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留情》:半路夫妻,全靠互相怜惜

博读 昨天



俗话说,半路夫妻,永远是贼。

有点偏颇,但也能理解。因为进过围城、受过伤害的人,再次踏入婚姻时,感情很难纯粹,心思却变得复杂。

为了各自的钱财和孩子,步步为营地防备,斤斤计较地打着算盘,可悲,也可怜。

张爱玲的《留情》写一对半路夫妻,在失去与得到之间,虽然心意难平,却依然愿意用真情和关爱相濡以沫。

作者似乎在提醒世人,既然陌路相逢,选择了搭伙过日子,何不以诚相待、彼此拥抱呢?

就像小说的结尾:

“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然而敦凤与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还是相爱着。”

人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半路夫妻,全靠互相怜惜。



老夫少妻的结合

米先生与敦凤是半路夫妻,也是一对老夫少妻。

结婚时,他已经五十九岁,她才三十六岁,相差二十年多岁。

敦凤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有一张“滴粉搓酥”的脸庞、一只“希腊型的正直端丽”的鼻子、鼻孔细小又高贵。如今胖了,丰腴的身材像一只清水粽子。

她出生在上海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十六岁就嫁了人。丈夫是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一笑起来时,眼睛坏坏的。二十三岁那年,丈夫不幸病逝。

守了十几年寡,有一次在亲戚家,敦凤认识了米先生,后来就嫁给了他。

米先生是股票公司的职员,有一定的地位,也有学问,去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在社交场上,他虽然缺乏幽默,显得寡淡,但人很实在,也很知礼。

至于米先生的长相,张爱玲用了几个生动的比喻。

说他是,除了戴眼镜外整个地像婴儿,虽然穿得西装笔挺,却像打了包的婴儿,而他光洁整齐的脑袋,“像个三号配给面粉制的高桩馒头,郑重托在衬衫领上。”

显然是不登对的两个人,当然也各有所图。

流年似水,世界不断改变。

与亲友迎来送往中,敦凤冷眼旁观他人生活,不禁发现,以往光鲜的,如今惨淡了,以往莺飞蝶绕的,如今红杏寂寞了。

成人的世界很艰难,各有各的将就和妥协。她再看自己处境,经历过悲欢离合,又重新开始安逸的新生活。

书上写道:

只有敦凤她,经过了婚姻的冒险,又回到了可靠的人的手中,仿佛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对于第二桩婚姻,敦凤并非心满意足,而是心意难平。

自足也好,不足也罢,全都源于人与人之间的比较。



“我是,全为了生活。”

经历过失败婚姻的人,重新选择时就格外小心翼翼。

第一次婚姻,也许出于感性的冲动,第二次婚姻,就会凭理智左右衡量。

米先生的第一桩婚姻并不幸福。妻子是他留学期间的女同学,那时候,出国留学的女孩很稀罕,僧多粥少,两人没有夯实感情地基就匆匆结婚。

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敏感,暴躁,两人在一起的那段岁月,不是仓促糊涂,便是不断吵架,没有留下快乐的回忆。

所以对第二桩婚姻,他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冒冒失失,而是做了打听和计划,确保自己晚年可以享一点清福和眼福。

依照这个目标,米先生选定了敦凤。

对敦凤来说,她的第二桩婚姻,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

她和张爱玲笔下的白流苏很像,一心想通过婚姻寻找一张长期饭票。最好,这张饭票漂亮一点,体面一点,不伤害她作为女性的虚荣心。

怀着这样的目的,她与米先生虽然不是一见钟情,却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

有时候,敦凤回娘家,跟还算聊得来的舅母发发牢骚,说说体己话。

她告诉舅母,米先生很好,答应将来遗产分配上不会亏待她,但自己跟他很难发生感情,虽然同床共枕,那个事几个月才做一次。

她还向舅母吐酸水,米先生近来天天去看望病重的前妻,自己并不为此吃醋,因为自己对他也没有感情。

她虽然不为感情吃醋,但凭着占有心理,就是觉得不舒服。

常言道,婚姻像两个人合伙开公司,需要同心同德的经营。那么,半路结伴同行的夫妻,更像是对生存进行合作,男女搭伙,各求所需。

敦凤对自己的婚姻这样定义:“我是,全为了生活。”

