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聚焦办事难、办理慢、办事繁等堵点痛点问题,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规定》),积极消除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取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前置条件和惯性做法,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本《户口规定》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户口规定》的条款数由九十条增加到一百四十八条,基本涵盖了整个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统一立户分户登记,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
《户口规定》第十一条明确了立户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十一条将原来凭房屋权属分割登记证明分户,统一并放宽到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材料分户,满足群众子女成家立业、婚姻变化等实际需要。
同时,为满足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需要,
第十三条集体户设立从单位有集体宿舍放宽到有房屋,并推出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新政;
第十四条增设了部队集体户;
第十七条明确集体户设立单位应当配备户口协管员,承担协管户口和登记户内成员实际居住地信息等职责。
明确迁移流程类别,放开放宽条件限制
《户口规定》第五章明确了户口迁移的办理原则、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并按迁移原因分门别类、逐条逐项制定办理条件,简化申报材料。
同时,进一步放开放松管理限制,实施按居住地登记的迁移制度。其中,第四十条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第四十二条和四十三条分别放宽军属、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第四十四条放开与城镇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的年龄限制,第五十四条放开市内投靠城镇地区直系亲属落户限制,由“三投靠”对象放宽到直系亲属和配偶父母。
简化申报材料,创新管理制度
目前,《户口规定》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基本为个人已有的证件证明,有效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受理单位不得要求申报人提交复印件,也不再留存复印件;明确要实行容缺受理,对能引用政务共享信息的,不得要求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
此外,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省内迁移不再使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明确跨省迁移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实行承诺办理制;第一百一十条推出了集体户成员申领居民户口簿制度;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了户口登记管理电子档案建设要求。
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办理程序
《户口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设定了当场办理事项,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派出所审批权限,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了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并将少数由设区市公安局审批的事项,委托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此外,简化审批办事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其中,第一百二十五条至一百三十四条制定了户口登记事项全流程办理程序,明确了申报受理、审核审批、流转送达、确认告知等环节办理时限、办理要求、文书式样;第一百三十五条至一百三十九条分别制定了依职权注销和迁移户口、撤销户口登记事项、撤销重复户口、查询信息的办理程序。
省公安厅结合公安部有关“放管服”部署要求和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际,在居民身份证管理方面推行了多项便利。小微带你了解~
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
过去,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有年龄要求,男性需要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限制了实际在城镇居住生活、未达到年龄要求父母的办理。
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出放开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年龄限制的服务措施,满足群众实际需要。
今后,除杭州市城区外,在本省城镇地区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投靠迁入登记。
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
过去,城镇城区的投靠落户仅限于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对成年子女与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其他情形的户口迁移,没有明确的办理政策,或者需要满足无住房等条件才能办理。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适用于本县(市)或设区市区范围内,迁入地为城镇地区,迁入地房屋主要为商品房。
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过去,因没有明确的办理规定,子女要在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房屋单独立户并将户口迁入,需要符合无住房等条件,手续烦琐,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落户精神不相符。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与第二项有相同的办理条件。
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落户手续办理。
适应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内单位小、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支持其设立集体户,满足创新创业者需要,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今后,有需要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集体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设立集体户,挂靠户口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
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
过去,记载迁移事实、证明迁移人身份需要使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实行“网上迁移”后,办理省内户口迁移,迁移人只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即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登记,但仍需签发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停止使用迁移证件,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后,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迁移事实,流转迁移人的身份信息,简化办事流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外户口迁入本省和本省户口迁往省外,仍需使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仍按原规定办理。
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
过去,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采用列举式,比较笼统,办理时容易出现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不予受理等问题。进一步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设区市范围内可以异地提交申报材料。
在前期推出网上申请、同城通办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推出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措施,群众异地申报的事项,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流转,实现跨辖区受理、审核、审批、办理。鉴于信息系统需要逐步优化完善。
目前“全市通办”仅限于市内迁移、变更更正、死亡注销等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后续,将实现更多事项、更大范围的业务“通办”。
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以享受优先受理、签发、制作等服务。
“绿色通道”是为参加中考、高考、职业资格考试、重大比赛等急需用证群众,提供的一项申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
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当提供急需用证的凭证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以享受在最短时间内受理、签发、制作、快递等优先服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开通“绿色通道”是一项急事争办服务,适用于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建议申领并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
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
2020年开始,凡在浙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统一实行快递服务,寄送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外地址,无需申领人承担快递费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办理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等信息。一经受理确认,一般不予变更收件人信息。
