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国家医保局公布这10起典型案件→】5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选取了10起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涉及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伪造处方或无处方药品销售、超医保支付限定药品销售、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截图远程刷卡购药并贩卖、为非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将医保结算设备改变使用场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2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件(十例)
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本期选取了10起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涉及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伪造处方或无处方药品销售、超医保支付限定药品销售、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截图远程刷卡购药并贩卖、为非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将医保结算设备改变使用场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定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扰乱了国家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应予以严肃处理。在此,国家医保局提醒广大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及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吉林省白城市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案
2021年5月,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将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串换药品的线索移交给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经查,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串换药品在白城市辖区实际套取医保基金2538544.6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贰零贰零年度白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对白城市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拒付其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538544.66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
二、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康彤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案
2021年7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对兰西县康彤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检查,通过比对店内销售系统和医保系统、走访购药患者等方式,发现该药店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核实,兰西县康彤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售出药品时,未能实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存在留置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715.65元。
依据《兰西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拒付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8715.65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三、江苏省南通市北京同仁堂南京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店违规案
2021年2月,江苏省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稽核中发现,北京同仁堂南京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店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截图远程刷卡购药并贩卖,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0528.2元。
依据《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贰零贰壹版)》和《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违约金200000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0528.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0000元已全部上缴。
四、浙江省好心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杭海路店违法违规案
2020年12月,经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调查,发现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期间,浙江好心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杭海路店员工柯某利用其本人医保卡以及收集的参保人员汪某某、叶某某、陈某某等人医保卡或微信电子社保卡二维码,虚假结算医保费用,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1088.4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零售药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欺诈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店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1088.44元,并扣除二倍违约金342176.88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3、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五、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康康医药有限公司违规案
2021年5月,福建省宁德市医保部门在对福安市康康医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医保系统销售金额比该公司药品进销存台账资金多出170086元。经查,该药店存在利用参保人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0086元。
依据2021年《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药店一次记12分,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0086元已全部追回。
六、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胜路店等三家药店违规案
2021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胜路店、建设路店、新华店存在顾客刷医保卡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等违规情况。经查,上述三家药店存在工作人员推销保健品和生活用品并让医保患者刷医保卡消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600元。
依据《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上述三家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扣除2021年度质量保障金;2、责令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内部整顿,并限期报送整顿报告;3、中止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分店医保结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600元已全部追回。
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曾令江药店违法违规案
2021年11月,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江岸大药房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曾令江药店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重庆市铜梁区医保局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擅自利用铜梁区曾令龙诊所医保POS机(服务终端)将其药店销售的药品纳入医保统筹基金进行结算,确认该药店存在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62572.5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贰零贰零年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曾令江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二倍罚款;2、解除曾令江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该药店的违规情况在信用重庆官网上进行公示;3、解除曾令龙诊所医保服务协议,同时将该诊所违规问题移交铜梁区卫生健康委。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2572.56元已全部追回,二倍罚款125145.12元已全部收缴。
八、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仁一济大药房违法违规案
2021年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发现昌都市芒康县仁一济大药房(昌都市卡若区仁一济大药房芒康县分店)为邻近的朵颜日化店提供刷卡服务套取医保基金,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98.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房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行政罚款;2、对该药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药房自2021年2月起将每次入库单报芒康县医保局进行备案,以便督查检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398.8元已全部追回,二倍行政罚款26797.6元已全部收缴。
九、陕西省西安市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违法违规案
2020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西安市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涉嫌医保卡套现。陕西省医保局将该线索移交至西安市医保局深入调查。经核实,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无处方违规销售等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33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店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扣除2020年度服务保证金,在西安市莲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自2021年2月开始终止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西安市莲湖区医保局向公安莲湖分局移交该药店代刷医保卡套现的相关线索及调查处理结果。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3380元已全部追回。
