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先生在三年间买了三套房,娶了三个老婆,生了三个孩子。当张先生被抓时,他居然声称:我有三张合法的结婚证,我把三个家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我的三个妻子都觉得生活得很幸福,我怎么就犯法了呢?
张先生是河南洛阳人,初中毕业后只身来到苏州昆山,当上了房产职员,由于前几年房价一路攀升,张先生也赚了不少钱。张先生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脑子比较活络,他用这几年赚下的钱开了一家房企,自己当起了老板。
钱赚多了,人就变得比较任性,本来赚了钱,做些自己喜欢的事,也无可厚非,可是,张先生偏偏喜欢娶妻生子。他居然在短短的三年间娶了三位妻子,并且都领了结婚证,而且还都有了孩子。
2015年7月,张先生和任女士在江苏昆山领证结婚,2016年6月,他又与陈女士在自己的河南老家领证结婚,到了2017年6月,他又在王女士的老家安徽和王女士领证结婚。由于各地婚姻登记信息互不相通,所以他在第二次和第三次领证时,当地并未发现他已婚的信息。
张先生把三个家都安在了昆山,三个家虽然在三个不同的小区,但相距不到1公里,他常常游走在三个家庭之间,乐此不疲。三位妻子对此并不知情,而且,她们对张先生都比较满意。
张先生对三位妻子说,由于工作的需要,他经常会出差,他这么辛苦赚钱也都是为了这个家,他平时对三位妻子都比较呵护,在家时,也都是一起做家务的,三位妻子都以为自己找了个好老公,既会赚钱,又疼爱妻子,心里乐开了花。但再隐蔽的事,也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有一天晚上,张先生回到第二任妻子的家后,他叫陈女士先去睡觉,他来带孩子,夜里再换他。后来到了12点的时候,陈女士发现老公的电话一直在响,出于好奇,她便看了一下。
这一看,让她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有一位王女士和张先生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看了他俩以前的聊天记录,陈女士还只是以为自己的老公出轨了,她责问张先生,可是张先生却死活也不承认。
没过几天,张先生就对陈女士说,他要去南通出差,然后就走了。张先生走后,陈女士出去买奶粉,回来的时候为了抄近路,从另一个小区穿过,无意中发现老公的车子停在这个小区里,种种迹象让她更加怀疑起老公的行踪,难道小三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陈女士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张先生的第一任妻子任女士,当两个女人见了面,把和同一个男人的两张结婚证放在眼前时,两人都傻了眼,立马各自打电话给张先生,令她们没想到的是,当张先生回到家,见到两任妻子和两个孩子后,居然是面不改色心不跳,仿佛一切都是在情理之中。忍无可忍的陈女士随即报了警。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事情原比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原来张先生还有第三任妻子王女士。当王女士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也是一脸的惊讶,她说,她也曾经怀疑过张先生,一个卖房子的怎么可能经常要出差?可是,每次张先生都是用各种花言巧语蒙混过关。
张先生到案后,仍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他觉得自己有三张合法的结婚证,三个家安排得好好的,三任妻子对他也都很满意,为什么自己就犯法了呢?不过,他还说,因为到最后妻子都开始怀疑他了,所以他感觉到心很累。
也不知道张先生哪来的自信,他居然说等他出来后,谁能原谅他,他就跟谁过,另外两个他会给与经济补偿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张先生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1、张先生在与任女士领证结婚后,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利用各地婚姻登记信息互不相通的漏洞,又分别与陈女士和王女士领证结婚,很显然,张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张先生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陈女士和王女士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张先生领证结婚的,她们并不知道张先生已有配偶,两人都没有重婚的故意,因此,陈女士和王女士虽然都和张先生领了结婚证,但她们俩并未构成重婚罪。