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冷知识# 现代上驾校为了学开车,那么在古代“上驾校”能学到什么?】
车马礼仪制度将周代的“尊尊”思想发展到了极致。车马是当时最重要的出行工具和战争武器,无论是对国家经济还是军队建设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车马的实用性与礼用性并举,在战争时期,强调实用性,所以只注重车马的结实强壮不必计较礼制的纯色要求。
而在平时,车马还是有着严格的礼制规定的,车马礼仪制度中表现的等级,彰显的是一种威仪的气势,通过车马这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展示出来,更为生动形象。
一、车马相关的礼仪制度
1、吉礼中的车马礼仪
东周时期在祭祀方面用牲与文献中所记载的明显不符,文献中祭祀者身份地位和地位的不同,所使用的用牲数量和规格有严格要求,按当时的礼法,诸侯及以下用牲要减杀于天子。
但就目前所发掘的现状来看,诸侯在祭祀方面不但开始祭祀神灵,而且在祭品上的规格也越来越高,数量也越来越多,以此可以看出,东周时期,诸侯的僭越以及对礼法制度的破坏已经相当严重。东周祭祀还有一个相当值得一提的状况,就是开始使用“假牲”的问题。
赵海洲认为“战国时期,王公贵族奢侈淫靡,耗费无度,殉葬多用车马、随葬品等以彰显孝道,祭祀唯以祭品丰厚取悦鬼神,如此造成财物的极大浪费,势必会遭到强烈反对……其次,礼制的世俗化趋势、鬼神观念的淡漠对祭祀用牲也具有一定的影响……知识分子对巫鬼滥祀也展开了激烈的批评。”
因此,战国时期,在祭祀物品的使用方面,开始大量使用“假牲”。车马组合来祭祀神灵,文献中很少见到有人记载,只有在举行重大祭祀的场合才可以使用。先秦祭礼,祭祀者身份等级和祭祀神灵等级不同,用牲规定有多少、隆杀有别。
按照礼制规定,诸侯及以下贵族用牲减杀于天子,而到了东周时期,诸侯在车马祭祀时开始追求更高级别和规格的祭品,开始逾越礼制所规定。春秋以降,成熟的西周礼仪制度已经开始逐渐崩溃,但各国各贵族内部的车马、舆服、宫室、器皿等仍然不同,等级尊卑礼制仍然很严格。
2、凶礼中的车马礼仪
车作为两周时期的珍贵资源,除了大型墓葬附带有车马坑以外,在一般的墓葬中,有的是以车部件随葬,有的是以各类车马器随葬。吴晓筠认为“既然葬车的多寡作为财富的象征意义大于作为一种标明等级的象征。那么,我们虽然无法由埋葬车辆的数目明确地替古代墓葬的葬车定出严格划分层级的‘列车制度’,但是我们却可以将车马的埋葬情况与随葬的铜鼎数及墓室规模相结合,讨论不同墓地、文化区内什么样的墓主人才具有葬车的资格,以及能采取什么样的葬车形式。”
也就是说,两周时期的车马随葬,从最开始的“遣车视牢具”,作为身份的象征,逐渐走向了财富的象征。
二、车马礼仪制度的作用
1、政治方面
西周初年,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稳定局势,对同姓宗族、异姓之国、古帝王之后以及功臣进行了分封,同时实行宗法制,在这一制度下,周王自称天子,是宗法制最高等级,其地位既是同姓中的最高族长,又是天下共主;
而天子的众子分封为诸侯,是本国内最高族长;诸侯的众子则分封为大夫,官职世袭。通过对西周时期的用鼎情况的分析,发现不同等级的人用鼎的数目常常是一、三、五、七、九这样的奇数,而用簋则是二、四、六、八这样的偶数,鼎、簋的组合使用,是西周贵族等级的标志。
而车马在西周时期主要用于战争和交通,其使用一般局限在贵族阶层。车马的使用如同列鼎制度一般,也是与使用者的身份联系起来,用车马数量及车马器的豪华程度来显示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在礼制方面,全国上下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从国家层面来分析,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稳定局势,对同姓宗族、异姓之国、古帝王之后以及功臣进行了分封。以众多诸侯国作为藩屏,并监视被征服的各地民众,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从家国方面来分析,为了维系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宗法制,以这种方式求得社会政治稳定,从而巩固社会稳定。
2、经济文化方面
自西周开始,拥有车马的数量和可以使用车马的数量都是经济实力的象征。由文献记载来看,一般统治者对被统治者进行赏赐,赏赐车马都是最高层次的,首先因为车马代表的意义不同,其次就是因为车马的制造、蓄养不但困难,而且需要耗费巨大财力。“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不但表明制车需要人多,更说明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撑,是无法制车的。
