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迟到:唐山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分析
2022年8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志等28人11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诉,认定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是公共秩序,陈某志等人在烧烤店对他人进行随意殴打,这不是明摆着会让更多人看到他们的恶行吗?你们说那么多人看着,难道不会给别人带来心理阴影吗?可能下次出去吃饭的时候,女生都要带一个防狼喷雾,男生最好像马云一样去练一下功守道。所以陈某志的行为完全影响了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接下来,我们将陈某志等人的行为和上述法条的四项行为一一进行对比,只要满足法条规定的其中一项行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现在来分析是否满足法条的第一项行为,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那怎么认定“情节恶劣”呢?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
陈某志等人随意殴打4个被害人,造成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轻伤和轻微伤各两人啊,这数量这结果,难道还不属于情节恶劣吗?这难道还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接下来分析是否满足法条的第二项行为,即“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出,陈某志等人多次对被害人进行辱骂和恐吓,因此满足法条的第二项行为
关于法条的第三项行为,由于在本案中表现不明显,故不做详细分析。目测损坏的公私财物不大,不过影响了烧烤店老板营业。
对于法条的第四项行为,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我个人认为,虽然打人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不是只要发生在公共场所,就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从当时的监控视频来看,当时是凌晨,在烧烤店的人数不是特别多,路边过往的行人也不多,所以没有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严重这个词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用。当然,每个人看法不一样。但是不管怎样,通过上述分析,陈某志等人的行为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接下来,我们分析陈某志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健康,但如果故意伤害只是导致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而是由警方对施暴者进行治安处罚。但如果故意伤害导致轻伤以上,就达到了刑事处罚的程度。可能大家会提出疑问,为什么看起来打得那么严重,怎么才轻伤?其实轻伤并不轻,不要被字面所诱惑,轻伤只是相对于重伤而言的,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其实,从法条不难看出,陈某志等人的行为属于故意的殴打,明明知道殴打他人会造成他人损害,还肆意殴打,劝都劝不住,这都不是故意的话,那打人事件肯定会更多。陈某志等人造成了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为二级轻伤,所以,陈某志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最后,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检察机关不再加一个故意伤害罪来提起公诉?
之所以不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那是因为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了,所谓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触犯了数个罪名。既然陈某志等人主要的犯罪行为就是殴打他人,他们只实施了一个殴打行为,但触犯了两个罪名。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罚,是选择最重的一个罪进行处罚,而不是两个罪名一起处罚,因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却要承担两份惩罚,这对被告人也是不公平的,就好像你只做了一份工作,却得到了两份工资,这也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得不承认,陈某志等人的行为非常恶劣,但他们作为被告人,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恶劣罪行而忽略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某个人的成就而忽略了他的错误,所以,我们要尊重和理解为那些被告人合法辩护的律师,他们不是维护被告人的错误,而只是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被告人的罪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而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最高刑期是3年,因此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更重,所以就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本文章仅分析陈某志等人在烧烤店打人的案件,对于陈某志等人的其它罪行,如果还没有进行处罚的,就要加起来一起处罚,最后的刑期可能就不是单单的那么几年了。