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由于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假如第一任妻子任女士选择和张先生离婚的话,那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陈女士和王女士虽然都和张先生领取了合法的结婚证,但那是因为张先生占了婚姻登记的漏洞而办成的,这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陈女士和王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和张先生的婚姻无效,并要求张先生给与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张先生还得承担三个孩子的抚养责任。
充满谎言的婚姻原本就不长久,更何况是想同时拥有三个正常的家庭,这种行为不但违法,而且也不道德。
大家对张先生同时娶了三个妻子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张先生是河南洛阳人,初中毕业后只身来到苏州昆山,当上了房产职员,由于前几年房价一路攀升,张先生也赚了不少钱。张先生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脑子比较活络,他用这几年赚下的钱开了一家房企,自己当起了老板。
钱赚多了,人就变得比较任性,本来赚了钱,做些自己喜欢的事,也无可厚非,可是,张先生偏偏喜欢娶妻生子。他居然在短短的三年间娶了三位妻子,并且都领了结婚证,而且还都有了孩子。
2015年7月,张先生和任女士在江苏昆山领证结婚,2016年6月,他又与陈女士在自己的河南老家领证结婚,到了2017年6月,他又在王女士的老家安徽和王女士领证结婚。由于各地婚姻登记信息互不相通,所以他在第二次和第三次领证时,当地并未发现他已婚的信息。
张先生把三个家都安在了昆山,三个家虽然在三个不同的小区,但相距不到1公里,他常常游走在三个家庭之间,乐此不疲。三位妻子对此并不知情,而且,她们对张先生都比较满意。
张先生对三位妻子说,由于工作的需要,他经常会出差,他这么辛苦赚钱也都是为了这个家,他平时对三位妻子都比较呵护,在家时,也都是一起做家务的,三位妻子都以为自己找了个好老公,既会赚钱,又疼爱妻子,心里乐开了花。但再隐蔽的事,也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有一天晚上,张先生回到第二任妻子的家后,他叫陈女士先去睡觉,他来带孩子,夜里再换他。后来到了12点的时候,陈女士发现老公的电话一直在响,出于好奇,她便看了一下。
这一看,让她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有一位王女士和张先生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看了他俩以前的聊天记录,陈女士还只是以为自己的老公出轨了,她责问张先生,可是张先生却死活也不承认。
没过几天,张先生就对陈女士说,他要去南通出差,然后就走了。张先生走后,陈女士出去买奶粉,回来的时候为了抄近路,从另一个小区穿过,无意中发现老公的车子停在这个小区里,种种迹象让她更加怀疑起老公的行踪,难道小三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陈女士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张先生的第一任妻子任女士,当两个女人见了面,把和同一个男人的两张结婚证放在眼前时,两人都傻了眼,立马各自打电话给张先生,令她们没想到的是,当张先生回到家,见到两任妻子和两个孩子后,居然是面不改色心不跳,仿佛一切都是在情理之中。忍无可忍的陈女士随即报了警。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事情原比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原来张先生还有第三任妻子王女士。当王女士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也是一脸的惊讶,她说,她也曾经怀疑过张先生,一个卖房子的怎么可能经常要出差?可是,每次张先生都是用各种花言巧语蒙混过关。
张先生到案后,仍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他觉得自己有三张合法的结婚证,三个家安排得好好的,三任妻子对他也都很满意,为什么自己就犯法了呢?不过,他还说,因为到最后妻子都开始怀疑他了,所以他感觉到心很累。
