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动不属于你的东西!你不要做不属于你的事!你不要想要不属于你的东西与人与人际关系!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2017年9月多次 申 请 信 息公 开,人社局 孙东、财政局 彭铭慧、邢艺等都左推右挡拒不提供。
2017年10月经 市 组 领 导 协 调 芝罘区后,在区 政 府吴 副区长、高副主任 督 办下,人社财政才提供了一小部分 文 件,其中包括多份 假 红 头 文 件,如烟芝财(2009)34号,人社局、财政局 存 档 的同文号 文 件 多个版本!从文字内容、设岗数、版面等均不同。多份自称 存 档 多年的文 件,纸质是新的,印 章也是新 盖的,手一抹就红…(很明显是新补的 文 件)。而首次(13-15)聘期 设 岗 方 案 的 存 档 文 件、聘 任 名单、公 示 内 容…,邢艺的土转经表等一系列 涉 嫌 造 假 的 材 料…,至今不 提 供、不 答 复。
人社局关于芝罘区 首 次 职 称 分 级 聘 任 的 文 件是在2013年下半年布置实施的,而财政局一直到首次(13-15)职称分级聘任的聘期结束,都没有传达此 文 件,也没有按此 文 件 执 行,而是不 设 岗、不 公 开、不 透 明,串 通 人社副局长孙东等 违 规 给多人 偷 聘、偷 批、偷 补,邢艺(女)是其中之一。
人社、财政用烟芝人社字(2011)98号文件来冒充财政局首次(13-15) 职 称 分 级 聘 任 的 设 岗 文 件,人社局还能给财政局编出个按 实 有 人 数 来 设 岗,且与财政局烟芝财(2009)34号文报的实 有人数不符,数量不一致,前后自相矛盾。(文中 涂 改 的文字、数据也是孙东、彭铭慧提供的)
举例:会计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局报的编制数为5,实有人数为3。人社局却以实有人数6来设岗,设了一个七级岗。
请问孙东,实有人数6人是从何而来?设了一个高级七级岗,允许聘高级六级岗吗?(13-15)这个聘期此中心有没有 偷 聘 偷 批 六级岗?L2聘的是几级岗?
工资结算中心: 编制数为5,人社局却以实有人数4来设岗。
导致没有给设高级岗,中级……
区直机关、区中小学会计核算中心: 编制数为20,却以16来设岗。
人数越少越设不上岗,公 示 了一个六级岗,却偷聘偷批了多个六级岗,区直机关核算中心聘了几个六级岗?
信息中心: 编制数为3,实有人数为2。人社却以实有人数3来设岗。
街道财政: 编制数为3,却以实有人数5来设岗。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编制数为8,却以实有人数9来设岗。(邢艺是偷聘偷批之一) ……
国家、省 市 文 件都明确规定,按编制数设岗。
人社局按实有人数设岗的依据是什么?一增一减,大有文章!这个聘期还有多人偷聘偷批。权 力 滥 用、任 性 至 极!
14年初芝罘区要求给原执行职级工资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岗位竞聘兑现职称工资。
孙涛、周丽娜给多个副 科 级 干 部 进行了 兼 职 公 示,其他人都兑现了 职 称 工 资,在没有任何 说 法 的情况下,唯独没有给H兑现职称工资。…把 权 力 发挥的淋漓尽致!权 力 掌 握 在 恶 人 手 里真是 百 姓 的悲 哀!
从17年10月开始,财政局彭铭慧、邢艺多次带着摄像机到我单位,未经单位 领 导 和 本 人 同意,有目的性的 强 行 录制音像,并在同事中搬弄是非、散布谎言,欺 骗 不明 真 相 的职工⋯。事到如今,邢艺应该去感谢那些叫她 造 假的人!
我跟 纪 委 姜 雪 宁 书记说,财政和人社 违 规给多人偷聘偷批,邢艺是其中之一。其他偷聘偷批的多人我就不说了,不管她们付出了什么?
2020年4月某领导说,别人不说,只说李军玲……。既然有人想扯李,那我就奉陪到底,欺 软 怕 硬 算什么本事?
2016年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熊治江对我说,李海棠曾经说,全局都在给你一个人忙活。我说,那是因为你们没有把 文 件 精 神 传达到,才造成的误会,你问问李海棠,她当时 懂 政 策吗?
2017年 市 组 调 查 后说“财政局(13-15) 程 序 是有 问 题,你的六级岗是正大光明的,她们都是 走 后 门的。”
对于李军玲、李海棠、邢艺……等多人偷聘偷批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是还有其他单位的人攀她们吗?问问财政局房显学、孙涛、彭铭慧等都是谁传出来的?两 面 人很多!
