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有新变化!】4月29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将结合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城市公积金中心的经验,对现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1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提取
新办法明确提出,将“重点支持职工及其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有条件地支持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
2存量房办证满6个月才能申请提取
新办法中,增加“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此前,曾发现有不法中介通过虚构购房行为频繁过户房产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实践证明:此控制条件对防范违规套提住房公积金有效,这也是大多数城市的做法(有的城市甚至规定为满12个月)。
3只能提取商贷余额调整为可提取商贷金额
新办法中,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4组合贷还商贷由“12个月”调整为“36个月”
新办法将首套房组合贷款中还商贷的,“每12个月可办理提取一次”调整为“每36个月可办理提取一次”。
5备案合同提取由“半年内”放宽到“一年内”
新办法提到,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还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半年内”放宽到“一年内”。
6二套房提取取消“五年内”限制
新办法取消原规定二套房“在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可提取一次”中“五年内”的限制条件,其他条件不变。
7明确异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方式和额度
新办法明确异地第二套自住房在《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凭证提取,提取频次及额度与武汉本地第二套自住房一致。
此外,若办理了二套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选择凭《不动产权证》提取,也可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8租房提取增加了查“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记录”条件
新办法中,租房提取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贷款的,才能办理租房提取(具备公租房资格的除外)”;此外,还提高了“双高人才”租房提取限额,提高到普通租房提取的2倍。
9重症提取对象限定为职工、配偶、子女
新办法调整了“重症”提取保障对象,将原来的“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配偶、子女”。此外,还适当放宽了“重症”提取病种范围。
10整合了销户提取类型
将销户类提取进行合并、调整,向“封存停缴满两年”合并统一,减事项、减环节、减流程、减资料、统标准、推进“网上办”。
“为保证修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进行了半年多的准备工作。”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各分中心和部分单位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收集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官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修订老办法。”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为了助力武汉打造“比肩国际、全国最优”的营商环境,全力当好服务职工的“金牌店小二”,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优化流程、信息共享,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统一网上和柜面审核标准,提升提取业务网办率和离柜率,最大程度方便缴存职工办事。本次修订,拟将办理事项由25项合并为17项,将专项材料料由48项减为29项。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保障性和互助性是住房公积金的重要特点,本次政策调整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聚焦职工反映较多的卡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兼顾职工合理诉求和资金流动性要求,保持提取政策的连续性、公平性和稳定性,整体上提取频次和额度没有大的调整改变,确保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随着城市圈发展规划战略实施,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的职工越来越多,需增加相关政策规定来满足该部分职工的提取需求。
针对部分提取业务的合规性问题,也进行了规范。如原《办法》中关于重疾类的提取政策,既有违相关规定,也偏离了制度的核心要义,应当予以调整。同时,为有效应对新出现的违规骗提行为,须通过政策调整进行遏制。
1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提取
新办法明确提出,将“重点支持职工及其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有条件地支持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
2存量房办证满6个月才能申请提取
新办法中,增加“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此前,曾发现有不法中介通过虚构购房行为频繁过户房产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实践证明:此控制条件对防范违规套提住房公积金有效,这也是大多数城市的做法(有的城市甚至规定为满12个月)。
3只能提取商贷余额调整为可提取商贷金额
新办法中,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4组合贷还商贷由“12个月”调整为“36个月”
新办法将首套房组合贷款中还商贷的,“每12个月可办理提取一次”调整为“每36个月可办理提取一次”。
5备案合同提取由“半年内”放宽到“一年内”
新办法提到,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还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半年内”放宽到“一年内”。
6二套房提取取消“五年内”限制
新办法取消原规定二套房“在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可提取一次”中“五年内”的限制条件,其他条件不变。
7明确异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方式和额度
新办法明确异地第二套自住房在《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凭证提取,提取频次及额度与武汉本地第二套自住房一致。
此外,若办理了二套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选择凭《不动产权证》提取,也可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8租房提取增加了查“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记录”条件
新办法中,租房提取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贷款的,才能办理租房提取(具备公租房资格的除外)”;此外,还提高了“双高人才”租房提取限额,提高到普通租房提取的2倍。
9重症提取对象限定为职工、配偶、子女
新办法调整了“重症”提取保障对象,将原来的“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配偶、子女”。此外,还适当放宽了“重症”提取病种范围。
10整合了销户提取类型
将销户类提取进行合并、调整,向“封存停缴满两年”合并统一,减事项、减环节、减流程、减资料、统标准、推进“网上办”。
“为保证修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进行了半年多的准备工作。”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各分中心和部分单位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收集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官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修订老办法。”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为了助力武汉打造“比肩国际、全国最优”的营商环境,全力当好服务职工的“金牌店小二”,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优化流程、信息共享,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统一网上和柜面审核标准,提升提取业务网办率和离柜率,最大程度方便缴存职工办事。本次修订,拟将办理事项由25项合并为17项,将专项材料料由48项减为29项。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保障性和互助性是住房公积金的重要特点,本次政策调整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聚焦职工反映较多的卡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兼顾职工合理诉求和资金流动性要求,保持提取政策的连续性、公平性和稳定性,整体上提取频次和额度没有大的调整改变,确保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随着城市圈发展规划战略实施,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的职工越来越多,需增加相关政策规定来满足该部分职工的提取需求。
针对部分提取业务的合规性问题,也进行了规范。如原《办法》中关于重疾类的提取政策,既有违相关规定,也偏离了制度的核心要义,应当予以调整。同时,为有效应对新出现的违规骗提行为,须通过政策调整进行遏制。
#息烽三农# 【县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
4月24日,息烽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在县文化活动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卓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正确看待和认清息烽“三农”工作形势,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勇拼搏、顽强作战,奋力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开新局上取得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县委副书记、县长漆勇主持会议。县领导胡勇、刘凤刚、吕槐乐、李福燕、刘明福、陈邦毅、何明、徐兴达、宋仁磊、邓刚等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对《中共息烽县委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息烽县委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及5个配套方案作了说明,举行了新乡贤授牌仪式,命名了息烽县第一批“新乡贤”。
2020年,息烽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三农”工作作为当好县域经济发展“特长生”的首要任务,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经济增速达9.8%,位列全省第一。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合阶,为“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夯实了工作基础。
卓飞充分肯定了我县“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今年工作,他强调——
要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战略意义。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安排、目标任务上来,以准确的政治领悟力、敏锐的政治判断力、坚决的政治执行力,有序推动这一“国之大者”行稳致远,全力促进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民生活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要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战略重心转移的重要意义,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农“压舱石”的重要基础地位,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农”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要保证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衔接稳定,拓展脱贫攻坚监管范围,保持各类政策总体稳定,继续维持过渡期内的财政扶持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注重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重点用在产业扶贫上,努力用有限的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常态化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监测帮扶,持续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做好农村扶贫项目维护管理。
