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新增本土无症状4例# 详情发布】2022年8月8日0时—12时,哈密市伊州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检出,以上人员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症状感染者近期主要行程
(一)病例2
8月1日 9:32—12:17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0—18:30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9:03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
8月2日 9:30—12:17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4—19:54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
8月3日 9:34—12:32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2—19:13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9:15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附近文康药店。
8月4日 9:37—12:33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2—18:20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8:52青年北路德瑞花园底商2号楼梓航超市;19:01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
8月5日 9:41—12:11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0—18:22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
(二)病例3
8月1日 9:42大修厂菜市场附近昌吉葱花饼店;16:02天马可园店附近柠檬树创意蛋糕店。
8月2日 20:04建设东路新天地大厦麦尚鲜虾仁水饺。
8月3日10:03振华小区门口流动水果摊贩;10:34大福源超市。
8月4日11:52振华小区内流动水果摊贩。
8月5日11:00大修厂菜市场附近昌吉葱花饼店;12:01新建路加油站;12:14公路花园对面巨龙公司门口路边流动水果摊贩。
(三)病例4
8月1日 7:20—8:1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0:15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8:20—19:00青年社区2号楼。
8月2日 7:20—9: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
8月3日 7:20—9: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1: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8:00—19:00青年社区2号楼。
8月4日 7:20—9: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1: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7:00—18:00青年社区2号楼。
8月5日 7:20—8: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0:00天悦湾二期汇景园小区核酸采样点;12:30锦绣家园金刚面馆。
(四)病例5
8月1日 9:45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2日 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3日 9:00—10:40红星三场学校附近集市;11: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4日 10: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5日 10: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2:30北郊路锦绣家园金刚面馆。
请以上时段时空交集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伊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902-2204356、2200602)、十三师疫情防控指挥部(0902-2565236、6985722)报告;若已离开,请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间暂定2022年8月8日00:00—8月10日24:00。
(二)临时封控区居民“足不出户”,做好体温监测、居室通风、环境消毒等自我防护,身体有异样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备,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临时管控区居民“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每次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小区管控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后安排车辆点对点出行,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小区内暂停广场舞、打牌、聊天等聚集性行为;小区内商店、菜店、药店、便利店等在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做到有序进出、保持距离、严格防护,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临时防范区暂停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KTV、慢摇吧、餐吧、火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酒吧、剧本杀、健身馆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五)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院等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区县间线路车暂停,伊州区区域城乡班线车暂停运行;旅行社暂不组团来哈出哈旅游;所有防控工作人员、保障基本运行人员包括快递、外卖工作人员要严格个人防护,原则上实行闭环管理。
(七)坚持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少流动,不聚集,主动落实好全员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事关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哈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一、无症状感染者近期主要行程
(一)病例2
8月1日 9:32—12:17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0—18:30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9:03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
8月2日 9:30—12:17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4—19:54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
8月3日 9:34—12:32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2—19:13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9:15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附近文康药店。
8月4日 9:37—12:33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2—18:20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8:52青年北路德瑞花园底商2号楼梓航超市;19:01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
8月5日 9:41—12:11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15:30—18:22友谊商贸城中段B座一楼居正击剑俱乐部。
(二)病例3
8月1日 9:42大修厂菜市场附近昌吉葱花饼店;16:02天马可园店附近柠檬树创意蛋糕店。
8月2日 20:04建设东路新天地大厦麦尚鲜虾仁水饺。
8月3日10:03振华小区门口流动水果摊贩;10:34大福源超市。
8月4日11:52振华小区内流动水果摊贩。
8月5日11:00大修厂菜市场附近昌吉葱花饼店;12:01新建路加油站;12:14公路花园对面巨龙公司门口路边流动水果摊贩。
(三)病例4
8月1日 7:20—8:1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0:15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8:20—19:00青年社区2号楼。
8月2日 7:20—9: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
8月3日 7:20—9: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1: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8:00—19:00青年社区2号楼。
8月4日 7:20—9: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1: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7:00—18:00青年社区2号楼。
8月5日 7:20—8:00陶家宫新户村廖家湾锻炼身体;10:00天悦湾二期汇景园小区核酸采样点;12:30锦绣家园金刚面馆。
(四)病例5
8月1日 9:45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2日 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3日 9:00—10:40红星三场学校附近集市;11: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4日 10: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6:00—18:00家门口楼下红色木方桌打纸牌。
8月5日 10:00青年花苑核酸采样点;12:30北郊路锦绣家园金刚面馆。
请以上时段时空交集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伊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902-2204356、2200602)、十三师疫情防控指挥部(0902-2565236、6985722)报告;若已离开,请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间暂定2022年8月8日00:00—8月10日24:00。
(二)临时封控区居民“足不出户”,做好体温监测、居室通风、环境消毒等自我防护,身体有异样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备,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临时管控区居民“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每次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小区管控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后安排车辆点对点出行,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小区内暂停广场舞、打牌、聊天等聚集性行为;小区内商店、菜店、药店、便利店等在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做到有序进出、保持距离、严格防护,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临时防范区暂停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KTV、慢摇吧、餐吧、火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酒吧、剧本杀、健身馆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五)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院等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区县间线路车暂停,伊州区区域城乡班线车暂停运行;旅行社暂不组团来哈出哈旅游;所有防控工作人员、保障基本运行人员包括快递、外卖工作人员要严格个人防护,原则上实行闭环管理。
(七)坚持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少流动,不聚集,主动落实好全员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事关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哈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每100万人混检将产生5吨医废 核酸检测废物都去哪儿了】2022年以来,随着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在全球流行,我国多地陆续出现局部散发的新冠疫情。为尽早阻断疫情传播,许多地方组织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核酸筛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核酸检测废物。核酸检测废物都有哪些?有没有风险?能否确保得到妥善处置?就这些问题,相关专家给出了专业解答。
我国开展核酸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哪些废物?