也不知道张先生哪来的自信,他居然说等他出来后,谁能原谅他,他就跟谁过,另外两个他会给与经济补偿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张先生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1、张先生在与任女士领证结婚后,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利用各地婚姻登记信息互不相通的漏洞,又分别与陈女士和王女士领证结婚,很显然,张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张先生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陈女士和王女士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张先生领证结婚的,她们并不知道张先生已有配偶,两人都没有重婚的故意,因此,陈女士和王女士虽然都和张先生领了结婚证,但她们俩并未构成重婚罪。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由于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假如第一任妻子任女士选择和张先生离婚的话,那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陈女士和王女士虽然都和张先生领取了合法的结婚证,但那是因为张先生占了婚姻登记的漏洞而办成的,这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陈女士和王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和张先生的婚姻无效,并要求张先生给与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张先生还得承担三个孩子的抚养责任。
充满谎言的婚姻原本就不长久,更何况是想同时拥有三个正常的家庭,这种行为不但违法,而且也不道德。
大家对张先生同时娶了三个妻子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四川泸定6.8级地震# #震中警:“磨西之子”回乡救援,仅和家人见了一面#
韩杨,男,28岁,德格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2017年7月入警,5年来,先后获得优秀民警4次,荣获优秀公务员1次;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发生后,家住泸定县磨西镇的他,第一时间申请回乡救灾,目前在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警务室工作。
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来袭,磨西镇、燕子沟镇等地成为急需救援的“生命孤岛”,甘孜州、县公安机关投入874名警力全力以赴展开震后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家住泸定县磨西镇的韩杨,是德格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民警,地震发生时正在康定出差,得知家乡受灾后,他立即向州、县局申请,回乡救灾。9月5日,继240名先遣特警队员出发后,韩杨等80名甘孜州公安局紧急救援队向震中进发。
转移群众,抢险救灾,引导群众情绪,维持安置点秩序......过去的一周,他和救援队把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顶心间,把抗震救灾守护泸定的使命扛在肩上,做家乡的好儿子、人民的好警察。
● 仅见了家人一面
9月5日12时52分,四川泸定县地动山摇、山河破碎、众多房屋倾塌;顷刻间,通讯中断,电力受损,道路垮塌。“震中磨西镇失联,韩杨的家就在镇上,心急如焚。”当即他加入甘孜州公安局紧急救援队。
“韩杨娃儿,是你不。”当日下午19时许,在海螺沟分局安置点,正在巡逻排险的他与家人会上了可贵的“一面之缘”,互报平安后,他与战友们又走向下一个安置点巡逻排险。
通讯中断,家人失联,见上这一面他足足期盼4个小时。他说:“到了震中家乡,却不知道家人平安与否,这点他很担心。”冷清、恐慌,躲过天灾后的亲人见面,亲情在这一刻被放大。“我们都平安,还有很多人等到你们去救,注意安全。”就这样,他奔向危难中的父老乡亲。
从小在这里长大,巡逻搜救他最适合。
“牌匾上有电话号码,快打电话。”他回忆,他们经过一家销售银饰的店面时,发现门店大门破坏破损严重,店里还有不少散落的饰品;他和战友们拿出电话,及时告知经营商,保全了财物。
黑夜来袭,仍面临余震风险。街道上有障碍物,他们挪出一条条生命通道;墙体有倒塌的危险,他们排除一道道险情;逐栋楼房排查,他们竭力呼唤力争一个都不能少......
这一晚,他们走完磨西镇3条街道,回到驻地时,已是凌晨4点钟。大家简单吃了些饼干休整后,又出发了。
● 靠谱,我们心安
燕子沟镇新兴村,距离磨西镇七八公里,受灾情影响,需要安置近300人。9月6日,得知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缺少警力后,韩杨等4名警务人员主动请缨,来到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开启救灾模式。
“物资到了,搬东西!”当日清晨7点,随着一辆大型货车驶入新兴小学院坝,驻守警务人员、本地民兵等10余人开始了搭起了帐篷。此外,床垫、被子、厨具等抗震救灾物资相继运送到安置点;搬物资成了这一天话题。