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020年开始,在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在受理点异地申请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便民服务措施适用于本省户口的申领人,外省户口人员根据公安部现有规定,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户口规定》的条款数由九十条增加到一百四十八条,基本涵盖了整个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统一立户分户登记,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
《户口规定》第十一条明确了立户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十一条将原来凭房屋权属分割登记证明分户,统一并放宽到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材料分户,满足群众子女成家立业、婚姻变化等实际需要。
同时,为满足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需要,
第十三条集体户设立从单位有集体宿舍放宽到有房屋,并推出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新政;
第十四条增设了部队集体户;
第十七条明确集体户设立单位应当配备户口协管员,承担协管户口和登记户内成员实际居住地信息等职责。
明确迁移流程类别,放开放宽条件限制
《户口规定》第五章明确了户口迁移的办理原则、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并按迁移原因分门别类、逐条逐项制定办理条件,简化申报材料。
同时,进一步放开放松管理限制,实施按居住地登记的迁移制度。其中,第四十条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第四十二条和四十三条分别放宽军属、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第四十四条放开与城镇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的年龄限制,第五十四条放开市内投靠城镇地区直系亲属落户限制,由“三投靠”对象放宽到直系亲属和配偶父母。
简化申报材料,创新管理制度
目前,《户口规定》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基本为个人已有的证件证明,有效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受理单位不得要求申报人提交复印件,也不再留存复印件;明确要实行容缺受理,对能引用政务共享信息的,不得要求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
此外,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省内迁移不再使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明确跨省迁移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实行承诺办理制;第一百一十条推出了集体户成员申领居民户口簿制度;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了户口登记管理电子档案建设要求。
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办理程序
《户口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设定了当场办理事项,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派出所审批权限,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了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并将少数由设区市公安局审批的事项,委托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此外,简化审批办事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其中,第一百二十五条至一百三十四条制定了户口登记事项全流程办理程序,明确了申报受理、审核审批、流转送达、确认告知等环节办理时限、办理要求、文书式样;第一百三十五条至一百三十九条分别制定了依职权注销和迁移户口、撤销户口登记事项、撤销重复户口、查询信息的办理程序。
省公安厅结合公安部有关“放管服”部署要求和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际,在居民身份证管理方面推行了多项便利。小微带你了解~
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
过去,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有年龄要求,男性需要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限制了实际在城镇居住生活、未达到年龄要求父母的办理。
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出放开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年龄限制的服务措施,满足群众实际需要。
今后,除杭州市城区外,在本省城镇地区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投靠迁入登记。
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
过去,城镇城区的投靠落户仅限于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对成年子女与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其他情形的户口迁移,没有明确的办理政策,或者需要满足无住房等条件才能办理。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适用于本县(市)或设区市区范围内,迁入地为城镇地区,迁入地房屋主要为商品房。
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过去,因没有明确的办理规定,子女要在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房屋单独立户并将户口迁入,需要符合无住房等条件,手续烦琐,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落户精神不相符。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与第二项有相同的办理条件。
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落户手续办理。
适应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内单位小、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支持其设立集体户,满足创新创业者需要,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今后,有需要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集体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设立集体户,挂靠户口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
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
过去,记载迁移事实、证明迁移人身份需要使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实行“网上迁移”后,办理省内户口迁移,迁移人只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即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登记,但仍需签发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停止使用迁移证件,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后,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迁移事实,流转迁移人的身份信息,简化办事流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外户口迁入本省和本省户口迁往省外,仍需使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仍按原规定办理。
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
过去,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采用列举式,比较笼统,办理时容易出现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不予受理等问题。进一步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设区市范围内可以异地提交申报材料。
在前期推出网上申请、同城通办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推出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措施,群众异地申报的事项,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流转,实现跨辖区受理、审核、审批、办理。鉴于信息系统需要逐步优化完善。
目前“全市通办”仅限于市内迁移、变更更正、死亡注销等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后续,将实现更多事项、更大范围的业务“通办”。
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以享受优先受理、签发、制作等服务。
“绿色通道”是为参加中考、高考、职业资格考试、重大比赛等急需用证群众,提供的一项申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
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当提供急需用证的凭证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以享受在最短时间内受理、签发、制作、快递等优先服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开通“绿色通道”是一项急事争办服务,适用于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建议申领并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
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
2020年开始,凡在浙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统一实行快递服务,寄送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外地址,无需申领人承担快递费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办理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等信息。一经受理确认,一般不予变更收件人信息。
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020年开始,在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在受理点异地申请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便民服务措施适用于本省户口的申领人,外省户口人员根据公安部现有规定,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陕西发现无明确接触史病例,防控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本土 !#
疫情来袭,陕西省疫情防控情况如何?群众的“菜篮子”有保障吗?蔬菜价格会不会涨?市场上口罩、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暴涨怎么办?
