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爆料# 【利安人寿大丰支公司违法被罚,遗失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大丰支公司遗失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盐城银保监分局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大丰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来源:中国经济网#同城报料# #同城爆料#
盐城银保监分局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大丰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来源:中国经济网#同城报料# #同城爆料#
#安徽爆料#【#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被罚77万元#,9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连续发布10则行政处罚信息,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一、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二、财务数据不真实;三、业务记载不真实;四、虚构中介业务,依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77万元的行政处罚。
赵卓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培训策划岗,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周定红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应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方鹏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副总经理,分管银保条线,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杨震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个险部副经理,未有效履行部门管理职责,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崔毅历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分管银保条线,未有效履行管理责任,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李刚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总经理,分管个险业务,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吴兆生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团险部内设拓展部负责人,负责团险部业务拓展工作,且其参与部分挂单,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邬云飞历任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团险部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团险部门管理工作,且分管团险条线,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何翔飞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总经理助理,分管团险条线,应对该公司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一、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二、财务数据不真实;三、业务记载不真实;四、虚构中介业务,依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77万元的行政处罚。
赵卓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培训策划岗,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周定红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应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方鹏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副总经理,分管银保条线,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杨震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个险部副经理,未有效履行部门管理职责,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崔毅历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分管银保条线,未有效履行管理责任,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李刚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总经理,分管个险业务,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吴兆生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团险部内设拓展部负责人,负责团险部业务拓展工作,且其参与部分挂单,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邬云飞历任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团险部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团险部门管理工作,且分管团险条线,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何翔飞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总经理助理,分管团险条线,应对该公司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利安人寿内控不严弄虚作假频被罚 拒理赔败诉骗消费者投保被投诉】
利安人寿曾因提供虚假报表而多次收到监管的罚单。
2021年3月26日,利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因审批同意下辖分支机构虚列宣传用品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审批同意下辖分支机构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而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27万元。
2020年7月23日,利安人寿因在业务中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而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30万元 。其新渠道部副总经理汤伟因负责该公司网销业务,互联网统计数据填报由其审批上报,对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负有直接责任,而被中国银保监会警告并罚款5万元。
2020年6月19日,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因在2014年至2019年7月,存在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而被中国银保监会合计罚款63万元。
2020年1月2日,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内部管理混乱,被中国银保监会合计罚款41万元。
利安人寿曾因提供虚假报表而多次收到监管的罚单。
2021年3月26日,利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因审批同意下辖分支机构虚列宣传用品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审批同意下辖分支机构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而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27万元。
2020年7月23日,利安人寿因在业务中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而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30万元 。其新渠道部副总经理汤伟因负责该公司网销业务,互联网统计数据填报由其审批上报,对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负有直接责任,而被中国银保监会警告并罚款5万元。
2020年6月19日,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因在2014年至2019年7月,存在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而被中国银保监会合计罚款63万元。
2020年1月2日,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内部管理混乱,被中国银保监会合计罚款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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