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诠法师:三宝物不能错乱,千万要不得
三宝物先分佛物、法物和僧物。
佛物有供养物、受用物、献佛物、施属佛物四种。
供养佛物有:香、花、灯、幡等。
受用物即殿堂、佛像、衣物等;
献佛物是饮食、果品等;
属佛物包括钱、田等。
这四种佛物,不可以互相转用,但当分可以转。如献佛物不可以改作受用物,也不可以改作属佛物,每一种只能属于每一种当分的供养。如果供养物多了,当分可以互转,香多了可以买花、买灯;灯多了可以买香、买花,又如幡可以改做幢,其它则不可以转,因它只属于佛物。
所以通常修理大殿,没有坏的香花幢幡等不可以乱修理,东西拆下来,依然作为供养佛所用。
法物跟佛物一样有四种:法供养物、法受用物、献法物、属于法物。
如供养物也是一样,香、花、灯之类;
受用物是纸张、经柜、经架子等;
献法物跟献佛物相同,也是属于饮食、果品之类;
属于法物即藏经楼等类。
僧物有四种,就是说寺庙里的东西有四种,分别是常住常住、十方常住、现前现前和十方现前。
常住常住,用现代话叫作固定资产,以及钱和饮食没有拿出来,今天受用的属于固定的,叫作常住常住物。包括寺庙里面种种用具不可以随意挪动。寺庙的东西任何人不可以把它移到别的寺庙去,也不可以拿去送人,更不可以拿去买卖。有人把寺庙卖掉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常住常住物是永久性的。
十方常住即当天供僧物,是属于十方常住,所有僧人来往的都可以食用。
现前现前是当处僧当处现前可以受用。如有人供养、结缘的东西,只是属于那个地方,当处人可以分。
十方现前,过去的出家人往生了,留下的遗物是属于十方僧众。
出家有五众故叫作五众亡物,由十方僧众来分,其他人都不可以占用。
我们出家人,已经现出家相,所有的受用物都是属于出家人所有,任何在家居士或者俗家人,子女也好,都不可以受用这一类的东西。
比如说父母出家了,他死了,作为子女没有任何资格去受用父母的东西。遗物全部属于寺庙所有,属于出家人所有,为什么呢?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十方信徒所供养,他已经现出家相,即使家里原先送给他的东西,那也是属于寺庙所有,也不可以把它拿回;
除非他没死之前,属于他自己私人的东西,已经把它处理了。或者送人了,这可以接受。如果说他已经死了没有交代,那么这些东西,都不可以拿回俗家人所用,否则就会犯“盗僧物”,这个千万要小心!
我们上一次讲说,作五逆十恶的罪都可以忏悔,唯除“盗僧物”不通忏悔。造五逆十恶的罪,佛都可以救,唯有盗僧物,佛说没有办法救,那就是说罪极重!
所以盗僧物,要非常地小心谨慎。比如说寺庙的固定财产,钱财也好,都是属于寺庙所有,寺庙任何出家人,没有资格把这寺庙的财产、财物转为别的寺庙,或者转为俗人所用;如果要这样做,那就犯盗僧物!
有人说某个寺庙,为什么可以这样呢?他可以这样,他也不是标准,他高兴犯罪,我们管不着,他愿意堕地狱,你管得着吗?
那有人说他怎么可以?他想堕地狱啊,所以说他不是标准的!这个道理要明白,乃至我们居士借寺庙的钱,一定要还的,而且要有偿的,如果无偿的还,那都要欠债的。有偿、还都还要结罪,更何况不还呢!
我们千万不要图一时眼前的利益好处,占一点便宜,这个千万要不得!很多人,一些不信佛的人到寺庙去,拿寺庙的东西或者在庙里打工占庙里的便宜,这个千万也要不得,我们知道应该转告!!
