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 惠及万家】人口普查的意义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安排、普查对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普查中,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普查对象义务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数据的采集质量的保证
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保证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在应用系统研发中,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人口普查结果何时公布,普查数据会用于哪些方面?
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这些数据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人口情况是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转折期,需要通过人口普查,摸清人口状况,服务宏观决策。
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因此,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将为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同时,人口普查数据也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在2021年4月发布主要数据公报。
https://t.cn/A6bwNH0t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安排、普查对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普查中,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普查对象义务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数据的采集质量的保证
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保证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在应用系统研发中,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人口普查结果何时公布,普查数据会用于哪些方面?
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这些数据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人口情况是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转折期,需要通过人口普查,摸清人口状况,服务宏观决策。
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因此,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将为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同时,人口普查数据也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在2021年4月发布主要数据公报。
https://t.cn/A6bwNH0t
【人口普查 惠及万家】
人口普查的意义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安排、普查对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普查中,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普查对象义务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数据的采集质量的保证
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保证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在应用系统研发中,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人口普查结果何时公布,普查数据会用于哪些方面?
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这些数据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人口情况是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转折期,需要通过人口普查,摸清人口状况,服务宏观决策。
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因此,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将为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同时,人口普查数据也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在2021年4月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来源:津云)
人口普查的意义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安排、普查对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普查中,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普查对象义务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数据的采集质量的保证
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保证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在应用系统研发中,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人口普查结果何时公布,普查数据会用于哪些方面?
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这些数据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人口情况是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转折期,需要通过人口普查,摸清人口状况,服务宏观决策。
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因此,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将为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同时,人口普查数据也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在2021年4月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来源:津云)
#贵州# #紫云# #脱贫攻坚# 【紫云自治县:“以点筑面”答好“六稳”“六保”新问卷】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作为未摘帽的贫困县,时间紧、任务重,面对疫情防控“加试题”,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紧盯重点、聚焦难点、疏通堵点,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发展,答好“六稳”“六保”新问卷,推动经济发展全面复苏,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互促共进。
紧盯重点,稳就业、促增收,筑牢经济平稳发展向好面。就业乃民生之本,也是“六稳”和“六保”之首。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通过援企、稳岗、扩就业“三管齐下”,努力让群众易就业、好创业、能乐业,不断促进群众增收,夯实经济平稳发展的“压舱石”。从企业融资需求、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税费减免等给予全方位服务,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持续抓好援企工作,千方百计增强企业稳定和创造就业岗位能力。通过“点对点”免费输送、落实稳岗就业补贴、与外出务工集中地的人社部门签订稳岗协议和劳务输出合作协议、收集整理并筛选适配性强的就业岗位等,持续抓好稳岗工作。通过成立县级劳务公司,发挥13个乡镇(街道)劳务分公司、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劳务合作社、168个村级劳务合作社功能作用和各村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在全县打造务工就业“外出务工族”“在家上班族”“返乡创业族”“田园工薪族”“四族”阵营,不断扩宽就业渠道。同时,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创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创业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累计通过“点对点”免费输送1.1万人,兑现返岗补贴4019人120.57万元。
聚焦难点,保民生、助脱贫,筑牢决胜全面小康基本面。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始终坚持保住民生底线,守好群众“幸福线”,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稳住“米袋子”和“菜篮子”是“六稳”和“六保”的重中之重,通过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做实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做优季节性缺粮发放工作,保障物价平稳运行、物资供应充足,让民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四季无虞,拥有稳稳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符合当地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经济损失,护航农业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贫困人员、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兜底保障措施,并通过扶贫加油站动态解决鳏寡孤独等群体吃、穿不愁的问题,攻克脱贫路上的坚中之坚、难中之难,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紧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四保障”,全面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有保障、可持续、不返贫。2020春季学期资助在校贫困生33860人次,发放(免补)资助金2167.82万元;将484名大病专项救治患者纳入救治范围,8657名四类重点慢病实施健康服务管理,11612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实现了应签尽签。
疏通堵点,转作风、优服务,筑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需要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坚决把纠治“四风问题”进行到底,不断消除痛点、疏通堵点。整合脱贫攻坚巡回督战、定点督战和常态化督查力量,坚持“督战一体”、以督促战,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干部作风等,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162个行政村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逐村逐户逐人全覆盖督查检查,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让全县上下始终紧绷脱贫攻坚决胜之弦,保持攻坚态势,一鼓作气、乘势而上,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同时,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对业务能力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方法不切实际的驻村干部果断进行调整充实。全面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生活补贴、浮动工资、带薪年休假、每年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1次健康体检及工作经费等待遇保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提振干部激情,激发干部活力,促进干部作用发挥。
( 于以迁)
紧盯重点,稳就业、促增收,筑牢经济平稳发展向好面。就业乃民生之本,也是“六稳”和“六保”之首。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通过援企、稳岗、扩就业“三管齐下”,努力让群众易就业、好创业、能乐业,不断促进群众增收,夯实经济平稳发展的“压舱石”。从企业融资需求、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税费减免等给予全方位服务,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持续抓好援企工作,千方百计增强企业稳定和创造就业岗位能力。通过“点对点”免费输送、落实稳岗就业补贴、与外出务工集中地的人社部门签订稳岗协议和劳务输出合作协议、收集整理并筛选适配性强的就业岗位等,持续抓好稳岗工作。通过成立县级劳务公司,发挥13个乡镇(街道)劳务分公司、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劳务合作社、168个村级劳务合作社功能作用和各村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在全县打造务工就业“外出务工族”“在家上班族”“返乡创业族”“田园工薪族”“四族”阵营,不断扩宽就业渠道。同时,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创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创业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累计通过“点对点”免费输送1.1万人,兑现返岗补贴4019人120.57万元。
聚焦难点,保民生、助脱贫,筑牢决胜全面小康基本面。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始终坚持保住民生底线,守好群众“幸福线”,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稳住“米袋子”和“菜篮子”是“六稳”和“六保”的重中之重,通过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做实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做优季节性缺粮发放工作,保障物价平稳运行、物资供应充足,让民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四季无虞,拥有稳稳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符合当地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经济损失,护航农业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贫困人员、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兜底保障措施,并通过扶贫加油站动态解决鳏寡孤独等群体吃、穿不愁的问题,攻克脱贫路上的坚中之坚、难中之难,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紧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四保障”,全面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有保障、可持续、不返贫。2020春季学期资助在校贫困生33860人次,发放(免补)资助金2167.82万元;将484名大病专项救治患者纳入救治范围,8657名四类重点慢病实施健康服务管理,11612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实现了应签尽签。
疏通堵点,转作风、优服务,筑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需要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坚决把纠治“四风问题”进行到底,不断消除痛点、疏通堵点。整合脱贫攻坚巡回督战、定点督战和常态化督查力量,坚持“督战一体”、以督促战,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干部作风等,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162个行政村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逐村逐户逐人全覆盖督查检查,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让全县上下始终紧绷脱贫攻坚决胜之弦,保持攻坚态势,一鼓作气、乘势而上,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同时,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对业务能力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方法不切实际的驻村干部果断进行调整充实。全面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生活补贴、浮动工资、带薪年休假、每年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1次健康体检及工作经费等待遇保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提振干部激情,激发干部活力,促进干部作用发挥。
( 于以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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