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重庆突发山火,不少群众都为之捏一把汗。其中几位爱心人士自发地在公益群里捐款,但是令人气愤的是,一位网友在冒领后直接退群,当群里的人找到这位网友后,对方却再次将其拉黑,并更改网名和头像。
其中一位群友李女士表示,他们有一个璧山的公益活动群,大家在群里都是自发的捐款,每人一百元、两百元或者五十块钱这样捐款,本来大家都是自发的把钱以红包的形式发到群里,但是很快有一位网友在群里说,领走她红包的并不是群主,然后还退群了。
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有人冒名领取了这个红包,后来有人找到了该网友,并发信息让其退钱,但对方把找到她的人也删掉了,然后把自己的微信头像和微信名也换了。因为现在比较忙,所以也没有认真地去找这个人,虽然100块不是很多,但这是大家对灾区的一片心意,这种行为很恶劣,也令人气愤。
在这件事上,除了“恶劣”两个字,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她在群里,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群的性质,也不可能是冒领的情况,如果真的是冒领,不存在后续又是退群、又是换名、拉黑的,不过这种做法,都是掩耳盗铃罢了。要知道,只有之前的好友没有删掉她,换任何名字和头像,依然是能找到她的。
虽然100块钱不多,但这笔钱的意义远不止是字面上的意义,她可以换成更有用的物资和其他援助送到需要帮助的手中。别人不去找她,不代表她这样做是对的。
这场来讲,发到群里的红包被别人领走,那这种应该是可以追回的。首先就是冒领人的自觉性,既然都在一个群里,一般谁都不会撕破脸干这种丢人的事。如果对方死皮赖脸地不予退还,那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这里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就要看红包或者转账是否有特别的指向。很明显,无论是从群内的聊天记录,还是建群的目的,都是为了公益,这些钱转给群主或者对应的负责人,是达成共识的。这时被他人领走,那这个人就是构成了不当得利,是有权追回这笔款项。
当然,仅仅是为了活跃群内气氛,或者过节娱乐,发了红包,被不认识的人或者不希望其领取的人领取了红包,那我认为就没有追回的可能。
第一,发红包目的只是活跃气氛,娱乐;第二,没有明确指出,陌生人或者不希望其领取红包的人不能领取。自愿发红包,就无权追回该款项。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民事诉讼没有立案金额,只要你认为存在不当得利,以不当得利来进行起诉,都是可以的,不存在有立案起点的说法。
所以不要感觉把人拉黑了别人就找不到你了,或者可以逃之夭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贪小便宜吃大亏,这是早早晚晚的。
另外,这里也要提醒大家,防人之心不可无,毕竟不是家属亲友群,所以群里发红包时,尽量还是注意一下,现在普通微信是有“红包指定”功能的,可以直接发给指定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别人冒领的情况了。
其中一位群友李女士表示,他们有一个璧山的公益活动群,大家在群里都是自发的捐款,每人一百元、两百元或者五十块钱这样捐款,本来大家都是自发的把钱以红包的形式发到群里,但是很快有一位网友在群里说,领走她红包的并不是群主,然后还退群了。
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有人冒名领取了这个红包,后来有人找到了该网友,并发信息让其退钱,但对方把找到她的人也删掉了,然后把自己的微信头像和微信名也换了。因为现在比较忙,所以也没有认真地去找这个人,虽然100块不是很多,但这是大家对灾区的一片心意,这种行为很恶劣,也令人气愤。
在这件事上,除了“恶劣”两个字,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她在群里,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群的性质,也不可能是冒领的情况,如果真的是冒领,不存在后续又是退群、又是换名、拉黑的,不过这种做法,都是掩耳盗铃罢了。要知道,只有之前的好友没有删掉她,换任何名字和头像,依然是能找到她的。
虽然100块钱不多,但这笔钱的意义远不止是字面上的意义,她可以换成更有用的物资和其他援助送到需要帮助的手中。别人不去找她,不代表她这样做是对的。
