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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 洪灾中的“逆行者”】
滔滔洪水中,他们是“逆行者”,抗洪抢险,救民于危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哪里有洪水,他们就向哪里冲锋。
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辅警孟昊
为抗洪救灾再次推迟婚期
“结婚可以再等等,但是救灾不能等!”婚期将至,罕见的暴雨突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政治处宣传辅警孟昊再次作出推迟婚期的决定。
4天后就要举办婚礼了,一切准备停当,只剩选婚纱照了。7月20日午饭后,孟昊冒着雨来到位于紫荆山的婚纱摄影店挑选照片,待他再往外看时,发现路面积水已没过行人脚踝,他决定立即返回单位。行至金水路与经二路交叉口时,水位不断上升导致地铁停运、公共交通受阻、道路越来越拥堵。向单位报备后,孟昊被通知就地避险。他就近找酒店住下。7月21日一大早,孟昊再次蹚水回单位,近7公里的路程,积水最深已经到达他胸口。孟昊赶到金水路英协路路口时,来自安徽的救援队员正在运输被困群众。皮划艇燃油已耗尽,全靠人力拖拽。一时间求助声、哭喊声、喊号声此起彼伏,救援现场气氛非常紧张,秩序亟待维护。身为警察队伍中的一员,孟昊的使命感油然而生:安抚被困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拖拽皮划艇……就这样,孟昊和救援队员一起将20余名被困群众成功转移。待他赶到单位时,大家正在商量去郑州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中原科技学院、省委党校救援被困群众的事。作为第一批突击队队员,孟昊和其他10余名同事先行抵达郑州阜外医院。危险场景孟昊没少经历,但这次“无准备之仗”让他切实体会到了“不顾一切的冲劲儿”。乘皮划艇到阜外医院门口时,为不堵塞运输通道,一同进入的解放军战士逐个跳入两米多深的水中,径直游向医院大厅。“咱都是穿制服的,你能跳我也能。”没有一丝犹豫,他和同事们也纷纷跳入水中。抵达现场后,他们分两组行动,一组负责查看每层楼是否有被遗漏的病人,另一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病人能被顺利运出医院。从抵达现场到接到撤离通知,孟昊和同事的“私人时间”都是用分钟来计算的,直至接到运输病人飞机停飞的通知,他们才爬出水面缓口气。洪水并未消退,救援仍在继续。“身边的人都在忙着救灾,大家的情绪都很悲伤,这个时间点办喜事太不合适。”回到单位后,孟昊终于和失联两天的未婚妻取得联系,两人共同决定,再次延期举行婚礼。要知道,因为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他已经推迟了一次婚期。“未婚妻和父母很支持,爷爷奶奶不太理解。”从7月1日拖到现在又要往后拖,孟昊有点愧疚,“但在重大任务面前,一切必须让步,我是一名辅警,这没什么可犹豫的。”(河南法制报 记者荆锐/文 宁晓波/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籍学警
用青春力量守护家乡
△奋战在灾后救援一线的人民公安大学学警们
一场暴雨让熟悉的郑州面目全非,让群众的生活困难重重。7月21日,看着窗外的大水,听着“郑州告急”“请求支援”的信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级郑州籍学警陈卓再也坐不住了。“作为一名预备警官,当家乡人民遇到困难时,我们一定要挺身而出。”陈卓第一时间向同在郑州的同学发出号召,建立“公大抗洪,冲锋在前”微信群,并快速向学校汇报成立志愿队的想法。“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帮助。”很快,在学校的倡议下,更多河南籍的公大学警报名加入,截至7月25日早上,微信群里已经有40余人。汇总救援信息、组织救援活动、参与救援行动……志愿队成立以来,陈卓的生活被一项一项工作占得满满的,“辛苦,但更多的是骄傲、自豪”。7月25日早上,郑州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前的广场上,一个娇小的身影从未停下脚步,运送棉被、搬运矿泉水……一趟一趟折返于运输救援物资的车辆和门诊部二楼之间。炙热的阳光下,女孩裸露在口罩外的脸颊早已被晒得通红。女孩名叫李政坪,是公安大学2020级学警,到10月份才满19岁。和李政坪同来的,还有公大2021届毕业生李亚鑫以及其他30余名公大学警。李亚鑫是从“河南公大老乡群”里获知志愿队成立的消息的,他第一时间让老乡把自己拉进志愿队微信群。“明天,我们继续在郑州阜外医院志愿服务,主要工作是帮助医院搬运医疗物资。鉴于明天不需要太多人员,暂定去10名志愿者。”7月24日下午,一条群公告弹出。“我报名”“我可以”……回复消息此起彼伏,每个人都踊跃报名,想为灾后救援出一份力。李亚鑫告诉记者,大学四年来,他时刻都准备着奔赴服务群众第一线。今年,他也将奔赴工作岗位,正式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这次抗洪救灾工作将是我人生中的一段宝贵经历,它将帮助我更快地适应和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李亚鑫说。
王俊国
“我是一名党员、老兵,让我上”
近日,焦作市遭受强降雨导致多地受灾,人民路大沙河段圩堤形势严峻,亟须增援。曾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有突出表现的焦作市中站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王俊国,主动请缨,和多名干警再赴防汛抢险一线。7月21日中午,作为中站区检察院防汛抗洪突击队中的一员,王俊国带领15名干警前往中站区大沙河段增援。46岁的王俊国作为退伍老兵,多次参与抗洪救灾,有着丰富的抢险工作经验。他实地指挥抗洪防汛工作,积极开展筑堤护坝工作,带头装砂石、运沙袋、堵决口,处处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我是一名党员、老兵,让我上”成了他的口头禅。一天下来,他嗓子嘶哑、脚底起泡、汗流浃背、满身泥泞。到了晚上,堵完决口,趁着大家休息,王俊国深一脚浅一脚地开始巡堤,不留一处死角。夜路难行,巡堤工作更是十分艰辛。累了,他就扶着树站一会儿。一直到7月22日3时30分许,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住处。