注:佛教戒律是按照信众供养时的个人意愿,来划分此供养到底是属于供佛物品、供法物、供僧物品,如信众没有特别说明,那么即由寺院僧团来决定此供养用于何处。
三宝物先分佛物、法物和僧物。
佛物有供养物、受用物、献佛物、施属佛物四种。
供养佛物有:香、花、灯、幡等。
受用物即殿堂、佛像、衣物等;
献佛物是饮食、果品等;
属佛物包括钱、田等。
这四种佛物,不可以互相转用,但当分可以转。如献佛物不可以改作受用物,也不可以改作属佛物,每一种只能属于每一种当分的供养。如果供养物多了,当分可以互转,香多了可以买花、买灯;灯多了可以买香、买花,又如幡可以改做幢,其它则不可以转,因它只属于佛物。
所以通常修理大殿,没有坏的香花幢幡等不可以乱修理,东西拆下来,依然作为供养佛所用。
法物跟佛物一样有四种:法供养物、法受用物、献法物、属于法物。
如供养物也是一样,香、花、灯之类;
受用物是纸张、经柜、经架子等;
献法物跟献佛物相同,也是属于饮食、果品之类;
属于法物即藏经楼等类。
僧物有四种,就是说寺庙里的东西有四种,分别是常住常住、十方常住、现前现前和十方现前。
常住常住,用现代话叫作固定资产,以及钱和饮食没有拿出来,今天受用的属于固定的,叫作常住常住物。包括寺庙里面种种用具不可以随意挪动。寺庙的东西任何人不可以把它移到别的寺庙去,也不可以拿去送人,更不可以拿去买卖。有人把寺庙卖掉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常住常住物是永久性的。
十方常住即当天供僧物,是属于十方常住,所有僧人来往的都可以食用。
现前现前是当处僧当处现前可以受用。如有人供养、结缘的东西,只是属于那个地方,当处人可以分。
十方现前,过去的出家人往生了,留下的遗物是属于十方僧众。
出家有五众故叫作五众亡物,由十方僧众来分,其他人都不可以占用。
我们出家人,已经现出家相,所有的受用物都是属于出家人所有,任何在家居士或者俗家人,子女也好,都不可以受用这一类的东西。
比如说父母出家了,他死了,作为子女没有任何资格去受用父母的东西。遗物全部属于寺庙所有,属于出家人所有,为什么呢?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十方信徒所供养,他已经现出家相,即使家里原先送给他的东西,那也是属于寺庙所有,也不可以把它拿回;
除非他没死之前,属于他自己私人的东西,已经把它处理了。或者送人了,这可以接受。如果说他已经死了没有交代,那么这些东西,都不可以拿回俗家人所用,否则就会犯“盗僧物”,这个千万要小心!
我们上一次讲说,作五逆十恶的罪都可以忏悔,唯除“盗僧物”不通忏悔。造五逆十恶的罪,佛都可以救,唯有盗僧物,佛说没有办法救,那就是说罪极重!
所以盗僧物,要非常地小心谨慎。比如说寺庙的固定财产,钱财也好,都是属于寺庙所有,寺庙任何出家人,没有资格把这寺庙的财产、财物转为别的寺庙,或者转为俗人所用;如果要这样做,那就犯盗僧物!
有人说某个寺庙,为什么可以这样呢?他可以这样,他也不是标准,他高兴犯罪,我们管不着,他愿意堕地狱,你管得着吗?
那有人说他怎么可以?他想堕地狱啊,所以说他不是标准的!这个道理要明白,乃至我们居士借寺庙的钱,一定要还的,而且要有偿的,如果无偿的还,那都要欠债的。有偿、还都还要结罪,更何况不还呢!
我们千万不要图一时眼前的利益好处,占一点便宜,这个千万要不得!很多人,一些不信佛的人到寺庙去,拿寺庙的东西或者在庙里打工占庙里的便宜,这个千万也要不得,我们知道应该转告!!
