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张某和邻居李某关系不错,这天2人一起遛狗,期间张某的狗主动挑衅,反被咬成重伤,索赔无果后竟将邻居告上了法院。张某认为自己狗狗被严重咬伤,作为狗的主人,李某应该进行赔偿,她提出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131元。
张某和李某在一个小区,家里都养了狗,所以,平时经常相约一起遛狗,关系也算不错,张某家是一条小狗,李某家是一条大狗。
事发当天,2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狗,张某的狗主动挑衅,李某的狗随即扑上前,由于事发突然,李某一下没拉住绳子,2只狗顿时撕咬在一起,双方实力不均衡,张某家的小狗败下阵来。
事后经过检查,张某家的狗被咬得很严重,导致右眼失明,并引发了相应的心脏问题,花了不少钱,她认为狗咬伤了狗,作为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找到李某让其赔偿,可是却被李某拒绝,她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提出让李某赔偿狗狗医疗费11432元,误工费299元,交通费400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19131元。
李某则对此有不同看法,她提出了一条关键证据,当天遛狗时,张某没有牵狗绳,她表示,若是牵了狗绳,2人同时拉住绳子,根本就不会发生撕咬的情况,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和她无关。
那么,张某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李某有没有责任赔偿?
1、张某的要求不仅不合理,还有点荒唐
当时2狗发生撕咬时,2位狗主人均在现场,张某的狗未牵绳,李某的狗牵了绳,发生撕咬后,由于张某的狗未牵绳,导致她无法进行有效的阻止,紧靠李某拉紧绳子,显然并不能阻止撕咬。
而狗狗属于人的财产中的一类,适用于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判断,造成狗狗受伤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张某不按规定遛狗,不管是狗狗挑衅也好,还是后面的撕咬也好,若是她牵了狗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这是她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却让邻居索赔,确实有点荒唐了。
2、张某不牵狗绳,导致宠物撕咬,不仅索赔无理,甚至还会涉及违法
张某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反而向李某索赔,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是最新实施的规定,张某不牵狗绳,已经违反了规定,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再者,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给犬只佩戴电子犬牌,束犬绳,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三)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
(五)主动、及时避让行人;
(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行为;
张某的狗狗没有牵狗绳,也没有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导致撕咬事故的发生,已经违规。
《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养犬人有违反本条例第2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撤销养犬证。
综上所述,张某在此事中负全责,李某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养犬看似是少部分人的小事,却是关系着市民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狗事”其实是“人事”,要想真正管住那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法律还要长出“牙齿”!
张某和李某在一个小区,家里都养了狗,所以,平时经常相约一起遛狗,关系也算不错,张某家是一条小狗,李某家是一条大狗。
事发当天,2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狗,张某的狗主动挑衅,李某的狗随即扑上前,由于事发突然,李某一下没拉住绳子,2只狗顿时撕咬在一起,双方实力不均衡,张某家的小狗败下阵来。
事后经过检查,张某家的狗被咬得很严重,导致右眼失明,并引发了相应的心脏问题,花了不少钱,她认为狗咬伤了狗,作为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找到李某让其赔偿,可是却被李某拒绝,她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提出让李某赔偿狗狗医疗费11432元,误工费299元,交通费400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19131元。
李某则对此有不同看法,她提出了一条关键证据,当天遛狗时,张某没有牵狗绳,她表示,若是牵了狗绳,2人同时拉住绳子,根本就不会发生撕咬的情况,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和她无关。
那么,张某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李某有没有责任赔偿?
1、张某的要求不仅不合理,还有点荒唐
当时2狗发生撕咬时,2位狗主人均在现场,张某的狗未牵绳,李某的狗牵了绳,发生撕咬后,由于张某的狗未牵绳,导致她无法进行有效的阻止,紧靠李某拉紧绳子,显然并不能阻止撕咬。
而狗狗属于人的财产中的一类,适用于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判断,造成狗狗受伤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张某不按规定遛狗,不管是狗狗挑衅也好,还是后面的撕咬也好,若是她牵了狗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这是她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却让邻居索赔,确实有点荒唐了。
2、张某不牵狗绳,导致宠物撕咬,不仅索赔无理,甚至还会涉及违法
张某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反而向李某索赔,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是最新实施的规定,张某不牵狗绳,已经违反了规定,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再者,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给犬只佩戴电子犬牌,束犬绳,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三)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
(五)主动、及时避让行人;
(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行为;
张某的狗狗没有牵狗绳,也没有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导致撕咬事故的发生,已经违规。
《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养犬人有违反本条例第2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撤销养犬证。
综上所述,张某在此事中负全责,李某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养犬看似是少部分人的小事,却是关系着市民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狗事”其实是“人事”,要想真正管住那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法律还要长出“牙齿”!
