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美食#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从高邮到昆明,从沙岭子再到北京,汪曾祺吃了、做了一辈子顺民菜;写食物,他笔下有风土,心里是乡愁。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我的妈妈,是个朴素的英雄》文|读者:李尚清
妈妈在她18岁的时候生下我,1998年的冷冬。度过了千禧年的春节,她就和爸爸一起搭乘火车南下了。那会儿南下“淘金”热潮仍未消减,人们都说“东南西北中,发财到广东”,广东是一个在外界人眼里遍地黄金的地方,人人想要来这儿分一杯羹。因为在一起总是吵架,妈妈决定留在和香港一衣带水的深圳,而爸爸去了离澳门更近的珠海。
如今,妈妈们可以通过电子设备与孩子获得联接、在屏幕那端见证孩子的成长过程。孩子如何学会走路,如何颠儿颠儿地扑到大人怀里;孩子如何学会自己吃饭,每顿饭能吃下多少......尽管,陪伴依然缺失,但在我出生的年代,连这样的条件也是不具备的。
在她的视角下,也许我更像是家门口的一棵小树,只要每天浇点水,就会一茬一茬地、自然地长起来。所以,妈妈每年过年回家,看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又长高了啊。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这二十多年来我和妈妈的关系,那应该是:“官方”。
从上三年级的开始,我就只能去镇上读寄宿学校了,这意味着我一周才能回一次家。妈妈有时会在周末打来电话,有时不打。我们的聊天总是停留在很浅的层面:今天吃了什么,天气怎么样。我们很少交流,或者说无法交流——我们在不同的地方过着各自的生活,对彼此的热爱和痛苦都一无所知。
印象里,我和妈妈偶尔的、短暂的相处,都像例行公事。她带我去看海,在海边花十块钱拍照留影,却不带我去旁边的草坪上放风筝。她带我去游乐场,从不和我一块儿玩,而我一个人兴致寥寥。最后我们选择了坐摩天轮。那是某一年暑假,摩天轮的小格子里又闷又热,还有蚊子咬我的小腿。这段有关浪漫的摩天轮的记忆毫不浪漫。
唯一一次,那也许是我们有可能最亲近的时刻,只是那个微茫的“可能”被我的羞涩或者说生涩,干脆利落地扼杀了。三年级,入学第一周,班主任要求我们写一篇开学日记。开学那天,我同寝室的室友们,几乎都是妈妈送来学校。她们的妈妈给她们准备了那么多好吃的,温柔、不舍地和她们说话。我是爷爷陪着一起来的,爷爷奶奶都是勤恳朴实的农民,极尽节俭,话语不多——那天,我所有的行装就是一床被子、一个枕头,一块毛巾,像个小小的军旅人。我很羡慕我的室友们,羡慕她们的妈妈陪在她们左右。母子连心,妈妈是懂孩子的。我鼻头阵阵发酸。于是在开学日记里,我写:“想妈妈的感觉,就是想哭的感觉。”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生,就为日记里的这一句话,她特地打电话给我妈妈,说自己如何受到了感动。周五放学后,当天晚上,妈妈就打电话给我,但我告诉她,那句话是我在某本书里抄下来的。那是一通令人不快的电话,我承认。我也曾为此怨恨过自己。但现在,我已经能够理解,一个素日里胆小怯懦、沉默寡言的小孩,她面对突如其来的亲近和夸赞时,所产生的惧怕和抵触情绪。
大二暑假,我来深圳打临时工。在厂线上班的那段时间里,我开始想通了很多事情。
在厂线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周六基本没放过假,有时客户催货催得急,我们要工作到凌晨一点,第二天早上八点还是得打卡上班。而为了防止员工偷懒,在工作时间跑回宿舍,我们公司的员工宿舍在几公里外的另一个工业园。因此,中午午休的时候,楼道里原来抽烟的人就都变成了睡觉的人。他们从车间的垃圾房里捡来纸箱,裁开,组成一张地铺,铺在楼梯转角处,三两人躺一块儿睡。还有的人直接在屁股后面垫个纸板,坐在楼梯上,靠着栏杆就睡了。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觉得很累很累,每天一到宿舍什么也不想干,只想蒙头大睡。但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和妈妈产生了某种迟来的共情。