昨天(2月2日),陕西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非保障必需企业建议延迟复工
发布会上,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表示,陕西省当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于防控关键期。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据介绍,陕西首例发病为1月16日,确诊为1月23日。截至2月2日10时,确诊病例已达到116例。大数据显示,1月24日前后仍然有不少人从武汉或经武汉来陕返陕。目前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的阶段。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他各市都有病例,重点市县上升也比较明显。
所以,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仍在于切断链条、阻断扩散,重中之重就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总而言之,就是要控住源、盯住疫情“原发地区和高发地区人员”、“已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与前两类人有密切接触的人”等三类重点人群。据专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最长潜伏期为14天。因此,陕西省疫情防控专家建议在启动响应15天后复工为宜。
鉴于对病毒尚不完全了解,2月1日,陕西省已发布《陕西省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要求保障必需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其他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外地返陕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对于复工人员,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建议:保障必需行业返岗人员返程途中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办公场所做好日常消毒,少开会,少集中,避免扎堆就餐,勤洗手,常通风,如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
防控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本土病例
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
依照最新数据,截至2月2日10时,陕西新增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重症患者1例,新增疑似病例77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6例,其中输入性病例82例,密切接触者31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3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20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30人,累计4394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陕西确诊病例中,男性68例,女性48例。年龄最小3岁,最大77岁,平均年龄41岁,其中5岁以下2例。重症病例占10.35%(12/116),轻症病例占85.34%(99/116),无症状病例占4.31%(5/116)。病例主要集中于20-49岁。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当前防控措施,并逐步将防控重心从输入性病例转移到本土病例。
针对2月1日,深圳市第三医院在某些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中检测出2019-nCoV核酸阳性的报道,刘峰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有活病毒存在的概率很高。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也有可能通过冲水时产生的含病毒气溶胶传播。
在此,他特别提醒公众外出回来、饭前便后都要清洁双手;洗手时要用流动的清水加肥皂或者洗手液;每次洗手时间不能少于半分钟,严格按六步洗手法彻底清洁双手;便后要盖上马桶盖再冲水,防止冲水产生的气溶胶扩散;定期对马桶进行清洁消毒。
农产品储备量充足
价格基本平稳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是稳民心保民生、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重要支撑。据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介绍,全省近一周蔬菜收获面积11.52万亩,产量15.16万吨;近一月收获面积24.57万亩,产量42.43万吨;近两月收获面积35.94万亩,产量73.25万吨。蔬菜在田面积和产量总体与上年同期持平,大宗蔬菜数量充足,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只有部分精细菜有一定缺口,需要从外省调入,这主要是这个时期,省内的生产处于淡季,这是一种常年性的普遍问题。
从储备情况看,西安市储备蔬菜2万吨,每日向市场投放1200吨,咸阳市泾阳、三原两县有大路菜3000多吨,渭南市大荔县胡萝卜约10万吨,榆林市、延安市有马铃薯200余万吨,都可随时投放市场。目前西安市最大的欣桥蔬菜批发市场内,蔬菜种类较为丰富,储备量也比较充足。
从销售情况看,春节以来设施蔬菜产地价格整体较节前上涨20%左右,近两天有所下降。大型批发市场价格稳定、与节前基本持平,个别精细菜价格有所上涨。华润万家、人人乐超市菜源充足,除大白菜、萝卜、蒜苗、马铃薯等外,精细菜价格上涨20%以上。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零售营业摊点多数返乡过节,至今没有开门营业;农村有些地方封村封路,使得蔬菜暂时出不了村。
猪肉生产供给也保障有力,去年底全省净调出生猪1.5万头,目前5月龄以上商品育肥猪存栏超过40万头,具备出栏屠宰和供应能力。蛋、奶产量分别增长6.6%和4.1%,畜产品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从销售情况看,畜产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因春节需求高峰造成的小幅上涨都在合理区间。
接下来,陕西将动员农业农村干部一线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冬春蔬菜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大棚和土地,增种叶菜、速生菜等生产周期短、市场需求量大的品种,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指导成熟蔬菜及时采收上市。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范农村封路行为,加快恢复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调运秩序。