安徽男子杀妻后深埋院中15年,对外谎称与人私奔 女子娘家人:一直没放弃寻找!
杨某是安徽省霍邱县朱港乡人。1995年,在合肥武警医院化验科工作的杨某,和张某伟相识并恋爱,不久二人回张某伟老家安徽省界首市代桥镇结婚成家,婚后生育有一子。
张某伟家里是做生意的,在镇上家庭条件不错。杨钢是家中的小儿,与姐姐相差8岁,他回忆,在姐姐结婚不久,他便到界首跟随姐姐姐夫帮忙做生意。这期间,杨钢对姐夫张某伟的评价是“还行吧”。杨钢觉得姐夫比较听父母的话,当姐姐与公婆有矛盾时,姐夫会向着父母,因此姐姐和姐夫经常因此吵架,甚至相互动手。
干了五六年后,杨钢离开了界首。2006年,杨钢犯了事,在上海某监狱服刑。
在2007年5月初,杨某给娘家打电话,哭诉日子过得不好,夫妻不和睦,三天两头被公婆找事,对她又打又骂。杨某父母认为女儿家庭产生的矛盾,作为娘家人不便过多参合,只是劝说女儿几句了事。没想到,这成了杨某最后一次与家人的联系。
由于长时间联系不上杨某,同年7月,杨某的父母便到界首寻女儿。
张家人说不清杨某去了哪里,他们还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杨某的公婆说杨某跟别人跑了,张某伟说跟杨某生了气,不知道她去哪了,也说过他亲自将杨某送上大巴车,杨某去上海看杨钢了。
得知姐姐可能来上海看他,杨钢在狱中多次询问,最后找到了监狱领导,领导最后说“没来看你就是没来看你”。杨钢当时就觉得姐夫张某伟撒了谎,姐姐或已遭遇不测。#杀妻案#
杨某是安徽省霍邱县朱港乡人。1995年,在合肥武警医院化验科工作的杨某,和张某伟相识并恋爱,不久二人回张某伟老家安徽省界首市代桥镇结婚成家,婚后生育有一子。
张某伟家里是做生意的,在镇上家庭条件不错。杨钢是家中的小儿,与姐姐相差8岁,他回忆,在姐姐结婚不久,他便到界首跟随姐姐姐夫帮忙做生意。这期间,杨钢对姐夫张某伟的评价是“还行吧”。杨钢觉得姐夫比较听父母的话,当姐姐与公婆有矛盾时,姐夫会向着父母,因此姐姐和姐夫经常因此吵架,甚至相互动手。
干了五六年后,杨钢离开了界首。2006年,杨钢犯了事,在上海某监狱服刑。
在2007年5月初,杨某给娘家打电话,哭诉日子过得不好,夫妻不和睦,三天两头被公婆找事,对她又打又骂。杨某父母认为女儿家庭产生的矛盾,作为娘家人不便过多参合,只是劝说女儿几句了事。没想到,这成了杨某最后一次与家人的联系。
由于长时间联系不上杨某,同年7月,杨某的父母便到界首寻女儿。
张家人说不清杨某去了哪里,他们还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杨某的公婆说杨某跟别人跑了,张某伟说跟杨某生了气,不知道她去哪了,也说过他亲自将杨某送上大巴车,杨某去上海看杨钢了。
得知姐姐可能来上海看他,杨钢在狱中多次询问,最后找到了监狱领导,领导最后说“没来看你就是没来看你”。杨钢当时就觉得姐夫张某伟撒了谎,姐姐或已遭遇不测。#杀妻案#
深夜浅谈 写给琳姐
琳姐,胡琳老师,是我大学时期在宣传部时的指导老师,一个十足的工作狂,出场自带bgm的青春美少女,对宣传工作有着独一门的见解,热衷于视频剪辑,她还给我剪过视频,异常感动,这种感动是一种不管回想一万次都还会异常感动的感动,主要是当你选择拿去相机把镜头对准别人的时候,自己就永远不会出现在镜头里,就是我在记录别人,然后我后边还有人在记录我记录别人,那种感动是说不出来的,想必只有摄影人才会懂(我拍过亿张照片,张张出片,却没有一张真正属于我自己)。实际上我在大一下半学期才真正见过她,哈哈之前说实话听都没听说过,当时我真的比较闲鱼[笑cry]。第一次接触是写推文,是寒假的时候,那时候第一次写的推文得到认可,因为写的话题略显敏感,主要是一直也没想往这个方向有啥发展,因为当时跟着学姐做的是后期排版相关工作。没想到后边被你培养的啥都能做,属实也是绝了。寒假的时候你经常找我做一些部门相关工作,在这之前,我在部门就是个大混子[笑cry],后来琳姐慢慢带着我一步一步搞工作,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慢慢开始了解宣传工作。我的学生工作之路也算是相当奇葩了,从大混子到负责人,一路也不知道怎么磕磕碰碰的走了过来,但仔细想想,当时的指导老师但凡不是你,我也不会是现在的我。