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2月20日10时至2021年0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溪美街65号店(房产证号:1120100291)。

(一)拍卖标的物财产范围

拍卖标的物为黄种加所有的位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溪美街一层65号店面房地产(建筑面积:30.24平方米),包括建筑物价值(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1、坐落: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溪美街1层65号;

2、规模:建筑面积:30.24平方米;

3、用途:店面用途;

4、权属:房屋所有权人为黄种加。

(三) 土地实物状况

1、四至:东临溪美街、西临柳新路、南临季厝花园、北临紫云大厦;

2、土地使用期限:建筑物已使用25年,设定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13年(建设期2年)。

3、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上已完成工程建设。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1、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2、设施设备:楼宇配备多部步梯,楼内给水、排水、照明及消防等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可正常使用。

3、装饰装修:拍卖标的物为普通装修。外墙条形砖贴面,铝合金玻璃窗,室内无夹层,装修均为缸砖地面、墙面乳胶漆粉刷至顶,天棚铝塑扣板;玻璃推拉门外加铁帘卷门。

4、建成时间:建成于1995年;

5、维护状况:拍卖标的物基础稳固性较好,结构完好,外观一般,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情况较好。

【今年春节,贵阳可以放烟花爆竹吗?】1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贵阳继续沿用《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南明区、云岩区一环内全年禁放,二环内全年禁售;观山湖区所有街道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放禁售,其余地区采取限制燃放、销售。具体燃放要求根据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当年公布的时间和区域为准。
今年春节哪些时间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就这一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当天上午,记者采访到贵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在贵阳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今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在禁止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处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于如何保障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的安全性,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我们对贵阳市贵安新区所涉及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随时进行线下抽查,形成检查统计表,对存在重大隐患相关情况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商进行吊销、暂扣许可证和罚款等处罚,直至其落实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按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普通市民作为非烟花爆竹经营者,储藏烟花爆竹不能超过1箱(件)或者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
同时,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限制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并不等于提倡燃放,而是倡导市民朋友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办法》的禁限放要求,可通过拨打“110”,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爽爽贵阳的安全、生态和文明。

2021年贵阳各区(市、县)
禁止销售及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南明区:南明区划范围内贵阳市二环以内为禁止销售区域、一环以内所有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云岩区:云岩区划范围内贵阳市二环以内为禁止销售区域、一环以内所有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观山湖区:观山湖区所有街道行政区域内为禁止燃放、销售区域;金华镇、朱昌镇、百花湖镇3个镇行政区域内为限制燃放、销售区域。

白云区: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区域,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花溪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外,花溪河、花溪水库、红岩水库区域内和花溪公园及黄金大道区域内为禁止燃放区域。

乌当区:乌当区行政中心(大气监测点)1公里范围内(乌当区城市魔方片区至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至顺海立交桥沿线、乌当区实验小学片区、水锦花都、乌当中学、新天卫城、航天大道与新添大道交叉口至奶牛场路口沿线)为禁止燃放区域,新添寨城区其他范围为限制燃放区域。

修文县:县城控规范围为限制燃放区域(县城控规范围为:东至罗家寨边缘、阳明大道牌坊;南抵三角山水泥厂;西至川会馆、冒沙井;北抵大寨边缘、同济堂药业)。

开阳县:县城建成区面积20.5平方公里(西至翁荫水库夹山大桥,沿西绕线至法院、磨子冲小区至磨料厂小区;北至潮水小区至殡仪馆至白沙井小区至硐上;东至毛稗田安置小区至黄土坎至蒋家寨安置小区;南至三道拐至贵开加油站至大坪子小区至华兴油脂厂至五中小区至四方田小区至翁荫桥)圈定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息烽县:永靖镇、永阳街道限制燃放区域范围为东至川黔铁路、西至龙泉大道、南至下阳朗村西门湾路口、北至红旗村石丫口(川黔铁路与老210国道交叉路口);小寨坝镇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上寨川黔铁路、西至兰海高速公路,南至大干沟桥,北至下寨。

清镇市:市中心城区禁售。巢凤街道办事处、青龙山街道办事处、滨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双龙区:整个区域不设销售点。机场路、园林路、二福路;小碧乡黄泥哨村、黄泥甫村、水坝村、大地村、马寨村、猫洞村、秦棋村、小碧村;贵龙社区贵龙新苑小区向外延伸200米以内为限制燃放区域。

高新区:整个区域不设销售点。均为限制燃放区域。

经开区:经开区二环内实行烟花爆竹禁售。经开区整个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综保区:整个区域不设销售点。均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在15类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四)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五)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八)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九)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十)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十一)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二)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十三)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十四)当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时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我家住在长江边# 【长江“十年禁渔”武汉实施半年成效显著】“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长江“十年禁渔”既是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