妈妈也曾在这座城市里度过她最年轻的岁月。深圳这座城市,外界人只知它发展迅速,高楼大厦里是收束不住的欲望所带来的智能和体能的豪赌,只有身无分文来到这里、并长期生活的人,才知道除却那部分繁荣的表象,真相又是什么。
有一年暑假,我坐了将近十个小时的大巴车来到深圳,和妈妈一起住在她的员工宿舍里,条件和我在寄宿学校的寝室差不多,都是上下铺、单人床,公用卫生间。她当时做的是缝盘女工,流水线作业,工作并不轻松,薪资也不高昂。早上吃一碗两块钱的肠粉或濑粉,中午和晚上就在食堂吃快餐。洗手间里没有热水,要拿热水卡和水桶去公司楼下的指定水龙头下接。妈妈基本都洗冷水澡,她说河里的水都被晒得温热了,再说烈日炎炎的天,冲“凉”才舒服。
那时的深圳,节奏同现在并无多大区别,它几乎没有过去,甚至连现在也没有——一切瞬息万变,而这也恰恰是人们选择它的理由:英雄不问出处,眼下都是暂时,博取一片光彩未来才是正经事。时间是生命,效率是金钱。
那个年代,在深圳这个地方,成功的女性层出不穷。既顾好了家、又立起自己事业的女性,数不胜数。但妈妈并不是其中的一员,她没有攒下钱买车、买房,而大多寄回家给我读书、给外公建房子。我偶尔也会和她感叹,那个年代的人,尤其女性,是那么地顾家,家人总是先于自己。那个年代的观念是:“家”字,宝盖头下面一个女,一个家的安,是要靠女人来维系的。
妈妈普普通通,平凡无奇。但她从不怨恨自己,也不羡妒别人。她觉得自己做好了她该做的事情。她是一个朴素的英雄。尽力了,如果结果还是一般以下,也只能接受它。出身不好的人,本就是在负50米的地方起跑,凭什么还得要求自己拿到名次呢?退一步海阔天空,想太多含恨而终。
深圳这座城市,就像一只庞大的章鱼,四处伸出触角,而这必然意味着个体更多生活内容的消失。如今,我自己身处深圳这座大都市,每日里,一个人在宝安——南山搭乘地铁1号线来回穿梭。经历过找房、找工作的诸多不易,我已经能够理解,那个时候的妈妈和现在的我一样,在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城市里居无定所,心里怀有无处安放的恐惧,她也很难再负担起一个小孩的日常起居。
当我真正脱离家庭、步入社会,当我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因为感冒头晕作呕时,我在想,妈妈是不是也经历过这些?在医疗条件远没现在优越的时候,她一个人又是怎么熬过来的?
现在的我,对妈妈的理解已经远远多过责备。过去的疏离和误解,是那一整个时代的伤痕。而如今,它终于开始痊愈。#妈妈最想要的礼物#
妈妈在她18岁的时候生下我,1998年的冷冬。度过了千禧年的春节,她就和爸爸一起搭乘火车南下了。那会儿南下“淘金”热潮仍未消减,人们都说“东南西北中,发财到广东”,广东是一个在外界人眼里遍地黄金的地方,人人想要来这儿分一杯羹。因为在一起总是吵架,妈妈决定留在和香港一衣带水的深圳,而爸爸去了离澳门更近的珠海。
如今,妈妈们可以通过电子设备与孩子获得联接、在屏幕那端见证孩子的成长过程。孩子如何学会走路,如何颠儿颠儿地扑到大人怀里;孩子如何学会自己吃饭,每顿饭能吃下多少......尽管,陪伴依然缺失,但在我出生的年代,连这样的条件也是不具备的。
在她的视角下,也许我更像是家门口的一棵小树,只要每天浇点水,就会一茬一茬地、自然地长起来。所以,妈妈每年过年回家,看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又长高了啊。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这二十多年来我和妈妈的关系,那应该是:“官方”。
从上三年级的开始,我就只能去镇上读寄宿学校了,这意味着我一周才能回一次家。妈妈有时会在周末打来电话,有时不打。我们的聊天总是停留在很浅的层面:今天吃了什么,天气怎么样。我们很少交流,或者说无法交流——我们在不同的地方过着各自的生活,对彼此的热爱和痛苦都一无所知。
印象里,我和妈妈偶尔的、短暂的相处,都像例行公事。她带我去看海,在海边花十块钱拍照留影,却不带我去旁边的草坪上放风筝。她带我去游乐场,从不和我一块儿玩,而我一个人兴致寥寥。最后我们选择了坐摩天轮。那是某一年暑假,摩天轮的小格子里又闷又热,还有蚊子咬我的小腿。这段有关浪漫的摩天轮的记忆毫不浪漫。