视频拍摄和剪辑,的确也算是你逼我学明白的了[笑cry],因为当时真的没接触过,所以也没法谈喜欢和热爱,现在倒也成为半个饭碗了。琳姐对于宣传工作的独到见解在于视频,团团的宣传一直是传统的公众号宣传,公众号相对来说比较封闭,宣传范围颇为有限,琳姐当时最先提的就是公众号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栏目,然后把视频这块发展起来,从传统的公众号转向视频号和抖音,看似简单的转变(因为有很多学校都已经做了这个),实际上隐藏的是性子里的创新和对待工作的认真,因为运营账号是非常艰难的,而且一旦开始做就不能停,还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看我们的发展状况如何,最重要的是,当时的部门只剩两个学生干部[笑cry],寒假过来之后不知道咋着了就走了一大批人,而且花儿不会拍摄剪辑,也没意向学[笑cry],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琳姐还是决定发展视频,当时她也是刚接手,然后手把手教我剪辑[笑cry],我愿称之为神。然后就开始每天拍拍拍,剪剪剪,也学会了剪辑,六月下旬接单做剪辑,十天挣了小三千,剪的都是毕业季的片子,所以当时就有想做毕业mv的想法,只不过时间太紧张了。后边大二兼职这块就没走啥弯路,靠剪辑吃了半年饭[笑cry]。2021年也是我各方面技术成长的最快的一年,虽然刚开始是有些赶鸭子上架,但后边做的也还算行,不算丢人,真的是用一年半的时间把我练出来了,也因为跟着琳姐做的宣传工作,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中间也犯过很多小错,每次琳姐都是包容再包容,很少责怪,很多夸奖,常常鼓励,尊重我所有的想法,一些不想参与的事情,尽可能的不能让我参与,我想去做的事情给予全部的支持,带我去支教,鼓励我拍摄毕业mv,即使在我最后一段时间工作常常出现懈怠的情况下,你也没忍心责怪我,只是提醒我要上点心。通过琳姐认识了蓝姐,一个我尊称为生命中的神的人,不管什么问题,在她那里都能找到答案,蓝姐总能给人一种心定的感觉,前段时间离职比较迷也还去找了蓝姐聊天,果然学心理学的女人最有魅力。但是琳姐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女神,无法被超越的那种,看你天天忙的头晕,很多时候一点小事情跟你讲又怕你跟我一块烦恼,所以就去蓝姐那里寻找答案,不过话说,琳姐回消息的速度是一流的,在我所有朋友中,这个速度绝对在第一梯队,好像有点偏题了,赶快拉回来。琳姐前两天跟我说要调离校团委了,不由得想起许多之前的事情,跟着琳姐做事的那段时间进步属实也是飞快的了,从当时的略显生硬到现在的高质高效,好像走了很长一段路,但回头看,路上只有我和一直带着我琳姐,那时候很累,但也是真的开心。然后最近被封闲来无事看了之前的所有作品,不由的感慨,我的大学若没有琳姐,才算是荒度时日。数月未见,真心期待下次见面[打call][打call]
哦对了,琳姐还有一大特质,就是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还有,琳姐之前喜欢彭于晏现在喜欢易烊千玺,她喜欢硬汉小生,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也是喜欢吴京的,下次见到吴京一定替她要张签名照[吃瓜][吃瓜]
琳姐,胡琳老师,是我大学时期在宣传部时的指导老师,一个十足的工作狂,出场自带bgm的青春美少女,对宣传工作有着独一门的见解,热衷于视频剪辑,她还给我剪过视频,异常感动,这种感动是一种不管回想一万次都还会异常感动的感动,主要是当你选择拿去相机把镜头对准别人的时候,自己就永远不会出现在镜头里,就是我在记录别人,然后我后边还有人在记录我记录别人,那种感动是说不出来的,想必只有摄影人才会懂(我拍过亿张照片,张张出片,却没有一张真正属于我自己)。实际上我在大一下半学期才真正见过她,哈哈之前说实话听都没听说过,当时我真的比较闲鱼[笑cry]。第一次接触是写推文,是寒假的时候,那时候第一次写的推文得到认可,因为写的话题略显敏感,主要是一直也没想往这个方向有啥发展,因为当时跟着学姐做的是后期排版相关工作。