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不想孤独终老# 中译版,原著是《How not to die alone》很难想象这部小说竟然是一位作家的处女作品
大多数人都幻想过自己的婚礼,却几乎没有人想象过自己葬礼的模样。
整本书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平淡的语言和故事节奏,如同拉家常一般不露破绽得把读者带入到小说情景之中,甚至会因为足以日常的格调而轻易地让人投射到自己的生活中去。
没有跌宕起伏,没有汹涌澎湃,用最平常笔调和有点黑色幽默的叙事手法去讲述一个略带伤感的故事。
主人公:安德鲁,自小就是孤独的人
父亲病逝,母亲死亡,唯一以来的姐姐病逝,被姐夫恶语想加,初恋不幸去世,没有朋友,种种遭遇隔断了他最后一丝与尘世情感的牵绊。
远离世俗,自我独居,摆弄着自己的火车王国,龟缩在勾勒于别人眼中的“幸福家庭”里,而“只有永远惊醒的孤独应和着他每一次的跌倒”。
一年参加25场葬礼,为那些孤独死去的人吊唁(尽管他可以不去,但他一直坚持)。“一旦你接触到死亡的气息,就永远都摆脱不了。”
书摘:
“如今,对于那些逃离了大众视线、只能通过腐烂尸体发出的恶臭或是久未支付的账单才被发现死亡的群体,他们的葬礼变成了英国各地议会的法律义务。”
-死者
“那些人要么漠不关心,要么没留意到有这么个人存在过,也就根本不曾发现人已故去的事实。”
-死者的邻居
“事实上,世界上有多少人,在开门进屋的那一瞬间,对这间房的上一任主人在 里面过世、腐烂却无人知晓的过一无所知。”
-死者新房客
而片末,这个曾经久久封闭自我的人最后因为想爱的人,尝试着与自己和解,成长就一种发现曾经认为无比重要的事情,忽然变得不再重要的变化。
此时此刻,“最重要的是,现在她就在自己身边,并且对他的人生了若指掌。”
人到底是一种群居动物,历来如此,偶尔为之的离队独行,不过是自我精神放纵后一次偶尔为之的任性。
只是不晓得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孤独”成为了一种标榜自我智慧历练的表现方式,甚至附带了一种思考冥想天人对话的宗教仪式感和“更高级的哲人独处着”那种“尼采”式的哲学意味。
于是与世隔绝,成为我们在历经劫波后自我封闭的避难所,看着过不去的是世间种种,其实过不去的不过是内心那些求之不得弃之可惜的执念。
大多数人都幻想过自己的婚礼,却几乎没有人想象过自己葬礼的模样。
整本书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平淡的语言和故事节奏,如同拉家常一般不露破绽得把读者带入到小说情景之中,甚至会因为足以日常的格调而轻易地让人投射到自己的生活中去。
没有跌宕起伏,没有汹涌澎湃,用最平常笔调和有点黑色幽默的叙事手法去讲述一个略带伤感的故事。
主人公:安德鲁,自小就是孤独的人
父亲病逝,母亲死亡,唯一以来的姐姐病逝,被姐夫恶语想加,初恋不幸去世,没有朋友,种种遭遇隔断了他最后一丝与尘世情感的牵绊。
远离世俗,自我独居,摆弄着自己的火车王国,龟缩在勾勒于别人眼中的“幸福家庭”里,而“只有永远惊醒的孤独应和着他每一次的跌倒”。
一年参加25场葬礼,为那些孤独死去的人吊唁(尽管他可以不去,但他一直坚持)。“一旦你接触到死亡的气息,就永远都摆脱不了。”
书摘:
“如今,对于那些逃离了大众视线、只能通过腐烂尸体发出的恶臭或是久未支付的账单才被发现死亡的群体,他们的葬礼变成了英国各地议会的法律义务。”
-死者
“那些人要么漠不关心,要么没留意到有这么个人存在过,也就根本不曾发现人已故去的事实。”
-死者的邻居
“事实上,世界上有多少人,在开门进屋的那一瞬间,对这间房的上一任主人在 里面过世、腐烂却无人知晓的过一无所知。”
-死者新房客
而片末,这个曾经久久封闭自我的人最后因为想爱的人,尝试着与自己和解,成长就一种发现曾经认为无比重要的事情,忽然变得不再重要的变化。
此时此刻,“最重要的是,现在她就在自己身边,并且对他的人生了若指掌。”
人到底是一种群居动物,历来如此,偶尔为之的离队独行,不过是自我精神放纵后一次偶尔为之的任性。
只是不晓得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孤独”成为了一种标榜自我智慧历练的表现方式,甚至附带了一种思考冥想天人对话的宗教仪式感和“更高级的哲人独处着”那种“尼采”式的哲学意味。
于是与世隔绝,成为我们在历经劫波后自我封闭的避难所,看着过不去的是世间种种,其实过不去的不过是内心那些求之不得弃之可惜的执念。
有的人,到底可以多么无耻?