据了解,核酸检测包括采样、送检、检测及报告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环节中都会产生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废弃的采集拭子、包装物、口罩、防护服等。核酸检测废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风险,各地普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核酸检测废物的来源和属性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我国可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这些核酸检测机构产生(包含上门检测过程)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普遍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二类是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及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这类废物不属于核酸检测废物,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检测结果阴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按照一般生活垃圾进行管理。
我国目前核酸检测废物产生情况如何?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都去哪儿了?
由于各地疫情程度不一,核酸检测点的布局与检测频次也是因地制宜。据了解,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包括固定点、便民点和流动点三种类型。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上述三种类型均有涉及;中小型城市及偏远地区一般不涉及便民点和流动点,主要以当地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等固定点为主。
通过对北京、上海、西安、仙桃、丹东、十堰等大、中、小型不同规模城市典型核酸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废物产生系数进行调研,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每100万人约产生5吨核酸检测废物。
不同类型采样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一般采取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固定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便民及流动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核酸检测机构集中收集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收集后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除此之外,当突发疫情等原因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突然增多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不足时,核酸检测废物可按照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确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分类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核酸检测是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那么全国针对核酸检测废物处置能力够不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要求,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40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医疗废物常规集中处置能力达215万吨/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根据专家测算,现有核准常规处置能力已达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54倍;必要时,通过延长设施工作时间及启用备用设施等方式,可提升至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87倍。
此外,各地还储备了充足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备用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等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总能力超过500万吨/年,可随时启用以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因此,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完全能够满足包括核酸检测废物在内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典型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处置情况如何?
据了解,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这表明,在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检测的条件下,各地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且现有处置设施的能力仍有一定的富余空间。
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丹东市本轮本土疫情(2022年4月—6月)发生以来,当地在保障医疗废物常规能力正常运行的同时,随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加,逐步启用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完全能够应对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实践证明,我国每个设区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均已建成较为完整、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也基本能够覆盖。包括中小城市在内的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充足,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多轮冲击的检验,完全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的处置需求。各地核酸检测废物全过程环节纳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可有力保障核酸检测废物的妥善处置且风险可控。(中国环境报)
我国开展核酸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哪些废物?
据了解,核酸检测包括采样、送检、检测及报告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环节中都会产生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废弃的采集拭子、包装物、口罩、防护服等。核酸检测废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风险,各地普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核酸检测废物的来源和属性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我国可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这些核酸检测机构产生(包含上门检测过程)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普遍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二类是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及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这类废物不属于核酸检测废物,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检测结果阴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按照一般生活垃圾进行管理。
我国目前核酸检测废物产生情况如何?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都去哪儿了?
由于各地疫情程度不一,核酸检测点的布局与检测频次也是因地制宜。据了解,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包括固定点、便民点和流动点三种类型。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上述三种类型均有涉及;中小型城市及偏远地区一般不涉及便民点和流动点,主要以当地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等固定点为主。
通过对北京、上海、西安、仙桃、丹东、十堰等大、中、小型不同规模城市典型核酸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废物产生系数进行调研,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每100万人约产生5吨核酸检测废物。
不同类型采样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一般采取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固定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便民及流动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核酸检测机构集中收集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收集后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除此之外,当突发疫情等原因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突然增多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不足时,核酸检测废物可按照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确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分类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核酸检测是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那么全国针对核酸检测废物处置能力够不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要求,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40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医疗废物常规集中处置能力达215万吨/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根据专家测算,现有核准常规处置能力已达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54倍;必要时,通过延长设施工作时间及启用备用设施等方式,可提升至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87倍。
此外,各地还储备了充足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备用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等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总能力超过500万吨/年,可随时启用以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因此,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完全能够满足包括核酸检测废物在内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典型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处置情况如何?