上文所提到的诸多发掘的车马坑,都是国君、卿大夫的墓葬中所出土的,不仅仅代表了车马需要一定等级才可以使用,更是说明了车马对财力的要求。由于车马在当时社会盛行,以及由车马衍生出的一系列的礼仪制度,都是对当时社会车马文化最好的诠释。
在车马的发展过程中,从一开始的交通工具,发展为后来的显示身份地位,展示国力财力,突出尊卑贵贱的物质标志,车马的发展不可谓不对当时的以及后世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西周时期权力集中,车马也相对集中在贵族手中,由于但是等级制度森严,车马的使用也不可随意,此时车马就维系等级,彰显尊卑,车马所代表的文化,就是贵族文化,反映出贵族层次的生活状态。
三、车辆系驾法的变化
1、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盛行车战
从考古发掘不难看出,古代车的特点是独立的,两个轮子,轮径大,车子小,重量轻,车体简单,至少需要2匹马才能行驶。马的脖子承受着轭的重量。马善跑,速度快,适合拖车。古代西方马车的“颈带牵引法”,使马的气管受压,限制了马的力量和速度。在当时的中国,马用轭拖着,避免了颈带压迫马的气管的问题。
在研究中国早期古车的驾驶方法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古车的安全带大多是皮革制成的,时间久了,至今出土的中国早期古车上的皮革几乎不存在了;从出土的车马坑来看,有的只发现了车,有的车马没有埋葬在一起。因此,有学者在研究中国早期古车的驾驶方法时,以汉代古车模型为原型。
这使我们无法区分先秦时期的古车和汉时期及以后的车。
2、男女用车驾法不同
中国古代,男女走路都要划分左右区别,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时乘坐一辆车时,女人在左边。在中国古代礼仪中,左表示尊重。这说明中国古代在乘车时尊重女性。一般来说,在中国古代,开车的人大多是男性,而由于古代“男女有别”的禁忌,这就要求开车的男人用左手开车。
因为女性骑在车的左边,如果人用右手开车,那么就会出现开车的人和车上的女性面对面的情况,会很尴尬。《礼记曲离上》:“太子入左手,后右手。”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左撇子驾驶的场景。相反,君主乘车时,开车的人必须用右手拉缰绳。 《礼记·瞿礼上》说:“君子进右手,后左手。君子不乘奇车。”按照中国古代礼制的规定,行车时一辆车,面对君主表示尊重,而远离君主则是不敬。因此,君主乘车时,司机用右手开车。
车子在古代是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古车在中国古代时期是手工艺设计的代表,蕴含着丰富的科学设计思想。从古代车子的设计结构形制可以看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和不同的社会生活形态,并且在不断地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设计文化体系。
车马礼仪制度将周代的“尊尊”思想发展到了极致。车马是当时最重要的出行工具和战争武器,无论是对国家经济还是军队建设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车马的实用性与礼用性并举,在战争时期,强调实用性,所以只注重车马的结实强壮不必计较礼制的纯色要求。
而在平时,车马还是有着严格的礼制规定的,车马礼仪制度中表现的等级,彰显的是一种威仪的气势,通过车马这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展示出来,更为生动形象。
一、车马相关的礼仪制度
1、吉礼中的车马礼仪
东周时期在祭祀方面用牲与文献中所记载的明显不符,文献中祭祀者身份地位和地位的不同,所使用的用牲数量和规格有严格要求,按当时的礼法,诸侯及以下用牲要减杀于天子。
但就目前所发掘的现状来看,诸侯在祭祀方面不但开始祭祀神灵,而且在祭品上的规格也越来越高,数量也越来越多,以此可以看出,东周时期,诸侯的僭越以及对礼法制度的破坏已经相当严重。东周祭祀还有一个相当值得一提的状况,就是开始使用“假牲”的问题。
赵海洲认为“战国时期,王公贵族奢侈淫靡,耗费无度,殉葬多用车马、随葬品等以彰显孝道,祭祀唯以祭品丰厚取悦鬼神,如此造成财物的极大浪费,势必会遭到强烈反对……其次,礼制的世俗化趋势、鬼神观念的淡漠对祭祀用牲也具有一定的影响……知识分子对巫鬼滥祀也展开了激烈的批评。”