唯一一次,那也许是我们有可能最亲近的时刻,只是那个微茫的“可能”被我的羞涩或者说生涩,干脆利落地扼杀了。三年级,入学第一周,班主任要求我们写一篇开学日记。开学那天,我同寝室的室友们,几乎都是妈妈送来学校。她们的妈妈给她们准备了那么多好吃的,温柔、不舍地和她们说话。我是爷爷陪着一起来的,爷爷奶奶都是勤恳朴实的农民,极尽节俭,话语不多——那天,我所有的行装就是一床被子、一个枕头,一块毛巾,像个小小的军旅人。我很羡慕我的室友们,羡慕她们的妈妈陪在她们左右。母子连心,妈妈是懂孩子的。我鼻头阵阵发酸。于是在开学日记里,我写:“想妈妈的感觉,就是想哭的感觉。”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生,就为日记里的这一句话,她特地打电话给我妈妈,说自己如何受到了感动。周五放学后,当天晚上,妈妈就打电话给我,但我告诉她,那句话是我在某本书里抄下来的。那是一通令人不快的电话,我承认。我也曾为此怨恨过自己。但现在,我已经能够理解,一个素日里胆小怯懦、沉默寡言的小孩,她面对突如其来的亲近和夸赞时,所产生的惧怕和抵触情绪。
大二暑假,我来深圳打临时工。在厂线上班的那段时间里,我开始想通了很多事情。
在厂线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周六基本没放过假,有时客户催货催得急,我们要工作到凌晨一点,第二天早上八点还是得打卡上班。而为了防止员工偷懒,在工作时间跑回宿舍,我们公司的员工宿舍在几公里外的另一个工业园。因此,中午午休的时候,楼道里原来抽烟的人就都变成了睡觉的人。他们从车间的垃圾房里捡来纸箱,裁开,组成一张地铺,铺在楼梯转角处,三两人躺一块儿睡。还有的人直接在屁股后面垫个纸板,坐在楼梯上,靠着栏杆就睡了。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觉得很累很累,每天一到宿舍什么也不想干,只想蒙头大睡。但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和妈妈产生了某种迟来的共情。
妈妈也曾在这座城市里度过她最年轻的岁月。深圳这座城市,外界人只知它发展迅速,高楼大厦里是收束不住的欲望所带来的智能和体能的豪赌,只有身无分文来到这里、并长期生活的人,才知道除却那部分繁荣的表象,真相又是什么。
有一年暑假,我坐了将近十个小时的大巴车来到深圳,和妈妈一起住在她的员工宿舍里,条件和我在寄宿学校的寝室差不多,都是上下铺、单人床,公用卫生间。她当时做的是缝盘女工,流水线作业,工作并不轻松,薪资也不高昂。早上吃一碗两块钱的肠粉或濑粉,中午和晚上就在食堂吃快餐。洗手间里没有热水,要拿热水卡和水桶去公司楼下的指定水龙头下接。妈妈基本都洗冷水澡,她说河里的水都被晒得温热了,再说烈日炎炎的天,冲“凉”才舒服。
那时的深圳,节奏同现在并无多大区别,它几乎没有过去,甚至连现在也没有——一切瞬息万变,而这也恰恰是人们选择它的理由:英雄不问出处,眼下都是暂时,博取一片光彩未来才是正经事。时间是生命,效率是金钱。
那个年代,在深圳这个地方,成功的女性层出不穷。既顾好了家、又立起自己事业的女性,数不胜数。但妈妈并不是其中的一员,她没有攒下钱买车、买房,而大多寄回家给我读书、给外公建房子。我偶尔也会和她感叹,那个年代的人,尤其女性,是那么地顾家,家人总是先于自己。那个年代的观念是:“家”字,宝盖头下面一个女,一个家的安,是要靠女人来维系的。
妈妈普普通通,平凡无奇。但她从不怨恨自己,也不羡妒别人。她觉得自己做好了她该做的事情。她是一个朴素的英雄。尽力了,如果结果还是一般以下,也只能接受它。出身不好的人,本就是在负50米的地方起跑,凭什么还得要求自己拿到名次呢?退一步海阔天空,想太多含恨而终。
深圳这座城市,就像一只庞大的章鱼,四处伸出触角,而这必然意味着个体更多生活内容的消失。如今,我自己身处深圳这座大都市,每日里,一个人在宝安——南山搭乘地铁1号线来回穿梭。经历过找房、找工作的诸多不易,我已经能够理解,那个时候的妈妈和现在的我一样,在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城市里居无定所,心里怀有无处安放的恐惧,她也很难再负担起一个小孩的日常起居。
当我真正脱离家庭、步入社会,当我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因为感冒头晕作呕时,我在想,妈妈是不是也经历过这些?在医疗条件远没现在优越的时候,她一个人又是怎么熬过来的?
