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托幼教育体系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中教君评论# 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直接回应了广大百姓的需求与共同关切。诸多研究表明,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特别是生育意愿要转化为生育行为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是否健全、友好,是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而这其中关键和核心的就是是否具有健全、完善的托幼教育体系,即托幼教育资源的可及性、便利性、普惠性与质量能否较好地满足广大家长的需求。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面向0—6、7岁儿童的托幼教育体系,特别是面向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体系,离百姓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有效支撑生育政策优化的客观需求,“入托难”“入好园难”“上不起”“不放心”成为制约生育潜力释放的重要瓶颈。一是托幼教育资源整体上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根据相关调查,约35%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意愿,但目前入托率仅为5.5%左右;中西部地区、农村欠发达地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还有一些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5日发布的《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第四号)》指出,在国家贫困县中,有幼儿园的行政村只有46.2%,不到一半。二是托幼教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通过近十余年的努力,“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入好园难”问题仍在不少地区存在;特别是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成为家长放心可托的有效资源。三是托育服务普惠性亟待提高。现有托育机构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价格相对较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结果显示,现有托育机构中不到两成是公办、普惠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能承担其价格的家庭不足1/3。上述问题直接成为育龄夫妇对生育孩子“无处可托”“不放心”等的担忧,也直接影响其生育后的就业回归、平衡育儿与工作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其生育决策。
为解决广大育龄夫妇生育的首要顾虑,积极回应社会广泛需求与关切,《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应我国新形势下人口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落地,托幼教育当先行,加快促进我国普惠性、有质量的托幼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托幼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各省份要加强对未来3年、5至10年各地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等研判,测算新增人口对托幼教育的需求总量;在此基础上对托幼机构的层次、数量、布局等统筹谋划,提前布局,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中西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要着力补齐托幼教育服务资源的短板。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牵头的原则,统筹各部门力量做好市域内各区县托幼资源规划与布局,切实把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统筹协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就便、托幼一体化”的普惠性托幼教育资源体系。
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思路,有效扩大多种性质普惠性托幼资源供给。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机构,着力建立健全公办托幼资源体系,并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保障质量和平抑价格的重要作用。坚持公民办并举,借鉴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经验,运用政策引导与支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多方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城镇地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加强社区托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社区综合服务范畴;要求新建小区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托幼机构,推动托幼服务需求就地就近解决。在农村地区,灵活采用建立综合性托幼中心、流动托幼机构、季节班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普惠性托幼服务资源。
第三,充分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鼓励并支持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国的国有企业、高校、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并因具有就近就便、价格优惠、质量优良和安全放心等特点而深受欢迎。当前应充分发动与支持国有企业、高校、机关、集体等积极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利用单位自有场地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也可与区域内公办机构实行集团办托,并通过土地划拨与优惠、税费减免、租金补助、教师培训、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以调动广大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的积极性,充分释放潜在的托幼资源供给潜能。
第四,大力推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夯实优质托幼服务人才基础。需以高质量、专业化的托幼人才助推托幼服务的高质量。一方面要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设立相关专业,培养大批既具有高度责任心、敬业精神,又有专业知识、能力和专业精神的各类托幼人才;另一方面,应为各类托幼人才的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对各类托幼人员的资质条件、准入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培训制度等政策体系,还应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托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既体现对其作为专业人员的充分尊重,也有利于激励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此外,也应建立和完善各类托幼人员的薪酬、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鼓励并支持广大托幼从业人员用心、用情、提供有质量的托幼教育服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安心放心就业工作。(作者:庞丽娟 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面向0—6、7岁儿童的托幼教育体系,特别是面向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体系,离百姓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有效支撑生育政策优化的客观需求,“入托难”“入好园难”“上不起”“不放心”成为制约生育潜力释放的重要瓶颈。一是托幼教育资源整体上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根据相关调查,约35%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意愿,但目前入托率仅为5.5%左右;中西部地区、农村欠发达地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还有一些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5日发布的《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第四号)》指出,在国家贫困县中,有幼儿园的行政村只有46.2%,不到一半。二是托幼教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通过近十余年的努力,“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入好园难”问题仍在不少地区存在;特别是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成为家长放心可托的有效资源。三是托育服务普惠性亟待提高。现有托育机构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价格相对较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结果显示,现有托育机构中不到两成是公办、普惠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能承担其价格的家庭不足1/3。上述问题直接成为育龄夫妇对生育孩子“无处可托”“不放心”等的担忧,也直接影响其生育后的就业回归、平衡育儿与工作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其生育决策。
为解决广大育龄夫妇生育的首要顾虑,积极回应社会广泛需求与关切,《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应我国新形势下人口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落地,托幼教育当先行,加快促进我国普惠性、有质量的托幼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托幼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各省份要加强对未来3年、5至10年各地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等研判,测算新增人口对托幼教育的需求总量;在此基础上对托幼机构的层次、数量、布局等统筹谋划,提前布局,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中西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要着力补齐托幼教育服务资源的短板。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牵头的原则,统筹各部门力量做好市域内各区县托幼资源规划与布局,切实把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统筹协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就便、托幼一体化”的普惠性托幼教育资源体系。
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思路,有效扩大多种性质普惠性托幼资源供给。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机构,着力建立健全公办托幼资源体系,并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保障质量和平抑价格的重要作用。坚持公民办并举,借鉴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经验,运用政策引导与支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多方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城镇地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加强社区托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社区综合服务范畴;要求新建小区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托幼机构,推动托幼服务需求就地就近解决。在农村地区,灵活采用建立综合性托幼中心、流动托幼机构、季节班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普惠性托幼服务资源。
