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家园小区居民反映:入户交2500元装热能计量表 八年没安装】八年前,鹤岗市振兴家园小区的居民们入户时交了一笔热能计量费,开发商说是安装热能表用的,可是至今表没安上,钱也不知去向,居民维权多年无果。2日,接到振兴家园小区居民的反映后,记者赶到了鹤岗市进行采访。
居民反映:无正规收据 钱花了东西没见着
振兴家园位于鹤岗市西解放路,共有4栋楼。记者采访时,家家都有一张白条子,有的因为时间久远原件找不到了,只剩了照片或者是复印件。但是,居民一致的说法是:“钱绝对是交了,而且到现在也没退。”
据1栋楼302的张女士介绍,这已经是8年前的事情了,“大约是2012年,那时候小区开始进户,开发商让我们每家每户都交2500元热能计量表钱,据说是市里的统一要求,以后将不再按面积计量热费,改用热能表计费。”
“这个表钱不交也不行,我们小区有些居民其实挺抵触的,别的小区都没听说收。”701的刘先生说,“可是你要不交开发商就不让进户,现在是钱花了东西没见到,承诺的供热服务方式也没见到改。”
当天,记者随机采访了近10位居民,居民的说法都一致。居民出示的收费凭据不是正规的发票,而是复写的收据。可以看到,收费日期均为2012年9月份,收费单位为鹤岗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费价格为2500元。
记者采访时看到,小区内正常供暖的管线是按照原有的计费方式设置的。居民们说:“供暖管线本身就没有预留接口,你要是安装热能表也可以,是不是事先留个接口啊?事先没有这个打算,然后就把费用收了,也太超前了。”
同时,家住3号楼的李女士表示,“热能表的价格也不知道是咋定的,网站上的热能表也就几百元,也不知道这个价格都包括哪些内容。”
据居民们介绍,进户一两年后,发现小区里的供热计费并没有按照热能表计量,而且热能表也见不到影儿,他们就找开发商和政府主管部门要退费。开发商称这个钱是政府部门收的,他们只是代收,而且已经转给了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的答复是,让居民找开发商,因为钱是开发商收取的,政府部门要求这笔钱由开发商来负担,没让他们收居民的钱。
鹤岗市城管执法局:收费文件没找到
就居民反映的问题,2日,记者找到了鹤岗市城管执法局市政科,据说机构改革后,供热办的职能已并入市政科。
连续两天记者来到鹤岗市城管执法局联系采访,该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和一位市政科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但均以刚接手工作,这件事是以前的政策,他们不太了解为由,未给予及时答复。
鹤岗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收费我们当年执行的是省里的文件,要求开发商出资,开发商把费用转嫁到居民的头上,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两份省住建厅文件,分别是黑建成[2010]38号《关于转发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供热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黑建成【2011】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其中,通知要求新建建筑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及数据远传设备费用,实行“开发商出资、银行专户存储、供热企业使用、主管部门监督”。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供热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核实。
这两份文件均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其中没有关于热能表价格的审批内容。城管负责人承认,这么多年供热计量工作其实并未全面实行,但是费用确实是收了。那么费用为什么不退,负责人称,有可能是为今后推进热费计量打基础,以后要再推进这项工作能用得上。
3日,记者再次来到城管执法局,要求对方出示规范的收费审批文件。该局市政科的负责人表示,这两天一直在找这份文件,现在还没找到,明天再找找看。
开发商:钱已转当时供热办
3日,记者多方联系,终于电话采访到鹤岗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负责人。
该项目负责人自称姓付,接受电话采访时人在外地。他表示,此款当年12月份转给了鹤岗的供热办,而且开了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至于说热能表为什么至今没安装,他也不太清楚,“当年供热办的工作人员通知我按照2500元一户收的费用,然后全部交给供热办,否则就不能竣工验收入住。”
该负责人认为,政府部门现在让开发商来负担这笔钱他觉得不合理,“当年热网的配套费我们已经交完了,否则就不能审批开工,你再让我交这笔热能计量费,我只能向居民单收,因为这笔钱没在建设成本当中,否则这笔钱从哪来?”负责人称,他已经把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交给了小区业委会主任,他也曾经参与过协商,对于他的做法,供热的主管部门也没话说。
业委会负责人:反映八年没结果
3日,记者采访了振兴家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先生。李先生表示,这么多年,其实居民只是找一个问题,就是这项收费是否经过审批,但是这么多年了,他们找过原来的供热办和现在的城管执法局,可是相关人员一拖再拖就是不出示。
据介绍,当年振兴家园小区总共272户居民缴纳了热能计量费,总额为68万元,在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热管理办公室开给开发公司的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中有体现。
对于这项收费,李先生提出了两点疑问,首先,如果是正规的收费,原供热办为什么不给开发商开具正规的财政收费凭据发票之类的。其次,政府部门收费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该项收费是否给过立项、审议和批准,是否按照省级指导意见的要求由物价部门进行审批,现有收费价格的构成经过公示了吗?