最后,我想说两点,第一点,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遵守规则和法律,那我们的世界会少一些争吵、少一些抱怨、少一些事故,别人不守规则你会生气,你不守规则别人会生气,这样的轮回啥时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第二点,身而为人,我们要工作,要养家,要逐梦,本来就让我们不轻松的世界,我们可能还要面对意外或者他人的伤害,不免会感到身心俱疲,但不要灰心,你只管做好自己,法律会护你一生周全。
2022年8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志等28人11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诉,认定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是公共秩序,陈某志等人在烧烤店对他人进行随意殴打,这不是明摆着会让更多人看到他们的恶行吗?你们说那么多人看着,难道不会给别人带来心理阴影吗?可能下次出去吃饭的时候,女生都要带一个防狼喷雾,男生最好像马云一样去练一下功守道。所以陈某志的行为完全影响了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接下来,我们将陈某志等人的行为和上述法条的四项行为一一进行对比,只要满足法条规定的其中一项行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现在来分析是否满足法条的第一项行为,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那怎么认定“情节恶劣”呢?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
陈某志等人随意殴打4个被害人,造成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轻伤和轻微伤各两人啊,这数量这结果,难道还不属于情节恶劣吗?这难道还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接下来分析是否满足法条的第二项行为,即“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出,陈某志等人多次对被害人进行辱骂和恐吓,因此满足法条的第二项行为
关于法条的第三项行为,由于在本案中表现不明显,故不做详细分析。目测损坏的公私财物不大,不过影响了烧烤店老板营业。
对于法条的第四项行为,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我个人认为,虽然打人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不是只要发生在公共场所,就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从当时的监控视频来看,当时是凌晨,在烧烤店的人数不是特别多,路边过往的行人也不多,所以没有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严重这个词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用。当然,每个人看法不一样。但是不管怎样,通过上述分析,陈某志等人的行为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接下来,我们分析陈某志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健康,但如果故意伤害只是导致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而是由警方对施暴者进行治安处罚。但如果故意伤害导致轻伤以上,就达到了刑事处罚的程度。可能大家会提出疑问,为什么看起来打得那么严重,怎么才轻伤?其实轻伤并不轻,不要被字面所诱惑,轻伤只是相对于重伤而言的,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其实,从法条不难看出,陈某志等人的行为属于故意的殴打,明明知道殴打他人会造成他人损害,还肆意殴打,劝都劝不住,这都不是故意的话,那打人事件肯定会更多。陈某志等人造成了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为二级轻伤,所以,陈某志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最后,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检察机关不再加一个故意伤害罪来提起公诉?
之所以不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那是因为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了,所谓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触犯了数个罪名。既然陈某志等人主要的犯罪行为就是殴打他人,他们只实施了一个殴打行为,但触犯了两个罪名。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罚,是选择最重的一个罪进行处罚,而不是两个罪名一起处罚,因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却要承担两份惩罚,这对被告人也是不公平的,就好像你只做了一份工作,却得到了两份工资,这也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得不承认,陈某志等人的行为非常恶劣,但他们作为被告人,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恶劣罪行而忽略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某个人的成就而忽略了他的错误,所以,我们要尊重和理解为那些被告人合法辩护的律师,他们不是维护被告人的错误,而只是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被告人的罪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而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最高刑期是3年,因此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更重,所以就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本文章仅分析陈某志等人在烧烤店打人的案件,对于陈某志等人的其它罪行,如果还没有进行处罚的,就要加起来一起处罚,最后的刑期可能就不是单单的那么几年了。
