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甜宠小说推荐[超话]# 推荐风流书呆的《乌鸦少女》
内容标签:强强 灵异神怪 爽文
一句话简介:善恶到头终有报
立意:人活着要善良,却也要带着锋芒,更不能失去希望。
短评:苏爽虐渣文,类似于快穿,不过是在同一个世界里,女主就是文案的小乌鸦了,精灵古怪的小妖怪,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小时候就看中了男主的眼珠(还想啄下来收藏被男主劝住了),也解救了被绑架的男主,结缘开始~女主做任务虐渣和男主有了接触,马甲也掉的飞快,后来男主又发现女主就是救命恩人小乌鸦,两个人就开始发糖了,剧情也不错,那些渣看的人拳头都硬了,基本上都是罪大恶极,还好最后都让他们身败名裂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推荐!
内容标签:强强 灵异神怪 爽文
一句话简介:善恶到头终有报
立意:人活着要善良,却也要带着锋芒,更不能失去希望。
短评:苏爽虐渣文,类似于快穿,不过是在同一个世界里,女主就是文案的小乌鸦了,精灵古怪的小妖怪,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小时候就看中了男主的眼珠(还想啄下来收藏被男主劝住了),也解救了被绑架的男主,结缘开始~女主做任务虐渣和男主有了接触,马甲也掉的飞快,后来男主又发现女主就是救命恩人小乌鸦,两个人就开始发糖了,剧情也不错,那些渣看的人拳头都硬了,基本上都是罪大恶极,还好最后都让他们身败名裂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推荐!
1、大家好我是闪电小编,为你介绍剧本杀简介+人物等信息,更多信息可查看“闪电剧本杀”公众号。
2、以下介绍《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剧本杀复盘解析
一、打本类型
1.剧本类型:日式 情感 变格 新手
2.玩家人数:5人
3.游戏时长:4h
一、《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剧本杀简介
传说,东京有一家名为“快乐店”的地方,在那里,老板只出售快乐,凡是内心愁苦,想要获得快乐之人就会不自觉地来到这家快乐店,不过,至今还没有人知道这家店贩卖的快乐究竟是什么。至于老板嘛,他常年戴着面具,也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客人们都只称他为“卖快乐的人”。每年新年之际,快乐店都会燃放起辞旧迎新的烟火,意为和所有的烦恼说再见,正如这家店的名字一样。漫天大雪纷纷扬扬而落,快乐店隐匿于雪中,等待着与之有羁绊的人如约而至。今天,快乐店又迎来了五位客人………
二、剧本杀《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人物介绍
雾气腾腾的人
蓝色的人
静止的人
偷月亮的人
三、剧本杀《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评价
《卖快乐的人》虽为晴天神社系列作品,但故事是独立的,不影响单独体验。延续了晴天的细腻和温暖,更加感动,更加给人力量。
#剧本杀# #剧本杀复盘[超话]# #公务员[超话]#
2、以下介绍《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剧本杀复盘解析
一、打本类型
1.剧本类型:日式 情感 变格 新手
2.玩家人数:5人
3.游戏时长:4h
一、《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剧本杀简介
传说,东京有一家名为“快乐店”的地方,在那里,老板只出售快乐,凡是内心愁苦,想要获得快乐之人就会不自觉地来到这家快乐店,不过,至今还没有人知道这家店贩卖的快乐究竟是什么。至于老板嘛,他常年戴着面具,也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客人们都只称他为“卖快乐的人”。每年新年之际,快乐店都会燃放起辞旧迎新的烟火,意为和所有的烦恼说再见,正如这家店的名字一样。漫天大雪纷纷扬扬而落,快乐店隐匿于雪中,等待着与之有羁绊的人如约而至。今天,快乐店又迎来了五位客人………
二、剧本杀《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人物介绍
雾气腾腾的人
蓝色的人
静止的人
偷月亮的人
三、剧本杀《晴天神社2卖快乐的人》评价
《卖快乐的人》虽为晴天神社系列作品,但故事是独立的,不影响单独体验。延续了晴天的细腻和温暖,更加感动,更加给人力量。
#剧本杀# #剧本杀复盘[超话]# #公务员[超话]#
今天休息了一天,分享一个案件的案情和判决书,原告的代理律师是基层法律工作者,我始终觉得其在本案中选择的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是有问题的,一审败诉后想要委托我二审,但我觉得按照本案一审选择的案由做二审依然会败诉。
案情简介如下:A与B系夫妻关系,于2005年下旬与某社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安置补偿的总面积为140平方米,A与B选择的户型为80㎡的套二和60㎡的套一。
2010年中旬,A与B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载明80㎡的套二归B所有,60㎡的套一归A所有。
2011年中旬,A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A对案涉60㎡的套一享有使用权。一审支持A的诉讼请求后,B不服提起上诉,中院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初,B将案涉60㎡的套一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C,同日C向B支付全部购房款。