据了解,按照省住建厅的文件,主管部门对于开发商的收费行为有监督的职能,对此,城管执法局的负责人表示,本单位没有处罚权,也未将此事转办给其他部门。
对此,生活报将继续关注。
https://t.cn/A6qhwMly
居民反映:无正规收据 钱花了东西没见着
振兴家园位于鹤岗市西解放路,共有4栋楼。记者采访时,家家都有一张白条子,有的因为时间久远原件找不到了,只剩了照片或者是复印件。但是,居民一致的说法是:“钱绝对是交了,而且到现在也没退。”
据1栋楼302的张女士介绍,这已经是8年前的事情了,“大约是2012年,那时候小区开始进户,开发商让我们每家每户都交2500元热能计量表钱,据说是市里的统一要求,以后将不再按面积计量热费,改用热能表计费。”
“这个表钱不交也不行,我们小区有些居民其实挺抵触的,别的小区都没听说收。”701的刘先生说,“可是你要不交开发商就不让进户,现在是钱花了东西没见到,承诺的供热服务方式也没见到改。”
当天,记者随机采访了近10位居民,居民的说法都一致。居民出示的收费凭据不是正规的发票,而是复写的收据。可以看到,收费日期均为2012年9月份,收费单位为鹤岗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费价格为2500元。
记者采访时看到,小区内正常供暖的管线是按照原有的计费方式设置的。居民们说:“供暖管线本身就没有预留接口,你要是安装热能表也可以,是不是事先留个接口啊?事先没有这个打算,然后就把费用收了,也太超前了。”
同时,家住3号楼的李女士表示,“热能表的价格也不知道是咋定的,网站上的热能表也就几百元,也不知道这个价格都包括哪些内容。”
据居民们介绍,进户一两年后,发现小区里的供热计费并没有按照热能表计量,而且热能表也见不到影儿,他们就找开发商和政府主管部门要退费。开发商称这个钱是政府部门收的,他们只是代收,而且已经转给了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的答复是,让居民找开发商,因为钱是开发商收取的,政府部门要求这笔钱由开发商来负担,没让他们收居民的钱。
鹤岗市城管执法局:收费文件没找到
就居民反映的问题,2日,记者找到了鹤岗市城管执法局市政科,据说机构改革后,供热办的职能已并入市政科。
连续两天记者来到鹤岗市城管执法局联系采访,该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和一位市政科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但均以刚接手工作,这件事是以前的政策,他们不太了解为由,未给予及时答复。
鹤岗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收费我们当年执行的是省里的文件,要求开发商出资,开发商把费用转嫁到居民的头上,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两份省住建厅文件,分别是黑建成[2010]38号《关于转发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供热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黑建成【2011】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其中,通知要求新建建筑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及数据远传设备费用,实行“开发商出资、银行专户存储、供热企业使用、主管部门监督”。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供热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核实。
这两份文件均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其中没有关于热能表价格的审批内容。城管负责人承认,这么多年供热计量工作其实并未全面实行,但是费用确实是收了。那么费用为什么不退,负责人称,有可能是为今后推进热费计量打基础,以后要再推进这项工作能用得上。
3日,记者再次来到城管执法局,要求对方出示规范的收费审批文件。该局市政科的负责人表示,这两天一直在找这份文件,现在还没找到,明天再找找看。
开发商:钱已转当时供热办
3日,记者多方联系,终于电话采访到鹤岗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负责人。
该项目负责人自称姓付,接受电话采访时人在外地。他表示,此款当年12月份转给了鹤岗的供热办,而且开了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至于说热能表为什么至今没安装,他也不太清楚,“当年供热办的工作人员通知我按照2500元一户收的费用,然后全部交给供热办,否则就不能竣工验收入住。”
该负责人认为,政府部门现在让开发商来负担这笔钱他觉得不合理,“当年热网的配套费我们已经交完了,否则就不能审批开工,你再让我交这笔热能计量费,我只能向居民单收,因为这笔钱没在建设成本当中,否则这笔钱从哪来?”负责人称,他已经把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交给了小区业委会主任,他也曾经参与过协商,对于他的做法,供热的主管部门也没话说。
业委会负责人:反映八年没结果
3日,记者采访了振兴家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先生。李先生表示,这么多年,其实居民只是找一个问题,就是这项收费是否经过审批,但是这么多年了,他们找过原来的供热办和现在的城管执法局,可是相关人员一拖再拖就是不出示。
据介绍,当年振兴家园小区总共272户居民缴纳了热能计量费,总额为68万元,在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热管理办公室开给开发公司的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中有体现。