为了钱,为了自己的生活,她也要小心照应好他的饮食与冷暖,希望他多活两年。

赤裸裸的话语,透露了赤裸裸的人性,也揭露出半路夫妻赤裸裸的真相。

半路夫妻,为了自己而关爱对方,到底是一份可怜的情感。

但如果少了这份怜惜,便也失去了搭伙过日子的温暖和意义。



半路夫妻,全靠怜惜

《留情》写的是婚姻的横切面,却可以借此窥见生活的全貌。

两个人过去的山重水复,当下的柳暗花明,在日常的琐碎中忽隐忽现。

这是平常的一天,米先生原本准备去看望病重的前妻。当他告诉敦凤时,对方没有阻拦,语气却显得不悦。

换做以前,米先生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对方怎么想;如今,他学会了迁就。所以他主动表示,看望前妻的事搁一边,先陪敦凤去亲戚家。

寒冬,微雨,两人坐在黄包车上。他隔着几层衣服,感觉到她的肩膀与温柔。敦凤同样如此,挨着自己男人的肩膀,觉得很平安。

车子一路向前,敦凤和米先生虽然肩并肩,两颗心相距甚远,各自望向一边,各看各的风景,各想各的心事。

张爱玲借用一个巧妙而自然的细节,描写敦凤内心的苍凉,也连缀起这对半路夫妻的心路:

途中,敦凤看到一栋灰色洋房,阳台上挂着一只鹦哥,呱呱地叫着,这让她想起之前的婆家。

本来她要指给米先生看的,但是出门前闹了小别扭,于是懒得搭理他。

这情形,正如汪曾祺所说:“每个人都带着一生的历史,半个月的哀乐,在街上走。”

在亲戚那里,聊着家长里短、柴米油盐,敦凤多次提及去世的前夫,似有意,似无意,既理直气壮,还没完没了,说出的一些话全然不顾先生的感受。

而米先生呢,人虽坐在这里,却总是心不在焉,记挂着去看前妻。

倒不是他对前妻还有多深感情,毕竟她是自己孩子的妈,毕竟,曾经一起度过青春岁月。现在她快死了,他觉得自己的一部分也会跟着死掉。

米先生中途去看完前妻,折回来接敦凤一起回家。这种体贴和在乎,让她生出欢喜。

他的忧虑和酸楚,她不懂得,也不要懂得。

她的不满与委屈,他不明白,也无心明白。

这对半路夫妻,互相利用,彼此不懂,她也跟别人说,自己对他没有感情。但到底还是从心底生出温情、怜惜、相濡以沫的信靠。

归途中,敦凤暗自想,再经过那栋洋房时,“不要忘了告诉他关于那鹦哥。”

不管怎样,她愿意向他敞开心扉,愿意用自己的一点真情,与对方在严寒中依偎着取暖。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余韵却绵长。



珍惜已有的那点东西

在张爱玲的小说作品当中,《留情》是不怎么有名的一篇。

1946年,小说集《传奇》出增订版,张爱玲将《留情》放在第一篇。由此可见这部作品在她心中的位置。

张爱玲研究者止庵先生认为,张爱玲一路写下来,写到《留情》的时候,她对人生已经有了深刻的理解。

这份理解便是:

“人生最普通、最根本的东西也是最重要的,或者说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去奢求什么,而是珍惜已经有的那么一点东西。”

人生如同旅行,来来往往,过去的终会过去,丧失的已然丧失,提前离开的人,注定是时光的过客。只有身边触手可及的伴侣,才是真实的归人。

与其对昨日恋恋不忘,不如将今天好好把握。

与其怀念已经失去的,不如珍惜当下拥有的。

敦凤与米先生这对务实又恋旧的半路夫妻,余生岁月里,心里虽有遗憾和不甘,终究愿意向对方靠近,相依为命,相互怜惜。

张爱玲的那份深刻理解,也正是她笔下人物在失去又重得之后,对人生的痛的领悟。

就像一句宋词:“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人生无常,长路漫漫,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愿所有眼前人,都被怜惜。