最后,我想说两点,第一点,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遵守规则和法律,那我们的世界会少一些争吵、少一些抱怨、少一些事故,别人不守规则你会生气,你不守规则别人会生气,这样的轮回啥时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第二点,身而为人,我们要工作,要养家,要逐梦,本来就让我们不轻松的世界,我们可能还要面对意外或者他人的伤害,不免会感到身心俱疲,但不要灰心,你只管做好自己,法律会护你一生周全。
泰国越南要联手提高世界市场米价
农业与合作社部长顾问阿隆功近日在完成农业与合作社部长彻伦猜交办的访问越南任务后透露,此次对越南的访问在扩大两国农业和贸易合作方面取得了成功。特别是在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副部长Tran Thanh Nam以及芹苴市高层管理人员就水稻合作方面的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成果。越南农业部副部长表示,越南坚决坚持并承诺将与泰国合作,共同提振世界市场的大米价格。
“这次洽谈是继去年5月泰方在曼谷提出联合提高大米价格倡议后的第二轮商谈,并已向双方农业部长、农业和合作社部长进行了汇报,双方均表示已知悉并同意这些原则,并将用于最新的洽谈中。
“这次会议非常成功,泰国和越南——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稻米生产国和出口国,首次达成共识,并将共同努力提高世界市场稻米价格。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否能实现目标目前仍是未知数。但今天,我们作为农业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迈出了第一步。”
阿隆功说:“我们同意,长期以来,世界市场上的大米价格对生产国和农民都是不公平的,是时候该为负债累累、贫困的农民而战了。最明显的例子是,由于新冠疫情的暴发和俄乌战争的影响,当前的大米价格与生产大米所需的化肥和石油成本上涨完全不一致。”
“如果放任目前的米价情况不管,农民将因损失而无法生存,并转向其他收入较高的农产品生产,这将导致水稻产量下降。从长远来看,全球大米供应将受到影响,同时全球人口的增加导致需求增加,那么粮食安全问题将变得更加严重。”
阿隆功还透露,双方将向两国农业部长提交会议纪要,以特设工作组的形式建立共同推动机制。并通知农民协会、大米贸易商协会、泰国和越南的食品研究所、以及大米出口商协会知悉这种合作方式,并将继续与其他大米生产国和出口国洽谈合作。
在此期间,双方将在农民组织和农业机构层面加强泰越稻米合作。此次越南驻泰国大使潘志成在两国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双方还同意将增加农产品贸易合作,努力使贸易合作区域平衡。
农业与合作社部长顾问阿隆功近日在完成农业与合作社部长彻伦猜交办的访问越南任务后透露,此次对越南的访问在扩大两国农业和贸易合作方面取得了成功。特别是在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副部长Tran Thanh Nam以及芹苴市高层管理人员就水稻合作方面的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成果。越南农业部副部长表示,越南坚决坚持并承诺将与泰国合作,共同提振世界市场的大米价格。
“这次洽谈是继去年5月泰方在曼谷提出联合提高大米价格倡议后的第二轮商谈,并已向双方农业部长、农业和合作社部长进行了汇报,双方均表示已知悉并同意这些原则,并将用于最新的洽谈中。
“这次会议非常成功,泰国和越南——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稻米生产国和出口国,首次达成共识,并将共同努力提高世界市场稻米价格。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否能实现目标目前仍是未知数。但今天,我们作为农业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迈出了第一步。”
阿隆功说:“我们同意,长期以来,世界市场上的大米价格对生产国和农民都是不公平的,是时候该为负债累累、贫困的农民而战了。最明显的例子是,由于新冠疫情的暴发和俄乌战争的影响,当前的大米价格与生产大米所需的化肥和石油成本上涨完全不一致。”
“如果放任目前的米价情况不管,农民将因损失而无法生存,并转向其他收入较高的农产品生产,这将导致水稻产量下降。从长远来看,全球大米供应将受到影响,同时全球人口的增加导致需求增加,那么粮食安全问题将变得更加严重。”
阿隆功还透露,双方将向两国农业部长提交会议纪要,以特设工作组的形式建立共同推动机制。并通知农民协会、大米贸易商协会、泰国和越南的食品研究所、以及大米出口商协会知悉这种合作方式,并将继续与其他大米生产国和出口国洽谈合作。
在此期间,双方将在农民组织和农业机构层面加强泰越稻米合作。此次越南驻泰国大使潘志成在两国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双方还同意将增加农产品贸易合作,努力使贸易合作区域平衡。
今天追平了《荆棘之心》,评价是就算不搞百合单日常向我也非常喜欢,是那种不会被同质化的特色画风,几个镜头特写所展现的张力相当不错,剧情方面,呜呜呜呜呜呜我也想要只粉色的二次元版小蝾螈和我立下主仆契约(突然破功),但是脚本写不好很容易落于阿宅携手拯救世界的俗套,当然因为木子青的加入不排除剧情产生新的可能性(没错我就是想磕点混乱中立大三角),在我的评价系统里喜欢百合的追这个不会踩到雷,未来可期,待会刷新一下打算去投月票嘿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