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把咖啡厅幽灵的案子看完了。女主真的是…… 太nb了!犯人试图纵火,在地上洒满了汽油,点燃了打火机正要往地上扔。女主一个箭步飞扑过去,徒手抓住了点燃的打火机用手掌捂住熄灭。然后倒地前转身用另一只手臂钳住犯人的脖子撂倒……
我&広樹:???????
这身手…… 特工和杀手里选一个好吧,我不信她是普通人[哈哈][哈哈][哈哈]

#LOL虚空女皇原画#【卑尔维斯精选故事《风车》】

“好吧。”卡莎重重地叹了口气,看着那形体在自己四周和头顶一齐展开。

怪物的双翼足有二十臂见方,完全占据了她的视野——卡莎没有办法移开视线,因为六条蠕动不停的人类手臂把她的脑袋顶在了墙上。怪物的形体不停扩张,渐渐填满这噩梦融汇成的海洋——它的家。一颗颗闪着寒光的牙齿都有一个成年人大小……而且还在变大。四只掠食者的眼睛俯视着卡莎,眼神冰冷。又或许是一种饿意。在这样的尺度下,着实难以分辨。

她更喜欢那怪物还是人形时的样子。

“好吧。”她又重复了一句。活体护甲僵在她的身上,动也不动,是因为敬畏?这套护甲其实是一只寄生怪,属于虚空吐出的低级生物之一。难道它会有敬畏的感觉吗?反正不管什么原因,她的身体被定住了。除非突然有什么极其意外的变故,不然这可能就是她最终的结局了。但是卡莎的求生意志仍然在挣扎:她向身后的墙体开火,弹体钻进了怪物的……嘴?还是咽喉?她想起了怪物的动作有多块。还有它硕大的身形。

迅猛又巨大。太完美了。

最后的挣扎似乎毫无效果,卡莎应该是死定了。但是至少不是完全的徒劳。最起码能弄疼它。

“我的真身令你感到了不快。”它说话了,语气出人意料地冷静。它的话音震耳欲聋,震开了空间拼接的夹缝,成千上万条虚空鮣鱼从边缘参差的洞口中倾泻而出。这个声音折弯一切、挤压一切,既是呢喃,也是狂啸。空间不断层叠,无边无际。百万个声音合成一支咏叹调。

卡莎瞪大了眼睛——她明白了。这就是每个人的去处。

不到一个小时,虚空就吞噬了那座曾经的城市,卑尔维斯。卡莎还没来得及赶到,一座曾经繁华的大都会便灰飞烟灭。所有事物。所有人。现在剩下的只是一个巨大的地坑,微微闪光,满地的碎片重新排成无法辨认的诡异形状——结构流变不停,像是在努力重组成生物的形体,或是人类的轮廓。如同一个孩子正在拼装一座积木城。

可是,人们都去哪儿了?瓦斯塔亚人呢?动物和植物呢?她一路奋战,穿过了残破的城市,钻入了空洞中心的地道,却没有看到任何人类的踪迹——只有新生的虚空恶物,例如带有虹彩光泽高达数里的触手,还有她觉得可以叫做“尖叫的躯干结成的圆球”。反正没什么道理。遭受虚空侵袭后的地方虽说不会好看,但总会留下些东西。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了。

“你就是这座城市。”卡莎透过反复回响的音墙挤出了一句话。“你就是……卑尔维斯。

“是的。”卑尔维斯轻振了一下它的——还是她?——翼翅。“他们的生命化作初始的构件,促成了我的诞生。记忆。情感。历史。我与卑尔维斯全无区别,这个名字也由我承继。

卑尔维斯宏伟的身躯须发贲张。金光在她鳐鱼状的形体上披下一道道隐约的斑纹,勾勒出虚空之海上一轮虚假的太阳,如同一个濒死世界的光环。新生的肉体逆着一股虚无的潮水摆荡,一条条血管短暂地亮起,然后自行抽离了她的表皮,每一根都是自成一国的活物。千万只虚空鮣鱼汇成的鱼群围绕着它们的女皇巡游,如同飞鸟在远方的峰峦上空盘旋。简直堪称美轮美奂。如果虚空有神祇存在,想必就是眼前这番景象。畸零可怖,狰狞诡异,美不胜收。

卡莎被眼前的滔天恐怖震撼得无以复加,甚至没有清楚地察觉到墙上的手臂不仅放松了,还把她降到了地面上。没有人能当即理解这一切。

它为自己选择了一个名字。她思忖着,下意识地扫开一只还在她肩上游弋的手。这不可能。

虚空的造物从不会为自己命名。绝大部分——比如雷克塞,名字都是取自恕瑞玛历史中所记载的概念。通常是因为有些极其幸运的人——或是不幸到了极点——在沙漠里碰上了这些怪物,又捡回了一条性命,世人才得以从他们口中听到关于虚空的描述。它们不曾显现过这样的头脑,

遑论关于自我的意识。但最关键的是,虚空生物不认为名字有任何价值。名字只是现实世界的做作发明,它们并不渴求。

那为什么她会这样?

