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小说让你念念不忘#
读格非的这本《月落荒寺》之前,我已经有快五年没有读完过任何一本书。
这本书之所以却出乎意料地一口气读完,思前想后,主要是因为这个故事的背景内核我很熟悉——知识分子的中年挽歌。
因为出生在老师家庭,对于上一辈的知识分子是如何逐步疯掉并走向幻灭,我有很深的体验。
正如书中所说,这些知识分子的精神疾患并非行为失当所致,而是源自知识分子对“纯洁人格”的设定过于不切实际,所谓纯洁,恰恰是农耕时代的产物,随着农业文明行将就木,“我们实际上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发疯,要么彻底放弃对纯洁的幻想,说服自己接受并适应这个自我分裂、混乱而无趣的世界。”
疯掉也还是这个世界,也就是不管你妥协不妥协。
我在阅读月落荒寺的时候是这样的体验,一开始,是洗完澡眯起眼靠在床上;翻看两页,就不由得爬起身坐起来;再读两页,戴上眼镜披了件衣服去了书房,再翻两页,忍不住感慨:“一本小说而已,有没有必要做到这个程度?”
我们普通人写故事,起承转合,低开高走或高开低走,高潮部分即便再声若雷鸣慷慨悲歌,闲笔部分也注定草草几笔,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人的笔力是有限的,力有尽时,得用在刀刃上。
但是格非不一样,他的笔力非常充沛,这直接导致整本书全程保持响遏行云的状态和节奏,就好像内力无边的武林高手大战聚贤庄每一掌都是亢龙有悔一样,这使得你的整个阅读体验非常愉悦,由于是毛边书,我专门洗净一把裁纸刀,小心翼翼地裁开每一页,生怕划破,因为全程你不会想错过任何一个自然段。
表面上看,《月落荒寺》所讲述的故事似乎并不奇特,围绕着高校教师林宜生及其朋友圈子的事业、家庭、爱情,格非讲述了城市中产阶级中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角宜生原籍苏州,南京求学十年后毅然北上做了一名哲学教授,尽管授课颇受学生欢迎,但他并无成就感,随着商业浪潮的来临,传统文化课成为了权贵们业余生活的消遣,他的荷包鼓了起来,但妻子的背叛、离婚、新恋情的美好和曲折、儿子的成长、朋友各自的成就和困境让他痛苦不已,就在此时,意外邂逅的神秘女子楚云进入他的生活,但没想到却因此被卷入更大的谜题旋涡……从故事结构上来看,不太传统中国文学,反而更接近日本文学的故事套路——落魄中年男子在半脱离社会后偶然发现资本社会吃人的惊天秘密后,一边抗争社会一边寻找自我的救赎之旅,通过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串连关键剧情完成,这样的故事,要写多惨,多深刻,都不算难事,但难就难在如何保持思辨性的同时,依然保留鲜活的可读性。
但格非非常老道,他不断放下身段,用一些悬疑小说的技巧,牵引读者跟随林宜生向前推进,曼莎珠华茶社店外意外车祸的人是谁?楚云的消失是不是梦境?伯远和蓝婉希的懵懂爱情能否修成正果?月落荒寺中,林宜生到底有没有和赵蓉蓉发生关系?楚云的哥哥到底什么背景?毁掉楚云面容的神秘人是谁?以及最后,七年后再见时,林宜生的妻子到底是不是加拿大归来的前妻白薇?这些问题有的在书的后半段得以解答,而更多是留给读者自行琢磨,在被迷雾笼罩的北京城,构建成一个布满战争迷雾的巨大棋局。
书中借老贺的海归科学家父亲之口,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人们去文学作品通常是为了寻找安慰,为什么文学作品总是喜欢描绘负面或者阴暗的东西?”
林宜生的回答是:文学作品的绝望与虚无,作为自我觉醒的必要前提,不仅不是悲观,反而是一种真正意义的乐观。生活从来都有两种。一种是自动化的、被话语或幻觉所改造的、安全的生活,另一种则是“真正的生活”,而文学所要面对的正是后者。
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说穿了也并不复杂,破题关键就在这五个字:
“真正的生活。”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中年人,活了30多岁了,就一定要面对一个特别颠覆过去认知的现实——不顺遂和异化是人生的常态。
并不是文学作品喜欢描绘负面阴暗,而是生活的内核更接近悲观。一个婚姻幸福的人读到白薇婚内出轨远嫁重样落魄终生时可能会皱眉,“何至于仔细描写这样一个破烂女人?”