将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针对群众关心的防护用品价格上涨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称,陕西省将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以口罩为代表的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坚决整治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恶意涨价乱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行为。
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借助群众和媒体力量,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对于持续分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序市场环境。据了解,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217家,受理咨询投诉1431件,其中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等防控商品的474件,调查处理353件,立案37起,现场处罚5起。
为了疫情防控需要,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已累计劝导关闭餐饮单位150家,检查人工繁殖场所5个,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8个,关闭活禽宰杀经营户143家。并对天猫、淘宝、京东等6个电商平台上注册地为陕西本省的2438家店铺进行监测,发现和处置涉及野生动物商品信息35条。
疫情来袭,陕西省疫情防控情况如何?群众的“菜篮子”有保障吗?蔬菜价格会不会涨?市场上口罩、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暴涨怎么办?
昨天(2月2日),陕西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非保障必需企业建议延迟复工
发布会上,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表示,陕西省当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于防控关键期。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据介绍,陕西首例发病为1月16日,确诊为1月23日。截至2月2日10时,确诊病例已达到116例。大数据显示,1月24日前后仍然有不少人从武汉或经武汉来陕返陕。目前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的阶段。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他各市都有病例,重点市县上升也比较明显。
所以,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仍在于切断链条、阻断扩散,重中之重就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总而言之,就是要控住源、盯住疫情“原发地区和高发地区人员”、“已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与前两类人有密切接触的人”等三类重点人群。据专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最长潜伏期为14天。因此,陕西省疫情防控专家建议在启动响应15天后复工为宜。
鉴于对病毒尚不完全了解,2月1日,陕西省已发布《陕西省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要求保障必需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其他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外地返陕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对于复工人员,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建议:保障必需行业返岗人员返程途中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办公场所做好日常消毒,少开会,少集中,避免扎堆就餐,勤洗手,常通风,如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
防控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本土病例
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
依照最新数据,截至2月2日10时,陕西新增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重症患者1例,新增疑似病例77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6例,其中输入性病例82例,密切接触者31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3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20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30人,累计4394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陕西确诊病例中,男性68例,女性48例。年龄最小3岁,最大77岁,平均年龄41岁,其中5岁以下2例。重症病例占10.35%(12/116),轻症病例占85.34%(99/116),无症状病例占4.31%(5/116)。病例主要集中于20-49岁。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当前防控措施,并逐步将防控重心从输入性病例转移到本土病例。
针对2月1日,深圳市第三医院在某些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中检测出2019-nCoV核酸阳性的报道,刘峰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有活病毒存在的概率很高。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也有可能通过冲水时产生的含病毒气溶胶传播。
在此,他特别提醒公众外出回来、饭前便后都要清洁双手;洗手时要用流动的清水加肥皂或者洗手液;每次洗手时间不能少于半分钟,严格按六步洗手法彻底清洁双手;便后要盖上马桶盖再冲水,防止冲水产生的气溶胶扩散;定期对马桶进行清洁消毒。
农产品储备量充足