在救灾人员和当地群众的帮助下,当晚21时许,2顶大棚、24顶帐篷拔地而起,能够容纳270余人的“温室”投入使用。工作中,甚至出现过民兵搬了一上午的矿泉水后晕倒在地的心疼小插曲;在大家的努力下,安置点的群众也吃上了热菜。
“清晨打扫卫生,早饭后开始维持核酸检测采样现场秩序,午饭后运柴火,物资来了就搬物资,夜间还要排查每个帐篷有无漏电隐患,排查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据韩杨介绍,这段时间尽管只有4名警务人员,也会换班守通宵。
夜幕下,大家在帐篷外点起篝火,一边取暖一边聊天。“警察,关键时刻,靠谱;也让我们心安。”喜芸瑛是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的一名志愿者,聊天中透露出对甘孜警队的认可与赞扬。
● 坚强乐观,感染人
地震无情人有爱,公益电影暖人心——9月9日晚,在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宣传文化走进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送上震后的第一场公益电影,为受灾群众解压心理包袱。观看现场,韩杨用手机镜头记录了老人和孩子们热议、有说有笑的场面。
“人没事就好,房子没了可以再修,我们都要平安。”此次地震,韩杨家中大部分房屋倒塌,家园被毁,但他至今没有时间去看一眼,只是在父母发来的微信图片中看过。与安置点群众打交道中,他一直传递坚强与乐观。
来到安置点的第一天,男女老少不遗余力,搭帐篷、冒雨收拾、烧火取暖;还记得帐篷有限,床位有限,大家自觉挤一挤,把棉被让给老人和孩子......救灾一线,群众之间以命相护的亲情,更打动人。
王虎银:16斤腊肉;李蓉:30斤四季豆;罗开玉:40斤土豆......刚住进安置点,由于物资还没有到达,村民们出米、出肉和蔬菜,纷纷拿出家里的物资凑够了一顿“大锅饭”,解决了临时温饱。韩杨说:乡土味充满守望相助的家园情怀,让人踏实。
如今,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有电有信号,有炊烟也有生机,受灾群众生活井然有序,民生物资正常供应。在安置点,韩杨和战友们继续担任物资发放搬运工,疫情防控逆行者,危房排查跑腿人;面对灾情,坚强而乐观是最好的姿态。
他是“磨西”之子,是人民警察,是救援人员,也是群众眼中最可靠的身影。“家乡有呼唤,我做归乡人。”他的忙碌身影一直陪伴着燕子沟镇新兴村黎明百姓,用双向奔赴的温暖期待最美的家乡迅速归来。
韩杨,男,28岁,德格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2017年7月入警,5年来,先后获得优秀民警4次,荣获优秀公务员1次;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发生后,家住泸定县磨西镇的他,第一时间申请回乡救灾,目前在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警务室工作。
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来袭,磨西镇、燕子沟镇等地成为急需救援的“生命孤岛”,甘孜州、县公安机关投入874名警力全力以赴展开震后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家住泸定县磨西镇的韩杨,是德格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民警,地震发生时正在康定出差,得知家乡受灾后,他立即向州、县局申请,回乡救灾。9月5日,继240名先遣特警队员出发后,韩杨等80名甘孜州公安局紧急救援队向震中进发。
转移群众,抢险救灾,引导群众情绪,维持安置点秩序......过去的一周,他和救援队把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顶心间,把抗震救灾守护泸定的使命扛在肩上,做家乡的好儿子、人民的好警察。
● 仅见了家人一面
9月5日12时52分,四川泸定县地动山摇、山河破碎、众多房屋倾塌;顷刻间,通讯中断,电力受损,道路垮塌。“震中磨西镇失联,韩杨的家就在镇上,心急如焚。”当即他加入甘孜州公安局紧急救援队。
“韩杨娃儿,是你不。”当日下午19时许,在海螺沟分局安置点,正在巡逻排险的他与家人会上了可贵的“一面之缘”,互报平安后,他与战友们又走向下一个安置点巡逻排险。
通讯中断,家人失联,见上这一面他足足期盼4个小时。他说:“到了震中家乡,却不知道家人平安与否,这点他很担心。”冷清、恐慌,躲过天灾后的亲人见面,亲情在这一刻被放大。“我们都平安,还有很多人等到你们去救,注意安全。”就这样,他奔向危难中的父老乡亲。
从小在这里长大,巡逻搜救他最适合。
“牌匾上有电话号码,快打电话。”他回忆,他们经过一家销售银饰的店面时,发现门店大门破坏破损严重,店里还有不少散落的饰品;他和战友们拿出电话,及时告知经营商,保全了财物。
黑夜来袭,仍面临余震风险。街道上有障碍物,他们挪出一条条生命通道;墙体有倒塌的危险,他们排除一道道险情;逐栋楼房排查,他们竭力呼唤力争一个都不能少......