活跃在救灾一线的调解员
受连续暴雨影响,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花园村汛情严重。去年奋斗在抗疫一线的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金牌调解员李威武又出现在忙碌的防汛救灾现场。
58岁的李威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孟津区人民调解员义警队的10名志愿者赶往现场。他们踩在30厘米厚的淤泥里,清路面、清树木、清杂物、清水道,泥巴裹满了裤腿,汗水湿透了衣背。他带着志愿队伍深入40余户村民家中进行安全排查,登记受灾情况,安抚村民情绪,引导村民抗灾自救,并及时协助村委会对3名群众进行转移安置。
防汛不忘本职。近日,汛情带来的排水不畅、财物损坏而导致的民事纠纷明显增多。7月22日下午,城关镇龙马社区10余户居民出现房屋漏水情况,大家情绪激动,聚集在一起,听到消息的李威武主动介入,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一方面与社区干部协商有效解决办法,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7月24日下午,李威武又前往受灾严重的新乡卫辉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面对危险,退后是一种本能,冲锋是一种力量。李威武一次次选择“冲锋在前”,用行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调解队伍勇敢、担当的革命精神。
【致敬 洪灾中的“逆行者”】
滔滔洪水中,他们是“逆行者”,抗洪抢险,救民于危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哪里有洪水,他们就向哪里冲锋。
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辅警孟昊
为抗洪救灾再次推迟婚期
“结婚可以再等等,但是救灾不能等!”婚期将至,罕见的暴雨突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政治处宣传辅警孟昊再次作出推迟婚期的决定。
4天后就要举办婚礼了,一切准备停当,只剩选婚纱照了。7月20日午饭后,孟昊冒着雨来到位于紫荆山的婚纱摄影店挑选照片,待他再往外看时,发现路面积水已没过行人脚踝,他决定立即返回单位。行至金水路与经二路交叉口时,水位不断上升导致地铁停运、公共交通受阻、道路越来越拥堵。向单位报备后,孟昊被通知就地避险。他就近找酒店住下。7月21日一大早,孟昊再次蹚水回单位,近7公里的路程,积水最深已经到达他胸口。孟昊赶到金水路英协路路口时,来自安徽的救援队员正在运输被困群众。皮划艇燃油已耗尽,全靠人力拖拽。一时间求助声、哭喊声、喊号声此起彼伏,救援现场气氛非常紧张,秩序亟待维护。身为警察队伍中的一员,孟昊的使命感油然而生:安抚被困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拖拽皮划艇……就这样,孟昊和救援队员一起将20余名被困群众成功转移。待他赶到单位时,大家正在商量去郑州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中原科技学院、省委党校救援被困群众的事。作为第一批突击队队员,孟昊和其他10余名同事先行抵达郑州阜外医院。危险场景孟昊没少经历,但这次“无准备之仗”让他切实体会到了“不顾一切的冲劲儿”。乘皮划艇到阜外医院门口时,为不堵塞运输通道,一同进入的解放军战士逐个跳入两米多深的水中,径直游向医院大厅。“咱都是穿制服的,你能跳我也能。”没有一丝犹豫,他和同事们也纷纷跳入水中。抵达现场后,他们分两组行动,一组负责查看每层楼是否有被遗漏的病人,另一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病人能被顺利运出医院。从抵达现场到接到撤离通知,孟昊和同事的“私人时间”都是用分钟来计算的,直至接到运输病人飞机停飞的通知,他们才爬出水面缓口气。洪水并未消退,救援仍在继续。“身边的人都在忙着救灾,大家的情绪都很悲伤,这个时间点办喜事太不合适。”回到单位后,孟昊终于和失联两天的未婚妻取得联系,两人共同决定,再次延期举行婚礼。要知道,因为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他已经推迟了一次婚期。“未婚妻和父母很支持,爷爷奶奶不太理解。”从7月1日拖到现在又要往后拖,孟昊有点愧疚,“但在重大任务面前,一切必须让步,我是一名辅警,这没什么可犹豫的。”(河南法制报 记者荆锐/文 宁晓波/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籍学警
用青春力量守护家乡
△奋战在灾后救援一线的人民公安大学学警们
一场暴雨让熟悉的郑州面目全非,让群众的生活困难重重。7月21日,看着窗外的大水,听着“郑州告急”“请求支援”的信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级郑州籍学警陈卓再也坐不住了。“作为一名预备警官,当家乡人民遇到困难时,我们一定要挺身而出。”陈卓第一时间向同在郑州的同学发出号召,建立“公大抗洪,冲锋在前”微信群,并快速向学校汇报成立志愿队的想法。“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帮助。”很快,在学校的倡议下,更多河南籍的公大学警报名加入,截至7月25日早上,微信群里已经有40余人。汇总救援信息、组织救援活动、参与救援行动……志愿队成立以来,陈卓的生活被一项一项工作占得满满的,“辛苦,但更多的是骄傲、自豪”。7月25日早上,郑州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前的广场上,一个娇小的身影从未停下脚步,运送棉被、搬运矿泉水……一趟一趟折返于运输救援物资的车辆和门诊部二楼之间。炙热的阳光下,女孩裸露在口罩外的脸颊早已被晒得通红。女孩名叫李政坪,是公安大学2020级学警,到10月份才满19岁。和李政坪同来的,还有公大2021届毕业生李亚鑫以及其他30余名公大学警。李亚鑫是从“河南公大老乡群”里获知志愿队成立的消息的,他第一时间让老乡把自己拉进志愿队微信群。“明天,我们继续在郑州阜外医院志愿服务,主要工作是帮助医院搬运医疗物资。鉴于明天不需要太多人员,暂定去10名志愿者。”7月24日下午,一条群公告弹出。“我报名”“我可以”……回复消息此起彼伏,每个人都踊跃报名,想为灾后救援出一份力。李亚鑫告诉记者,大学四年来,他时刻都准备着奔赴服务群众第一线。今年,他也将奔赴工作岗位,正式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这次抗洪救灾工作将是我人生中的一段宝贵经历,它将帮助我更快地适应和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李亚鑫说。