价格基本平稳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是稳民心保民生、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重要支撑。据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介绍,全省近一周蔬菜收获面积11.52万亩,产量15.16万吨;近一月收获面积24.57万亩,产量42.43万吨;近两月收获面积35.94万亩,产量73.25万吨。蔬菜在田面积和产量总体与上年同期持平,大宗蔬菜数量充足,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只有部分精细菜有一定缺口,需要从外省调入,这主要是这个时期,省内的生产处于淡季,这是一种常年性的普遍问题。
从储备情况看,西安市储备蔬菜2万吨,每日向市场投放1200吨,咸阳市泾阳、三原两县有大路菜3000多吨,渭南市大荔县胡萝卜约10万吨,榆林市、延安市有马铃薯200余万吨,都可随时投放市场。目前西安市最大的欣桥蔬菜批发市场内,蔬菜种类较为丰富,储备量也比较充足。
从销售情况看,春节以来设施蔬菜产地价格整体较节前上涨20%左右,近两天有所下降。大型批发市场价格稳定、与节前基本持平,个别精细菜价格有所上涨。华润万家、人人乐超市菜源充足,除大白菜、萝卜、蒜苗、马铃薯等外,精细菜价格上涨20%以上。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零售营业摊点多数返乡过节,至今没有开门营业;农村有些地方封村封路,使得蔬菜暂时出不了村。
猪肉生产供给也保障有力,去年底全省净调出生猪1.5万头,目前5月龄以上商品育肥猪存栏超过40万头,具备出栏屠宰和供应能力。蛋、奶产量分别增长6.6%和4.1%,畜产品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从销售情况看,畜产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因春节需求高峰造成的小幅上涨都在合理区间。
接下来,陕西将动员农业农村干部一线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冬春蔬菜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大棚和土地,增种叶菜、速生菜等生产周期短、市场需求量大的品种,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指导成熟蔬菜及时采收上市。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范农村封路行为,加快恢复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调运秩序。
将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针对群众关心的防护用品价格上涨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称,陕西省将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以口罩为代表的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坚决整治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恶意涨价乱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行为。
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借助群众和媒体力量,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对于持续分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序市场环境。据了解,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217家,受理咨询投诉1431件,其中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等防控商品的474件,调查处理353件,立案37起,现场处罚5起。
为了疫情防控需要,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已累计劝导关闭餐饮单位150家,检查人工繁殖场所5个,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8个,关闭活禽宰杀经营户143家。并对天猫、淘宝、京东等6个电商平台上注册地为陕西本省的2438家店铺进行监测,发现和处置涉及野生动物商品信息35条。
【我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防控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本土病例】
疫情来袭,我省疫情防控情况如何?群众的“菜篮子”有保障吗?蔬菜价格会不会涨?市场上口罩、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暴涨怎么办?
2月2日,我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非保障必需企业建议延迟复工
发布会上,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表示,我省当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于防控关键期。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据介绍,我省首例发病为1月16日,确诊为1月23日。截至2月2日10时,确诊病例已达到116例。大数据显示,1月24日前后仍然有不少人从武汉或经武汉来陕返陕。目前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的阶段。我省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他各市都有病例,重点市县上升也比较明显。
所以,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仍在于切断链条、阻断扩散,重中之重就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总而言之,就是要控住源、盯住疫情“原发地区和高发地区人员”、“已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与前两类人有密切接触的人”等三类重点人群。据专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最长潜伏期为14天。因此,我省疫情防控专家建议在启动响应15天后复工为宜。
鉴于对病毒尚不完全了解,2月1日,我省已发布《陕西省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要求保障必需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其它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外地返陕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对于复工人员,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建议:保障必需行业返岗人员返程途中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办公场所做好日常消毒,少开会,少集中,避免扎堆就餐,勤洗手,常通风,如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
