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公租房因个人原因毁约入不入征信】
已经签了公租房合同,收到租金缴费短信,通知在山东非税统缴平台上缴费,现在因个人原因不再承租,我想问一下,怎么在平台上取消这个缴费信息,非税收入不交入不入个人征信?对个人有何影响?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8-31 14:41:0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配租的房源、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如需退房可按照退房流程办理、不影响个人征信。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广泰家园二楼高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具体请咨询0537-2916168。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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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公租房因个人原因毁约入不入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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