因此,战国时期,在祭祀物品的使用方面,开始大量使用“假牲”。车马组合来祭祀神灵,文献中很少见到有人记载,只有在举行重大祭祀的场合才可以使用。先秦祭礼,祭祀者身份等级和祭祀神灵等级不同,用牲规定有多少、隆杀有别。
按照礼制规定,诸侯及以下贵族用牲减杀于天子,而到了东周时期,诸侯在车马祭祀时开始追求更高级别和规格的祭品,开始逾越礼制所规定。春秋以降,成熟的西周礼仪制度已经开始逐渐崩溃,但各国各贵族内部的车马、舆服、宫室、器皿等仍然不同,等级尊卑礼制仍然很严格。
2、凶礼中的车马礼仪
车作为两周时期的珍贵资源,除了大型墓葬附带有车马坑以外,在一般的墓葬中,有的是以车部件随葬,有的是以各类车马器随葬。吴晓筠认为“既然葬车的多寡作为财富的象征意义大于作为一种标明等级的象征。那么,我们虽然无法由埋葬车辆的数目明确地替古代墓葬的葬车定出严格划分层级的‘列车制度’,但是我们却可以将车马的埋葬情况与随葬的铜鼎数及墓室规模相结合,讨论不同墓地、文化区内什么样的墓主人才具有葬车的资格,以及能采取什么样的葬车形式。”
也就是说,两周时期的车马随葬,从最开始的“遣车视牢具”,作为身份的象征,逐渐走向了财富的象征。
二、车马礼仪制度的作用
1、政治方面
西周初年,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稳定局势,对同姓宗族、异姓之国、古帝王之后以及功臣进行了分封,同时实行宗法制,在这一制度下,周王自称天子,是宗法制最高等级,其地位既是同姓中的最高族长,又是天下共主;
而天子的众子分封为诸侯,是本国内最高族长;诸侯的众子则分封为大夫,官职世袭。通过对西周时期的用鼎情况的分析,发现不同等级的人用鼎的数目常常是一、三、五、七、九这样的奇数,而用簋则是二、四、六、八这样的偶数,鼎、簋的组合使用,是西周贵族等级的标志。
而车马在西周时期主要用于战争和交通,其使用一般局限在贵族阶层。车马的使用如同列鼎制度一般,也是与使用者的身份联系起来,用车马数量及车马器的豪华程度来显示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在礼制方面,全国上下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从国家层面来分析,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稳定局势,对同姓宗族、异姓之国、古帝王之后以及功臣进行了分封。以众多诸侯国作为藩屏,并监视被征服的各地民众,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从家国方面来分析,为了维系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宗法制,以这种方式求得社会政治稳定,从而巩固社会稳定。
2、经济文化方面
自西周开始,拥有车马的数量和可以使用车马的数量都是经济实力的象征。由文献记载来看,一般统治者对被统治者进行赏赐,赏赐车马都是最高层次的,首先因为车马代表的意义不同,其次就是因为车马的制造、蓄养不但困难,而且需要耗费巨大财力。“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不但表明制车需要人多,更说明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撑,是无法制车的。
上文所提到的诸多发掘的车马坑,都是国君、卿大夫的墓葬中所出土的,不仅仅代表了车马需要一定等级才可以使用,更是说明了车马对财力的要求。由于车马在当时社会盛行,以及由车马衍生出的一系列的礼仪制度,都是对当时社会车马文化最好的诠释。
在车马的发展过程中,从一开始的交通工具,发展为后来的显示身份地位,展示国力财力,突出尊卑贵贱的物质标志,车马的发展不可谓不对当时的以及后世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西周时期权力集中,车马也相对集中在贵族手中,由于但是等级制度森严,车马的使用也不可随意,此时车马就维系等级,彰显尊卑,车马所代表的文化,就是贵族文化,反映出贵族层次的生活状态。
三、车辆系驾法的变化
1、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盛行车战
从考古发掘不难看出,古代车的特点是独立的,两个轮子,轮径大,车子小,重量轻,车体简单,至少需要2匹马才能行驶。马的脖子承受着轭的重量。马善跑,速度快,适合拖车。古代西方马车的“颈带牵引法”,使马的气管受压,限制了马的力量和速度。在当时的中国,马用轭拖着,避免了颈带压迫马的气管的问题。
在研究中国早期古车的驾驶方法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古车的安全带大多是皮革制成的,时间久了,至今出土的中国早期古车上的皮革几乎不存在了;从出土的车马坑来看,有的只发现了车,有的车马没有埋葬在一起。因此,有学者在研究中国早期古车的驾驶方法时,以汉代古车模型为原型。