这一晚,他们走完磨西镇3条街道,回到驻地时,已是凌晨4点钟。大家简单吃了些饼干休整后,又出发了。
● 靠谱,我们心安
燕子沟镇新兴村,距离磨西镇七八公里,受灾情影响,需要安置近300人。9月6日,得知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缺少警力后,韩杨等4名警务人员主动请缨,来到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开启救灾模式。
“物资到了,搬东西!”当日清晨7点,随着一辆大型货车驶入新兴小学院坝,驻守警务人员、本地民兵等10余人开始了搭起了帐篷。此外,床垫、被子、厨具等抗震救灾物资相继运送到安置点;搬物资成了这一天话题。
在救灾人员和当地群众的帮助下,当晚21时许,2顶大棚、24顶帐篷拔地而起,能够容纳270余人的“温室”投入使用。工作中,甚至出现过民兵搬了一上午的矿泉水后晕倒在地的心疼小插曲;在大家的努力下,安置点的群众也吃上了热菜。
“清晨打扫卫生,早饭后开始维持核酸检测采样现场秩序,午饭后运柴火,物资来了就搬物资,夜间还要排查每个帐篷有无漏电隐患,排查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据韩杨介绍,这段时间尽管只有4名警务人员,也会换班守通宵。
夜幕下,大家在帐篷外点起篝火,一边取暖一边聊天。“警察,关键时刻,靠谱;也让我们心安。”喜芸瑛是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的一名志愿者,聊天中透露出对甘孜警队的认可与赞扬。
● 坚强乐观,感染人
地震无情人有爱,公益电影暖人心——9月9日晚,在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宣传文化走进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送上震后的第一场公益电影,为受灾群众解压心理包袱。观看现场,韩杨用手机镜头记录了老人和孩子们热议、有说有笑的场面。
“人没事就好,房子没了可以再修,我们都要平安。”此次地震,韩杨家中大部分房屋倒塌,家园被毁,但他至今没有时间去看一眼,只是在父母发来的微信图片中看过。与安置点群众打交道中,他一直传递坚强与乐观。
来到安置点的第一天,男女老少不遗余力,搭帐篷、冒雨收拾、烧火取暖;还记得帐篷有限,床位有限,大家自觉挤一挤,把棉被让给老人和孩子......救灾一线,群众之间以命相护的亲情,更打动人。
王虎银:16斤腊肉;李蓉:30斤四季豆;罗开玉:40斤土豆......刚住进安置点,由于物资还没有到达,村民们出米、出肉和蔬菜,纷纷拿出家里的物资凑够了一顿“大锅饭”,解决了临时温饱。韩杨说:乡土味充满守望相助的家园情怀,让人踏实。
如今,燕子沟镇新兴村安置点有电有信号,有炊烟也有生机,受灾群众生活井然有序,民生物资正常供应。在安置点,韩杨和战友们继续担任物资发放搬运工,疫情防控逆行者,危房排查跑腿人;面对灾情,坚强而乐观是最好的姿态。
他是“磨西”之子,是人民警察,是救援人员,也是群众眼中最可靠的身影。“家乡有呼唤,我做归乡人。”他的忙碌身影一直陪伴着燕子沟镇新兴村黎明百姓,用双向奔赴的温暖期待最美的家乡迅速归来。
浙江一女子到饭店吃饭,由于是这里的老主顾了,她想尝尝鲜,就花65元点了一份鳗鱼饭,等饭端来后,她刚吃了几口,就发现不对劲。这鳗鱼不仅鱼刺多,而且还很硬,尽管她小心翼翼,可还是中了招。
这家店女子经常来吃,这天她看见店铺上新,有一个鳗鱼饭,她以前有在其他地方吃过,感觉还不错,虽然有点小贵,需要65元一份,但她还是想试试,这家店的口味如何。
当店家把饭端来时,她就感觉很不好,这份65元的鳗鱼饭很小一份,随后她吃了几口,发现鱼刺很多,这让她感觉更不好了,一般来说,鳗鱼的刺是很少的,就算有,也是极少数,可是自己才吃了几口,就发现了这么多。
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也不敢吃得太快,可是,就算她如此小心,还是中了招。突然感觉喉咙处传来刺痛感,吞咽食物也很痛,她觉得可能是鱼刺卡住了,就赶紧向店家求助。
不料,店员直接端来一碗醋让她喝,女子喝了大半碗,刺痛感不仅没减弱,反而更痛了,女子提出,让店长出来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
可是15分钟过去了,根本就没人理会她,她感觉喉咙越来越痛,就让店家派人,陪她去医院,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
店家说:
“吃鱼这个事情,鱼刺卡住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们不负责,不协商,不陪你去医院,不付任何医药费。”
女子承认,吃鱼被卡住自己有一定责任,但是她认为,这家店的鳗鱼饭,鱼刺实在是太多了一点,女子说:
“我不是吃的酸菜鱼,鳗鱼饭是日本料理,鱼刺是不是要处理掉?”