现在的我,对妈妈的理解已经远远多过责备。过去的疏离和误解,是那一整个时代的伤痕。而如今,它终于开始痊愈。#妈妈最想要的礼物#
#文霖 荆棘里的珍藏浪漫#
同桌的你-碗樱
(2)
被贺樱慵懒又纯情的表象欺骗之后的刘碗对这个同桌的印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与此同时到来的除了刘碗的混混形象不保,还有贺樱的纯情人设崩塌。
语文课实在是太枯燥无聊了,后排几乎没人听讲,贺樱还是和往常一样,将耳机线埋在校服袖管里,然后趴在桌子上听歌睡觉。
什么阿房宫赋,什么琵琶行,贺樱早就背的滚瓜烂熟了。这样没人吵闹又只有一种单调又苍老的声音起起伏伏的日子用来补觉刚刚好。
睡的迷迷糊糊,贺樱在梦里又看见了昨晚甬道里的刘碗,被“帮忙”后额前的碎发显得汗涔涔的,一时语塞说不出别的话来,只会一个劲儿求饶似的说好姐姐,千万别告诉别人。不然以后还怎么在学校混呐。
贺樱当然不会告诉别人,不过她也不会免费帮忙。
已经做好被敲诈一番的刘碗在听到贺樱说下课和我一起听歌我就帮你保守秘密后错愕中透露出一丝劫后余生。
原来他们说她的纯情,也不完全错。至少现在刘碗这样认为。
语文课经久不变的小剧场时隔半个学期还是上演了,只不过,刘碗是第一次亲眼目睹。
老头的粉笔头不偏不倚的砸到贺樱头上,还没开口,贺樱就自觉的站起来走到过道上罚站。
这下好了,可以光明正大插着耳机听歌晒太阳了。
教室里传来细细碎碎笔尖摩擦纸张的声音,刘碗很快就默写完了课文。
他转过头悄悄问右边的同学,老师是不是嫌贺樱成绩差又不听讲才罚她出去的啊。
同学一脸嫌弃的扔过来一团纸接着默写自己的课文。
‘’大哥,你的同桌贺樱是班级第一,OK?求求你关心关心同学吧,不要问这种白痴问题……‘’
看完纸团的刘碗对贺樱的印象再次翻转一百八十度,所以他的同桌是一位性格怪异但技能满分的冷漠纯情少女咯?
不对,更确切的说,他的同桌也是一位留着公主切,喜欢穿JK,平常骑着粉色摩托上下学的高二生。
刘碗回味着自己对贺樱的总结,不声不响的说了句:有点儿意思。
(3)
今天不用晚修,贺樱收拾了书包准备回家。
刚走到车棚,刘碗就立在了他面前。
“干嘛?抢劫啊?”
“好姐姐,车胎被别人扎了,捎我一程呗。”
贺樱一边发动摩托一边埋汰刘碗,欺负人欺负多了,遭报应了吧?
刘碗厚着脸皮笑着回应:“是是是,以前确实做错太多事儿了,以后改邪归正。”
油门轰的一声,摩托已经冲出了校门,一群人在后面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坐在贺樱后座的刘碗。
“这小子今天吃错药了,扎了自己的车胎去坐贺樱的车,八成是被贺樱教育过要当她小弟了。”
人群里的男生一边批判刘碗的小手段一边又羡慕刘碗坐上了贺樱的车。
在这之前,贺樱的摩托从来没带过人。
“姐姐,你走的这条路好像不是回家的路啊。”
刘碗坐在后面,从头盔里传出来的声音带上了一层钝感,显得他有些紧张。
贺樱哈哈大笑两声,故意吓唬刘碗当然不是送你回家啊,把你带到海边扔下去喂鱼也是有可能的哦。
两人走来有回的互相吓唬。
贺樱渐渐平静了下来:“所以要不要去我的秘密基地?”
“当然!”刘碗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他太好奇了,他对贺樱的一切都充满了探索欲。
就连现在贺樱头盔上迎风转动的小风车他都特别好奇,他甚至想问她为什么是粉色的风车而不是小黄鸭?