但你反过来想,婚姻幸福的人又有几个呢?
那些真正离过婚的人呢?或者真正被母亲抛弃过的人呢?他们读到这样的剧情,会不会切开书页的手指发抖?我们总是更愿意乐观地以为这些异化的可怜人是少数,是一小撮不稳定因素,哪怕自己就是这样的可怜人,也愿意相信自己的不幸只是偶然。
但其实,随着现代城市文明的发展,我们这些怪物才是社会的大多数。
一个什么样的人会逐字逐句地去咀嚼一个虚拟的不得志中年单亲爸爸的琐碎生活呢?答案当然是一个同样不得志的中年人。对于他来说,为什么要读下去?是因为他自己与林宜生面对的问题非常相似,但对于他得到的代价和结局,其实格非做了非常温情的处理。
黄山的秘密,除了心理医生无人知晓;离婚落魄了一阵,楚云没有理由的进入他的生活;叛逆的儿子,渐渐也对他敞开心扉;杀人不眨眼的楚云哥哥,听了他的哲学课对他敬佩有加;甚至于楚云出了事毁了容,也是流着泪想见他最后一面;七年之后,他有了新的妻子,再见楚云,也没有恶言,能像旧友一样寒暄,紧张地介绍彼此的丈夫与妻子。
是不幸,但真的是非常体面的不幸。
可不论是读者,还是书中宜生的朋友们,我们真正的生活里的不幸,并不那么体面。
有着迷一样背景却突然猝死的查海立和他那疯狂给死去老公戴绿帽的美艳遗孀赵蓉蓉;弃笔从商赚了大钱私底下有着奇怪性癖的周德坤与控制欲极强的狗奴老婆陈渺儿;仕途受阻、先后沉迷书法、茶道、佛经的落魄官员李绍基和爱讲人生哲理故事却又逆来顺受的妻子曾静……这些围绕林宜生的朋友们因为各种各样的机缘走到一起,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其实就是那八个字——人到中年,伤于哀乐。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甚至认为这不是群像,更像是分支选项,他们其实代表这个阴翳的世界中林宜生任何其余可能性的幻灭,从商不行,做官不行,沉溺艺术不行,甚至连死都不行,换而言之,他们以各自生活的集体失败对林宜生的出逃进行了群体审判——别琢磨了,你的路眼下只有带着儿子伯远和神秘女子楚云相依为命这一条,你看我们,那么努力,也算是社会精英了吧,都活成了什么吊样?
所以这种文学性包装后的体面,和宽解,的的确确,是一种对真正落魄读者的安慰,那当然是一种乐观,因为去除掉自动化的、被话语或幻觉所改造的、安全的生活,你面对的真实生活,你没有经验,你手无寸铁,如果没有文学家在前面给你开路,用这些作品告诉你这其实就是生活的正常轨迹,你甚至都没有勇气生活下去。
至于楚云,我不认为是真实存在的人物,太巧了。
刚好在前妻离去,宜生最落魄时出现,来自山西的孤女,相貌与赵蓉蓉旗鼓相当,才学不输杨庆棠的奇女子,无欲无求地要与一无所有的宜生同居,并照顾他正处在叛逆期对后妈有天然敌意的幼子。
太巧了。
结合书中最开始宜生在曼莎珠华茶社打盹时“庄周梦蝶”的暗示,以及他的心理医生安大夫对他病情严重亟需住院的暗示,我们都可以大胆地推出一个结论:
楚云是宜生幻想出来的人物,所以才说,楚云易散。
人被霸凌多了,就会看见机器猫。正如中年男人落魄了,就会看见楚云。
但是也正因如此,书的中后半段,在宜生寻找失踪的楚云办法用尽山穷水尽时,落魄了大半辈子的李绍基回光返照一般与宜生商讨破这棋局计谋时,更增添了几分风车骑士的味道。
几个都被生活折磨的奄奄一息的知识分子,在某一个时刻聚在一起,面对巨大且神秘的对手,他们突然激昂起来,在我看来,这是全书的最高潮。
——李绍基的手指在餐桌上重重地敲了两下,脸色陡然阴沉下来。在这一刻,林宜生所熟悉的那个自信、沉稳且深不可测的李绍基又回来了。
你看,像不像在微信群里故作洒脱给大学女神怎么和家暴老公离婚出谋划策,或者是在车库电话里给准备离婚分割财产的上铺兄弟疯狂支招的你?