不是也有人把某人正 高 级 职 称的故事也传出来了吗?……
这就是芝罘区人社局所谓的一把尺子卡到底吗?孙东等利用职务之便为多人谋 取 利 益,有没有 利 益 输 送?!
财政局邢艺土地登记代理人转经济师表,人社、财政2019年说是市人 社 13年12月批的,存在 组 织 部 的 档 案 里,2020年底又说是14年上半年批的,没有具体的时间。
此表到底是什么时间 存 进 组 织 部 档 案 里的?经办人是谁?档 案 都 能 涉 嫌 造 假吗?!
现 任 潍 坊 市 组 织 部 长、原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杨 升 岩 书 记 与原 纪 委 书 记 姜 雪 宁到底知不知道孙东、徐继亮、彭铭慧、邢艺等在 报虚 假 材 料?!为什么 久 拖 不 决?!欠我一个答 复!
2017年10月经 市 组 领 导 协 调 芝罘区后,在区 政 府吴 副区长、高副主任 督 办下,人社财政才提供了一小部分 文 件,其中包括多份 假 红 头 文 件,如烟芝财(2009)34号,人社局、财政局 存 档 的同文号 文 件 多个版本!从文字内容、设岗数、版面等均不同。多份自称 存 档 多年的文 件,纸质是新的,印 章也是新 盖的,手一抹就红…(很明显是新补的 文 件)。而首次(13-15)聘期 设 岗 方 案 的 存 档 文 件、聘 任 名单、公 示 内 容…,邢艺的土转经表等一系列 涉 嫌 造 假 的 材 料…,至今不 提 供、不 答 复。
人社局关于芝罘区 首 次 职 称 分 级 聘 任 的 文 件是在2013年下半年布置实施的,而财政局一直到首次(13-15)职称分级聘任的聘期结束,都没有传达此 文 件,也没有按此 文 件 执 行,而是不 设 岗、不 公 开、不 透 明,串 通 人社副局长孙东等 违 规 给多人 偷 聘、偷 批、偷 补,邢艺(女)是其中之一。
人社、财政用烟芝人社字(2011)98号文件来冒充财政局首次(13-15) 职 称 分 级 聘 任 的 设 岗 文 件,人社局还能给财政局编出个按 实 有 人 数 来 设 岗,且与财政局烟芝财(2009)34号文报的实 有人数不符,数量不一致,前后自相矛盾。(文中 涂 改 的文字、数据也是孙东、彭铭慧提供的)
举例:会计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局报的编制数为5,实有人数为3。人社局却以实有人数6来设岗,设了一个七级岗。
请问孙东,实有人数6人是从何而来?设了一个高级七级岗,允许聘高级六级岗吗?(13-15)这个聘期此中心有没有 偷 聘 偷 批 六级岗?L2聘的是几级岗?
工资结算中心: 编制数为5,人社局却以实有人数4来设岗。
导致没有给设高级岗,中级……
区直机关、区中小学会计核算中心: 编制数为20,却以16来设岗。
人数越少越设不上岗,公 示 了一个六级岗,却偷聘偷批了多个六级岗,区直机关核算中心聘了几个六级岗?
信息中心: 编制数为3,实有人数为2。人社却以实有人数3来设岗。
街道财政: 编制数为3,却以实有人数5来设岗。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编制数为8,却以实有人数9来设岗。(邢艺是偷聘偷批之一) ……
国家、省 市 文 件都明确规定,按编制数设岗。
人社局按实有人数设岗的依据是什么?一增一减,大有文章!这个聘期还有多人偷聘偷批。权 力 滥 用、任 性 至 极!
14年初芝罘区要求给原执行职级工资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岗位竞聘兑现职称工资。
孙涛、周丽娜给多个副 科 级 干 部 进行了 兼 职 公 示,其他人都兑现了 职 称 工 资,在没有任何 说 法 的情况下,唯独没有给H兑现职称工资。…把 权 力 发挥的淋漓尽致!权 力 掌 握 在 恶 人 手 里真是 百 姓 的悲 哀!
从17年10月开始,财政局彭铭慧、邢艺多次带着摄像机到我单位,未经单位 领 导 和 本 人 同意,有目的性的 强 行 录制音像,并在同事中搬弄是非、散布谎言,欺 骗 不明 真 相 的职工⋯。事到如今,邢艺应该去感谢那些叫她 造 假的人!
我跟 纪 委 姜 雪 宁 书记说,财政和人社 违 规给多人偷聘偷批,邢艺是其中之一。其他偷聘偷批的多人我就不说了,不管她们付出了什么?