#三联美食# 国人食“血”地图

文|俞悦
西方有古老的吸血鬼传说,我国有成语“茹毛饮血”,用不会生火而连毛带血生吃肉的原始生活指代一种野蛮状态。可见,吃血这事不管在哪里,都带着一丝生猛、残忍的含义。不少人一听到是血,便生出心理障碍,无法下口。

然而一旦你找到适合自己的“吃血法则”,开始爱上了吃血。就只能一边在血的诱惑中,停不下双箸,一边无奈承认自己的“嗜血”本性。

我也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对血接受无能,这主要源自幼时年少无知,非要跑去围观父母杀鸭的过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才知道自己爱吃的暗红色块状美食血旺(鸭血),原来是一只只鸭子被割喉放血,血滴满一整碗后凝固而成的。

从此,那一幕成了我的童年阴影。之后每逢饭桌上长辈亲朋不辞辛苦地劝我吃一口血旺时,我都会回想起那一幕,然后再三摇头,坚定地拒绝。

然而重庆这座街头小巷里,许多店铺都会挂着 “XXX毛血旺”、“XXX血旺餐馆”的招牌,家家火锅店都会在血旺一栏面前加个五角星表示强烈推荐。不吃血旺只能是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

大概是去年,和朋友们聚餐,点了一道毛血旺。

“毛”在重庆方言中有粗狂、马虎的含义,毛血旺顾名思义,下料重,且配料极为丰富,一盆汤汁红亮的毛血旺里,午餐肉、豆芽、木耳皆有。但在大家眼里,血旺才是唯一的主角,一双双筷子都奔着血旺而去。我无心加入抢血旺一战,安心享受爽脆的豆芽和厚实的午餐肉就好。怎料好友在抢得了最后一块血旺后,怕我没吃上,竟然慷慨地放入了我的碗中。

我看看好友,又看看碗里的血旺,不愿辜负其一番好意,又自觉内心建设已迈入新台阶,可以试着挑战血旺了,便先轻轻咬了一小口。“好嫩!”我当下在心中惊呼,随即一口吞入嘴里,再猛刨了一口白米饭,可真香啊!就这么简单,那童年目睹的鸭兄之死场景,瞬间被我抛诸脑后,只恨不能马上再来一块血旺。

都说血旺越煮越嫩,越煮越入味,将血旺置入川渝的辣椒海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浸泡后,香辣的汤汁早已渗入血旺的每一丝缝隙之中,吃起来麻辣嫩鲜,香浓味厚。血旺敦实,吃起来得小心烫,但那香辣软嫩的味道,诱惑得人根本停不下来,全然不顾烫嘴一事就直往口里塞。

我想,如果可以穿越,我一定会劝诫当初的自己:千万不要去围观杀鸭,免得让自己那么多年都要白生生错过血旺之美。

踏上吃血这条不归路后,我也开始尝试别的吃法,譬如鸭血粉丝汤。起源于南京的鸭血粉丝汤与重庆血旺吃法原理相同,都是用血块直接烹饪,味道却相去甚远。一碗素雅的鸭血粉丝汤,入口绵软细腻堪比豆腐,却又比豆腐多了一层香味。而粉丝的存在与鸭血相辅相成,让整道菜咸香、鲜美、口感层次丰富。

如果跳出重庆、南京等城市,视线放宽一点,就会发现还有不少城市吃起血来更为直接豪爽,不遮不掩,看似生猛的背后藏着的是烹饪美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爱吃血肠的北方人可能是最善于举一反三的,血加大肠的搭配,或许正来自于对灌香肠技艺的推演。其通常是用装有盐水的大盆收集猪羊的血后,一边不停搅拌血液使其不凝固,一边放入葱、姜、盐、猪羊肉等配料,最后再将调好的血灌入肠内,用绳索扎紧,即可上锅蒸熟使用。