别装。
也正因如此,我无法不羡慕林宜生,因为真的很少有人,能有他那么美好的结局,在一切漩涡与混乱尘埃落定之后,许多年后,他依然可以在世界的某个地方,遇到她,并没有任何恩怨地寒暄,他手心应该是微微发汗,脑子里一团乱麻又光影流转,他在想,要怎么和她,介绍自己的妻子。真的羡慕,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难有这么文学化的机会告别,以至于我忍不住要把这一段再抄写一遍作为结尾:
过了这么些年,他们各自的生活中,都发生了太多的事。意外的相遇,让两人百感交集,竟一时找不到话说。
他暗暗希望妻子在司徒庙里待得越久越好。
与此同时,宜生也在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如果她很快就回来,他不得不向楚云介绍自己的妻时,要不要撒个小谎,隐瞒一下她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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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之所以却出乎意料地一口气读完,思前想后,主要是因为这个故事的背景内核我很熟悉——知识分子的中年挽歌。
因为出生在老师家庭,对于上一辈的知识分子是如何逐步疯掉并走向幻灭,我有很深的体验。
正如书中所说,这些知识分子的精神疾患并非行为失当所致,而是源自知识分子对“纯洁人格”的设定过于不切实际,所谓纯洁,恰恰是农耕时代的产物,随着农业文明行将就木,“我们实际上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发疯,要么彻底放弃对纯洁的幻想,说服自己接受并适应这个自我分裂、混乱而无趣的世界。”
疯掉也还是这个世界,也就是不管你妥协不妥协。
我在阅读月落荒寺的时候是这样的体验,一开始,是洗完澡眯起眼靠在床上;翻看两页,就不由得爬起身坐起来;再读两页,戴上眼镜披了件衣服去了书房,再翻两页,忍不住感慨:“一本小说而已,有没有必要做到这个程度?”
我们普通人写故事,起承转合,低开高走或高开低走,高潮部分即便再声若雷鸣慷慨悲歌,闲笔部分也注定草草几笔,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人的笔力是有限的,力有尽时,得用在刀刃上。
但是格非不一样,他的笔力非常充沛,这直接导致整本书全程保持响遏行云的状态和节奏,就好像内力无边的武林高手大战聚贤庄每一掌都是亢龙有悔一样,这使得你的整个阅读体验非常愉悦,由于是毛边书,我专门洗净一把裁纸刀,小心翼翼地裁开每一页,生怕划破,因为全程你不会想错过任何一个自然段。
表面上看,《月落荒寺》所讲述的故事似乎并不奇特,围绕着高校教师林宜生及其朋友圈子的事业、家庭、爱情,格非讲述了城市中产阶级中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角宜生原籍苏州,南京求学十年后毅然北上做了一名哲学教授,尽管授课颇受学生欢迎,但他并无成就感,随着商业浪潮的来临,传统文化课成为了权贵们业余生活的消遣,他的荷包鼓了起来,但妻子的背叛、离婚、新恋情的美好和曲折、儿子的成长、朋友各自的成就和困境让他痛苦不已,就在此时,意外邂逅的神秘女子楚云进入他的生活,但没想到却因此被卷入更大的谜题旋涡……从故事结构上来看,不太传统中国文学,反而更接近日本文学的故事套路——落魄中年男子在半脱离社会后偶然发现资本社会吃人的惊天秘密后,一边抗争社会一边寻找自我的救赎之旅,通过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串连关键剧情完成,这样的故事,要写多惨,多深刻,都不算难事,但难就难在如何保持思辨性的同时,依然保留鲜活的可读性。
但格非非常老道,他不断放下身段,用一些悬疑小说的技巧,牵引读者跟随林宜生向前推进,曼莎珠华茶社店外意外车祸的人是谁?楚云的消失是不是梦境?伯远和蓝婉希的懵懂爱情能否修成正果?月落荒寺中,林宜生到底有没有和赵蓉蓉发生关系?楚云的哥哥到底什么背景?毁掉楚云面容的神秘人是谁?以及最后,七年后再见时,林宜生的妻子到底是不是加拿大归来的前妻白薇?这些问题有的在书的后半段得以解答,而更多是留给读者自行琢磨,在被迷雾笼罩的北京城,构建成一个布满战争迷雾的巨大棋局。
书中借老贺的海归科学家父亲之口,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人们去文学作品通常是为了寻找安慰,为什么文学作品总是喜欢描绘负面或者阴暗的东西?”