其实贺樱说的秘密基地,他们并不陌生,只不过谁都没想过废弃的瞭望塔里藏着贺樱的整个青春。
满壁的涂鸦,刺眼的脏话,挂在墙上的吉他和换下来的摩托零件。
让刘碗一时不知道该先问哪个。
“涂鸦,我瞎画的。”
“脏话,他们用来评价我的。”
“吉他,一个朋友送的。”
“摩托零件,车上换下来的。”
贺樱说完一股脑仰躺在轮胎改造的床上。从她的视角看过去,正好是刘碗对着墙壁欣赏的后脑勺。
你好酷啊!
刘碗不自觉开始赞美贺樱。
真的!我说真的!
贺樱扯了扯嘴角,开始跟刘碗算账。
“所以语文课上我睡觉,你为什么翻我桌兜?”
刘碗被问的一时没反应过来,回想了几秒开始解释:“情况十分危急啊姐姐,竞速默写,我写错了没有橡皮问你借你也不理我,只好摸你桌兜了,不过你桌兜也没橡皮啊……”
声音越来越小,贺樱听得反而乐了起来:“你好可爱啊小狗,你这样的怎么会被当成校霸混混啊?”
刘碗知道自己在贺樱面前彻底没了混混的威风,不过换做别人,估计也是一样,因为没有人比贺樱更像混混。
傍晚的风卷起海水,折射着余辉。焦糖色的海浪在两个人眼前快速翻涌而后退却。
一遍两遍三遍,贺樱和刘碗一人一只耳机听着歌吹着海风。
‘海鸟和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听到这句的时候,刘碗指着远处的海鸟问贺樱,看到没,它刚刚把叼起的鱼又放到了海水里。
“好幼稚哦刘碗同学,它只是吃不下啦!”
过分的清醒的贺樱一句话把刘碗剩下的话堵的死死的。
以至于刘碗缓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问贺樱,那晚说的欺骗一辈子还算不算数。
“当然算数啊。”贺樱歪着头摘下耳机看着刘碗的眼睛回答。
“不过,光是嘴上说说万一你变卦了怎么办呢?”
贺樱又露出一副坏笑的模样,每次这样笑,刘碗总觉得她还有什么大招没放。
果不其然。
贺樱从口袋掏出橡皮和印泥,沾了沾印泥就直直地怼在了刘碗的脑门上
“贺樱的小狗”
亮堂堂的脑门印着红红的五个大字,刘碗这才开始理解同学们说的贺樱是可爱的疯子这句话。
不过,他很喜欢。
“这下你逃不掉了,刘碗同学。”
“我会陪你疯的,贺樱同学。”
同桌的你-碗樱
(2)
被贺樱慵懒又纯情的表象欺骗之后的刘碗对这个同桌的印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与此同时到来的除了刘碗的混混形象不保,还有贺樱的纯情人设崩塌。
语文课实在是太枯燥无聊了,后排几乎没人听讲,贺樱还是和往常一样,将耳机线埋在校服袖管里,然后趴在桌子上听歌睡觉。
什么阿房宫赋,什么琵琶行,贺樱早就背的滚瓜烂熟了。这样没人吵闹又只有一种单调又苍老的声音起起伏伏的日子用来补觉刚刚好。
睡的迷迷糊糊,贺樱在梦里又看见了昨晚甬道里的刘碗,被“帮忙”后额前的碎发显得汗涔涔的,一时语塞说不出别的话来,只会一个劲儿求饶似的说好姐姐,千万别告诉别人。不然以后还怎么在学校混呐。
贺樱当然不会告诉别人,不过她也不会免费帮忙。
已经做好被敲诈一番的刘碗在听到贺樱说下课和我一起听歌我就帮你保守秘密后错愕中透露出一丝劫后余生。
原来他们说她的纯情,也不完全错。至少现在刘碗这样认为。
语文课经久不变的小剧场时隔半个学期还是上演了,只不过,刘碗是第一次亲眼目睹。
老头的粉笔头不偏不倚的砸到贺樱头上,还没开口,贺樱就自觉的站起来走到过道上罚站。
这下好了,可以光明正大插着耳机听歌晒太阳了。
教室里传来细细碎碎笔尖摩擦纸张的声音,刘碗很快就默写完了课文。
他转过头悄悄问右边的同学,老师是不是嫌贺樱成绩差又不听讲才罚她出去的啊。
同学一脸嫌弃的扔过来一团纸接着默写自己的课文。
‘’大哥,你的同桌贺樱是班级第一,OK?求求你关心关心同学吧,不要问这种白痴问题……‘’
看完纸团的刘碗对贺樱的印象再次翻转一百八十度,所以他的同桌是一位性格怪异但技能满分的冷漠纯情少女咯?