据了解,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这表明,在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检测的条件下,各地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且现有处置设施的能力仍有一定的富余空间。
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丹东市本轮本土疫情(2022年4月—6月)发生以来,当地在保障医疗废物常规能力正常运行的同时,随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加,逐步启用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完全能够应对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实践证明,我国每个设区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均已建成较为完整、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也基本能够覆盖。包括中小城市在内的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充足,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多轮冲击的检验,完全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的处置需求。各地核酸检测废物全过程环节纳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可有力保障核酸检测废物的妥善处置且风险可控。(中国环境报)
【#我国核酸检测废物都去哪儿了#】2022年以来,随着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在全球流行,我国多地陆续出现局部散发的新冠疫情。为尽早阻断疫情传播,许多地方组织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核酸筛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核酸检测废物。核酸检测废物都有哪些?有没有风险?能否确保得到妥善处置?就这些问题,相关专家给出了专业解答。
我国开展核酸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哪些废物?
据了解,核酸检测包括采样、送检、检测及报告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环节中都会产生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废弃的采集拭子、包装物、口罩、防护服等。核酸检测废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风险,各地普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核酸检测废物的来源和属性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我国可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这些核酸检测机构产生(包含上门检测过程)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普遍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二类是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及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这类废物不属于核酸检测废物,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检测结果阴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按照一般生活垃圾进行管理。
我国目前核酸检测废物产生情况如何?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都去哪儿了?
由于各地疫情程度不一,核酸检测点的布局与检测频次也是因地制宜。据了解,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包括固定点、便民点和流动点三种类型。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上述三种类型均有涉及;中小型城市及偏远地区一般不涉及便民点和流动点,主要以当地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等固定点为主。
通过对北京、上海、西安、仙桃、丹东、十堰等大、中、小型不同规模城市典型核酸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废物产生系数进行调研,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每100万人约产生5吨核酸检测废物。
不同类型采样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一般采取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固定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便民及流动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核酸检测机构集中收集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收集后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除此之外,当突发疫情等原因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突然增多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不足时,核酸检测废物可按照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确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分类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核酸检测是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那么全国针对核酸检测废物处置能力够不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要求,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40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医疗废物常规集中处置能力达215万吨/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根据专家测算,现有核准常规处置能力已达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54倍;必要时,通过延长设施工作时间及启用备用设施等方式,可提升至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87倍。
此外,各地还储备了充足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备用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等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总能力超过500万吨/年,可随时启用以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因此,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完全能够满足包括核酸检测废物在内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典型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处置情况如何?
据了解,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这表明,在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检测的条件下,各地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且现有处置设施的能力仍有一定的富余空间。
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丹东市本轮本土疫情(2022年4月—6月)发生以来,当地在保障医疗废物常规能力正常运行的同时,随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加,逐步启用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完全能够应对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实践证明,我国每个设区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均已建成较为完整、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也基本能够覆盖。包括中小城市在内的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充足,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多轮冲击的检验,完全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的处置需求。各地核酸检测废物全过程环节纳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可有力保障核酸检测废物的妥善处置且风险可控。(中国环境报)
我国开展核酸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哪些废物?
据了解,核酸检测包括采样、送检、检测及报告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环节中都会产生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废弃的采集拭子、包装物、口罩、防护服等。核酸检测废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风险,各地普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核酸检测废物的来源和属性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我国可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这些核酸检测机构产生(包含上门检测过程)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普遍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二类是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及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这类废物不属于核酸检测废物,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检测结果阴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按照一般生活垃圾进行管理。
我国目前核酸检测废物产生情况如何?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都去哪儿了?
由于各地疫情程度不一,核酸检测点的布局与检测频次也是因地制宜。据了解,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包括固定点、便民点和流动点三种类型。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上述三种类型均有涉及;中小型城市及偏远地区一般不涉及便民点和流动点,主要以当地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等固定点为主。
通过对北京、上海、西安、仙桃、丹东、十堰等大、中、小型不同规模城市典型核酸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废物产生系数进行调研,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每100万人约产生5吨核酸检测废物。
不同类型采样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一般采取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固定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便民及流动点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由核酸检测机构集中收集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收集后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除此之外,当突发疫情等原因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突然增多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不足时,核酸检测废物可按照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确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分类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核酸检测是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那么全国针对核酸检测废物处置能力够不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要求,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40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医疗废物常规集中处置能力达215万吨/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根据专家测算,现有核准常规处置能力已达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54倍;必要时,通过延长设施工作时间及启用备用设施等方式,可提升至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87倍。
此外,各地还储备了充足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备用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等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总能力超过500万吨/年,可随时启用以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因此,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完全能够满足包括核酸检测废物在内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典型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处置情况如何?
据了解,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这表明,在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检测的条件下,各地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且现有处置设施的能力仍有一定的富余空间。
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丹东市本轮本土疫情(2022年4月—6月)发生以来,当地在保障医疗废物常规能力正常运行的同时,随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加,逐步启用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完全能够应对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实践证明,我国每个设区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均已建成较为完整、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也基本能够覆盖。包括中小城市在内的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充足,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多轮冲击的检验,完全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的处置需求。各地核酸检测废物全过程环节纳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可有力保障核酸检测废物的妥善处置且风险可控。(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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