对于这项收费,李先生提出了两点疑问,首先,如果是正规的收费,原供热办为什么不给开发商开具正规的财政收费凭据发票之类的。其次,政府部门收费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该项收费是否给过立项、审议和批准,是否按照省级指导意见的要求由物价部门进行审批,现有收费价格的构成经过公示了吗?
据了解,按照省住建厅的文件,主管部门对于开发商的收费行为有监督的职能,对此,城管执法局的负责人表示,本单位没有处罚权,也未将此事转办给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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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城事➡️【成少平督查部署天水南站片区万达广场项目用地保障等工作】--麦积新闻网#天水身边事# 有事搜一搜,没事看一看https://t.cn/A6GeiEtY
@天水麦积区图书馆 @天水云视线 @天水城事 @天水播报 @天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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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融媒体中心讯 11月30日上午,麦积区委副书记、区长成少平到天水南站片区,重点就麦积区万达广场项目用地保障、高铁佳苑一期入住及后续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和部署。
在万达广场项目拟用地区域,成少平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用地保障情况,传达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精神,动员各有关方面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区域后续征收安置等工作,全面保障项目顺利有序推进。 他要求,各有关方面要认真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核摸麦积区万达广场项目拟用地区域征收情况,核准剩余征收用地面积,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评估认定、房屋拆除、征收安置、资金筹措等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和合情合理诉求,从严从细抓好“两违”管控工作,从实从快打击周边乱搭乱建、抢搭抢建等苗头行为,全力保障万达广场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在高铁佳苑一期安置区,成少平仔细查看询问了小区群众入住、生产生活和后续项目建设情况,他强调,区国投公司要督促协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力量组织,加快一期安置区后续设施完善和剩余三栋安置楼建设进度,确保按期达到入住条件。各有关方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尽快组建赵崖社区机构,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功能,关心关注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好小区用气、用水、用电和供暖,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确保已入住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未入住群众尽快搬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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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铁佳苑一期安置区,成少平仔细查看询问了小区群众入住、生产生活和后续项目建设情况,他强调,区国投公司要督促协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力量组织,加快一期安置区后续设施完善和剩余三栋安置楼建设进度,确保按期达到入住条件。各有关方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尽快组建赵崖社区机构,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功能,关心关注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好小区用气、用水、用电和供暖,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确保已入住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未入住群众尽快搬迁入住。
【#我国将建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预计2021年底前投入使用】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预计将在2021年底前投入使用,目前医保电子凭证全渠道用户量超过3亿。同时,医保服务将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的方式,#医保服务将同步解决老年人数字化适应问题#。https://t.cn/A6G3Rx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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