林宜生的回答是:文学作品的绝望与虚无,作为自我觉醒的必要前提,不仅不是悲观,反而是一种真正意义的乐观。生活从来都有两种。一种是自动化的、被话语或幻觉所改造的、安全的生活,另一种则是“真正的生活”,而文学所要面对的正是后者。
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说穿了也并不复杂,破题关键就在这五个字:
“真正的生活。”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中年人,活了30多岁了,就一定要面对一个特别颠覆过去认知的现实——不顺遂和异化是人生的常态。
并不是文学作品喜欢描绘负面阴暗,而是生活的内核更接近悲观。一个婚姻幸福的人读到白薇婚内出轨远嫁重样落魄终生时可能会皱眉,“何至于仔细描写这样一个破烂女人?”
但你反过来想,婚姻幸福的人又有几个呢?
那些真正离过婚的人呢?或者真正被母亲抛弃过的人呢?他们读到这样的剧情,会不会切开书页的手指发抖?我们总是更愿意乐观地以为这些异化的可怜人是少数,是一小撮不稳定因素,哪怕自己就是这样的可怜人,也愿意相信自己的不幸只是偶然。
但其实,随着现代城市文明的发展,我们这些怪物才是社会的大多数。
一个什么样的人会逐字逐句地去咀嚼一个虚拟的不得志中年单亲爸爸的琐碎生活呢?答案当然是一个同样不得志的中年人。对于他来说,为什么要读下去?是因为他自己与林宜生面对的问题非常相似,但对于他得到的代价和结局,其实格非做了非常温情的处理。
黄山的秘密,除了心理医生无人知晓;离婚落魄了一阵,楚云没有理由的进入他的生活;叛逆的儿子,渐渐也对他敞开心扉;杀人不眨眼的楚云哥哥,听了他的哲学课对他敬佩有加;甚至于楚云出了事毁了容,也是流着泪想见他最后一面;七年之后,他有了新的妻子,再见楚云,也没有恶言,能像旧友一样寒暄,紧张地介绍彼此的丈夫与妻子。
是不幸,但真的是非常体面的不幸。
可不论是读者,还是书中宜生的朋友们,我们真正的生活里的不幸,并不那么体面。
有着迷一样背景却突然猝死的查海立和他那疯狂给死去老公戴绿帽的美艳遗孀赵蓉蓉;弃笔从商赚了大钱私底下有着奇怪性癖的周德坤与控制欲极强的狗奴老婆陈渺儿;仕途受阻、先后沉迷书法、茶道、佛经的落魄官员李绍基和爱讲人生哲理故事却又逆来顺受的妻子曾静……这些围绕林宜生的朋友们因为各种各样的机缘走到一起,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其实就是那八个字——人到中年,伤于哀乐。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甚至认为这不是群像,更像是分支选项,他们其实代表这个阴翳的世界中林宜生任何其余可能性的幻灭,从商不行,做官不行,沉溺艺术不行,甚至连死都不行,换而言之,他们以各自生活的集体失败对林宜生的出逃进行了群体审判——别琢磨了,你的路眼下只有带着儿子伯远和神秘女子楚云相依为命这一条,你看我们,那么努力,也算是社会精英了吧,都活成了什么吊样?