这场来讲,发到群里的红包被别人领走,那这种应该是可以追回的。首先就是冒领人的自觉性,既然都在一个群里,一般谁都不会撕破脸干这种丢人的事。如果对方死皮赖脸地不予退还,那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这里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就要看红包或者转账是否有特别的指向。很明显,无论是从群内的聊天记录,还是建群的目的,都是为了公益,这些钱转给群主或者对应的负责人,是达成共识的。这时被他人领走,那这个人就是构成了不当得利,是有权追回这笔款项。
当然,仅仅是为了活跃群内气氛,或者过节娱乐,发了红包,被不认识的人或者不希望其领取的人领取了红包,那我认为就没有追回的可能。
第一,发红包目的只是活跃气氛,娱乐;第二,没有明确指出,陌生人或者不希望其领取红包的人不能领取。自愿发红包,就无权追回该款项。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民事诉讼没有立案金额,只要你认为存在不当得利,以不当得利来进行起诉,都是可以的,不存在有立案起点的说法。
所以不要感觉把人拉黑了别人就找不到你了,或者可以逃之夭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贪小便宜吃大亏,这是早早晚晚的。
另外,这里也要提醒大家,防人之心不可无,毕竟不是家属亲友群,所以群里发红包时,尽量还是注意一下,现在普通微信是有“红包指定”功能的,可以直接发给指定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别人冒领的情况了。
不知道大家对照片的定义是什么,然后一路过来还是不够清楚为什么大家都容貌焦虑[苦涩]
来找我拍照的妹妹们,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就是,她们被我拍得好美,但我想说你们本身就很美啊!
实在不好意思拿别人做例子,就厚脸皮用自己的照片上了(广告位:快来找我拍照的意思 嘿嘿)
每个人都有容貌焦虑很正常,但是我见过太多焦虑已经开始有点疯狂的了,漂亮的普通人是这样,美的出众的也是。
我已经在实践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啦,可能对于大众审美来说还是非常普通不起眼,但对我自己来说算是很大的改变啦。
容貌焦虑对我来说基本不存在了,因为如果真要焦虑的话,来找我拍照的妹妹们真的都很美,我可以每见一个焦虑一段时间了。
照片它可以拥有很多意义,但万变不离其宗,是记念。用相机拍对我来说,更多了一份仪式感、正式感。
说到最后,还是来找我拍照[阴险][阴险]
来找我拍照的妹妹们,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就是,她们被我拍得好美,但我想说你们本身就很美啊!
实在不好意思拿别人做例子,就厚脸皮用自己的照片上了(广告位:快来找我拍照的意思 嘿嘿)
每个人都有容貌焦虑很正常,但是我见过太多焦虑已经开始有点疯狂的了,漂亮的普通人是这样,美的出众的也是。
我已经在实践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啦,可能对于大众审美来说还是非常普通不起眼,但对我自己来说算是很大的改变啦。
容貌焦虑对我来说基本不存在了,因为如果真要焦虑的话,来找我拍照的妹妹们真的都很美,我可以每见一个焦虑一段时间了。
照片它可以拥有很多意义,但万变不离其宗,是记念。用相机拍对我来说,更多了一份仪式感、正式感。
说到最后,还是来找我拍照[阴险][阴险]
今天公交车上发现一位宝藏大妈(头发已花白)。
刚开始两位熟悉的大妈互相用方言在聊着家长里短,聊着聊着,这位大妈用普通话复述起其与孙子间的有趣对话。不听则已,一听顿觉神清气爽,这普通话的发音,还有这音质,堪称教科书级别啊。而且在普通话和方言之间,这位大妈居然转换的行云流水,毫无生硬之感。
趁下车之际,不禁向这位大妈投去敬佩的目光!#我的快乐源泉[超话]#
刚开始两位熟悉的大妈互相用方言在聊着家长里短,聊着聊着,这位大妈用普通话复述起其与孙子间的有趣对话。不听则已,一听顿觉神清气爽,这普通话的发音,还有这音质,堪称教科书级别啊。而且在普通话和方言之间,这位大妈居然转换的行云流水,毫无生硬之感。
趁下车之际,不禁向这位大妈投去敬佩的目光!#我的快乐源泉[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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