要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打造多业态高水平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用好田园综合体建设这个载体,推动田园综合体发展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全力将田园综合体打造成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亲子教育、森林康养、旅游观光抓好于一体的农旅融合发展模式样板,做到出数据、出经验、出成绩。要抓住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两大任务,促进质量兴农,服务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裕农民,实现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建设富美乡村三个目标。
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党管农村的原则不放松、力度不削弱,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要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政治能力护航乡村振兴,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漆勇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抓好新发展阶段的“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抓落实,立足市委当好“特长生”的期许,充分发挥“特色乡村”的优势,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强三农”目标,为提高省会基础支撑力作出息烽贡献。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一二三”的“三农”工作思路,紧紧扭住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保障抓落实,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强化机构建设、人才保障、资金保障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月24日,息烽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在县文化活动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卓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正确看待和认清息烽“三农”工作形势,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勇拼搏、顽强作战,奋力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开新局上取得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县委副书记、县长漆勇主持会议。县领导胡勇、刘凤刚、吕槐乐、李福燕、刘明福、陈邦毅、何明、徐兴达、宋仁磊、邓刚等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对《中共息烽县委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息烽县委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及5个配套方案作了说明,举行了新乡贤授牌仪式,命名了息烽县第一批“新乡贤”。
2020年,息烽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三农”工作作为当好县域经济发展“特长生”的首要任务,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经济增速达9.8%,位列全省第一。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合阶,为“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夯实了工作基础。
卓飞充分肯定了我县“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今年工作,他强调——
要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战略意义。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安排、目标任务上来,以准确的政治领悟力、敏锐的政治判断力、坚决的政治执行力,有序推动这一“国之大者”行稳致远,全力促进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民生活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要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战略重心转移的重要意义,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农“压舱石”的重要基础地位,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农”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要保证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衔接稳定,拓展脱贫攻坚监管范围,保持各类政策总体稳定,继续维持过渡期内的财政扶持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注重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重点用在产业扶贫上,努力用有限的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常态化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监测帮扶,持续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做好农村扶贫项目维护管理。
要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打造多业态高水平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用好田园综合体建设这个载体,推动田园综合体发展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全力将田园综合体打造成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亲子教育、森林康养、旅游观光抓好于一体的农旅融合发展模式样板,做到出数据、出经验、出成绩。要抓住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两大任务,促进质量兴农,服务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裕农民,实现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建设富美乡村三个目标。
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党管农村的原则不放松、力度不削弱,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要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政治能力护航乡村振兴,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漆勇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抓好新发展阶段的“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抓落实,立足市委当好“特长生”的期许,充分发挥“特色乡村”的优势,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强三农”目标,为提高省会基础支撑力作出息烽贡献。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一二三”的“三农”工作思路,紧紧扭住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保障抓落实,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强化机构建设、人才保障、资金保障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方四地政务服务“丝路通办”合作联盟成立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4月21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今天上午,我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政务服务“丝路通办”联盟线上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丝路通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联盟加盟协议》,标志着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省区“跨省通办”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国务院部署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推进“跨省通办”作为推进“不来即享”的关键举措,制定甘肃省“跨省通办”工作方案,设置“跨省通办”专区,拓展“跨省通办”广度和深度,2020年全面实现5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制定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把“跨省通办”作为重要内容,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便民与惠企相结合,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形成了上下协同、一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丝路通办”合作联盟机制的建立,对于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区域合作发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联盟成员坚持“互信共识、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建共享”原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丝路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跨省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转自:新甘肃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4月21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今天上午,我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政务服务“丝路通办”联盟线上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丝路通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联盟加盟协议》,标志着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省区“跨省通办”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国务院部署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推进“跨省通办”作为推进“不来即享”的关键举措,制定甘肃省“跨省通办”工作方案,设置“跨省通办”专区,拓展“跨省通办”广度和深度,2020年全面实现5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制定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把“跨省通办”作为重要内容,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便民与惠企相结合,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形成了上下协同、一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丝路通办”合作联盟机制的建立,对于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区域合作发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联盟成员坚持“互信共识、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建共享”原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丝路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跨省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转自: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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