没想到后边被你培养的啥都能做,属实也是绝了。寒假的时候你经常找我做一些部门相关工作,在这之前,我在部门就是个大混子[笑cry],后来琳姐慢慢带着我一步一步搞工作,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慢慢开始了解宣传工作。我的学生工作之路也算是相当奇葩了,从大混子到负责人,一路也不知道怎么磕磕碰碰的走了过来,但仔细想想,当时的指导老师但凡不是你,我也不会是现在的我。视频拍摄和剪辑,的确也算是你逼我学明白的了[笑cry],因为当时真的没接触过,所以也没法谈喜欢和热爱,现在倒也成为半个饭碗了。琳姐对于宣传工作的独到见解在于视频,团团的宣传一直是传统的公众号宣传,公众号相对来说比较封闭,宣传范围颇为有限,琳姐当时最先提的就是公众号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栏目,然后把视频这块发展起来,从传统的公众号转向视频号和抖音,看似简单的转变(因为有很多学校都已经做了这个),实际上隐藏的是性子里的创新和对待工作的认真,因为运营账号是非常艰难的,而且一旦开始做就不能停,还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看我们的发展状况如何,最重要的是,当时的部门只剩两个学生干部[笑cry],寒假过来之后不知道咋着了就走了一大批人,而且花儿不会拍摄剪辑,也没意向学[笑cry],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琳姐还是决定发展视频,当时她也是刚接手,然后手把手教我剪辑[笑cry],我愿称之为神。然后就开始每天拍拍拍,剪剪剪,也学会了剪辑,六月下旬接单做剪辑,十天挣了小三千,剪的都是毕业季的片子,所以当时就有想做毕业mv的想法,只不过时间太紧张了。后边大二兼职这块就没走啥弯路,靠剪辑吃了半年饭[笑cry]。2021年也是我各方面技术成长的最快的一年,虽然刚开始是有些赶鸭子上架,但后边做的也还算行,不算丢人,真的是用一年半的时间把我练出来了,也因为跟着琳姐做的宣传工作,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中间也犯过很多小错,每次琳姐都是包容再包容,很少责怪,很多夸奖,常常鼓励,尊重我所有的想法,一些不想参与的事情,尽可能的不能让我参与,我想去做的事情给予全部的支持,带我去支教,鼓励我拍摄毕业mv,即使在我最后一段时间工作常常出现懈怠的情况下,你也没忍心责怪我,只是提醒我要上点心。通过琳姐认识了蓝姐,一个我尊称为生命中的神的人,不管什么问题,在她那里都能找到答案,蓝姐总能给人一种心定的感觉,前段时间离职比较迷也还去找了蓝姐聊天,果然学心理学的女人最有魅力。但是琳姐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女神,无法被超越的那种,看你天天忙的头晕,很多时候一点小事情跟你讲又怕你跟我一块烦恼,所以就去蓝姐那里寻找答案,不过话说,琳姐回消息的速度是一流的,在我所有朋友中,这个速度绝对在第一梯队,好像有点偏题了,赶快拉回来。琳姐前两天跟我说要调离校团委了,不由得想起许多之前的事情,跟着琳姐做事的那段时间进步属实也是飞快的了,从当时的略显生硬到现在的高质高效,好像走了很长一段路,但回头看,路上只有我和一直带着我琳姐,那时候很累,但也是真的开心。然后最近被封闲来无事看了之前的所有作品,不由的感慨,我的大学若没有琳姐,才算是荒度时日。数月未见,真心期待下次见面[打call][打call]
哦对了,琳姐还有一大特质,就是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还有,琳姐之前喜欢彭于晏现在喜欢易烊千玺,她喜欢硬汉小生,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也是喜欢吴京的,下次见到吴京一定替她要张签名照[吃瓜][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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