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流行一种生活方式叫“扎堆”。旅游扎堆,买东西扎堆等等,就连做核酸也扎堆。以前免费点少,基本都要排队,只是时间长短问题。现在不说遍布,但只要错开时间段,基本都不用怎么排队。原本七点开始,就是照顾上班族,上班前检测完两不耽误。如果上班出来做,附近没有也很麻烦的。但是却被退休赋闲在家的,大爷大妈占领了。提前排队占位,然后“呼朋唤友”,把可以不“臃肿”的队伍,变得漫长。看似一种“积极”,但脸上却写着满满的“自私”。做核酸再积极也无法对新冠免疫,扎堆只会增加更多风险,只是很浅显的东西,却难改变“歪理学说”带来的固执。尊老爱幼不是简单的道理和条文,需要相互间的理解和支持。也许是太缺乏存在感了,又不愿去低调。正常的已感觉不到存在,就用些别人难以理解的东西去体现。。。。。。。
江西景德镇,男子徐某开了家电器维修店,与妻子育有两个儿子。1993年时,徐某开始发现妻子与开冰棒厂的邻居李先生有婚外情后,扬言要报复李先生。1996年8月8日凌晨,徐某往李先生家里正在煮开水的水壶下毒。导致李先生的妻子、女儿、儿子、19岁的弟弟同时中毒,送往医院抢救。李先生则因去找榨菜,逃过一劫。最终,经抢救无效后造成除李先生的女儿外,其余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简驿潍评#
作案后,徐某逃往其他县城找其“相好”童女士,并邀约童女士与其一起逃亡,童女士拒绝后。徐某独自逃往湖南、海南等地,并最终在湖南怀化定居生活。事后徐某接其妻子与两个儿子,一起前往当地,并改名换姓,过起了新的生活。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公安机关将徐某及其妻子抓获归案。随后检方以投毒罪起诉徐某,并以包庇罪起诉其妻子阿香。
1、为什么事隔26年,检方还能起诉徐某夫妻?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确实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但此法条同时还规定,认为必须追诉的,可报请最高检核准。
更重要的是,第88条同时还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的,不受限制。
意思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处无期以上,作案后又没有被发现的,20年后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认定必须追究的,必须报最高核准。已被公安机关立案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中,徐某作案后,警方一早就已经立案,且从未放弃过对其的追捕,因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2、徐某危害的不定人群的安全,应当以投毒罪论处
虽然徐某扬言要报复李先生,但其行为所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因此属于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注意!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使用的方法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以投毒、放火、决水等方法。也就是说,上述方法只是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一种作案而已,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危害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
刑法规定,不论是以投毒、放火,还是以决水等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只要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据此,法院判处徐某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3、徐某妻子阿香,构成包庇罪
刑法第310条明确规定,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注意!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怎么理解呢?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过犯罪行为,但行为人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将以窝藏罪追责。
包庇罪,应该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虚假陈述,帮助掩盖实施过犯罪的人。
具体到本案中,当年公安机关以丈夫涉嫌犯罪为由找到阿香时,其谎称徐某出差了。事后其明知徐某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共同生活,因此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据此,法院以包庇罪判处妻子阿香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徐某及其妻子均不服,纷纷提出上诉,并以证据不足为由,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无罪。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被害人家属之一,即当年抢救过来的女儿,如今已是检察官。
最后,徐某固然有罪,司法机关必然会依法追究,其与其妻子的刑事责任。但客观地说,李先生也有过错,其插足他人婚姻错在先,在93年被发现后,仍然没有断绝关系,并导致96年时酿成悲剧,而且这个后果,还是由其至亲来承担!应当值得反思! https://t.cn/R2WxYdh
作案后,徐某逃往其他县城找其“相好”童女士,并邀约童女士与其一起逃亡,童女士拒绝后。徐某独自逃往湖南、海南等地,并最终在湖南怀化定居生活。事后徐某接其妻子与两个儿子,一起前往当地,并改名换姓,过起了新的生活。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公安机关将徐某及其妻子抓获归案。随后检方以投毒罪起诉徐某,并以包庇罪起诉其妻子阿香。
1、为什么事隔26年,检方还能起诉徐某夫妻?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确实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但此法条同时还规定,认为必须追诉的,可报请最高检核准。
更重要的是,第88条同时还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的,不受限制。
意思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处无期以上,作案后又没有被发现的,20年后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认定必须追究的,必须报最高核准。已被公安机关立案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中,徐某作案后,警方一早就已经立案,且从未放弃过对其的追捕,因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2、徐某危害的不定人群的安全,应当以投毒罪论处