这使我们无法区分先秦时期的古车和汉时期及以后的车。
2、男女用车驾法不同
中国古代,男女走路都要划分左右区别,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时乘坐一辆车时,女人在左边。在中国古代礼仪中,左表示尊重。这说明中国古代在乘车时尊重女性。一般来说,在中国古代,开车的人大多是男性,而由于古代“男女有别”的禁忌,这就要求开车的男人用左手开车。
因为女性骑在车的左边,如果人用右手开车,那么就会出现开车的人和车上的女性面对面的情况,会很尴尬。《礼记曲离上》:“太子入左手,后右手。”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左撇子驾驶的场景。相反,君主乘车时,开车的人必须用右手拉缰绳。 《礼记·瞿礼上》说:“君子进右手,后左手。君子不乘奇车。”按照中国古代礼制的规定,行车时一辆车,面对君主表示尊重,而远离君主则是不敬。因此,君主乘车时,司机用右手开车。
车子在古代是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古车在中国古代时期是手工艺设计的代表,蕴含着丰富的科学设计思想。从古代车子的设计结构形制可以看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和不同的社会生活形态,并且在不断地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设计文化体系。
略论书法
/李泽厚
著名哲学家李泽厚逝世的消息11月3日晨传出后,有关他学术著作与生平回忆的内容也在网上纷纷浮起。以下刊发李泽厚先生关于书法的些许观点以为纪念。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近几年来书法热和美学热同时并兴,平行发展,持续不衰。但两者的联系却又好像看不出。为什么?我不清楚。联系不密切似乎说明用西方美学原理(我国的现代美学来自西方)来解说中国的独有艺术,大概还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二热同时兴起,似乎又点明美学与书法有着走向未来的共同基础。
马克思早说过,人们是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形的,而到共产主义,人人可以是艺术家。今天,明天,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中自觉地追求美的规律,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捉笔舞墨,写意抒情。书法是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游戏的艺术。从离休退休的老干部到年方几岁的小儿童,如今不都在手握巨笔,率性挥毫么?这大概是历史上尚未曾有的事。
书法如此广大的群众性和前景给美学提出了一大堆问题。美学属于哲学,而哲学,根据现代西方学院派的观念,是分析语言的学问。书法界关于抽象、形象的激烈论辩,倒首先在这一点可以联系上美学—哲学:如不对概念进行分析、厘定,不先搞清“形象”、“抽象”等词汇的多种含义,讨论容易成为语言的浪费,到头来越辩论越糊涂。
何谓“形象”?我想一般是指生活中各种现实存在的或幻想变形的具体物像:山水花鸟、人物故事、体貌动作以及妖魔鬼怪等等。何谓“抽象”?则大概是指非此类具体物象的形体状貌,如线条、色彩、音响等等。足见,“抽象”也者,并非无形体无物质结构之谓。园林里的怪石耸立,寺庙中的香烟缭绕,沙丘风迹,屋漏雨痕……均为有形之物,而与形体全无的思辨抽象不同。思维抽象也有其物质载体的形状符号,书法与它们的不同在于:作为思维抽象的物质形体的符号、记号(从大街上的红绿灯到纸上的数学公式、化学方程……),指示的是一些确定的观念、意义、判断、推理……而书法及其他作为艺术作品的“抽象”却蕴含其全部意义、内容于其自身。就在那线条、旋律、形体、痕迹中,包含着非语言非概念非思辨非符号所能传达、说明、替代、穷尽的某种情感的、观念的、意识和无意识的意味。
这“意味”经常是那样的朦胧而丰富,宽广而不确定……它们是真正美学意义上的“有意味的形式”。这“形式”不是由于指示某个确定的观念内容而有其意味,也不是由于模拟外在具体物象而有此意味。它的“意味”即在此形式自身的结构、力量、气概、势能和运动的痕迹或遗迹中。书法就正是这样一种非常典型的“有意味的形式”的艺术。