女子还说,自己在其他店吃鳗鱼饭,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无奈之下,女子只能先去医院检查,经过检查,鱼刺经过反复吞咽,疑似已经吞入肚里,鱼刺也找不到了,至于疼痛感,很可能是被鱼刺划伤了。
记者陪同女子来到饭店,店长说,当时不是不陪女子去医院,而是店里太忙,人手不够。
至于说鱼刺处理不干净的说法,店长说,鳗鱼饭的主骨头是去掉的,旁边的小刺如果去掉,味道就不好了,再说了,鱼里面有刺,这不是很正常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要求赔偿合理吗?店家是否有责任?
吃鱼小心刺,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判定店家是否有责任,需从以下几方面讨论。
1、菜品是否明确
女子认为,她之前吃的鳗鱼饭是软刺,就算误食,也不会有多大影响,而这家的鳗鱼饭是硬刺,这才导致她喉咙受伤。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谁都知道“鳗鱼饭”里有鱼刺,但是这个刺是偏软还是偏硬,店家需要善意提醒和告知顾客,不然的话,就存在一定的过错,没有尽到提醒责任,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2、饭店是否有尽到提醒责任
在很多饭店的桌面上,特别是那些专门吃鱼的饭店,桌面上都会有一张提示牌“小心鱼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虽然说大家都知道鱼里面有刺,但是饭店如果不进一步去提醒的话,是存在过错的。服务员在帮顾客点菜或上菜时,是需要向顾客善意提醒的。
3、饭店事后处理是否得当
虽然说,饭店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但是事情发生在饭店,当事情发生时,饭店一方不能视而不见,什么也不做。这样的话,无论由于什么原因,都是说不过去的。
当事故发生时,饭店在顾客需要帮助时,应主动提供帮助。在必要的情况下,一定要拔打120紧急电话,并协同去医院处理。
如果这些事情,饭店都做得很不错,那就不会有什么责任。
最终,店家补偿了女子300元代金券。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正规的日料鳗鱼饭是不会有刺的!店家肯定是图省事在淘宝买的冷冻鳗鱼然后烤的!基本没按照日本料理的做法去做!鱼的确都是有刺的!但是要看我吃的是什么鱼!里面有刺就不是日本料理的做法!
也有网友说,鱼没刺还是鱼吗?吃个饭也想发财。我前二天几个朋友吃牛肉,吃到一半汤里有个蚊子,我叫经理来,他也很紧张问我们怎么办,我就说以后注意点就行了,一只蚊子跑汤里也吃不坏人,何必斤斤计较。
个人认为,店家事后给女子端醋的做法,也是错误的,由于醋酸可以溶解、软化鱼刺,所以,大家顺理成章地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方式。醋虽然可以溶解鱼刺,但是需要把鱼刺泡在醋中,至少需要几十天,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溶解。因此,仅靠喝醋来应对是不能软化鱼刺、鱼骨的。不仅如此,如果喝的是浓醋,不但没有效果,还会烧伤口腔、咽喉和食道黏膜。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被鱼刺卡住过的经历。
也提醒大伙儿,遇到鱼刺卡住,千万不要想着通过吞食米饭来把鱼刺带进去,这样只会让鱼刺越陷越深,会带来更大的伤害。如果遇到鱼刺卡在喉咙,先想办法看能不能根据鱼刺的位置,用镊子取出来。如果不行,得赶紧去医际处理,切勿使用蛮力。
这家店女子经常来吃,这天她看见店铺上新,有一个鳗鱼饭,她以前有在其他地方吃过,感觉还不错,虽然有点小贵,需要65元一份,但她还是想试试,这家店的口味如何。
当店家把饭端来时,她就感觉很不好,这份65元的鳗鱼饭很小一份,随后她吃了几口,发现鱼刺很多,这让她感觉更不好了,一般来说,鳗鱼的刺是很少的,就算有,也是极少数,可是自己才吃了几口,就发现了这么多。
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也不敢吃得太快,可是,就算她如此小心,还是中了招。突然感觉喉咙处传来刺痛感,吞咽食物也很痛,她觉得可能是鱼刺卡住了,就赶紧向店家求助。
不料,店员直接端来一碗醋让她喝,女子喝了大半碗,刺痛感不仅没减弱,反而更痛了,女子提出,让店长出来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
可是15分钟过去了,根本就没人理会她,她感觉喉咙越来越痛,就让店家派人,陪她去医院,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
店家说:
“吃鱼这个事情,鱼刺卡住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们不负责,不协商,不陪你去医院,不付任何医药费。”
女子承认,吃鱼被卡住自己有一定责任,但是她认为,这家店的鳗鱼饭,鱼刺实在是太多了一点,女子说:
“我不是吃的酸菜鱼,鳗鱼饭是日本料理,鱼刺是不是要处理掉?”