所以这种文学性包装后的体面,和宽解,的的确确,是一种对真正落魄读者的安慰,那当然是一种乐观,因为去除掉自动化的、被话语或幻觉所改造的、安全的生活,你面对的真实生活,你没有经验,你手无寸铁,如果没有文学家在前面给你开路,用这些作品告诉你这其实就是生活的正常轨迹,你甚至都没有勇气生活下去。
至于楚云,我不认为是真实存在的人物,太巧了。
刚好在前妻离去,宜生最落魄时出现,来自山西的孤女,相貌与赵蓉蓉旗鼓相当,才学不输杨庆棠的奇女子,无欲无求地要与一无所有的宜生同居,并照顾他正处在叛逆期对后妈有天然敌意的幼子。
太巧了。
结合书中最开始宜生在曼莎珠华茶社打盹时“庄周梦蝶”的暗示,以及他的心理医生安大夫对他病情严重亟需住院的暗示,我们都可以大胆地推出一个结论:
楚云是宜生幻想出来的人物,所以才说,楚云易散。
人被霸凌多了,就会看见机器猫。正如中年男人落魄了,就会看见楚云。
但是也正因如此,书的中后半段,在宜生寻找失踪的楚云办法用尽山穷水尽时,落魄了大半辈子的李绍基回光返照一般与宜生商讨破这棋局计谋时,更增添了几分风车骑士的味道。
几个都被生活折磨的奄奄一息的知识分子,在某一个时刻聚在一起,面对巨大且神秘的对手,他们突然激昂起来,在我看来,这是全书的最高潮。
——李绍基的手指在餐桌上重重地敲了两下,脸色陡然阴沉下来。在这一刻,林宜生所熟悉的那个自信、沉稳且深不可测的李绍基又回来了。
你看,像不像在微信群里故作洒脱给大学女神怎么和家暴老公离婚出谋划策,或者是在车库电话里给准备离婚分割财产的上铺兄弟疯狂支招的你?
别装。
也正因如此,我无法不羡慕林宜生,因为真的很少有人,能有他那么美好的结局,在一切漩涡与混乱尘埃落定之后,许多年后,他依然可以在世界的某个地方,遇到她,并没有任何恩怨地寒暄,他手心应该是微微发汗,脑子里一团乱麻又光影流转,他在想,要怎么和她,介绍自己的妻子。真的羡慕,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难有这么文学化的机会告别,以至于我忍不住要把这一段再抄写一遍作为结尾:
过了这么些年,他们各自的生活中,都发生了太多的事。意外的相遇,让两人百感交集,竟一时找不到话说。
他暗暗希望妻子在司徒庙里待得越久越好。
与此同时,宜生也在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如果她很快就回来,他不得不向楚云介绍自己的妻时,要不要撒个小谎,隐瞒一下她的真实身份。
#微博新知博主#
#维权时间#不是法定继承人,也能分到遗产
兄弟姐妹之间因为遗产闹上法庭的事情屡见不鲜,而非法定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争夺遗产的,其实也不少见。
当本来没有继承资格的人,对被继承人履行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是不是也能酌情取得继承遗产的权利,适当分得遗产份额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真实案例中找到答案。
案例一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并且没有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并按具体情况可能多于继承人。
齐先生与陆女士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7岁时,齐先生和陆女士协议离婚,此后女儿一直跟随陆女士生活,与齐先生甚少见面。
十几年后,齐先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长期住院治疗,期间是齐先生的4个兄弟姐妹轮流照顾他,每月定期前往医院看望,并负责带他外出看病就医、采买生活用品等事项。几年后齐先生去世,留下的价值38万元遗产成了他女儿和姑姑叔叔们的矛盾焦点。
齐先生的女儿认为她是唯一继承人,理应由她来继承这部分遗产。齐先生的兄弟姐妹们表示,女儿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她从未尽过赡养父亲的义务,齐先生的遗产应该由长期照料他的四兄妹继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但齐先生的4个兄弟姐妹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一同照料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情形,应该酌情适当多分得遗产份额,遂判决齐先生的遗产由其女儿和4个兄弟姐妹平均分得。但齐先生的女儿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该案在一般继承案件中较为少见,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并且没有法定的剥夺继承权的情形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本不能继承遗产,但二审法院认为,公民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义务,是继承法的基本立法宗旨。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该案中因为四兄弟姐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本着公平的原则,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继承人。
最终,二审法院调解确认:齐先生的遗产由四兄妹继承所有,各占四分之一份额;四兄妹给予齐先生女儿房产继承折价款7.6万元,齐先生丧葬补助费2.5万余元归其女儿继承所有。
案例二
没有继承人资格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仍可分得遗产,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继承人。
王先生与潘女士自1976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后生育长女和次女,又抱养了一个小儿子。小儿子患有先天疾病,未办理领养手续。另外,王先生还将自己的侄女从小抚养长大。
1991年王先生与潘女士一同建造房屋一处。
1997年潘女士离家,二十余年几乎未回,2020年王先生去世。王先生生前患有脑血栓,身体偏瘫长达十五六年之久。在其患病期间,主要由小儿子及侄女赡养、护理。大女儿和小女儿出嫁后,对父亲尽到极少的赡养义务。对于王先生死后的丧葬事宜,主要由侄女和小儿子负责,小儿子还在丧仪中按照农村风俗为王先生“摔老盆”。