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违法违规案
2021年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对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进行日常稽核,依法依规调阅资料及视频录像进行检查。经查,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售药、超量售药、无处方售药、处方开具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11234.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第八师石河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协议药店补充条款》,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解除该药店门诊大病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11234.9元已全部追回。(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2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件(十例)
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本期选取了10起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涉及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伪造处方或无处方药品销售、超医保支付限定药品销售、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截图远程刷卡购药并贩卖、为非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将医保结算设备改变使用场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定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扰乱了国家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应予以严肃处理。在此,国家医保局提醒广大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及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吉林省白城市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案
2021年5月,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将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串换药品的线索移交给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经查,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串换药品在白城市辖区实际套取医保基金2538544.6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贰零贰零年度白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对白城市同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拒付其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538544.66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
二、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康彤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案
2021年7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对兰西县康彤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检查,通过比对店内销售系统和医保系统、走访购药患者等方式,发现该药店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核实,兰西县康彤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售出药品时,未能实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存在留置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715.65元。
依据《兰西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拒付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8715.65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三、江苏省南通市北京同仁堂南京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店违规案
2021年2月,江苏省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稽核中发现,北京同仁堂南京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店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截图远程刷卡购药并贩卖,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0528.2元。
依据《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贰零贰壹版)》和《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违约金200000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0528.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0000元已全部上缴。
四、浙江省好心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杭海路店违法违规案
2020年12月,经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调查,发现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期间,浙江好心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杭海路店员工柯某利用其本人医保卡以及收集的参保人员汪某某、叶某某、陈某某等人医保卡或微信电子社保卡二维码,虚假结算医保费用,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1088.4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零售药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欺诈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店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1088.44元,并扣除二倍违约金342176.88元;2、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3、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五、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康康医药有限公司违规案
2021年5月,福建省宁德市医保部门在对福安市康康医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医保系统销售金额比该公司药品进销存台账资金多出170086元。经查,该药店存在利用参保人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0086元。
依据2021年《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药店一次记12分,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0086元已全部追回。
六、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胜路店等三家药店违规案
2021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胜路店、建设路店、新华店存在顾客刷医保卡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等违规情况。经查,上述三家药店存在工作人员推销保健品和生活用品并让医保患者刷医保卡消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600元。
依据《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上述三家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扣除2021年度质量保障金;2、责令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内部整顿,并限期报送整顿报告;3、中止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分店医保结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600元已全部追回。
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曾令江药店违法违规案
2021年11月,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江岸大药房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曾令江药店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重庆市铜梁区医保局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擅自利用铜梁区曾令龙诊所医保POS机(服务终端)将其药店销售的药品纳入医保统筹基金进行结算,确认该药店存在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62572.5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贰零贰零年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曾令江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二倍罚款;2、解除曾令江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该药店的违规情况在信用重庆官网上进行公示;3、解除曾令龙诊所医保服务协议,同时将该诊所违规问题移交铜梁区卫生健康委。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2572.56元已全部追回,二倍罚款125145.12元已全部收缴。
八、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仁一济大药房违法违规案
2021年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发现昌都市芒康县仁一济大药房(昌都市卡若区仁一济大药房芒康县分店)为邻近的朵颜日化店提供刷卡服务套取医保基金,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98.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房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行政罚款;2、对该药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药房自2021年2月起将每次入库单报芒康县医保局进行备案,以便督查检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398.8元已全部追回,二倍行政罚款26797.6元已全部收缴。
九、陕西省西安市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违法违规案
2020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西安市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涉嫌医保卡套现。陕西省医保局将该线索移交至西安市医保局深入调查。经核实,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无处方违规销售等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33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店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扣除2020年度服务保证金,在西安市莲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自2021年2月开始终止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西安市莲湖区医保局向公安莲湖分局移交该药店代刷医保卡套现的相关线索及调查处理结果。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3380元已全部追回。