女子还说,自己在其他店吃鳗鱼饭,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无奈之下,女子只能先去医院检查,经过检查,鱼刺经过反复吞咽,疑似已经吞入肚里,鱼刺也找不到了,至于疼痛感,很可能是被鱼刺划伤了。
记者陪同女子来到饭店,店长说,当时不是不陪女子去医院,而是店里太忙,人手不够。
至于说鱼刺处理不干净的说法,店长说,鳗鱼饭的主骨头是去掉的,旁边的小刺如果去掉,味道就不好了,再说了,鱼里面有刺,这不是很正常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要求赔偿合理吗?店家是否有责任?
吃鱼小心刺,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判定店家是否有责任,需从以下几方面讨论。
1、菜品是否明确
女子认为,她之前吃的鳗鱼饭是软刺,就算误食,也不会有多大影响,而这家的鳗鱼饭是硬刺,这才导致她喉咙受伤。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谁都知道“鳗鱼饭”里有鱼刺,但是这个刺是偏软还是偏硬,店家需要善意提醒和告知顾客,不然的话,就存在一定的过错,没有尽到提醒责任,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2、饭店是否有尽到提醒责任
在很多饭店的桌面上,特别是那些专门吃鱼的饭店,桌面上都会有一张提示牌“小心鱼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虽然说大家都知道鱼里面有刺,但是饭店如果不进一步去提醒的话,是存在过错的。服务员在帮顾客点菜或上菜时,是需要向顾客善意提醒的。
3、饭店事后处理是否得当
虽然说,饭店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但是事情发生在饭店,当事情发生时,饭店一方不能视而不见,什么也不做。这样的话,无论由于什么原因,都是说不过去的。
当事故发生时,饭店在顾客需要帮助时,应主动提供帮助。在必要的情况下,一定要拔打120紧急电话,并协同去医院处理。
如果这些事情,饭店都做得很不错,那就不会有什么责任。
最终,店家补偿了女子300元代金券。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正规的日料鳗鱼饭是不会有刺的!店家肯定是图省事在淘宝买的冷冻鳗鱼然后烤的!基本没按照日本料理的做法去做!鱼的确都是有刺的!但是要看我吃的是什么鱼!里面有刺就不是日本料理的做法!
也有网友说,鱼没刺还是鱼吗?吃个饭也想发财。我前二天几个朋友吃牛肉,吃到一半汤里有个蚊子,我叫经理来,他也很紧张问我们怎么办,我就说以后注意点就行了,一只蚊子跑汤里也吃不坏人,何必斤斤计较。
个人认为,店家事后给女子端醋的做法,也是错误的,由于醋酸可以溶解、软化鱼刺,所以,大家顺理成章地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方式。醋虽然可以溶解鱼刺,但是需要把鱼刺泡在醋中,至少需要几十天,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溶解。因此,仅靠喝醋来应对是不能软化鱼刺、鱼骨的。不仅如此,如果喝的是浓醋,不但没有效果,还会烧伤口腔、咽喉和食道黏膜。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被鱼刺卡住过的经历。
也提醒大伙儿,遇到鱼刺卡住,千万不要想着通过吞食米饭来把鱼刺带进去,这样只会让鱼刺越陷越深,会带来更大的伤害。如果遇到鱼刺卡在喉咙,先想办法看能不能根据鱼刺的位置,用镊子取出来。如果不行,得赶紧去医际处理,切勿使用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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