不对,更确切的说,他的同桌也是一位留着公主切,喜欢穿JK,平常骑着粉色摩托上下学的高二生。
刘碗回味着自己对贺樱的总结,不声不响的说了句:有点儿意思。
(3)
今天不用晚修,贺樱收拾了书包准备回家。
刚走到车棚,刘碗就立在了他面前。
“干嘛?抢劫啊?”
“好姐姐,车胎被别人扎了,捎我一程呗。”
贺樱一边发动摩托一边埋汰刘碗,欺负人欺负多了,遭报应了吧?
刘碗厚着脸皮笑着回应:“是是是,以前确实做错太多事儿了,以后改邪归正。”
油门轰的一声,摩托已经冲出了校门,一群人在后面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坐在贺樱后座的刘碗。
“这小子今天吃错药了,扎了自己的车胎去坐贺樱的车,八成是被贺樱教育过要当她小弟了。”
人群里的男生一边批判刘碗的小手段一边又羡慕刘碗坐上了贺樱的车。
在这之前,贺樱的摩托从来没带过人。
“姐姐,你走的这条路好像不是回家的路啊。”
刘碗坐在后面,从头盔里传出来的声音带上了一层钝感,显得他有些紧张。
贺樱哈哈大笑两声,故意吓唬刘碗当然不是送你回家啊,把你带到海边扔下去喂鱼也是有可能的哦。
两人走来有回的互相吓唬。
贺樱渐渐平静了下来:“所以要不要去我的秘密基地?”
“当然!”刘碗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他太好奇了,他对贺樱的一切都充满了探索欲。
就连现在贺樱头盔上迎风转动的小风车他都特别好奇,他甚至想问她为什么是粉色的风车而不是小黄鸭?
其实贺樱说的秘密基地,他们并不陌生,只不过谁都没想过废弃的瞭望塔里藏着贺樱的整个青春。
满壁的涂鸦,刺眼的脏话,挂在墙上的吉他和换下来的摩托零件。
让刘碗一时不知道该先问哪个。
“涂鸦,我瞎画的。”
“脏话,他们用来评价我的。”
“吉他,一个朋友送的。”
“摩托零件,车上换下来的。”
贺樱说完一股脑仰躺在轮胎改造的床上。从她的视角看过去,正好是刘碗对着墙壁欣赏的后脑勺。
你好酷啊!
刘碗不自觉开始赞美贺樱。
真的!我说真的!
贺樱扯了扯嘴角,开始跟刘碗算账。
“所以语文课上我睡觉,你为什么翻我桌兜?”
刘碗被问的一时没反应过来,回想了几秒开始解释:“情况十分危急啊姐姐,竞速默写,我写错了没有橡皮问你借你也不理我,只好摸你桌兜了,不过你桌兜也没橡皮啊……”
声音越来越小,贺樱听得反而乐了起来:“你好可爱啊小狗,你这样的怎么会被当成校霸混混啊?”
刘碗知道自己在贺樱面前彻底没了混混的威风,不过换做别人,估计也是一样,因为没有人比贺樱更像混混。
傍晚的风卷起海水,折射着余辉。焦糖色的海浪在两个人眼前快速翻涌而后退却。
一遍两遍三遍,贺樱和刘碗一人一只耳机听着歌吹着海风。
‘海鸟和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听到这句的时候,刘碗指着远处的海鸟问贺樱,看到没,它刚刚把叼起的鱼又放到了海水里。
“好幼稚哦刘碗同学,它只是吃不下啦!”
过分的清醒的贺樱一句话把刘碗剩下的话堵的死死的。
以至于刘碗缓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问贺樱,那晚说的欺骗一辈子还算不算数。
“当然算数啊。”贺樱歪着头摘下耳机看着刘碗的眼睛回答。
“不过,光是嘴上说说万一你变卦了怎么办呢?”
贺樱又露出一副坏笑的模样,每次这样笑,刘碗总觉得她还有什么大招没放。
果不其然。
贺樱从口袋掏出橡皮和印泥,沾了沾印泥就直直地怼在了刘碗的脑门上
“贺樱的小狗”
亮堂堂的脑门印着红红的五个大字,刘碗这才开始理解同学们说的贺樱是可爱的疯子这句话。
不过,他很喜欢。
“这下你逃不掉了,刘碗同学。”
“我会陪你疯的,贺樱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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