在我看来,有的人的无耻程度,已经没有任何底线了!
2018年4月3日凌晨,张军一行6人到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某饭店吃夜宵。
用餐结束后,他们趁店家不备,在没有结账的情况下,快速离开了饭店。
当店主王芳出门追讨,并大声喝止要他们买单时,他们不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迅速分散逃离!
王芳紧追距离自己最近的张军不放,并分别拨打了报警电话和自己丈夫高强的电话。
高强赶到后,张军害怕被抓,慌忙向前逃跑,不小心摔倒并且受伤。
当然,在这里需要啰嗦一句,高强也在追赶时摔倒受伤!
警察赶到后将张军送去医院治疗,并将王芳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张军出院后,便将王芳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等共计40760.32元!
可气不?
明明是自己吃霸王餐在先,被发现后,拼命逃跑在后。
摔倒,也是因为自己慌张逃跑不慎摔倒,并非有人推拉等受到外力影响。
可就是这样,居然还有脸起诉店主,张嘴索赔。
理亏在先的张军,哪来的底气“倒打一耙”?
谁给的勇气和灵感,让他“反咬一口”?
追根溯源,那些“和稀泥”式的执法,难辞其咎!
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河南“摘”瓜事件,大家都知道。
“摘”瓜的人,在逃跑时摔倒,居然嚣张到自己主动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的处理,也果然“如她所愿”:
“摘”瓜的她,仅仅只是被批评教育了事;
而看瓜的瓜农,则赔偿300元!
偷瓜的变成了“摘”瓜的!
偷瓜的主动报警!
偷瓜的获得赔偿!
要不是在汹汹民意围观下,处罚很快反转,孔乙己争辩的那句“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就会被一个偷瓜贼变成了现实!
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发生在2011年的北京。
陈某在盗窃自行车时被群众发现追赶,慌不择路冲到马路上,跨越护栏后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抢救几天后死亡。
随后,陈某家属将司机王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4万余元。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由保险公司向陈家赔偿1.1万元,司机王某赔偿2.5万元,并考虑到陈某家庭困难,决定对诉讼费予以免交!
法官调解的依据是:“陈某盗窃属于治安案件,其生命权仍受法律保护。主要是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去考虑,而且陈家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
偷窃确实罪不至死,但,司机王某正常驾驶,就该赔偿?
这个调解结果,尊重了盗窃者陈某的生命权,但,司机王某的正当权益谁来尊重?
是不是谁死谁有理?
是不是谁惨谁有理?
不要说身处其中的司机王某想不通,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很难从情理上接受!
回到本文的开头。
吃霸王餐的张军,最终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并且,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张军负担!
是不是大快人心?
当然,这个判罚比起偷瓜变“摘”瓜,瓜农倒赔300元强得多,也比正常行驶撞死小偷,还要赔偿2.5万元强得多。
这个结果,相对更符合人们心中最淳朴的道德观,更接近人们心中最纯粹的是非观。
但是,这样的判罚我们应该满足吗?
绝对不应该满足!
吃霸王餐,违背的不仅仅只是公共道德,还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吃霸王餐,量身定做的是第三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警察是不是应该在查清案情之后,给上一个治安处罚?
退一步说,即便张军的所作所为没有严重到这个程度,那么,因为他吃霸王餐,店主高强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受伤,是不是应该获得赔偿?
因为纠缠于诉讼,餐馆不能正常经营、个人身心受到损伤,是不是应该得到赔偿?
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使其正常运转。
如果不能让违背公德违背法律的人,付出足够的代价,也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对法律、对公德的践踏!
而司法机关,承担的就是正确发挥法律作用的职能。
遇事仅仅想着息事宁人,是失职!
一件件看似小事的处理结果,不仅仅会影响到一个人,还会影响到大众对待是非对错的态度,延续性无法估量!
请记住,惩恶才能扬善!
在我看来,有的人的无耻程度,已经没有任何底线了!