注:佛教戒律是按照信众供养时的个人意愿,来划分此供养到底是属于供佛物品、供法物、供僧物品,如信众没有特别说明,那么即由寺院僧团来决定此供养用于何处。
#蔡徐坤##搞笑视频##熊猫守护者##每日一善##森林驿站# 」不受就是不执著,我一切法不受。佛又问:「还受是见否?」就是说,你既然一切法不受,那你接不接受你这个宗呢?是不是自相矛盾了?你看佛多有智慧啊!拘豨罗哑口无言,耍无赖。屁股一转就跑了。为什么跑啊?他进退两难。如果接受的话,他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我讲一切不受,我怎么接受了?如果不接受的话,还立什么宗啊!跑到半路还是回来找佛:「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数,脑袋给你。」佛讲呐:「我要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啊?」这个时候很乖了,跪下来剃头。
这个菩萨有一个外号,叫「长爪梵志」。长爪,就是指甲生得很长很长,为什么长呢?他为了修行,修指甲的功夫都没有。小乘人修行非常精进啊!脸不洗牙不刷不说,指甲不剪,头发也不剃。僧团当初也是蓄发的。那么后来怎么剃头呢?是因为有居士看到出家人脸也不洗,牙也不刷,指甲也不剪,澡也不洗,头也不剃,形成了一些传染病,瘟疫流行。所以就算修正法,不注意因缘法则你也会生病。所以居士向佛建议僧人把头发剃掉,这才规定:出家人要剃光头,每半个月要洗一次澡。
这个菩萨有一个外号,叫「长爪梵志」。长爪,就是指甲生得很长很长,为什么长呢?他为了修行,修指甲的功夫都没有。小乘人修行非常精进啊!脸不洗牙不刷不说,指甲不剪,头发也不剃。僧团当初也是蓄发的。那么后来怎么剃头呢?是因为有居士看到出家人脸也不洗,牙也不刷,指甲也不剪,澡也不洗,头也不剃,形成了一些传染病,瘟疫流行。所以就算修正法,不注意因缘法则你也会生病。所以居士向佛建议僧人把头发剃掉,这才规定:出家人要剃光头,每半个月要洗一次澡。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乃至路中见一众生。其身独转。犹若旋风。乘虚而行。乃至佛告诸比丘。此众生者。过去世时。于此王舍城为卜占师。误惑多人。以求财物。缘斯罪故。已地狱中受无量苦。地狱余罪。今得此身。续受斯苦。诸比丘。如大目犍连所见。真实不异。当受持之,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经卷第十九(五二一)经
譬如动目能摇湛水”者:
古释云:以眼劳观水,见水有动;眼若不瞬,池水则不摇。妄见若除,亦无草木成坏之相。若举眼见色,由有色阴;举身受苦乐,由有受阴;举心即乱,由有想阴;举眼见生灭,由有行阴;精明湛不摇处,即识阴。又若以遍身针刺俱知,不带分别,则是识阴;若次第分别,则余识阴。故知一念才起,五阴俱生;微识未亡,六尘不灭。若唯识之义灯常照,妄何由生?一心之智镜恒明,旨终不昧。
一时。佛住王舍城。乃至路中见一众生。其身独转。犹若旋风。乘虚而行。乃至佛告诸比丘。此众生者。过去世时。于此王舍城为卜占师。误惑多人。以求财物。缘斯罪故。已地狱中受无量苦。地狱余罪。今得此身。续受斯苦。诸比丘。如大目犍连所见。真实不异。当受持之,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经卷第十九(五二一)经
譬如动目能摇湛水”者:
古释云:以眼劳观水,见水有动;眼若不瞬,池水则不摇。妄见若除,亦无草木成坏之相。若举眼见色,由有色阴;举身受苦乐,由有受阴;举心即乱,由有想阴;举眼见生灭,由有行阴;精明湛不摇处,即识阴。又若以遍身针刺俱知,不带分别,则是识阴;若次第分别,则余识阴。故知一念才起,五阴俱生;微识未亡,六尘不灭。若唯识之义灯常照,妄何由生?一心之智镜恒明,旨终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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