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可能觉得我是实验一看就会做,没有数据就会分析,从来没有用过spss数据一出来就立马会分析,百度,百度文库,知乎,豆瓣,b站,微信公众号,小木虫,微博上几乎都搜不到的spss三因素三水平正交设计相关视频或文字版的内容,让我自己看着办,论文能写完的天才少女[doge](也怪我自己不仅有拖延症还沉不下心分析数据[笑cry])我可能真是个天才少女吧,就是没有头发的那种[笑cry]
#肖战[超话]#虾去扣扣音乐玩工会的时候不要退后援会可以吗?后援会一下子少了几百万,刚刚好一点起来你们是飘了吗?真的想玩换个小号很难吗?[微笑]玩这些的时候想想数据做了吗,b站up的澄清打卡了吗?公众号的正向文章转发了吗?舆论已经恶化起来了,虾只想着没有热搜没事[微笑]别人早就把b站知乎和朋友圈控的死死的,铺满了造谣,虾只会缩在安逸区,看见数据和澄清没人做,非常暴躁,是希望三月再来一遍吗
对招投标 招标采购关注的朋友,「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实践专题培训班 5月贵阳」了解一下!本次会议活动介绍:关于举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背景下热点、痛点问题破解与创新优化暨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实践”专题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按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的政府采购,更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提质增效。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因此要树立公开透明的现代治理理念,重点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达到提高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知情权和采购效率。 同时让采购人按照项目特性、市场状况,选择适用的交易方式,让多种采购方式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不断探索推动非招标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
为帮助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要求,解决日常采购活动中热点、难点问题。《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背景下热点、痛点问题破解与创新优化暨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实践”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放管服”背景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策及操作实践
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变化;
2.《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两法相互适用关系与相互排斥关系解析;
3.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解析;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解读。
第二部分: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标采购流程策划、资格审查与招标文件编制要点问题解析
1.如何确定采购需求(合规、完整、明确)及注意事项?
2.依法合规选用合适的采购方式与各种采购方式操作要点解析;
3.预审审查方式的选择、资格条件的设置及实施过程难点解析;
4.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招标文件编制中的注意事项。
(二)评标规则的制定及评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不符合规定;
2.在招标方面,针对货物和服务,如何设计相应的评标规则和指标?
3.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随意改变评标办法。
(三)招标采购质疑、投诉及争议的提起和处理
1.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表达方式与典型案例分析;
2.异议、质疑的规定和答复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异同分析。
(四)招标采购合同规划、起草、签订、履行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
1.如何进行合同规划与招标采购文件关系?
2.招标采购合同起草、签订、履行的关键风险点及各阶段的主要任务;
3.合同延期、调价、违约、争端、价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问题解析。
(五)招标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认定与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巡视
1.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认定、处理各环节难点问题解析及案例分析;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挂靠、资质借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分析及对策;
3.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要点;
4.审计巡视过程中中关于采购文件、程序、合同等问题的应对措施。
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区(高新区)、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高等院校、医疗系统等企事业单位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事务、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咨询)机构的相关人员。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3月18日—24日(18日报到) 地点:厦门
时间:2020年03月18日—25日(18日报到) 地点:昆明
时间:2020年03月20日—26日(20日报到) 地点:南宁
时间:2020年03月24日—29日(24日报到) 地点:武汉
时间:2020年04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杭州
时间:2020年04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重庆
时间:2020年04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地点:西安
时间:2020年04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地点:珠海
时间:2020年05月19日—22日(19日报到) 地点:北京
时间:2020年05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贵阳
时间:2020年05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地点:成都
时间:2020年05月21日—27日(21日报到) 地点:长沙
时间:2020年06月10日—15日(10日报到) 地点:西宁
时间:2020年06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青岛
时间:2020年06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呼伦贝尔
时间:2020年06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大连
更多生产管理可通过 https://t.cn/A6z6HuLB 查看。
各有关单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按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的政府采购,更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提质增效。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因此要树立公开透明的现代治理理念,重点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达到提高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知情权和采购效率。 同时让采购人按照项目特性、市场状况,选择适用的交易方式,让多种采购方式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不断探索推动非招标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
为帮助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要求,解决日常采购活动中热点、难点问题。《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背景下热点、痛点问题破解与创新优化暨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实践”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放管服”背景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策及操作实践
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变化;
2.《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两法相互适用关系与相互排斥关系解析;
3.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解析;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解读。
第二部分: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标采购流程策划、资格审查与招标文件编制要点问题解析
1.如何确定采购需求(合规、完整、明确)及注意事项?
2.依法合规选用合适的采购方式与各种采购方式操作要点解析;
3.预审审查方式的选择、资格条件的设置及实施过程难点解析;
4.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招标文件编制中的注意事项。
(二)评标规则的制定及评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不符合规定;
2.在招标方面,针对货物和服务,如何设计相应的评标规则和指标?
3.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随意改变评标办法。
(三)招标采购质疑、投诉及争议的提起和处理
1.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表达方式与典型案例分析;
2.异议、质疑的规定和答复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异同分析。
(四)招标采购合同规划、起草、签订、履行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
1.如何进行合同规划与招标采购文件关系?
2.招标采购合同起草、签订、履行的关键风险点及各阶段的主要任务;
3.合同延期、调价、违约、争端、价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问题解析。
(五)招标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认定与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巡视
1.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认定、处理各环节难点问题解析及案例分析;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挂靠、资质借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分析及对策;
3.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要点;
4.审计巡视过程中中关于采购文件、程序、合同等问题的应对措施。
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区(高新区)、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高等院校、医疗系统等企事业单位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事务、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咨询)机构的相关人员。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3月18日—24日(18日报到) 地点:厦门
时间:2020年03月18日—25日(18日报到) 地点:昆明
时间:2020年03月20日—26日(20日报到) 地点:南宁
时间:2020年03月24日—29日(24日报到) 地点:武汉
时间:2020年04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杭州
时间:2020年04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重庆
时间:2020年04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地点:西安
时间:2020年04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地点:珠海
时间:2020年05月19日—22日(19日报到) 地点:北京
时间:2020年05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贵阳
时间:2020年05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地点:成都
时间:2020年05月21日—27日(21日报到) 地点:长沙
时间:2020年06月10日—15日(10日报到) 地点:西宁
时间:2020年06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青岛
时间:2020年06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呼伦贝尔
时间:2020年06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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