王先生去世后,潘女士及大女儿和小女儿因遗产纠纷,将小儿子及侄女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潘女士与王先生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76年就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房屋建于1991年前后,系双方婚后所建,依法认定为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屋的1/2份额应归潘女士所有,剩余1/2份额为被继承人王先生的遗产。
收养行为发生于收养法颁布之前的,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即亲友、群众公认双方系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应当按照收养关系对待。该案中,小儿子自幼被王先生抚养,虽未办理法定领养手续,但无论身边亲友还是周边邻居,均默认双方系父子关系,应当认定为王先生的养子,故王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原告潘女士、长女、次女和小儿子。
该案中小儿子由于自身疾病,生活非常艰辛,在遗产分配时,其他继承人应秉持孝悌之情、手足之义,予以充分考虑,且小儿子作为王先生生前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得遗产。法院依法认定小儿子可继承遗产的1/3份额,即房屋的1/6份额。
潘女士作为王先生的妻子,在过去的20余年里,长期与王先生分居,特别是在王先生生病卧床期间,未完全尽到一个妻子对丈夫的扶养照顾义务,应当少分遗产。而长女和次女,在出嫁后,鲜少回家探望父亲,在父亲长期卧床期间,更是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在王先生死后,也未参与王先生的丧葬事宜,应当少分遗产。法院依法认定潘女士、长女、次女分别可继承遗产的1/9份额,即房屋的1/18份额。
侄女虽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内,但其在王先生长达十余年的患病期间,不离不弃,对王先生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另在王先生死后,一切丧葬事宜也是由侄女承担,这是对王先生抚养其长大的报答,也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继承人。故法院酌情认定侄女可继承遗产的1/3份额,即房屋的1/6份额。
律师提示
民法典继承编的基本立法宗旨是权利义务相对等。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因为履行了较多的扶养义务,在客观上与被继承人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扶养关系,扶养人应当获得相应的遗产继承权,酌情分得遗产。
如果认为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就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比如监护人证明、就医相关文件的签字单、代垫费用的证明、微信聊天记录、扶养相关的视频以及周围人的证人证言等。
酌情分得遗产的情况,可以是法定继承人顺位内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多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
亲属之间本就带着无法割断的血缘亲情,发生矛盾也不能完全以是非对错论处,即使产生冲突,协商解决会比一纸判决更适宜解决家庭矛盾。
登高望远沐秋风,且看人间亲情重。家庭美满,人间才值得。
(严婷 陈倩 作者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源:中国妇女报
兄弟姐妹之间因为遗产闹上法庭的事情屡见不鲜,而非法定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争夺遗产的,其实也不少见。
当本来没有继承资格的人,对被继承人履行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是不是也能酌情取得继承遗产的权利,适当分得遗产份额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真实案例中找到答案。
案例一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并且没有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并按具体情况可能多于继承人。
齐先生与陆女士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7岁时,齐先生和陆女士协议离婚,此后女儿一直跟随陆女士生活,与齐先生甚少见面。
十几年后,齐先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长期住院治疗,期间是齐先生的4个兄弟姐妹轮流照顾他,每月定期前往医院看望,并负责带他外出看病就医、采买生活用品等事项。几年后齐先生去世,留下的价值38万元遗产成了他女儿和姑姑叔叔们的矛盾焦点。
齐先生的女儿认为她是唯一继承人,理应由她来继承这部分遗产。齐先生的兄弟姐妹们表示,女儿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她从未尽过赡养父亲的义务,齐先生的遗产应该由长期照料他的四兄妹继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但齐先生的4个兄弟姐妹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一同照料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情形,应该酌情适当多分得遗产份额,遂判决齐先生的遗产由其女儿和4个兄弟姐妹平均分得。但齐先生的女儿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该案在一般继承案件中较为少见,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并且没有法定的剥夺继承权的情形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本不能继承遗产,但二审法院认为,公民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义务,是继承法的基本立法宗旨。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该案中因为四兄弟姐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本着公平的原则,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继承人。