我省防控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本土病例
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
依旧最新数据,截至2月2日10时,我省新增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重症患者1例,新增疑似病例77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6例,其中输入性病例82例,密切接触者31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3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20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30人,累计4394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我省确诊病例中,男性68例,女性48例。年龄最小3岁,最大77岁,平均年龄41岁,其中5岁以下2例。重症病例占10.35%(12/116),轻症病例占85.34%(99/116),无症状病例占4.31%(5/116)。病例主要集中于20-49岁。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强化当前防控措施,并逐步将防控重心从输入性病例转移到本土病例。
针对2月1日,深圳市第三医院在某些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中检测出2019-nCoV核酸阳性的报道,刘峰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有活病毒存在的概率很高。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也有可能通过冲水时产生的含病毒气溶胶传播。
在此,他特别提醒公众外出回来、饭前便后都要清洁双手;洗手时要用流动的清水加肥皂或者洗手液;每次洗手时间不能少于半分钟,严格按六步洗手法彻底清洁双手;便后要盖上马桶盖再冲水,防止冲水产生的气溶胶扩散;定期对马桶进行清洁消毒。
农产品储备量充足 价格基本平稳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是稳民心保民生、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重要支撑。
据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介绍,全省近一周蔬菜收获面积11.52万亩,产量15.16万吨;近一月收获面积24.57万亩,产量42.43万吨;近两月收获面积35.94万亩,产量73.25万吨。蔬菜在田面积和产量总体与上年同期持平,大宗蔬菜数量充足,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只有部分精细菜有一定缺口,需要从外省调入,这主要是这个时期,省内的生产处于淡季,这是一种常年性的普遍问题。
从储备情况看,西安市储备蔬菜2万吨,每日向市场投放1200吨,咸阳市泾阳、三原两县有大路菜3000多吨,渭南市大荔县胡萝卜约10万吨,榆林市、延安市有马铃薯200余万吨,都可随时投放市场。目前西安市最大的欣桥蔬菜批发市场内,蔬菜种类较为丰富,储备量也比较充足。
从销售情况看,春节以来设施蔬菜产地价格整体较节前上涨20%左右,近两天有所下降。大型批发市场价格稳定、与节前基本持平,个别精细菜价格有所上涨。华润万家、人人乐超市菜源充足,除大白菜、萝卜、蒜苗、马铃薯等外,精细菜价格上涨20%以上。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零售营业摊点多数返乡过节,至今没有开门营业;农村有些地方封村封路,使得蔬菜暂时出不了村。
猪肉生产供给也保障有力,去年底全省净调出生猪1.5万头,目前5月龄以上商品育肥猪存栏超过40万头,具备出栏屠宰和供应能力。蛋、奶产量分别增长6.6%和4.1%,畜产品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从销售情况看,畜产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因春节需求高峰造成的小幅上涨都在合理区间。
接下来,我省将动员农业农村干部一线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冬春蔬菜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大棚和土地,增种叶菜、速生菜等生产周期短、市场需求量大的品种,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指导成熟蔬菜及时采收上市。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范农村封路行为,加快恢复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调运秩序。
将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针对群众关心的防护用品价格上涨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称,我省将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以口罩为代表的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坚决整治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恶意涨价乱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行为。
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借助群众和媒体力量,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对于持续分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据了解,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217家,受理咨询投诉1431件,其中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等防控商品的474件,调查处理353件,立案37起,现场处罚5起。
为了疫情防控需要,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已累计劝导关闭餐饮单位150家,检查人工繁殖场所5个,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8个,关闭活禽宰杀经营户143家。并对天猫、淘宝、京东等6个电商平台上注册地为陕西本省的2438家店铺进行监测,发现和处置涉及野生动物商品信息35条。(西安报业全媒体 记者 廉晶)
疫情来袭,我省疫情防控情况如何?群众的“菜篮子”有保障吗?蔬菜价格会不会涨?市场上口罩、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暴涨怎么办?