2018年下旬,案外人C与D达成买卖合意,以3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案涉60㎡的套一出售给D,但为保护D的利益,该次买卖交易的签约主体为B和D。在签约当日,D付清全部购房款,且当地居委会和物业中心出具证明,载明B为案涉房屋的业主,业主由B变更为D。
2021年初,A从外省回成都后发现案涉房屋有人居住,遂报警。后以原物返还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D立即搬离案涉房屋并将案涉房屋返还给A。
另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核实,案涉房屋目前尚未进行产权登记。
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B与D签订的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争议焦点,但归纳的不完整:案涉合同的效力是一个方面,但案涉房屋至今未能办理产权,且属于拆迁安置房,案涉房屋是否应当理解为关于使用权的交易、而非所有权的交易;在有生效判决在先确认A对案涉房屋享有使用权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和保障A与D之间的权益,即谁的权益应该获得优先保护。】
如果选择以原物返还请求权作为权利基础,那么原告必须是物权人,但案涉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在主体资格和权利基础方面是否有点小瑕疵?所以当时我给客户说:第一种是继续上诉,但我觉得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第二种是以占有返还请求权为基础,另案选择要求D返还对案涉房屋的占有,但这个涉及到万一以后案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后,案涉房屋的产权办给A还是D的问题;第三种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直接起诉B要求返还案涉房屋的对价,毕竟这套房屋的使用权是归A,但是又会产生返还的对价是2012年的20万元,还是2018年的35万元。
案情简介如下:A与B系夫妻关系,于2005年下旬与某社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安置补偿的总面积为140平方米,A与B选择的户型为80㎡的套二和60㎡的套一。
2010年中旬,A与B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载明80㎡的套二归B所有,60㎡的套一归A所有。
2011年中旬,A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A对案涉60㎡的套一享有使用权。一审支持A的诉讼请求后,B不服提起上诉,中院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初,B将案涉60㎡的套一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C,同日C向B支付全部购房款。
2018年下旬,案外人C与D达成买卖合意,以3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案涉60㎡的套一出售给D,但为保护D的利益,该次买卖交易的签约主体为B和D。在签约当日,D付清全部购房款,且当地居委会和物业中心出具证明,载明B为案涉房屋的业主,业主由B变更为D。
2021年初,A从外省回成都后发现案涉房屋有人居住,遂报警。后以原物返还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D立即搬离案涉房屋并将案涉房屋返还给A。
另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核实,案涉房屋目前尚未进行产权登记。
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B与D签订的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争议焦点,但归纳的不完整:案涉合同的效力是一个方面,但案涉房屋至今未能办理产权,且属于拆迁安置房,案涉房屋是否应当理解为关于使用权的交易、而非所有权的交易;在有生效判决在先确认A对案涉房屋享有使用权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和保障A与D之间的权益,即谁的权益应该获得优先保护。】
如果选择以原物返还请求权作为权利基础,那么原告必须是物权人,但案涉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在主体资格和权利基础方面是否有点小瑕疵?所以当时我给客户说:第一种是继续上诉,但我觉得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第二种是以占有返还请求权为基础,另案选择要求D返还对案涉房屋的占有,但这个涉及到万一以后案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后,案涉房屋的产权办给A还是D的问题;第三种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直接起诉B要求返还案涉房屋的对价,毕竟这套房屋的使用权是归A,但是又会产生返还的对价是2012年的20万元,还是2018年的35万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