以会被《功夫》这部影片感动,是因为在小男孩心里,永远驻着一个成年人的美丽童话,他就是我们内心深处隐藏的那面镜子。要知道,不管多少梦老去死去,总还有人义无反顾,坚守着最初的向往与素愿。即使他们明白,美好的东西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现实摧毁。

对了,年少时看不懂哑女那段手语,表达的是何涵义。后来知晓,她在说:你还记得我吗?以前你保护过我,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谢谢你。

《这部港片,希望你记起最初的自己》文|半岛歌

在娱乐圈之中,有很多演技特别精湛的老演员,他们被称之为老戏骨,他们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演艺事业,但有的老戏骨因一生没有出演过主演,从而没被大家熟知,今天要讲的这位就是如此,他的名字叫做巍子。
巍子其实出演了很多不错的影视作品,在上个世纪也是小有名气,但是如今的年轻人几乎都不认识他了。事业上发展的还算不错的他,感情生活就没有那么如意,当年巍子和相爱多年的妻子离婚,离婚后因为觉得愧疚,他选择了净身出户。
而与妻子所生的孩子则与妻子一起生活,之后儿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父亲非常优秀,被把自己父亲视为偶像,最终也成为了一名演员,他就是演员王紫逸,大家是否知道王紫逸与巍子是父子关系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评论,说出你的看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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