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L全球故事#讲述#仲量联行#全球员工的抗疫行动。
由#新冠肺炎#开启的全球#在家办公#模式仍在持续。仲量联行菲律宾运营经理Gerz Zuniga发现,在家办公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通勤费,她当即决定用这笔钱来采购生活必需品送给有需要的社区居民。
#防控疫情我们在一起#Gerz原先只准备了30份“食物包”,打包了大米、罐头、方便面等食物;但随着她这一举动在社区传播开来,一些有孩子的困难家庭开始向她求助,她便将牛奶、奶粉等婴幼食品也加入了自己的援助清单。
“虽然这些‘食物包’只能缓解大家的一时之需,但我依旧收获了有生以来最多的感谢。”Gerz激动地说,“有的妈妈还会与我分享小朋友收到牛奶的照片。每次看到这些照片,我都又开心又心酸。”
Gerz还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倡议,让邻居和朋友在第一时间将需要帮助的人员信息提供给她。慢慢地,很多当地居民也加入到她的采购队伍中。
“看到整个社区恢复活力,我真的非常欣慰!”她表示。
由#新冠肺炎#开启的全球#在家办公#模式仍在持续。仲量联行菲律宾运营经理Gerz Zuniga发现,在家办公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通勤费,她当即决定用这笔钱来采购生活必需品送给有需要的社区居民。
#防控疫情我们在一起#Gerz原先只准备了30份“食物包”,打包了大米、罐头、方便面等食物;但随着她这一举动在社区传播开来,一些有孩子的困难家庭开始向她求助,她便将牛奶、奶粉等婴幼食品也加入了自己的援助清单。
“虽然这些‘食物包’只能缓解大家的一时之需,但我依旧收获了有生以来最多的感谢。”Gerz激动地说,“有的妈妈还会与我分享小朋友收到牛奶的照片。每次看到这些照片,我都又开心又心酸。”
Gerz还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倡议,让邻居和朋友在第一时间将需要帮助的人员信息提供给她。慢慢地,很多当地居民也加入到她的采购队伍中。
“看到整个社区恢复活力,我真的非常欣慰!”她表示。
#每日一善[超话]#[微风]#阳光信用#
(指路互动,不吞必回!)
自省,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美玉尚有瑕,人亦存不足。人活世间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以谦虚的姿态对事对人,谦虚使人进步,反思促人成长。
谨慎, “三思而后行”。
莽夫与智者的奥义便在“谨慎二字,谨于言慎于行。做事需考虑后果,切莫贪一时之快。冲动易生后悔,谨慎方得真义。
(指路互动,不吞必回!)
自省,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美玉尚有瑕,人亦存不足。人活世间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以谦虚的姿态对事对人,谦虚使人进步,反思促人成长。
谨慎, “三思而后行”。
莽夫与智者的奥义便在“谨慎二字,谨于言慎于行。做事需考虑后果,切莫贪一时之快。冲动易生后悔,谨慎方得真义。
【加盟奶茶连锁店想要退出?三个故事告诉你如何才能退回加盟费】
加盟时一时脑热,转身就后悔了
还能回头吗?
今年40岁出头的陈女士没有开店经验,因为看到家楼下的奶茶店生意红火,于是也动了开奶茶店的心思。她通过上网搜索,找到了一家奶茶店的加盟信息,经过前期了解和实地查看,陈女士很快与这家奶茶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获得了奶茶品牌和商标的使用权,并由奶茶公司提供包括开店选址、店面运营、经营管理等在内的服务和培训,合同有效期一年,陈女士如约交纳了加盟费及保证金共计28万元。
合同签订后,陈女士就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闺蜜,谁知立马被泼了“冷水”——“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就因为开饮品店,亏了不少钱呢!”想到自己没有开店经验,这个品牌在杭州也不多,不知道前景如何,陈女士感到很后悔,觉得自己太冲动了,于是向品牌方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费用。后协商不成,陈女士在签订合同20天后,将该奶茶公司起诉到下城法院。
杭州下城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酌情扣除奶茶公司已提供部分店面选址服务的费用后,返还陈女士大部分加盟费和全部保证金。
“冷静期”了解一下
想清楚了再做决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规定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约权,即使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是特许经营中的“冷静期”,换句话说,就是给加盟者一点时间冷静冷静,想清楚了再做决定。本案中,陈女士在签订合同后不足一个月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应当认定为在合理期限内,且没有实际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故可以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关费用。
签了合同后一直没开店
也没怎么享受加盟服务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吗?
上海的王女士也是这家奶茶品牌的加盟者,于2018年4月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一年,随后支付了35万元的加盟费和3万元保证金。与陈女士“火急火燎易冲动”的性格不同,王女士做事似乎有些“拖延症”,在交纳加盟费后,她一直没有去领取开店所需的资料包,也没有主动接受品牌方提供的经营管理培训。同年6月,她告知品牌方自己打算在下半年开店,具体时间还没确定,等店铺看好后会再联系品牌方。
时间过得很快,就这样毫无动静地到了10月,王女士突然因为各种原因不打算开店了,于是向奶茶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及保证金。后协商不成,王女士将奶茶公司起诉到下城法院。
杭州下城法院经审理,酌情确定奶茶公司返还部分加盟费17.5万元和全部保证金,驳回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拖延症”代价不小
怠于履行也担责
本案中,王女士在签订合同后,未能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怠于参加培训、开店经营等,并在合同签订半年之后才提出解除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情形,而奶茶公司不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情形,所以王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依据不足。合同到期后,王女士仍未开店,考虑到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一方面王女士虽未实际使用奶茶公司的经营资源但占用了一定商机,另一方面奶茶公司也确实未提供相关服务,故酌情由奶茶公司返还部分加盟费及保证金。
店是开了,可就是不赚钱
我不甘心,我要退钱!