今年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告: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长江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实施“十年常年禁渔”,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禁渔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渔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禁令实施后,武汉市公安局结合武汉水域特点,第一时间制定发布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水上公安专业分局为主,组建长江禁渔工作专班。同时,由市、区公安机关“一把手”牵头,建立安保“河长制”,对流经15个公安分局的两江六河(长江、汉江、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通顺河、金水河)进行分段管理,形成合力。警方对违禁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对“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零容忍”;紧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以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快处现行案件,串并在侦案件,深挖系列案件,确保打击到位。

截至12月25日,武汉警方共计查获非法捕捞犯罪案件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交渔政行政处罚案件30余起,收缴渔获物1500余公斤,“电打鱼”、地笼等非法渔具80余副,查扣涉案船舶20余艘。

■ “十年禁渔”首案 心存侥幸的他成了首犯

7月3日10时许,水上分局舵落口所和东西湖区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时,在大蔡家湾附近汉江水域,现行抓获正在使用地笼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蔡某。

警察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渔获物为一只野生甲鱼及几条江鱼。

据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此案件为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禁渔期内的首案。

■ 缴获最多案 拦河“起篓子”被一锅端

在武汉市新洲区与黄冈市团风县交界处的沙河辛冲河段,一伙不法分子非法架设拦河大罾(一种用木棍或竹竿做支架的方形渔网)、“迷魂阵”等禁用渔具,以毁灭性的方式捕捞。

8月19日凌晨,新洲公安分局50多名警力秘密埋伏在此,待3名犯罪嫌疑人驾车来起网时将其一举擒获。当场抓获非法捕捞团伙成员10名,扣押运输车辆5辆、船只1艘、渔网200余米,查获非法渔获1000余公斤。

非法捕鱼点人迹罕至。为破获此案,民警5次实地踏勘,摸清周边地形,掌握该团伙活动规律和骨干成员组成后,从清晨一直蹲守至天亮,现场将10名嫌犯全部抓获,查获非法渔获1000余公斤,其数量为今年之最。

警方查明,该团伙以王某先为首,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下网、收网、搬运、售卖均有专人负责,他们在沙河流域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以毁灭性的方式捕捞,对沙河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该团伙10名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首例公益诉讼案 偷鱼者赔钱还鱼又获刑

非法捕捞,不仅要受到法律惩处,还要进行经济赔偿。

11月30日上午10时,长江武汉渔政码头,12位执法人员代3名违禁在长江捕鱼的被告人,将73.76公斤成鱼、13.83万尾鱼苗放还长江。此前11月17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判处首批违禁渔鱼案,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除分别判处拘役4至6个月外,还要求其按捕捞量的4倍放还鱼。

此次活动,是水上分局会同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打击犯罪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3名被告人涉及两宗案件。一起是其中1名被告人3月份在长江电捕鱼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住,查获渔获物5.65公斤。一起是5月份另外2名被告人两次夜入长江,电捕鱼20.64公斤,后被渔政巡查人员截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应邀就两案造成的长江生态损害进行评估。经评估,在电捕鱼中,不仅被电击中的鱼只有25%被捞起,还会影响到鱼类种群的自然补充。因此,弥补水域鱼类损失至少要4倍补偿。

这次放还的鱼中。有青、草、鳊、鲫、花鲢、白鲢、黄颡7种,全部是长江原鱼种,放归长江,相当于回故乡。

■ 首例截获案 水中一根绳头牵出3名下网人

查办“十年禁渔”案,武汉警方抓动态管控,通过对重点捕捞水域的巡控,查获了一批案件。

7月22日,水上公安分局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3名,收缴地笼6副约76米,渔获物21.4公斤。

7月21日下午,白浒山派出所副所长郭红韶带队在阳逻长江大桥下游巡逻时发现,在江边树林里看到一截绑在树上的绳头,牵出江中有用于暗藏的捕捞地笼。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民警判定,凌晨“4时至6时”是收地笼黄金时间。22日凌晨4时,2名民警、1名辅警在江边埋伏蹲守。不到半个小时,3个人影出现在岸边并迅速下水。民警等其收网准备上岸时,一举将3人抓获,现场收缴渔获物21.4公斤,并查扣作案用地笼6副、长约76米,玻璃钢船1艘,充气汽车内胎1个。

据突击审讯,3名嫌疑人李某国、胡某祥、胡某福,均为武汉本地人,一直打零工,见江水上涨,特意去买来地笼准备捞鱼虾贩卖,还没卖一次就被抓了。

■ 首例超声波捕鱼案 招牌菜引出偷鱼“一条龙”