血肠虽看上去其貌不扬,但将其切片后同酸菜白肉一块儿煮,就可懂得它的美味真谛。酸菜开胃爽口解腻,五花肉肥中带瘦,油香四溢。血肠则外层肠衣脆嫩有嚼劲,内里猪血细腻爽滑。一锅热腾腾暖呼呼的,尤其适合多人同食,也难怪东北朋友对其如此着迷,将酸菜白肉炖血肠视作他们重要的年味之一。

湖南人则能够将血化有形为无形。他们将刚宰杀好还未凝块的猪血与黄豆制成的豆腐、五花肉、橘子皮、盐一同搅拌均匀,接着像做馒头一般,将混合的材料反复揉捏成团,做成椭圆形巴掌大小的丸子。将猪血丸子烟熏切片后,同辣椒、大蒜炒着吃,咸香之中潜藏着一股不易察觉的血香,可凭借双重香味疯狂撩拨食客味蕾。

血变化多端,既可单打独斗自成一道菜肴,也可收起光芒辅佐其它食材,而且只需几元钱便可买回一大块,物美价廉,说是宝藏食材也不为过。这也让人不禁想问究竟是哪位好汉,艺高人胆大,做了那第一个把血当食材之人?有人猜测,古时有些地区会在清明时杀牲取血以祭祀祖先,而民间又有祭祀完祖先后要将供品吃完的说法,自然也就有人将血一同吃了去,但这也仅仅限于猜测。

再从每道菜品入手,即便是重庆这座吃起内脏来极其勇猛的城市,关于毛血旺起源的说法都是,卖杂碎汤的老板一次不小心让血旺掉入了汤中,没想到血旺越煮越鲜嫩,吃起来味道意外地好。细品其中之意,就是“吃血纯属不小心”。

无独有偶,两千里外南京鸭血粉丝汤的起源,也来自不小心将粉丝掉入了鸭血之中,本着不浪费的心情烹饪好,结果鸭血粉丝汤香飘金陵,之后名传千里,故延续成为一道经典菜肴。

两者故事如此相似,不免让人怀疑,或许在吃血这事上大家总归觉得没那么光彩,都没有那份想把起源归功于自身创意的热情,毕竟我前阵子竟还看到有人不允许自己的恋人吃血,要以分手做威胁的。

过去物质不宽裕,从肉到内脏再到血液,将牲畜尽可能地吃干抹净,算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如今虽然物质充裕了,但既然血的美味已广为人知,那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做到物尽其用,也是一件节约的好事。

总之吃血就吃血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在于,别再因为血过于便宜而为鸭血、猪血们是荤菜还是素菜而争论了,就给它们一个荤菜的名分吧!让无偿献血的牲畜们能够多一点尊严,那就算它们的血没白流,咱们没白吃!

感觉生活艰难时,品品丰子恺这九段话:

1、
人间的事,只要生机不灭,
即使重遭天灾人祸,
暂被阻抑,终有抬头的日子。

——丰子恺

2、
心小了,所有的小事就大了;
心大了,所有的大事就小了;
看淡世事沧桑,内心安然无恙。

——丰子恺

3、
哭的时候用全力去哭,笑的时候用全力去笑,一切游戏都甩全力去干。

——丰子恺《谈自己的画》

4、
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你若感恩,处处可感恩。你若成长,事事可成长。不是世界选择了你,是你选择了这个世界。既然无处可躲,不如傻乐。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既然没有净土,不如静心。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

——丰子恺《豁然开朗》

5、
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胸襟;是喜是怒,看涵养;有舍有得,看智慧;是成是败,看坚持。

——丰子恺《活着本来单纯》

6、
世事之乐不在于实行而在于希望,犹似风景之美不在其中而在其外。

——丰子恺《给我的孩子们》

7、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丰子恺《不宠无惊过一生》

8、
凡事轮到自己去做时,无论如何总要想出它一点好处来,一以鼓励勇气,二以安慰人心。

——丰子恺

9、
走正确的路,放无心的手,结有道之朋,断无义之友,饮清净之茶,戒色花之酒,开方便之门,闭是非之口。

——丰子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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