“我会……阻止你,”卡莎嘴上说着,心里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该瞄准哪里。“我会杀了你。”

“你做不到。”卑尔维斯的众多声音齐齐回答。“你无力行使即便是最低限度的反抗。在你之前有人试过,那是在我降生之前的年代。每一个妄想称雄的人,挥舞着自以为足以击退虚空的武器。然而最终统统化作食粮。残存的碎片——如果居然还能够残存,就变作这片淡紫之海的盐分。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其中,只有你还保留了全然的心智。”

“两个人?”

“你,和你的父亲。”

卡莎感到有什么东西沉沉地压在了心口。无数念头在她脑海里疯转,将她推到即将疯狂的边缘。但是现在,她必须把全部精神集中到此时此刻。她不能大意,不管这个女皇是什么来路。它是憎恶的代表,是冷酷的灭绝之举化成的人格。

“你骗我,”卡莎怒道。“那不可能。”

“我从不欺骗,卡莎。”女皇说道。“因为我并不需要。虚空最终的胜利是不可动摇的绝对事实。不需要任何谎言、矫饰或者疑问。打开你的眼界,我将令你见证。”

空间开始收缩。卑尔维斯庞然的身躯伸展、扭曲,进而收拢——缩小成更容易辨认的样子。她无声地飘落,悬在了卡莎面前。卷须和眼柄移换位置,重构成一个几块形状拼合成的椭圆球体——形似人类的头颅。卑尔维斯用两张面孔注视着自己的觐见者,同时以双翼裹住自己的身躯,显出一个地位尊贵的女子高大的身形。

卡莎认定,收缩的过程比展开更加令人作呕。虽说视觉上和听感上也是出人意表地畸怪,却少了几分后者揭露真身时的庄严。

“你还活着是因为我的容许。”女皇的人类头颅发出深沉且永不满足的声音。“如今你也应该意识到了。”

卡莎刚想争辩,却猛然瞥见了地面上那条二十多米长的擦痕——方才只一击之下就让她滚了出去。卑尔维斯出手极快,卡莎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女皇便将自己的身形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扩增了两百多倍。

并且看起来,她也掌控着这蠕蠕搏动的活体地狱——所谓的“淡紫之海”。现在不是发难的时机。

卡莎在脑海中飞速地进行计算,同时眼睛迅即四下打量,想要弄清楚自己的对手究竟有多少分量。卑尔维斯的面庞露出了饶有兴味的表情,唇形一翘,随即开始模仿卡莎的神色。

卡莎明白,自己已经输了。

一个人的思维有多快?反应速度又有多快?而这个怪物,集成了这么多人的精神……会是什么样的脑力。转眼间——即便是老谋深算的策士也只能勉强想出一个大概,卑尔维斯的脑海里便已掠过了亿万种可能。这座古老的城市所有存在过的人和事,为她提供了无法计数的记忆和经验。面对自符文之地诞生以来最所向披靡的敌人,每一个英雄被吞噬之后都化作了她神经突触间瞬时的反应。在卡莎来不及眨眼的一瞬之间,他们的情感就已经被分门别类,条分缕析,永远地成为了被欣赏注视的标本。

“那现在要怎么样?”卡莎承认道。

当你的对手已经有上千个答案,而你只有一条对策时,还能怎么办?

“你将追随我。”女皇转过身,飘过变异的珊瑚虫结成的厚毯——众多生物沿路向她恭敬地鞠躬。卡莎站在原地,看着这位主人无声地划过混乱不堪的废墟——支离的建筑、诡谲的肢体、缝合的残躯,还有泛着珠光的构体,就像是一个人在自己的花园中信步,只是残忍诡异得难以描述。

真棒,卡莎心说。就算是以虚空的标准来说,这也称得上诡异至极。

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吧。”卑尔维斯说道。这话引起了卡莎的兴趣。

“好。那么,第一个问题……你究竟是什么?”卡莎不远不近地跟在女皇后面,她身上的护甲现在已经放松了下来,重新开始活动。一只玩具熊飘来,身上插着十几只鸥鸟的翅膀,正在努力保持平衡。卡莎强忍着作呕的冲动,把它推到一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自虚空的哪个部分?”

“我就是虚空,”卑尔维斯回答。“而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卡莎狐疑地说:“但你说你是用人类创造的。还有这个城市。你说你想变成这座城市?”

