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督熊防疫# 【进货成本降了,销售价格还长了?】9月4日,有群众反映“大丰镇某生鲜店疫情期间菜价疯涨,西红柿11块多一斤,价格不合理。请部门尽快查处。”不只是这位市民,有网友也发布相关信息,反映该超市销售的蔬菜价格偏高。#市场监管动态#
当日,@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 执法人员就赶到该生鲜超市进行检查,通过进入该生鲜超市商业管理系统查阅进销货数据对比发现,8月25日至30日西红柿的平均进货价为4.12元/斤,销售价为7.31元/斤,9月1日进货价降为3.46元/斤,销售价却反而上涨,高达11.88元/斤。该超市涉嫌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当日,@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 执法人员就赶到该生鲜超市进行检查,通过进入该生鲜超市商业管理系统查阅进销货数据对比发现,8月25日至30日西红柿的平均进货价为4.12元/斤,销售价为7.31元/斤,9月1日进货价降为3.46元/斤,销售价却反而上涨,高达11.88元/斤。该超市涉嫌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深夜!王智朋检查疫情防控物资保供……
9月5日晚,县长王智朋到永辉超市收货处、多多买菜洛阳一仓分拣中心,检查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深夜,走进永辉超市收货处及多多买菜分拣中心,现场灯火通明,工作人员正加班加点为即将配送到各个点位的生活物资称重、分拣、打包、装车……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王智朋一行详细了解蔬菜、米面油等物资的销售、价格和备货等情况,查看蔬菜是否新鲜,质量如何?王智朋说,生活物资供应是民生大事,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企业越要增强责任和担当意识,稳定货源、稳住价格,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同时,要严格落实好对员工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风险,努力降低疫情防控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动态监测,积极拓宽货源渠道,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物资保障充分,供应渠道畅通。
随后,王智朋还到县城区交通卡点查看了卡点执勤情况。
9月5日晚,县长王智朋到永辉超市收货处、多多买菜洛阳一仓分拣中心,检查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深夜,走进永辉超市收货处及多多买菜分拣中心,现场灯火通明,工作人员正加班加点为即将配送到各个点位的生活物资称重、分拣、打包、装车……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王智朋一行详细了解蔬菜、米面油等物资的销售、价格和备货等情况,查看蔬菜是否新鲜,质量如何?王智朋说,生活物资供应是民生大事,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企业越要增强责任和担当意识,稳定货源、稳住价格,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同时,要严格落实好对员工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风险,努力降低疫情防控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动态监测,积极拓宽货源渠道,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物资保障充分,供应渠道畅通。
随后,王智朋还到县城区交通卡点查看了卡点执勤情况。
【严打“借疫生财”!成都新都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5起相关违法案件】
疫情当前,经营者更要诚信经营。9月1日以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5起销售蔬菜肉类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我局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如发现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屠宰场等重要场所,对米、面、油、蛋、奶、菜、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执法检查,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现公布其中部分案例予以警示。市场监管部门告诫广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如有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典型案例一:哄抬物价,我们管!
网友:“我们这物价飞涨,那个芹菜现在27块钱,之前几块钱十块钱就是天花板了,真的不管管吗”?
接到投诉后,9月2日,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网友核实具体市场摊位,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网友于9月1日在新都区西门菜市场杨某经营的蔬菜店买了黄瓜和芹菜一共花了27元,其中黄瓜8元/斤,芹菜10元/斤,经核实,该蔬菜店的进销差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价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二: 结账时加价,山药价格究竟是好多?
投诉人反映:新都区三河街道紫桐路某鲜生超市菜价贵,蔬菜在出票的时候比实际标签上的价格贵1元左右......
9月3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情况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将现场的菜标价和系统结算价挨个核实后发现,山药标价为8.88元,但系统结算价为9.88元,该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三: 进货成本降了,销售价格还长了?
9月4日,有群众反映“大丰镇某生鲜店疫情期间菜价疯涨,西红柿11块多一斤,价格不合理。请部门尽快查处。”不只是这位市民,有网友也发布相关信息,反映该超市销售的蔬菜价格偏高。
当日,执法人员就赶到该生鲜超市进行检查,通过进入该生鲜超市商业管理系统查阅进销货数据对比发现,8月25日至30日西红柿的平均进货价为4.12元/斤,销售价为7.31元/斤,9月1日进货价降为3.46元/斤,销售价却反而上涨,高达11.88元/斤。该超市涉嫌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四:肉变质了还卖,该查!
9月4日8时许,执法人员在新新市场巡查时,发现某鲜肉店的猪肉和排骨一股异味,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核查票据及询问经营者吕某得知,因为9月1日猪肉销量极好,9月2日就采购得比较多,生意一般,9月3日又未营业,9月4日售卖时,已有一股异味,对于一堆已发臭的猪肉,吕某颇感可惜,却没有处理,仍继续售卖。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猪肉和排骨进行扣押,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疫情当前,经营者更要诚信经营。9月1日以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5起销售蔬菜肉类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我局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如发现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屠宰场等重要场所,对米、面、油、蛋、奶、菜、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执法检查,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现公布其中部分案例予以警示。市场监管部门告诫广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如有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典型案例一:哄抬物价,我们管!
网友:“我们这物价飞涨,那个芹菜现在27块钱,之前几块钱十块钱就是天花板了,真的不管管吗”?
接到投诉后,9月2日,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网友核实具体市场摊位,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网友于9月1日在新都区西门菜市场杨某经营的蔬菜店买了黄瓜和芹菜一共花了27元,其中黄瓜8元/斤,芹菜10元/斤,经核实,该蔬菜店的进销差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价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二: 结账时加价,山药价格究竟是好多?
投诉人反映:新都区三河街道紫桐路某鲜生超市菜价贵,蔬菜在出票的时候比实际标签上的价格贵1元左右......
9月3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情况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将现场的菜标价和系统结算价挨个核实后发现,山药标价为8.88元,但系统结算价为9.88元,该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三: 进货成本降了,销售价格还长了?
9月4日,有群众反映“大丰镇某生鲜店疫情期间菜价疯涨,西红柿11块多一斤,价格不合理。请部门尽快查处。”不只是这位市民,有网友也发布相关信息,反映该超市销售的蔬菜价格偏高。
当日,执法人员就赶到该生鲜超市进行检查,通过进入该生鲜超市商业管理系统查阅进销货数据对比发现,8月25日至30日西红柿的平均进货价为4.12元/斤,销售价为7.31元/斤,9月1日进货价降为3.46元/斤,销售价却反而上涨,高达11.88元/斤。该超市涉嫌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四:肉变质了还卖,该查!
9月4日8时许,执法人员在新新市场巡查时,发现某鲜肉店的猪肉和排骨一股异味,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核查票据及询问经营者吕某得知,因为9月1日猪肉销量极好,9月2日就采购得比较多,生意一般,9月3日又未营业,9月4日售卖时,已有一股异味,对于一堆已发臭的猪肉,吕某颇感可惜,却没有处理,仍继续售卖。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猪肉和排骨进行扣押,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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