第三,充分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鼓励并支持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国的国有企业、高校、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并因具有就近就便、价格优惠、质量优良和安全放心等特点而深受欢迎。当前应充分发动与支持国有企业、高校、机关、集体等积极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利用单位自有场地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也可与区域内公办机构实行集团办托,并通过土地划拨与优惠、税费减免、租金补助、教师培训、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以调动广大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的积极性,充分释放潜在的托幼资源供给潜能。
第四,大力推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夯实优质托幼服务人才基础。需以高质量、专业化的托幼人才助推托幼服务的高质量。一方面要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设立相关专业,培养大批既具有高度责任心、敬业精神,又有专业知识、能力和专业精神的各类托幼人才;另一方面,应为各类托幼人才的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对各类托幼人员的资质条件、准入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培训制度等政策体系,还应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托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既体现对其作为专业人员的充分尊重,也有利于激励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此外,也应建立和完善各类托幼人员的薪酬、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鼓励并支持广大托幼从业人员用心、用情、提供有质量的托幼教育服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安心放心就业工作。(作者:庞丽娟 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温馨提示# 【利辛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考生面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和《安徽省2021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21〕114号)文件精神,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招生计划150名,现将有关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及条件
2021年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考生面试入围人员,按招生计划1:2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名单见附件1),面试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县定向乡村教师具体培养学校志愿的考生;
2.具有利辛县户籍的考生;
3.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18周岁且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三、面试地点
利辛四小(向阳路与科技路交叉口,金域华府小区西门对面)
四、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职业认同等,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结论为“不合格”。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7月21日上午7:20分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已签字的《面试防疫须知》(见附件2),到利辛四小指定候考室参加资格审查、抽签、登记。上午7:50,考点大门关闭,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2.面试实施。8:00面试开始,考生面试时只向考官组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泄露姓名和其他信息,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不保留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60分,面试结论分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利辛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2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六、签订协议
1.确定入围名单。面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根据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学校招生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我县入围名单。如出现最后一名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时,分别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入围名单报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教育局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2021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合同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及时关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告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考生按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聘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面试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如有违规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面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8800222 (县教育局人事股)
8816749(县招生考试中心)
8812151 (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8702666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人社局
利辛县财政局
利辛县编办
2021年7月19日
一、面试对象及条件
2021年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考生面试入围人员,按招生计划1:2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名单见附件1),面试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县定向乡村教师具体培养学校志愿的考生;
2.具有利辛县户籍的考生;
3.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18周岁且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三、面试地点
利辛四小(向阳路与科技路交叉口,金域华府小区西门对面)
四、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职业认同等,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结论为“不合格”。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7月21日上午7:20分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已签字的《面试防疫须知》(见附件2),到利辛四小指定候考室参加资格审查、抽签、登记。上午7:50,考点大门关闭,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2.面试实施。8:00面试开始,考生面试时只向考官组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泄露姓名和其他信息,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不保留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60分,面试结论分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利辛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2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六、签订协议
1.确定入围名单。面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根据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学校招生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我县入围名单。如出现最后一名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时,分别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入围名单报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教育局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2021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合同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及时关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告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考生按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聘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面试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如有违规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面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8800222 (县教育局人事股)
8816749(县招生考试中心)
8812151 (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8702666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人社局
利辛县财政局
利辛县编办
2021年7月19日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中山首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服务站揭牌】6月25日,中山市首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服务站在东凤镇西罟步村揭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技师学院和东凤镇政府在此合作建站,送课下乡,送教上门,深入农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多种形式培养出更多适合乡村发展的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https://t.cn/A6fboB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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