书法一方面表达的是书写者的“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韩愈),它从而可以是创作者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心秩序的全部展露;另方面,它又是“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同上),它可以是“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蔡邕《九势》)、“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的宇宙普遍性形式和规律的感受同构。书法艺术所表现所传达的,正是这种人与自然、情绪与感受、内在心理秩序结构与外在宇宙(包括社会)秩序结构直接相碰撞、相斗争、相调节、相协奏的伟大生命之歌。这远远超出了任何模拟或借助具体物象具体场景人物所可能表现再现的内容、题材和范围。
书法艺术是审美领域内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的直接统一的一种典型代表。它直接地作用于人的整个心灵,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身(从指腕神经到气质性格)心(从情感到思想)的各个方面……
前面所引韩愈的话主要讲的是人的自然化方面,即人的情感和书法艺术应该是对整个大自然的节律秩序的感受呼应和同构。自然的人化则表现为在审美捕捉和艺术物态化这个同构中无意识地积淀着社会性时代性的宽广内容。汉碑晋帖,唐法宋意,明清个性……同样的“忧悲愉佚”,同样的“日月列星”,却又仍然有所不同。它们仍然是积淀着不同社会时代特色的韵味风流。那么,在今天,新的韵味风流,新的书法创造又该是些什么呢?这不正是向书法热和美学热共同提出的问题么?
新时代的书法艺术是否一定要离开汉字去创造呢?曰:唯唯否否。那样的确可以更自由更独立地抒写建构主体感受情绪的同构物,实际上它约略相当于抽象表现主义的绘画。但是,获得这种自由和独立的代价却是:(一)失去了继续对汉字原有结构中的美的不断发现、发掘、变化和创新;(二)失去书法艺术美的综合性。
如前所说,书法的美本是独立的,并不依存于其作为汉字符号的文字内容和意义;所以,断碑残简,片楮只字,仍然可以具有极大的审美价值。不过,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却总是趋向综合,小说里有诗词,画面中配诗文,诗情又兼画意,戏曲更是如此:集歌、舞、音乐、文学于一炉;即使手工艺品,也以古董为佳,因为除欣赏其技艺外,还可发思古之幽情。
总之,似乎在各种艺术的恰当的彼此交叠中,可以获得更大的审美愉快。书法何不然?挂在厅室里的条幅一般不会是无意义的汉字组合,而总兼有一定的文学的内容或观念的意义。人们不唯观其字,而且赏其文,品其意,而后者交织甚至渗透在前者之中,使这“有意味的形式”一方面获得了更确定的观念意义,另方面又不失其形体结构势能动态的美。两者相得益彰,于是乎玩味流连,乐莫大焉。
原载《中国书法》1986年第1期
/李泽厚
著名哲学家李泽厚逝世的消息11月3日晨传出后,有关他学术著作与生平回忆的内容也在网上纷纷浮起。以下刊发李泽厚先生关于书法的些许观点以为纪念。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近几年来书法热和美学热同时并兴,平行发展,持续不衰。但两者的联系却又好像看不出。为什么?我不清楚。联系不密切似乎说明用西方美学原理(我国的现代美学来自西方)来解说中国的独有艺术,大概还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二热同时兴起,似乎又点明美学与书法有着走向未来的共同基础。
马克思早说过,人们是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形的,而到共产主义,人人可以是艺术家。今天,明天,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中自觉地追求美的规律,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捉笔舞墨,写意抒情。书法是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游戏的艺术。从离休退休的老干部到年方几岁的小儿童,如今不都在手握巨笔,率性挥毫么?这大概是历史上尚未曾有的事。
书法如此广大的群众性和前景给美学提出了一大堆问题。美学属于哲学,而哲学,根据现代西方学院派的观念,是分析语言的学问。书法界关于抽象、形象的激烈论辩,倒首先在这一点可以联系上美学—哲学:如不对概念进行分析、厘定,不先搞清“形象”、“抽象”等词汇的多种含义,讨论容易成为语言的浪费,到头来越辩论越糊涂。