虽然徐某扬言要报复李先生,但其行为所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因此属于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注意!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使用的方法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以投毒、放火、决水等方法。也就是说,上述方法只是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一种作案而已,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危害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
刑法规定,不论是以投毒、放火,还是以决水等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只要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据此,法院判处徐某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3、徐某妻子阿香,构成包庇罪
刑法第310条明确规定,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注意!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怎么理解呢?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过犯罪行为,但行为人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将以窝藏罪追责。
包庇罪,应该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虚假陈述,帮助掩盖实施过犯罪的人。
具体到本案中,当年公安机关以丈夫涉嫌犯罪为由找到阿香时,其谎称徐某出差了。事后其明知徐某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共同生活,因此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据此,法院以包庇罪判处妻子阿香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徐某及其妻子均不服,纷纷提出上诉,并以证据不足为由,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无罪。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被害人家属之一,即当年抢救过来的女儿,如今已是检察官。
最后,徐某固然有罪,司法机关必然会依法追究,其与其妻子的刑事责任。但客观地说,李先生也有过错,其插足他人婚姻错在先,在93年被发现后,仍然没有断绝关系,并导致96年时酿成悲剧,而且这个后果,还是由其至亲来承担!应当值得反思! https://t.cn/R2WxYdh
智能汽车,开启「屏霸」争夺战(1)
来源未来汽车Daily
智能汽车,迎来赛点硬仗
智能汽车迎来屏幕爆发期,实则是一种必然。
现如今,我们的生活被屏幕包围着。从日常使用的手机与电脑,到电梯间的楼宇视频广告,再到搭乘公共交通时报站的提示屏。通过屏幕汲取信息,已经成为现代人类呼吸一样的本能。
科技圈上一次「屏幕革命」,让智能手机诞生,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作为人与科技互动核心的介质,这一次,屏幕也正在对生活中的「第三空间」——汽车座舱,进行着全面重塑。
2012年,「大屏」概念第一次植入智能汽车消费者的心智。特斯拉Model S上市,该车型在中控塞入17英寸超大屏幕,约等于两个iPad。激进的马斯克取消了绝大多数物理按键,将空调、音量与多媒体等功能集成于屏幕中。
巧合的是,豪华车企的思路也别无二致。2013年,全新一代奔驰S级轿车上市。座舱内两块12.3英寸的大屏设计,直接颠覆了消费者对于汽车内饰豪华感的认知。也正是这款车型,助力奔驰斩获全球年度豪华车销量冠军。
此后,大屏和豪华画上了等号。十年过去,当豪华审美渗透入主流市场,即使是十万元级别的A级车,也都选择在中控摆上大屏。
这背后的商业逻辑,实际不难理解。从智能汽车的短期发展来看,实现完全自动驾驶,至少需要十年时间。而以屏幕为首的座舱竞争,则近在咫尺。如果我们把眼光放的再远点,十年之后呢,都L5了,是否又会回到座舱的竞争?
从使用体验出发,即使大屏不能讨好所有消费者,但你无法否认,进入大屏座舱的那一刻,简单粗暴的科技感扑面而来。屏幕永远是最能直观冲击用户视觉的配置,也是座舱科技感的主要来源。
同时,硬件的进步,也让座舱更智能的交互成为可能。通过高算力芯片与软件架构的支持,用户的智能化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智能汽车必然成为下一代的核心流量入口。而屏幕,无疑是入口的最佳载体。
“人们在汽车里无所事事的1小时值多少钱?1.2万亿小时乘以任何数值,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谈及智能座舱的商业价值,一位摩根士丹利分析师如是说。因此,抢占这一注意力通道,对车企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过去,用户对燃油车的品牌认知,主要集中在外观造型与车标LOGO上。而智能座舱的出现,让燃油车与新汽车之间出现了真正的分水岭。
生而逢时的屏幕,成为新汽车竞争的关键赛点。这场汽车行业在屏幕领域的「酣战」,也预告着座舱革命的到来。
来源未来汽车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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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迎来屏幕爆发期,实则是一种必然。
现如今,我们的生活被屏幕包围着。从日常使用的手机与电脑,到电梯间的楼宇视频广告,再到搭乘公共交通时报站的提示屏。通过屏幕汲取信息,已经成为现代人类呼吸一样的本能。
科技圈上一次「屏幕革命」,让智能手机诞生,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作为人与科技互动核心的介质,这一次,屏幕也正在对生活中的「第三空间」——汽车座舱,进行着全面重塑。
2012年,「大屏」概念第一次植入智能汽车消费者的心智。特斯拉Model S上市,该车型在中控塞入17英寸超大屏幕,约等于两个iPad。激进的马斯克取消了绝大多数物理按键,将空调、音量与多媒体等功能集成于屏幕中。
巧合的是,豪华车企的思路也别无二致。2013年,全新一代奔驰S级轿车上市。座舱内两块12.3英寸的大屏设计,直接颠覆了消费者对于汽车内饰豪华感的认知。也正是这款车型,助力奔驰斩获全球年度豪华车销量冠军。
此后,大屏和豪华画上了等号。十年过去,当豪华审美渗透入主流市场,即使是十万元级别的A级车,也都选择在中控摆上大屏。
这背后的商业逻辑,实际不难理解。从智能汽车的短期发展来看,实现完全自动驾驶,至少需要十年时间。而以屏幕为首的座舱竞争,则近在咫尺。如果我们把眼光放的再远点,十年之后呢,都L5了,是否又会回到座舱的竞争?
从使用体验出发,即使大屏不能讨好所有消费者,但你无法否认,进入大屏座舱的那一刻,简单粗暴的科技感扑面而来。屏幕永远是最能直观冲击用户视觉的配置,也是座舱科技感的主要来源。
同时,硬件的进步,也让座舱更智能的交互成为可能。通过高算力芯片与软件架构的支持,用户的智能化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智能汽车必然成为下一代的核心流量入口。而屏幕,无疑是入口的最佳载体。
“人们在汽车里无所事事的1小时值多少钱?1.2万亿小时乘以任何数值,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谈及智能座舱的商业价值,一位摩根士丹利分析师如是说。因此,抢占这一注意力通道,对车企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过去,用户对燃油车的品牌认知,主要集中在外观造型与车标LOGO上。而智能座舱的出现,让燃油车与新汽车之间出现了真正的分水岭。
生而逢时的屏幕,成为新汽车竞争的关键赛点。这场汽车行业在屏幕领域的「酣战」,也预告着座舱革命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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