最终,二审法院调解确认:齐先生的遗产由四兄妹继承所有,各占四分之一份额;四兄妹给予齐先生女儿房产继承折价款7.6万元,齐先生丧葬补助费2.5万余元归其女儿继承所有。
案例二
没有继承人资格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仍可分得遗产,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继承人。
王先生与潘女士自1976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后生育长女和次女,又抱养了一个小儿子。小儿子患有先天疾病,未办理领养手续。另外,王先生还将自己的侄女从小抚养长大。
1991年王先生与潘女士一同建造房屋一处。
1997年潘女士离家,二十余年几乎未回,2020年王先生去世。王先生生前患有脑血栓,身体偏瘫长达十五六年之久。在其患病期间,主要由小儿子及侄女赡养、护理。大女儿和小女儿出嫁后,对父亲尽到极少的赡养义务。对于王先生死后的丧葬事宜,主要由侄女和小儿子负责,小儿子还在丧仪中按照农村风俗为王先生“摔老盆”。
王先生去世后,潘女士及大女儿和小女儿因遗产纠纷,将小儿子及侄女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潘女士与王先生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76年就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房屋建于1991年前后,系双方婚后所建,依法认定为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屋的1/2份额应归潘女士所有,剩余1/2份额为被继承人王先生的遗产。
收养行为发生于收养法颁布之前的,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即亲友、群众公认双方系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应当按照收养关系对待。该案中,小儿子自幼被王先生抚养,虽未办理法定领养手续,但无论身边亲友还是周边邻居,均默认双方系父子关系,应当认定为王先生的养子,故王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原告潘女士、长女、次女和小儿子。
该案中小儿子由于自身疾病,生活非常艰辛,在遗产分配时,其他继承人应秉持孝悌之情、手足之义,予以充分考虑,且小儿子作为王先生生前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得遗产。法院依法认定小儿子可继承遗产的1/3份额,即房屋的1/6份额。
潘女士作为王先生的妻子,在过去的20余年里,长期与王先生分居,特别是在王先生生病卧床期间,未完全尽到一个妻子对丈夫的扶养照顾义务,应当少分遗产。而长女和次女,在出嫁后,鲜少回家探望父亲,在父亲长期卧床期间,更是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在王先生死后,也未参与王先生的丧葬事宜,应当少分遗产。法院依法认定潘女士、长女、次女分别可继承遗产的1/9份额,即房屋的1/18份额。
侄女虽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内,但其在王先生长达十余年的患病期间,不离不弃,对王先生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另在王先生死后,一切丧葬事宜也是由侄女承担,这是对王先生抚养其长大的报答,也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继承人。故法院酌情认定侄女可继承遗产的1/3份额,即房屋的1/6份额。
律师提示
民法典继承编的基本立法宗旨是权利义务相对等。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因为履行了较多的扶养义务,在客观上与被继承人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扶养关系,扶养人应当获得相应的遗产继承权,酌情分得遗产。
如果认为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就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比如监护人证明、就医相关文件的签字单、代垫费用的证明、微信聊天记录、扶养相关的视频以及周围人的证人证言等。
酌情分得遗产的情况,可以是法定继承人顺位内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多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
亲属之间本就带着无法割断的血缘亲情,发生矛盾也不能完全以是非对错论处,即使产生冲突,协商解决会比一纸判决更适宜解决家庭矛盾。
登高望远沐秋风,且看人间亲情重。家庭美满,人间才值得。
(严婷 陈倩 作者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源:中国妇女报
插画作家肖恩·考斯用整个10月与人类的精神疾病进行一次严肃的对话,并用画笔生动地将这些精神疾病拟人化,包括社交焦虑症、重性抑郁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狂躁型忧郁症、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肖恩的作品看起来画风诡异且看起来相当惊悚恐怖,这些图像完美捕捉了人类这种可怕的生存状态,一起来感受一下吧!
#抑郁症##将精神疾病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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