王俊国
“我是一名党员、老兵,让我上”
近日,焦作市遭受强降雨导致多地受灾,人民路大沙河段圩堤形势严峻,亟须增援。曾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有突出表现的焦作市中站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王俊国,主动请缨,和多名干警再赴防汛抢险一线。7月21日中午,作为中站区检察院防汛抗洪突击队中的一员,王俊国带领15名干警前往中站区大沙河段增援。46岁的王俊国作为退伍老兵,多次参与抗洪救灾,有着丰富的抢险工作经验。他实地指挥抗洪防汛工作,积极开展筑堤护坝工作,带头装砂石、运沙袋、堵决口,处处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我是一名党员、老兵,让我上”成了他的口头禅。一天下来,他嗓子嘶哑、脚底起泡、汗流浃背、满身泥泞。到了晚上,堵完决口,趁着大家休息,王俊国深一脚浅一脚地开始巡堤,不留一处死角。夜路难行,巡堤工作更是十分艰辛。累了,他就扶着树站一会儿。一直到7月22日3时30分许,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住处。
活跃在救灾一线的调解员
受连续暴雨影响,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花园村汛情严重。去年奋斗在抗疫一线的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金牌调解员李威武又出现在忙碌的防汛救灾现场。
58岁的李威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孟津区人民调解员义警队的10名志愿者赶往现场。他们踩在30厘米厚的淤泥里,清路面、清树木、清杂物、清水道,泥巴裹满了裤腿,汗水湿透了衣背。他带着志愿队伍深入40余户村民家中进行安全排查,登记受灾情况,安抚村民情绪,引导村民抗灾自救,并及时协助村委会对3名群众进行转移安置。
防汛不忘本职。近日,汛情带来的排水不畅、财物损坏而导致的民事纠纷明显增多。7月22日下午,城关镇龙马社区10余户居民出现房屋漏水情况,大家情绪激动,聚集在一起,听到消息的李威武主动介入,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一方面与社区干部协商有效解决办法,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7月24日下午,李威武又前往受灾严重的新乡卫辉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面对危险,退后是一种本能,冲锋是一种力量。李威武一次次选择“冲锋在前”,用行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调解队伍勇敢、担当的革命精神。
【和风细雨暖人心】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 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脚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 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 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某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俊晓 张杰)⑦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 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脚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 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 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某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俊晓 张杰)⑦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海东大型采访行】和风细雨暖人心——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
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里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家的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报记者 夏宁 刘洋 李学伟)
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里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家的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报记者 夏宁 刘洋 李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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