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告知很重要❗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免死金牌
为什么我在别家买保险都是直接买的,在你这不仅要看报告,还要问这问那的❓
这是我在从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过去我们买保险的时候,或许有的业务员会说“熬过两年就没事了”,甚至完全不问身体情况,直接全部选“否”,就把单子给录好了
这样的模式,成交确实很快,但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却未必是一件好事,分分钟面临拒赔的风险...
我们买保险买的是确定和安心,正是因为不知道风险什么时候会发生,才需要通过保险来转移。
就像图二这位客户,乳腺结节没有告知,结果没想到一年多就乳腺癌出险了,因为没有如实告知,不仅得不到赔付,合同也被解除了[衰]
那是不是说,熬过两年就一定可以获赔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极端的例子,假如有个人得过癌症,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买上了重疾险,熬过2年后癌症复发申请理赔,你觉得这种情况,能获得赔付吗?
如实告知是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体现,也是认定保险合同是否能真实生效的重要前提条件。「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免死金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同样是有权不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滴。
所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哈[机智]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免死金牌
为什么我在别家买保险都是直接买的,在你这不仅要看报告,还要问这问那的❓
这是我在从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过去我们买保险的时候,或许有的业务员会说“熬过两年就没事了”,甚至完全不问身体情况,直接全部选“否”,就把单子给录好了
这样的模式,成交确实很快,但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却未必是一件好事,分分钟面临拒赔的风险...
我们买保险买的是确定和安心,正是因为不知道风险什么时候会发生,才需要通过保险来转移。
就像图二这位客户,乳腺结节没有告知,结果没想到一年多就乳腺癌出险了,因为没有如实告知,不仅得不到赔付,合同也被解除了[衰]
那是不是说,熬过两年就一定可以获赔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极端的例子,假如有个人得过癌症,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买上了重疾险,熬过2年后癌症复发申请理赔,你觉得这种情况,能获得赔付吗?
如实告知是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体现,也是认定保险合同是否能真实生效的重要前提条件。「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免死金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同样是有权不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滴。
所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哈[机智]
#以案说法#【不提交证据拖延诉讼?男子被罚款5万!】不提交相关证据,故意拖延诉讼,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诉讼程序空转,浪费司法资源,这是违法行为,必受法律严惩!
【基本案情】
管城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白某、河南某绿化公司、第三人郑州某置业公司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时,经法官多次释明,白某拒不提交相关证据, 为法院查明事实人为设置障碍,在二审中却又提交大量新证据,拟证实案涉绿化项目一、二期工程并未盈利,导致该案被发回重审,诉讼程序空转。其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诉讼原则,也严重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应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决定如下:对白某罚款50000元。白某收到管城法院罚款决定书后,不服该决定向郑州中院提出复议申请,经郑州中院审查,驳回白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法官提醒】
该案告诉我们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活动过程中,要诚信诉讼,全面地提交证据。故意拖延诉讼,不提交关键证据导致诉讼程序空转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管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经白某复议后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并维持,维护了司法公信力,也进一步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基本案情】
管城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白某、河南某绿化公司、第三人郑州某置业公司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时,经法官多次释明,白某拒不提交相关证据, 为法院查明事实人为设置障碍,在二审中却又提交大量新证据,拟证实案涉绿化项目一、二期工程并未盈利,导致该案被发回重审,诉讼程序空转。其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诉讼原则,也严重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应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决定如下:对白某罚款50000元。白某收到管城法院罚款决定书后,不服该决定向郑州中院提出复议申请,经郑州中院审查,驳回白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法官提醒】
该案告诉我们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活动过程中,要诚信诉讼,全面地提交证据。故意拖延诉讼,不提交关键证据导致诉讼程序空转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管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经白某复议后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并维持,维护了司法公信力,也进一步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武汉[超话]#瑞龙坤建设有不良记录!
武汉市汉阳区机关幼儿园武汉市汉阳区机关幼儿园外墙及屋面渗漏修缮工程项目,金额26.68万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光谷三小学校操场改造项目,金额175.0583万元;
以上项目中标人:湖北瑞龙坤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企查查”搜索,武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83号,湖北瑞龙坤建设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被处罚。
依据《政府采购法》诚信原则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放弃中标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为商业信誉不良,没有资格参加政府采购。采购人应该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诚信!
武汉市汉阳区机关幼儿园武汉市汉阳区机关幼儿园外墙及屋面渗漏修缮工程项目,金额26.68万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光谷三小学校操场改造项目,金额175.0583万元;
以上项目中标人:湖北瑞龙坤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企查查”搜索,武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83号,湖北瑞龙坤建设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被处罚。
依据《政府采购法》诚信原则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放弃中标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为商业信誉不良,没有资格参加政府采购。采购人应该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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