5月12日晚,水上公安分局联合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二大队在长江水域(汉南邓南段)抓获两名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当场缴获特种捕鱼设备一套及野生鱼类数十斤,依法扣押快艇一艘。

数月前,警方接到群众举报,长江汉南邓南段水域,有人组织非法捕鱼,警方联合长江渔政成立行动小组走访发现,江边一家餐馆生意火爆。据了解,该店老板姓邓,经营餐馆十多年,主要提供各类江鲜,其菜品中有长江特有的“石扁头”鱼。

嫌疑人行动非常谨慎,自家开有餐馆,捕销一条龙,且离长江近,很难获取证据,民警多次布控,终于在一天晚11时,将两名带狗捕鱼的嫌疑人抓获,当场还查获一台超声波探鱼机。

据悉,有别于传统电打鱼,这种设备利用超声波专门针对底层优质水产品鱼类进行捕捞,此类案件在湖北省内尚属首例。

…出击…

■ 水上警方联合执法整顿渔具市场

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在江面,根子在岸上”。为此,警方紧盯渔具制销和售卖渔获等环节,推动“水岸联治”、标本兼治。会同渔政、市场等部门深入重点部位,严厉查处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

通过近半个月的线索摸排,执法人员最终确认位于慈惠街五环路的武汉铁力变压器有限公司存在大量的销售、维修非法捕捞渔具行为。

9月3日上午8时,7名执法人员迅速进入该公司进行搜查取证,发现该公司仓库存有大量非法捕捞设备、网具、逆变器,还专门设置了维修禁渔设备的房间,并有大量湖北省内外的各类电鱼装备在等待修理。在先期控制取证后,水上公安分局、东西湖公安分局、市渔政部门在东西湖区开展联合执法,当日共计查获各型号电网捞660个、各品牌电鱼逆变器131个、拖网高频机23台、电极杆20根、电子鱼竿1套等一批禁用渔具,一举端掉我市最大的一个销售禁用渔具的窝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

…探访…

■ 长江日报记者走访武汉渔具市场

电捕鱼机绝迹一线一钩受欢迎

长江日报讯(记者孙珺 潘璐)从2020年7月1日起,武汉市启动了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全面禁渔。渔民上岸转产安置,严格执法打击非法捕捞,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严查禁用渔具,同时斩断市场链条。半年过去了,渔具市场上还有非法禁用渔具吗?长江日报记者近日探访了前进四路电子市场和硚口荣东社区的渔具店。

在前进四路的一家售卖电子器材的店里,记者问老板是否有超声波电鱼工具,老板说:“现在哪里敢卖那些东西呢。前阵子市场上有一家卖电鱼工具的店被查了。”另一家的老板告诉记者,因为前进四路是卖电子产品的,所以之前卖电鱼工具的店有侥幸心理,觉得查不到这边来,或者查得不严,把东西藏在阁楼里就能“躲过”。“现在连网上都搜索不到这玩意了,也不会再有人生产这些东西。那些喜欢钓鱼的,也不会碰这些杀伤力太大的东西。”

武汉市禁渔办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份武汉市成功打掉了规模最大的一处销售禁用渔具窝点,同时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专项行动效果显著,下一步将持续宣传禁渔的各项措施,让市场上电动捕鱼器和超声波电鱼装置保持“绝迹”状态。

26日,记者走访硚口区荣东社区的十几家渔具店。周末不少“钓友”在店里选购钓具。银丰渔具老板告诉记者,“十年禁渔”关于垂钓的规定,“钓友”们都是第一时间关注并了解了,并且很快转变了钓鱼思路。“单线多钩、路亚鱼钩不玩了,钓鱼目的就是休闲,并不在于大量捕鱼。”

“以前钓鱼主流人群在40岁以上,现在基本上是二三十岁小伙子。”华盛商行老板向记者描述当下的市场。青年钓友的加入,也催生了钓具市场向着休闲、科技方向发展,鞋包帽服一应俱全,遮阳也不能落下,气垫床等都丰富起来。“人们钓鱼为了放缓生活节奏、释放压力和保持身体健康,这是趋势。”

十年禁渔并不阻止休闲垂钓,但必须严守一人一竿一线一钩,武汉市禁渔办多次在杨泗港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这些垂钓人群聚集的地方向“钓友”宣传相关规定,同时严查市场上一线多钩的非法钓具,并且于10月底集中拆解销毁了一批非法捕捞器具,让文明垂钓持续深入人心。(长江日报)#看长江就是在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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