何谓“形象”?我想一般是指生活中各种现实存在的或幻想变形的具体物像:山水花鸟、人物故事、体貌动作以及妖魔鬼怪等等。何谓“抽象”?则大概是指非此类具体物象的形体状貌,如线条、色彩、音响等等。足见,“抽象”也者,并非无形体无物质结构之谓。园林里的怪石耸立,寺庙中的香烟缭绕,沙丘风迹,屋漏雨痕……均为有形之物,而与形体全无的思辨抽象不同。思维抽象也有其物质载体的形状符号,书法与它们的不同在于:作为思维抽象的物质形体的符号、记号(从大街上的红绿灯到纸上的数学公式、化学方程……),指示的是一些确定的观念、意义、判断、推理……而书法及其他作为艺术作品的“抽象”却蕴含其全部意义、内容于其自身。就在那线条、旋律、形体、痕迹中,包含着非语言非概念非思辨非符号所能传达、说明、替代、穷尽的某种情感的、观念的、意识和无意识的意味。
这“意味”经常是那样的朦胧而丰富,宽广而不确定……它们是真正美学意义上的“有意味的形式”。这“形式”不是由于指示某个确定的观念内容而有其意味,也不是由于模拟外在具体物象而有此意味。它的“意味”即在此形式自身的结构、力量、气概、势能和运动的痕迹或遗迹中。书法就正是这样一种非常典型的“有意味的形式”的艺术。
书法一方面表达的是书写者的“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韩愈),它从而可以是创作者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心秩序的全部展露;另方面,它又是“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同上),它可以是“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蔡邕《九势》)、“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的宇宙普遍性形式和规律的感受同构。书法艺术所表现所传达的,正是这种人与自然、情绪与感受、内在心理秩序结构与外在宇宙(包括社会)秩序结构直接相碰撞、相斗争、相调节、相协奏的伟大生命之歌。这远远超出了任何模拟或借助具体物象具体场景人物所可能表现再现的内容、题材和范围。
书法艺术是审美领域内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的直接统一的一种典型代表。它直接地作用于人的整个心灵,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身(从指腕神经到气质性格)心(从情感到思想)的各个方面……
前面所引韩愈的话主要讲的是人的自然化方面,即人的情感和书法艺术应该是对整个大自然的节律秩序的感受呼应和同构。自然的人化则表现为在审美捕捉和艺术物态化这个同构中无意识地积淀着社会性时代性的宽广内容。汉碑晋帖,唐法宋意,明清个性……同样的“忧悲愉佚”,同样的“日月列星”,却又仍然有所不同。它们仍然是积淀着不同社会时代特色的韵味风流。那么,在今天,新的韵味风流,新的书法创造又该是些什么呢?这不正是向书法热和美学热共同提出的问题么?
新时代的书法艺术是否一定要离开汉字去创造呢?曰:唯唯否否。那样的确可以更自由更独立地抒写建构主体感受情绪的同构物,实际上它约略相当于抽象表现主义的绘画。但是,获得这种自由和独立的代价却是:(一)失去了继续对汉字原有结构中的美的不断发现、发掘、变化和创新;(二)失去书法艺术美的综合性。
如前所说,书法的美本是独立的,并不依存于其作为汉字符号的文字内容和意义;所以,断碑残简,片楮只字,仍然可以具有极大的审美价值。不过,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却总是趋向综合,小说里有诗词,画面中配诗文,诗情又兼画意,戏曲更是如此:集歌、舞、音乐、文学于一炉;即使手工艺品,也以古董为佳,因为除欣赏其技艺外,还可发思古之幽情。
总之,似乎在各种艺术的恰当的彼此交叠中,可以获得更大的审美愉快。书法何不然?挂在厅室里的条幅一般不会是无意义的汉字组合,而总兼有一定的文学的内容或观念的意义。人们不唯观其字,而且赏其文,品其意,而后者交织甚至渗透在前者之中,使这“有意味的形式”一方面获得了更确定的观念意义,另方面又不失其形体结构势能动态的美。两者相得益彰,于是乎玩味流连,乐莫大焉。
原载《中国书法》1986年第1期
#国潮东方美# #文博热展# “唯愿丹青伴,不愿做王侯。”宋徽宗赵佶,堪称中国历史上最为醉心书画、关注艺事的帝王,本次“闲来弄风雅”展中展出了一幅宋徽宗的《腊梅双禽图页》,他以细腻的笔法描绘交叠生长的柏叶与腊梅,无论是柏叶、梅枝还是山雀均描绘得栩栩如生。特别是,宋徽宗还以生漆给山雀点睛,生漆高出绢素的立体质感,让山雀更加“神采奕奕”[中国赞]。#寻味湘博# (图片来源:@四川博物馆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