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违法违规案
2021年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对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进行日常稽核,依法依规调阅资料及视频录像进行检查。经查,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售药、超量售药、无处方售药、处方开具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11234.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第八师石河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协议药店补充条款》,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解除该药店门诊大病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11234.9元已全部追回。(国家医保局)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一季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公路方面,重点公路续建项目已恢复正常施工,广东深中通道、北京东六环改造工程、四川沿江高速、江苏常泰过江通道、新疆乌尉高速等相关区域重大战略项目加快推进,乌玛高速宁夏惠农至石嘴山段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新疆精河至阿拉山口高速公路等一批国高项目建成通车。水运方面,引江济淮航运工程、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天津港北航道及相关水域疏浚提升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厦门海润码头全智能化改造基本完成,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号、8号泊位集装箱自动化改造工程完成95%。综合交通枢纽方面,湖南长沙黄花机场综合客运枢纽全面开工,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进度超过70%,湖北鄂州国际物流核心枢纽主体工程接近完成,杭州亚运会重要交通配套工程杭州西综合客运枢纽主体结构施工基本完成。#交通发布厅##交通要闻#
【本土新增“1807+1315”】
3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807例:
吉林1412例,其中长春市831例、吉林市57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四平市1例;
山东175例,其中青岛市150例、德州市13例、淄博市5例、威海市5例、日照市1例、滨州市1例;
广东62例,其中深圳市60例、东莞市2例;
陕西39例,其中宝鸡市31例、西安市6例、汉中市2例;
河北33例,其中廊坊市23例、沧州市9例、保定市1例;
江苏23例,均在连云港市;
天津17例,其中西青区8例、武清区5例、河西区3例、津南区1例;
浙江15例,其中杭州市12例、嘉兴市1例、湖州市1例、衢州市1例;
重庆8例,均在沙坪坝区;
北京6例,其中朝阳区3例、海淀区1例、门头沟区1例、顺义区1例;
甘肃5例,其中兰州新区4例、兰州市1例;
黑龙江3例,均在哈尔滨市;
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
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内蒙古1例,在呼伦贝尔市;
辽宁1例,在沈阳市;
上海1例,在闵行区;
河南1例,在濮阳市;
湖南1例,在湘潭市。
含11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111例,北京1例,浙江1例,河南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15例:
吉林744例,其中吉林市697例、长春市42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3例、四平市1例、梅河口市1例;
广东194例,其中东莞市188例、深圳市6例;
山东172例,其中青岛市78例、威海市74例、淄博市11例、德州市4例、潍坊市2例、烟台市1例、聊城市1例、滨州市1例;
上海64例,其中浦东新区35例、闵行区10例、金山区4例、黄浦区3例、宝山区3例、嘉定区3例、长宁区2例、徐汇区1例、静安区1例、普陀区1例、松江区1例;
河北40例,其中廊坊市33例、沧州市6例、石家庄市1例;
甘肃36例,其中兰州新区19例、白银市9例、兰州市8例;
云南20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8例、昆明市1例、临沧市1例;
江苏19例,其中连云港市16例、宿迁市2例、扬州市1例;
天津9例,其中武清区4例、河东区1例、河西区1例、南开区1例、西青区1例、滨海新区1例;
广西9例,其中崇左市4例、柳州市3例、防城港市2例;
陕西4例,其中西安市3例、宝鸡市1例;
辽宁2例,均在丹东市;
北京1例,在朝阳区;
重庆1例,在沙坪坝区。
●上海
12日,上海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市民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沪返沪的人员须持有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北京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日提醒,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京,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或出差,进返京人员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的基础上,需要回北京后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返京后要加强自身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
●河北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河北保定涿州市自13日0时至15日24时,继续实施3天居家隔离观察,并于14日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甘肃
12日起,甘肃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大桥村从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天津
12日起,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欣桃园21号楼1门;西青区西营门街王顶堤家园1号楼、17号楼,西青区西营门街赵苑西里8号楼,西青区精武镇金牛花园11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江苏
12日起,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园林村白虎山组王庄队13号、朐阳街道花园路1号、园林村白虎山小区78号楼、万润泰和苑4号楼、兴业时代花园C6号楼、海南小区34号楼、九龙城市乐园77号楼、同科汇丰国际A2号楼、明珠皇冠花园11号楼、建设中路76-24号、江化北路82-5号、小学路11-1号楼、兆隆城市洋房A号楼、振兴小区2号楼、易居公馆4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海淀在行动#
3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807例:
吉林1412例,其中长春市831例、吉林市57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四平市1例;
山东175例,其中青岛市150例、德州市13例、淄博市5例、威海市5例、日照市1例、滨州市1例;
广东62例,其中深圳市60例、东莞市2例;
陕西39例,其中宝鸡市31例、西安市6例、汉中市2例;
河北33例,其中廊坊市23例、沧州市9例、保定市1例;
江苏23例,均在连云港市;
天津17例,其中西青区8例、武清区5例、河西区3例、津南区1例;
浙江15例,其中杭州市12例、嘉兴市1例、湖州市1例、衢州市1例;
重庆8例,均在沙坪坝区;
北京6例,其中朝阳区3例、海淀区1例、门头沟区1例、顺义区1例;
甘肃5例,其中兰州新区4例、兰州市1例;
黑龙江3例,均在哈尔滨市;
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
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内蒙古1例,在呼伦贝尔市;
辽宁1例,在沈阳市;
上海1例,在闵行区;
河南1例,在濮阳市;
湖南1例,在湘潭市。
含11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111例,北京1例,浙江1例,河南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15例:
吉林744例,其中吉林市697例、长春市42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3例、四平市1例、梅河口市1例;
广东194例,其中东莞市188例、深圳市6例;
山东172例,其中青岛市78例、威海市74例、淄博市11例、德州市4例、潍坊市2例、烟台市1例、聊城市1例、滨州市1例;
上海64例,其中浦东新区35例、闵行区10例、金山区4例、黄浦区3例、宝山区3例、嘉定区3例、长宁区2例、徐汇区1例、静安区1例、普陀区1例、松江区1例;
河北40例,其中廊坊市33例、沧州市6例、石家庄市1例;
甘肃36例,其中兰州新区19例、白银市9例、兰州市8例;
云南20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8例、昆明市1例、临沧市1例;
江苏19例,其中连云港市16例、宿迁市2例、扬州市1例;
天津9例,其中武清区4例、河东区1例、河西区1例、南开区1例、西青区1例、滨海新区1例;
广西9例,其中崇左市4例、柳州市3例、防城港市2例;
陕西4例,其中西安市3例、宝鸡市1例;
辽宁2例,均在丹东市;
北京1例,在朝阳区;
重庆1例,在沙坪坝区。
●上海
12日,上海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市民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沪返沪的人员须持有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北京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日提醒,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京,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或出差,进返京人员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的基础上,需要回北京后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返京后要加强自身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
●河北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河北保定涿州市自13日0时至15日24时,继续实施3天居家隔离观察,并于14日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甘肃
12日起,甘肃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大桥村从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天津
12日起,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欣桃园21号楼1门;西青区西营门街王顶堤家园1号楼、17号楼,西青区西营门街赵苑西里8号楼,西青区精武镇金牛花园11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江苏
12日起,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园林村白虎山组王庄队13号、朐阳街道花园路1号、园林村白虎山小区78号楼、万润泰和苑4号楼、兴业时代花园C6号楼、海南小区34号楼、九龙城市乐园77号楼、同科汇丰国际A2号楼、明珠皇冠花园11号楼、建设中路76-24号、江化北路82-5号、小学路11-1号楼、兆隆城市洋房A号楼、振兴小区2号楼、易居公馆4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海淀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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