89年的秦先生上学的时候就比较爱喝奶茶。2018年3月,他加盟了上述这个奶茶品牌并支付了加盟费及保证金共计35万元,准备大干一场。
可现实情况并不乐观,这家奶茶店于2018年5月底开业,虽苦心经营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同年11月,秦先生忍痛关店。随后,他一纸诉状将奶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并由奶茶公司返还加盟费及保证金。
杭州下城法院经审理,驳回了秦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的诉讼请求,仅支持退还保证金。
是赚钱还是亏钱
这个风险要自担
本案中,《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双方已按约履行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秦先生接受奶茶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已实际使用奶茶公司的相关经营资源,奶茶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形。故秦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要把一家门店经营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准备开店之前,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品牌考察,任何冲动之下的选择或者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都是不可取的。此外,还要全面评估自己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用心经营,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记者:小雅 通讯员:夏梦秋)
加盟时一时脑热,转身就后悔了
还能回头吗?
今年40岁出头的陈女士没有开店经验,因为看到家楼下的奶茶店生意红火,于是也动了开奶茶店的心思。她通过上网搜索,找到了一家奶茶店的加盟信息,经过前期了解和实地查看,陈女士很快与这家奶茶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获得了奶茶品牌和商标的使用权,并由奶茶公司提供包括开店选址、店面运营、经营管理等在内的服务和培训,合同有效期一年,陈女士如约交纳了加盟费及保证金共计28万元。
合同签订后,陈女士就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闺蜜,谁知立马被泼了“冷水”——“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就因为开饮品店,亏了不少钱呢!”想到自己没有开店经验,这个品牌在杭州也不多,不知道前景如何,陈女士感到很后悔,觉得自己太冲动了,于是向品牌方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费用。后协商不成,陈女士在签订合同20天后,将该奶茶公司起诉到下城法院。
杭州下城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酌情扣除奶茶公司已提供部分店面选址服务的费用后,返还陈女士大部分加盟费和全部保证金。
“冷静期”了解一下
想清楚了再做决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规定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约权,即使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是特许经营中的“冷静期”,换句话说,就是给加盟者一点时间冷静冷静,想清楚了再做决定。本案中,陈女士在签订合同后不足一个月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应当认定为在合理期限内,且没有实际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故可以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关费用。
签了合同后一直没开店
也没怎么享受加盟服务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吗?
上海的王女士也是这家奶茶品牌的加盟者,于2018年4月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一年,随后支付了35万元的加盟费和3万元保证金。与陈女士“火急火燎易冲动”的性格不同,王女士做事似乎有些“拖延症”,在交纳加盟费后,她一直没有去领取开店所需的资料包,也没有主动接受品牌方提供的经营管理培训。同年6月,她告知品牌方自己打算在下半年开店,具体时间还没确定,等店铺看好后会再联系品牌方。
时间过得很快,就这样毫无动静地到了10月,王女士突然因为各种原因不打算开店了,于是向奶茶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及保证金。后协商不成,王女士将奶茶公司起诉到下城法院。
杭州下城法院经审理,酌情确定奶茶公司返还部分加盟费17.5万元和全部保证金,驳回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拖延症”代价不小
怠于履行也担责
本案中,王女士在签订合同后,未能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怠于参加培训、开店经营等,并在合同签订半年之后才提出解除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情形,而奶茶公司不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情形,所以王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依据不足。合同到期后,王女士仍未开店,考虑到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一方面王女士虽未实际使用奶茶公司的经营资源但占用了一定商机,另一方面奶茶公司也确实未提供相关服务,故酌情由奶茶公司返还部分加盟费及保证金。
店是开了,可就是不赚钱
我不甘心,我要退钱!
89年的秦先生上学的时候就比较爱喝奶茶。2018年3月,他加盟了上述这个奶茶品牌并支付了加盟费及保证金共计35万元,准备大干一场。
可现实情况并不乐观,这家奶茶店于2018年5月底开业,虽苦心经营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同年11月,秦先生忍痛关店。随后,他一纸诉状将奶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并由奶茶公司返还加盟费及保证金。
杭州下城法院经审理,驳回了秦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的诉讼请求,仅支持退还保证金。
是赚钱还是亏钱
这个风险要自担
本案中,《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双方已按约履行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秦先生接受奶茶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已实际使用奶茶公司的相关经营资源,奶茶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形。故秦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要把一家门店经营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准备开店之前,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品牌考察,任何冲动之下的选择或者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都是不可取的。此外,还要全面评估自己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用心经营,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记者:小雅 通讯员:夏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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