2020年4月某领导说,别人不说,只说李军玲……。既然有人想扯李,那我就奉陪到底,欺 软 怕 硬 算什么本事?
2016年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熊治江对我说,李海棠曾经说,全局都在给你一个人忙活。我说,那是因为你们没有把 文 件 精 神 传达到,才造成的误会,你问问李海棠,她当时 懂 政 策吗?
2017年 市 组 调 查 后说“财政局(13-15) 程 序 是有 问 题,你的六级岗是正大光明的,她们都是 走 后 门的。”
对于李军玲、李海棠、邢艺……等多人偷聘偷批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是还有其他单位的人攀她们吗?问问财政局房显学、孙涛、彭铭慧等都是谁传出来的?两 面 人很多!
不是也有人把某人正 高 级 职 称的故事也传出来了吗?……
这就是芝罘区人社局所谓的一把尺子卡到底吗?孙东等利用职务之便为多人谋 取 利 益,有没有 利 益 输 送?!
财政局邢艺土地登记代理人转经济师表,人社、财政2019年说是市人 社 13年12月批的,存在 组 织 部 的 档 案 里,2020年底又说是14年上半年批的,没有具体的时间。
此表到底是什么时间 存 进 组 织 部 档 案 里的?经办人是谁?档 案 都 能 涉 嫌 造 假吗?!
现 任 潍 坊 市 组 织 部 长、原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杨 升 岩 书 记 与原 纪 委 书 记 姜 雪 宁到底知不知道孙东、徐继亮、彭铭慧、邢艺等在 报虚 假 材 料?!为什么 久 拖 不 决?!欠我一个答 复!
没想到在八月末又重新复发一个老毛病☹️
重新用上这个tag #欧文加油 结石滚蛋#
30号晚已经带出外出后发现欧文很反常 在家角落里到处尿尿 仔细看发现是血尿(这里就不放图了 真的很红很红
31号早看到尿液时而正常时而还是发红 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还是带小狗去医院诊断
——————
B超:可见漂浮物 (怀疑血块和沉积物)膀胱有炎症
生化:十六项全部正常
血常规/CRP:白细胞偏高 中度感染
尿检:尿比重和酸碱度是正常
(顺便想吐槽一下宠颐生江西总院居然都不能给我做齐全一个尿常规☺️ 原本看在仪器好才去的)
——————
总体来说 病因就是膀胱炎
医院这边先开了药物
压下炎症减少出血 先缓解它始终觉得不舒服有尿感的情况
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会突然出现炎症尿血
在饮食方面 我们已经更换熟自制/罐头
在饮水量方面 欧文属于是吃啥都带汤的做法
一家医生给我的建议是长期不间断的吃泌尿保健品
另一家医生则是和我说建议更换处方粮
上次发现尿血结石是21年2月-3月
4月复查 完全正常停药
距离现在也才一年多的时间
我甚至开始怀疑是否与之前基因检测查出的高尿酸血症有关
依然秉持着不憋尿 多代谢的原则♀️
争取每天多带小狗多遛几回 多观察小狗的颜色
熟自制菜单上 去除所有草酸含量高的蔬菜
吃完这批药物 我再带欧文去复查
这期间我努力做功课多了解 去更换哪款能够长期吃的保健品
有推荐的也请大家和我说说
#斑点狗##大麦町犬##萌宠的日常##萌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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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可见漂浮物 (怀疑血块和沉积物)膀胱有炎症
生化:十六项全部正常
血常规/CRP:白细胞偏高 中度感染
尿检:尿比重和酸碱度是正常
(顺便想吐槽一下宠颐生江西总院居然都不能给我做齐全一个尿常规☺️ 原本看在仪器好才去的)
——————
总体来说 病因就是膀胱炎
医院这边先开了药物
压下炎症减少出血 先缓解它始终觉得不舒服有尿感的情况
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会突然出现炎症尿血
在饮食方面 我们已经更换熟自制/罐头
在饮水量方面 欧文属于是吃啥都带汤的做法
一家医生给我的建议是长期不间断的吃泌尿保健品
另一家医生则是和我说建议更换处方粮
上次发现尿血结石是21年2月-3月
4月复查 完全正常停药
距离现在也才一年多的时间
我甚至开始怀疑是否与之前基因检测查出的高尿酸血症有关
依然秉持着不憋尿 多代谢的原则♀️
争取每天多带小狗多遛几回 多观察小狗的颜色
熟自制菜单上 去除所有草酸含量高的蔬菜
吃完这批药物 我再带欧文去复查
这期间我努力做功课多了解 去更换哪款能够长期吃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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