2月2日,我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非保障必需企业建议延迟复工
发布会上,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表示,我省当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于防控关键期。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
据介绍,我省首例发病为1月16日,确诊为1月23日。截至2月2日10时,确诊病例已达到116例。大数据显示,1月24日前后仍然有不少人从武汉或经武汉来陕返陕。目前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的阶段。我省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他各市都有病例,重点市县上升也比较明显。
所以,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仍在于切断链条、阻断扩散,重中之重就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总而言之,就是要控住源、盯住疫情“原发地区和高发地区人员”、“已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与前两类人有密切接触的人”等三类重点人群。据专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最长潜伏期为14天。因此,我省疫情防控专家建议在启动响应15天后复工为宜。
鉴于对病毒尚不完全了解,2月1日,我省已发布《陕西省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要求保障必需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其它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外地返陕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对于复工人员,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建议:保障必需行业返岗人员返程途中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办公场所做好日常消毒,少开会,少集中,避免扎堆就餐,勤洗手,常通风,如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
我省防控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本土病例
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
依旧最新数据,截至2月2日10时,我省新增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重症患者1例,新增疑似病例77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6例,其中输入性病例82例,密切接触者31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3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20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30人,累计4394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我省确诊病例中,男性68例,女性48例。年龄最小3岁,最大77岁,平均年龄41岁,其中5岁以下2例。重症病例占10.35%(12/116),轻症病例占85.34%(99/116),无症状病例占4.31%(5/116)。病例主要集中于20-49岁。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强化当前防控措施,并逐步将防控重心从输入性病例转移到本土病例。
针对2月1日,深圳市第三医院在某些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中检测出2019-nCoV核酸阳性的报道,刘峰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粪便有活病毒存在的概率很高。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也有可能通过冲水时产生的含病毒气溶胶传播。
在此,他特别提醒公众外出回来、饭前便后都要清洁双手;洗手时要用流动的清水加肥皂或者洗手液;每次洗手时间不能少于半分钟,严格按六步洗手法彻底清洁双手;便后要盖上马桶盖再冲水,防止冲水产生的气溶胶扩散;定期对马桶进行清洁消毒。
农产品储备量充足 价格基本平稳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是稳民心保民生、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重要支撑。
据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介绍,全省近一周蔬菜收获面积11.52万亩,产量15.16万吨;近一月收获面积24.57万亩,产量42.43万吨;近两月收获面积35.94万亩,产量73.25万吨。蔬菜在田面积和产量总体与上年同期持平,大宗蔬菜数量充足,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只有部分精细菜有一定缺口,需要从外省调入,这主要是这个时期,省内的生产处于淡季,这是一种常年性的普遍问题。
从储备情况看,西安市储备蔬菜2万吨,每日向市场投放1200吨,咸阳市泾阳、三原两县有大路菜3000多吨,渭南市大荔县胡萝卜约10万吨,榆林市、延安市有马铃薯200余万吨,都可随时投放市场。目前西安市最大的欣桥蔬菜批发市场内,蔬菜种类较为丰富,储备量也比较充足。
从销售情况看,春节以来设施蔬菜产地价格整体较节前上涨20%左右,近两天有所下降。大型批发市场价格稳定、与节前基本持平,个别精细菜价格有所上涨。华润万家、人人乐超市菜源充足,除大白菜、萝卜、蒜苗、马铃薯等外,精细菜价格上涨20%以上。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零售营业摊点多数返乡过节,至今没有开门营业;农村有些地方封村封路,使得蔬菜暂时出不了村。
猪肉生产供给也保障有力,去年底全省净调出生猪1.5万头,目前5月龄以上商品育肥猪存栏超过40万头,具备出栏屠宰和供应能力。蛋、奶产量分别增长6.6%和4.1%,畜产品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从销售情况看,畜产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因春节需求高峰造成的小幅上涨都在合理区间。
接下来,我省将动员农业农村干部一线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冬春蔬菜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大棚和土地,增种叶菜、速生菜等生产周期短、市场需求量大的品种,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指导成熟蔬菜及时采收上市。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范农村封路行为,加快恢复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调运秩序。
将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针对群众关心的防护用品价格上涨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称,我省将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以口罩为代表的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坚决整治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恶意涨价乱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行为。
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借助群众和媒体力量,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对于持续分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据了解,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217家,受理咨询投诉1431件,其中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等防控商品的474件,调查处理353件,立案37起,现场处罚5起。
为了疫情防控需要,截至2月1日12时,全省已累计劝导关闭餐饮单位150家,检查人工繁殖场所5个,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8个,关闭活禽宰杀经营户143家。并对天猫、淘宝、京东等6个电商平台上注册地为陕西本省的2438家店铺进行监测,发现和处置涉及野生动物商品信息35条。(西安报业全媒体 记者 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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