2018年4月3日凌晨,张军一行6人到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某饭店吃夜宵。
用餐结束后,他们趁店家不备,在没有结账的情况下,快速离开了饭店。
当店主王芳出门追讨,并大声喝止要他们买单时,他们不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迅速分散逃离!
王芳紧追距离自己最近的张军不放,并分别拨打了报警电话和自己丈夫高强的电话。
高强赶到后,张军害怕被抓,慌忙向前逃跑,不小心摔倒并且受伤。
当然,在这里需要啰嗦一句,高强也在追赶时摔倒受伤!
警察赶到后将张军送去医院治疗,并将王芳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张军出院后,便将王芳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等共计40760.32元!
可气不?
明明是自己吃霸王餐在先,被发现后,拼命逃跑在后。
摔倒,也是因为自己慌张逃跑不慎摔倒,并非有人推拉等受到外力影响。
可就是这样,居然还有脸起诉店主,张嘴索赔。
理亏在先的张军,哪来的底气“倒打一耙”?
谁给的勇气和灵感,让他“反咬一口”?
追根溯源,那些“和稀泥”式的执法,难辞其咎!
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河南“摘”瓜事件,大家都知道。
“摘”瓜的人,在逃跑时摔倒,居然嚣张到自己主动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的处理,也果然“如她所愿”:
“摘”瓜的她,仅仅只是被批评教育了事;
而看瓜的瓜农,则赔偿300元!
偷瓜的变成了“摘”瓜的!
偷瓜的主动报警!
偷瓜的获得赔偿!
要不是在汹汹民意围观下,处罚很快反转,孔乙己争辩的那句“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就会被一个偷瓜贼变成了现实!
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发生在2011年的北京。
陈某在盗窃自行车时被群众发现追赶,慌不择路冲到马路上,跨越护栏后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抢救几天后死亡。
随后,陈某家属将司机王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4万余元。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由保险公司向陈家赔偿1.1万元,司机王某赔偿2.5万元,并考虑到陈某家庭困难,决定对诉讼费予以免交!
法官调解的依据是:“陈某盗窃属于治安案件,其生命权仍受法律保护。主要是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去考虑,而且陈家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
偷窃确实罪不至死,但,司机王某正常驾驶,就该赔偿?
这个调解结果,尊重了盗窃者陈某的生命权,但,司机王某的正当权益谁来尊重?
是不是谁死谁有理?
是不是谁惨谁有理?
不要说身处其中的司机王某想不通,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很难从情理上接受!
回到本文的开头。
吃霸王餐的张军,最终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并且,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张军负担!
是不是大快人心?
当然,这个判罚比起偷瓜变“摘”瓜,瓜农倒赔300元强得多,也比正常行驶撞死小偷,还要赔偿2.5万元强得多。
这个结果,相对更符合人们心中最淳朴的道德观,更接近人们心中最纯粹的是非观。
但是,这样的判罚我们应该满足吗?
绝对不应该满足!
吃霸王餐,违背的不仅仅只是公共道德,还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吃霸王餐,量身定做的是第三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警察是不是应该在查清案情之后,给上一个治安处罚?
退一步说,即便张军的所作所为没有严重到这个程度,那么,因为他吃霸王餐,店主高强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受伤,是不是应该获得赔偿?
因为纠缠于诉讼,餐馆不能正常经营、个人身心受到损伤,是不是应该得到赔偿?
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使其正常运转。
如果不能让违背公德违背法律的人,付出足够的代价,也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对法律、对公德的践踏!
而司法机关,承担的就是正确发挥法律作用的职能。
遇事仅仅想着息事宁人,是失职!
一件件看似小事的处理结果,不仅仅会影响到一个人,还会影响到大众对待是非对错的态度,延续性无法估量!
请记住,惩恶才能扬善!
一个人跑出来看蜘蛛侠,没想到被困在空无一人、黑乎乎而且静悄悄的A区…明明AB区相连的,A区却锁了,一个人都没有。看着大门上的 ,想起了刚刚蜘蛛侠徒手掰的镜头他果然是超级英雄…虽然他一直自卑。以前也没觉得他很厉害,但看到他……(不剧透)某方面还是有点钢铁侠的感觉……
不过我还是最爱无所不能的钢铁侠~~❤️
BTW,最后还是花了十分钟跟随大众路线成功逃离被封锁的商场…… https://t.cn/Ry2J0hM
不过我还是最爱无所不能的钢铁侠~~❤️
BTW,最后还是花了十分钟跟随大众路线成功逃离被封锁的商场…… https://t.cn/Ry2J0hM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