“错了,”卑尔维斯说道。“虚空已经存在了上千年。早在第一颗星星在遥远太空中亮起之前,我们就已经在了。完美,独一,寂静。然后,出现了一个声音。

“从那低语中诞生了存在,我们被其浸染。我们受其影响。破坏。改造。无论如何挣扎,我们都无法再回到当初。我的先祖——监视者们——曾试图入侵并摧毁存在,却反而遭其玷污。从此渴望受到崇拜,渴望开悟……

“却在一夕之间,惨遭背叛。被迫彻底改变,最终受到扬弃。存在赋予了它们无法言喻的恨意。它们将毫不犹豫地为一切现实送葬。”

卑尔维斯行至一处断崖,俯瞰着下方宽阔的裂谷。透过虚假的斑驳阳光,卡莎看到岩壁上到处是巨大的孔洞。

虚空生物的隧道。就是这些东西,吃掉了塔莉垭的同胞,摧毁了卑尔维斯,吞噬了恕瑞玛东南方的帐篷之城。虚空吞噬的一切,最后都到了这里。

“然而,它们的蜕变并不完整。现在,才是真正的蜕变之始。”女皇笃定地说道。“我所图的不是一座城市。我们将成为你们。”

卡莎走上断崖的最高处,倒吸了一口气。她和卑尔维斯所俯视的并不完全是一座城邦,而是由虚空的珊瑚群组成的一张离奇巨毯,全是颠倒的恕瑞玛风格建筑,无边无际。虚空鮣鱼成群穿行,蜿蜒扭曲的街道上窜过形貌黑暗的生物。

举目怪怖。处处邪诡。没有一处是完整的形象,仿佛是进行到一半便灵感全失的画作。似乎它拼命想要的就是……

“不是的,”卡莎反驳道,也更像是在对自己说的。“虚空只想抹去一切。它无法存在。为了完成这里,你需要的是……一切。”

“对了,”卑尔维斯回答。“正是一切。我就是虚空。我将一口一口,将你的世界蚕食殆尽。而我必将永存,因为你毫无阻止我的手段。”

女皇看向卡莎,面色冷峻。志在必得。

“虚空的女儿,我愿与你谈个交易。我的世界必将涌现,因此你的世界必须终结。但对于先于我们到来的监视者们而言,我的存在是一种侮辱。造物会令它们如受炙烤,它们急于将你抹杀,也包括我,还有任何事物,只为杜绝那种痛苦。如若它们逃出了监牢,我们便再无力挽狂澜的机会。时间走至终点,万物归于尽头。”

卡莎盯着卑尔维斯的伪眼,感受到一种蛮横的决绝传遍周身。“你想彻底扫除我们。那么我又为什么要帮你呢?”

“帮我剿灭监视者,我就会宽限……你的同胞一段时间。可以是一个月。一年。或者更久。也许,这段时间可以让你找到杀死我的武器,或是足以与我抗衡的英雄。虽说你会失败……但你仍可尝试。我给你一个机会。这远比它们慷慨。”

卑尔维斯说完,转过去继续看着崖下她的新世界逐渐成形。卡莎的怒火开始升腾。

“如果我拒绝呢?如果我就在这里杀了你呢?”卡莎低吼起来。

“你做不到。”卑尔维斯断言。“你缺乏足够的意志、知识和能力。我是你唯一的机会。”

卡莎全身的护甲因为恐惧而剧烈地颤动起来,喷射荚开始升温。她努力想要控制,但寄生物似乎知道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她还想挣扎,顺势将眼神从卑尔维斯身上挪开,想要——

糟糕。

女皇翅膀的锋利尖端捅进了卡莎的胸口,将她抬离了地面。卡莎竭力反击,暴雨一般的飞弹卷向女皇,灼热的紫色电浆呼啸飞溅,曾经可以撕裂虚空生物的光束打在卑尔维斯半透明的皮肤表面疯狂地扭动。

无济于事。毫无效果。

“虚空之女。你必须找到监视者,亲自验证我说的话。否则你的烛火会与所有人一起熄灭。这并非威胁。而是我的承诺。”

卑尔维斯放开钳制,卡莎旋即冲上高空——这片虚假的天空,倒映着卑尔维斯那异样的海面。淡紫色的城池在她身下发出微光,一个个门窗边沿包裹着形态各异、正在翻腾的发光异物。

卡莎冲进一条虚空物所掘出的隧道,向着眩目的天光飞去。女皇转过身,再次望了一眼她所梦想的世界。

卡莎撞开了恕瑞玛南部的沙漠地面,重重地栽倒在沙丘上。卑尔维斯城的轮廓在远处微微泛光,看不到任何已知生命的迹象,只有新生的怪物在进进出出,建设着即将孳生天下的家园——这是世界的癌症。

这副光景令人视之目眩,所有现实的经验在狂风中急剧地旋转。

“好吧。”卡莎重重地叹了口气,看着那形体在自己四周和头顶一齐展开……

#三联美食#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从高邮到昆明,从沙岭子再到北京,汪曾祺吃了、做了一辈子顺民菜;写食物,他笔下有风土,心里是乡愁。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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